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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法治思维 推进依法理财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4-12-06 10:35:00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新要求,为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确立了新标准,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当前,财政部门党员干部要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依法理财观念,以法治引领财政改革实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进发展、建设“三个河北”的能力。

一、牢固树立依法理财观念

法治是政治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标志,是现代国家治国理政必然选择的基本方式,是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基石。财政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依法理财观念,自觉在法治的轨道上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

树立依法理财观念是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的内在要求。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一职能定位决定了财政在治国理政中的基础性、制度性、保障性作用,使法治成为现代公共财政的必然要求,为全面依法理财提供了广阔舞台。财政部门树立法治思维,有助于财政法治在整个法制建设中发挥基础作用,以财税体制改革引领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

树立依法理财观念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根本保障。新预算法的出台,实现了以法治引领改革、以改革完善法治的有机结合。推进财政改革,必须自觉把法治精神、法治的原则作为行为处事的基本遵循,将法治的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处理问题中,善于把改革主张转化为法治主张,用法治方式化解改革风险,确保改革有秩序、不走样,立得稳、行得远。

树立依法理财观念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法治财政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新预算法进一步推进了预算法治化,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突破口,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阵地。贯彻落实好新预算法,要把增强财政系统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理财观念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切入点,作为财政执政能力建设的新要求,为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增添助力。

二、切实增强依法办事能力

必须不断增强对财政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意志的培养,造就一支具备法治思维和较强依法办事能力的财政干部队伍。

以敬畏之心增强法治信仰。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是社会全体成员的行为准则。要教育党员干部从推进依法治国高度深化对法治的认识,增强对法治内心的认同和尊崇,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自觉运用法律法规约束行政行为,自觉维护财经法规严格执行。党员干部要对人民赋予的职责心存敬畏,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法治观,自觉用手中的权力为国理财、为民服务。要把树立法治信仰与加强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

在学习和实践中提高法治素养。财政部门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明晰法律授予的权力与边界,把准法律行使的程序,认清不依法行使需承担的责任,提高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权力的素养。当前,要着眼于提高党员干部法治素养,进一步深化“双学、双改、双提升”。“双学”就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决定》为主要内容,强化理论学习,以财政法规、公共管理和财经知识为主的业务学习,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和公共治理素养,增强新形势下的履职能力;“双改”就是以预算法为准绳改革财政体制机制,改革管理运行机制,建立起地方现代财政制度和以绩效管理为导向的科学管理模式;“双提升”就是通过干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能力提高与制度机制创新,促进财政服务大局能力的提升和公共治理能力的提升。

用模范守法、严格执法落实法治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财政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理财进程中肩负着重要责任,要把严格依法办事作为政治要求,把依法治理的理念根植于头脑,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保证财政领域法律法规严格实施。当前,要认真学习、全面理解新预算法,准确掌握新预算法的精神、原则和各项具体规定,自觉把新预算法作为从事预算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严格依法办事,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营造推进依法理财的良好环境

以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为目标,创新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在财政系统形成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浓厚氛围,增强财政部门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加强新预算法宣传。做好新预算法的宣传阐释工作,将其纳入“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要加大新预算法宣传培训力度和范围,及时组织新预算法专题培训,并纳入各项业务培训之中。要在各级党政机关、预算部门中广泛宣传普及新预算法,增强各级党委、政府贯彻新预算法的自觉性,增强各级财政和预算单位贯彻新预算法的执行力。要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新预算法,让社会公众了解掌握预算法律知识,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创新财政管理方式。着眼于增强财政管理水平,建立层次分明的组织架构和清晰明确的岗责体系,以财政管理规范化推进财政运行法治化。建立“以德为先,绩效导向”的选人用人机制,注重绩效结果应用,发挥好绩效管理的激励和引导作用,真正让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推动法治建设成效显著的干部有为有位,营造积极推进依法理财的良好氛围。把建设法治文化与弘扬财政文化结合起来,凝聚干事创业、向上向善的正能量,提高财政干部职工素质和精神境界,促进财政干部全面发展。

建立监督问责机制。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必追究,加强对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监督检查,对违法枉法、不严格执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要把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行为纳入绩效管理与考核,形成刚性约束,强化奖惩机制,真正把理财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断提升财政系统法治水平和依法理财能力。

(作者: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高志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