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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自身监督是打造纪检“铁军”的法宝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4-12-09 15:36:00

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指明了方向,特别是围绕保障全会精神落实,对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期望。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纪政纪的坚定捍卫者、监督执行者,必须始终保持清醒认识,强化政治责任,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理念,立足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要求,严格强化自我监督、纪律约束,以过硬的素质、坚定的决心完成好从严治党管党的历史使命和政治担当。

强化自身监督和纪律约束,必须破除特权思维,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

“依法治国、从严治党,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打赢这场硬仗,离不开全体党员的身体力行,更需要纪检监察干部的扎实工作。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从讲政治的全局和承担反腐重任的高度,教育和督促广大干部深刻理解强化自身监督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自觉养成在监督下履职尽责的习惯。

强化自身监督和纪律约束,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对依法治国、依规治党作出了全面部署。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成为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落实依法治国、依规治党要求的“先行军”、“排头兵”,必须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反对腐败,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强化自身监督和纪律约束,是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保障。“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监督责任,必须克服思想和行动上存在的高人一等、高高在上,不愿接受别人监督的特权思想,先做被监督的对象,才能有资格、有本事去监督别人;只有坐得端、立得稳、行得正,履行监督责任时才底气足、腰板硬。

强化自身监督和纪律约束,是回应“谁来监督纪委”的关键举措。身处反腐第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时刻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诱惑与抗诱惑的严峻考验。只有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用“监督者带头接受监督”的实际行动,向全党全社会传递“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理念,正面回答“谁来监督监督者”的疑问,才能保证“不让自己手上沾染灰尘”。

强化自身监督和纪律约束,必须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有效监督措施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权是一项重要的权力,确保这支队伍手中的权力正确运行,仅仅依靠干部自身的修养和觉悟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要牵住加强领导干部监督这个“牛鼻子”。有效强化对纪委班子成员的监督是实现自身监督的关键。围绕强化领导班子成员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必须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重要事项集体议事决策等机制制度,建立起领导班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内部工作格局。比如,廊坊市纪委监察局结合办案体制改革,建立了线索排查会机制,集体研究确定问题线索,杜绝了个人说了算。

要推动重点权力监督的“立体化”。找准监督的重点是实现有效监督的前提。纪检监察机关应该围绕特有的信访举报承办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干部选拔任用权、资金资产审批权等关键环节,明确每个层面、每个岗位人员的工作责任,逐步建立起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责任链条,防止干部借手中权力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近年来,廊坊市纪委围绕信访、办案、审理、监督检查等环节,先后制定出台20多项制度规定,主动延伸监督触角,初步构建了相互监督制约的有效机制。比如,建立实行审理人员提前介入办案机制和干部监督室全程跟踪重大案件办理机制,对案件证据收集、定性量纪和办案纪律执行情况实现了实时监督。

要形成职业道德教育的“新常态”。强化职业道德和依法从政教育是树牢自我监督意识的基础。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教育引导、典型引领、制度约束、实践养成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持之以恒地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树立法规权限不能突破、法规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使自我监督、严格自律意识成自觉行为。廊坊市纪委从2011年开始,连续三年开展了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的主题教育活动,今年又开展了“忠诚、担当、为民、奉献”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开展活动,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发现问题、突破案件、准确量纪、以案施教、廉洁自律“五种能力”,让队伍自身建设成为“永不竣工的工程”。

强化自身监督和纪律约束,必须坚持自我净化,勇于解决“灯下黑”问题

当前,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不容忽视。有的宗旨意识和纪律观念淡薄,脱离群众,作风漂浮;有的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有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腐朽生活方式等消极现象表现突出;有的受利益驱动违纪办案,对有关纪律和办案规定置若罔闻等等。针对这些“灯下黑”问题,一要动真格、下猛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职能,畅通举报渠道,完善内部查办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不护短、不袒护、不搞内外有别,不做表面文章,坚决“清理门户”,对违纪违法行为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对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予以调离。二要勤提醒、早纠正。坚持抓早抓小,在开展监督检查、查办案件前,要重申纪律要求,打好预防针,防患于未然;针对执纪监督和日常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个别约谈、诫勉谈话,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扯袖子早纠正,防止小错养成大错。三要严制度、重长效。在全面落实好民主生活会、个人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的基础上,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体制优势,积极推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述职述廉和报告工作等制度,探索实行纪检监察机关办事公开制度,切实用制度的“无影灯”,严防内部的“灯下黑”。

(作者:廊坊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刘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