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抓常、抓细、抓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复发反弹”要求的重要途径和举措。在工作实践中,应在按照“依规治党”要求严格行为规范的同时,进一步健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和纠正惩戒等常态化机制,以筑牢防止“四风”问题复发反弹的“防火墙”。
一、健全“四风”问题宣传教育机制
人的思想往往是动态性的,不加强学习和教育,人们就很容易受到不良思想的侵扰;放松学习和教育,党员干部原本构筑的思想防线就很容易被打破,各种问题就会滋生。要防止“四风”问题复发反弹,解决思想认识上的问题至关重要。各级党组织应该以“四风”的表现与实质、“四风”的危害性、“四风”问题典型案例等为主要内容,有针对性地、经常性地、入心入脑地开展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认知度,做到“警钟长鸣”。同时,加强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抵制“四风”的自觉性和不让“四风”问题在自己身上发生或复发反弹的内动力,达到以正抑邪的目的。
二、健全“四风”问题监督检查机制
加强监督检查,是落实上级要求、促进制度执行、发现问题的重要手段。要防止“四风”问题复发反弹,必须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广度、深度和细度,坚决不给“四风”抬头和蔓延以可乘之机。对此,唐山市纪委从工作实际出发,首先,强化制度引领。市纪委印发了《关于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通知》,全力抓好9项监督责任、8个工作机制和6项保障措施的贯彻落实,特别是按照省纪委部署,进一步聚焦作风建设;制定了市纪委监察局《正风肃纪提质提效18条措施》,带头转变机关作风,增强干部队伍素质;印发了《关于做好正风肃纪典型案例报告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地各单位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第二,定位于“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不断强化监督检查职能。在监督的内容和重点上,突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政准则及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情况的监督。在监督的时间上,持续开展高频次、常态化明察暗访,各地各单位每月开展一次常规检查,逢节假日开展一次重点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复查,对“四风”问题“零报告”的单位进行定向检查。在监督检查的方式上,针对不同内容采取不同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采取函询、约谈、诫勉谈话、专题民主生活会、信访情况通报等形式,开展预警式监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行政机关存在各种作风问题,以“议作风·面对面”电视议政的形式开展社会化监督,促使各方面直面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对影响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等重大和疑难复杂的问题,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带着问题,由表及里,开展解剖办案式监督,层层剖析问题原因、问题背后的更大问题以及问题后果,提出根本性的解决对策和建议。对长期治理却难以根治的问题,如“小金库”、“吃回扣”、公路“三乱”等,开展靶向式监督,有针对性地实施突击检查,即查即处,打“歼灭战”。同时,针对把大吃大喝转入机关或企业食堂、私人会所、农家院等“地下”场所,公款购买和收受电子礼品卡等隐性“四风”问题,加大检查力度,巩固治理成果。第三,不断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唐山市纪委开通了“唐山纪检监察网”、“唐山政务运行监控网”和政务微博,为广大群众发挥监督作用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平台。
三、健全“四风”问题纠正惩戒机制
问题发现之后,应根据问题的大小和性质不同,采取不同的解决、纠正办法。对作风方面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诫勉、教育,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问题严重的,要进行严肃查处,以示惩戒;对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要进行专项治理;对那些顶风违规违纪者,要发现一个惩处一个,决不能姑息。去年以来,唐山市纪委把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作为提高案件整体数量的突破口,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快查快办、从严处理,加大曝光力度。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01件,党政纪处分112人。特别突出了对破坏发展环境行为的查纠,纠正“吃拿卡要”、“慵懒散拖”问题191件,涉及302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问题304件,涉及98人;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15件,涉及金额917万元;下发通报102次,涉及人员557人,有效强化了各项规定的严肃性。
(作者:唐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崔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