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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打造完整闭合链条 推进“两个责任”全面落实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4-12-23 15:48:00

日前,廊坊市委出台《廊坊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失职渎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廊坊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失职渎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两个《问责办法》),打造完整闭合链条,推进两个责任”全面落实。两个《问责办法》的出台,意味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两个责任”将受到严厉的责任追究。

知责明责——为落实责任划上分界线

今年86日,廊坊市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电视电话会,印发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工作方案,在明确党委选好用好干部、源头防治腐败等5方面核心内容的基础上,细分成党委领导班子、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成员3个层面20项具体责任,并逐项分解到相关市领导和责任部门。将纪委监督责任定位于监督、执纪、问责,细划为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对同级党委监督等10项具体责任。

先后组织20多名县(市、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走进新闻直播间接受访谈,40多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撰写落实主体责任心得体会在各级媒体刊发,各级各部门组织落实“两个责任专题培训班30多场……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迅速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知责明责,担当起“两个责任的重任。

履责尽责——-为落实责任挂上火车头

廊坊市委紧紧抓住干部任免不正之风这个突出问题,由市委组织部门牵头,几易其稿,出台《关于实行两报告一筛查”工作法对拟推荐和提拔重用的干部进行“廉政体检”的意见》。今后,廊坊市凡是提拔重用为市委管理干部都要报告个人重要事项以及决策用权情况,并在干部动议环节先行经过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信访部门、政法委、检察机关、审计部门、宣传部门7个单位根据平时掌握的涉嫌违纪违法相关问题进行初步筛查,科学分析研判,提出廉政评价意见,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把好廉政关的重要依据,严防干部带病上岗

为保证主体责任有专门机构管事,廊坊市成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让主体责任的落实贯穿始终。为增强纪委监督责任的权威性和相对独立性,在市委的大力支持下,市纪委监察局大刀阔斧地对县级纪检监察机构体制进行改革,派驻纪检组长不再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不参与驻在部门分工,彻底剥离纪检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之间利益关系,确保了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更好地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上来。

问责追责——为落实责任加上紧箍咒

市委坚持把可控、可查、可追溯、可监督做为重要标准来打造无缝、闭合的责任链条。落实责任要签字背书,每个具体责任行为都要实行痕迹化管理,责任人都要留有底单、签字负责。

市委明确规定,实行一案三查”,即对重大违纪案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今年7月份,文安县建设局原局长邵俊德因工作日中午带领下属参加宴请过量饮酒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同时,其分管副县长也受到相关责任追究。对下属监管不严、出现严重违纪问题追究主管领导责任,将成为廊坊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常态。(廊坊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