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临近,邢台市纪委盯住节点,持续发力,再明红线,确保清廉过节。
该市纪委明确“十条禁令”:坚决禁止巧立名目以加班费、奖金、补贴等名义违规滥发钱物;坚决禁止年底突击花钱,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坚决禁止公款吃喝,特别是利用培训中心、机关食堂搞宴请、娱乐活动;坚决禁止搞团团伙伙、迎来送往,跑官要官;坚决禁止收送礼金红包、会员卡、商业预付卡及各类有价证券;坚决禁止公车私用、领导干部私驾公车、用公款支付私家车费用;坚决禁止用公款购买贺年卡、鞭炮烟花及其它节日用品;坚决禁止以学习考察名义变相公款旅游;坚决禁止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以及向下级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摊派费用;坚决禁止婚庆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除在廉洁自律上划出底线外,该市大力倡导积极健康的节日氛围。明确规定,“双节”期间及节日前后,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应秉承“君子之交”,上下级之间、系统部门之间请示、汇报、沟通工作一般通过电话、传真、政府内网、互联网等载体进行,非特殊情况,不要去领导机关、领导办公室和领导家中走动串门,努力打造轻松、祥和、清廉过节的“新常态”。
同时,该市再次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提出纪律要求,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督促本地区、本部门及下属单位抓好“十禁令”的贯彻落实,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严格管理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推动节日期间崇廉尚洁社会风气的形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快从严处理,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近日,针对宁晋县西城区北沙良村党支部负责人杨增彬为其子超标准操办婚宴并收受礼金问题,该市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全市通报。(邢台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