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要求,近日,衡水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项整改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讨论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项整改实施方案》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项整改具体措施一览表》,明确各项具体整改措施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
会议指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项整改工作,是整个整改工作中最重要、最需要见成效的重头戏,既是中央交办的一项政治任务,也是各级党组织严格“自检”、发现“病灶”、对症施治、保持肌体健康的一个重要抓手,更是优化发展环境、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助推衡水跨越赶超的一次重大机遇,大家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站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的高度来把握,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抓好落实。
会议要求,各分组、各责任单位要坚持“纠查建”三措并举、系统推进整改工作。“纠”就是要结合衡水和部门实际,各自突出一、两个重点领域,迅速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治理和对照自查,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及时纠正。“查”就是要集中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让群众尽快看到整改的决心和成效。“建”就是要紧紧围绕解决土地起拍价不合理、政府采购不规范、工程项目围标串标、涉农专项资金划拨监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查找漏洞,建章立制,努力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
会议强调,市直各单位党组要切实承担起整改的主体责任,突出重点,细化分工,加强配合,统筹推进。各部门纪检组要聚焦执纪办案,强化监督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衡水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