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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泉县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刘宝忠

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1-04 09:38:00

日前,承德市纪委对平泉县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刘宝忠(副处级)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刘宝忠在任平泉县林业局局长期间,违反财经纪律、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违反规定强令他人履行非法定义务、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经承德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承德市委批准,给予刘宝忠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承德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