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首要原则。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党的领导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极端重要性。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规治党,依规治党是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信仰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体现,是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领导人民依法治国,就必须对自身建设提出更严标准、更高要求,就必须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用制度管党、依规治党。要加强党的领导,则必治党从严;要治党从严,则必依规治党。我们党依法执政,既要依据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又要运用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
当前,要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为动力,按照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从严依规治党提出的新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运用党内法规从严管党治党,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根本保证。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牢固树立有问题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查处就是渎职的意识,强化以监督执纪问责为核心的监督责任,毫不松懈地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积极适应新常态,保障作风建设落地生根。
一是着力解决作风建设的顽疾。突出解决干部乱作为问题,着重解决干部慢作为、不作为问题。践行群众路线,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重点,以狠刹“四风”问题为核心,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廉政准则,坚决整治重点领域腐败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各类顶风变相违规行为,严格党内生活,着力解决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对党的事业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保定发展负责、对干部成长进步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尊重事实,严厉惩处违纪者、强力鞭策无为者、切实保护开拓者,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用铁的纪律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是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加大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八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从抓节点、抓小事、抓小节着眼,确保明察暗访全覆盖。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一个一个节点抓、一个一个具体内容抓,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通过运用突击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线索审查、案件查处等方式,强化对主抓者、主责者、监督者的监督。对有明确规定、要求严格落实的问题,要采取事先不通知、随机不确定、高频次不间断的方法,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对案件线索集中、“四风”问题突出的部门、地区、系统和领域,抓早抓小,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以铁的纪律保持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纯洁性。
三是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重中之重,领导精力、人员力量、经费保障全力向办案工作倾斜。敢于动真碰硬,毫不动摇地做好严惩腐败工作。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部署要求,坚持查处腐败案件和腐败分子不定任务、不下指标、不设上线,有多少查多少,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土地、房地产、国企等领域腐败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四是打造纪检监察铁军。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的要求,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三力”建设,以培树建立纪检监察干部“核心价值观、核心行为规范、核心胜任力”为重点,以发扬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和钉钉子的精神为主线,以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建设为保障,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尤其是对办案人员,将进一步强化纪律约束,采取签字背书、回访调查、举报受理等手段,发现违反办案纪律的行为,要以更加严厉的措施加以惩处。深化组织和制度创新,不断完善自身监督,督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自觉维护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
五是以法治建设为核心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必须抓好的基础性、全局性、长期性工作,这是依规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强化监督制约,创新工作机制,构建系统配套、务实管用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党内法规制定工作,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搞好党内法规的配套衔接,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系统研究党规党纪的历史渊源、地位作用、体例形式、产生程序,吸收借鉴世界政党几百年来制度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成果,探索适合自己的党内法规,实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有机衔接。
(作者:保定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周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