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性安排。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提出要强化“两个责任”,深化组织和制度创新,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为我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具体工作中,张家口坚持“三抓三促”,创新制度举措,不折不扣地将“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一、抓责任归位,促履职到位
“两个责任”,实质上是对党委和纪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回归”。对于各级党委而言,落实好主体责任,核心是促进主体责任明晰化。突出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领导主体、落实主体、工作主体“三大职责”,重点做到“三个强化”:强化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始终把反腐倡廉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强化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委提出的落实主体责任有关要求,一项一项对照,一项一项落实;强化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加强对分管领域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勤研究部署,勤督促检查,勤告诫提醒。张家口在落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上,坚持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自觉,张家口市委常委会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题定期研究,并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对党委(党组)班子、领导干部、纪委(纪检组)的责任进行了细化实化具体化。同时,定期召开县区党政“一把手”、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集体廉政谈话会议,层层传导压力,使“一把手”真正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对于各级纪委而言,落实好监督责任,关键是推动“三转”落到实处。“三转”就是要准确定位自身职责,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使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思路更加顺畅、权责更加清晰、任务更加明确。为此,张家口市委全力支持纪委推进“三转”,加快清理纪委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把纪检监察力量从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中剥离出来,全面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管与纪检无关的业务工作,为突出主业主责、种好“责任田”创造条件。目前,全市已将市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00个清理至14个,县区最少只保留7个,确保了各级纪委全心全力抓主业。
二、抓监督约束,促用权规范
腐败因权力而生,权力因监督缺位而失控。落实“两个责任”,消除腐败根源,根本在于按照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上提出的“加大执纪监督”要求,切实加强监督约束,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工作中,我们突出“三个着力”,加强监督约束,推进规范用权。着力在重点领域上强管理。重点领域权力集中,如果得不到有效管控和约束,就会产生权力部门化、利益化等问题,容易出现腐败现象。鉴于这种情况,张家口确定了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政府采购等10个方面的防控重点,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面推行阳光低保的实施意见》等相关专件,有效强化制度约束,坚决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着力在关键环节上抓防控。行政审批是最容易导致权力变异的环节,只有简化审批事项,固化运行流程,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才能切实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在具体工作中,张家口成立了专门工作组,分五批精减430项市级审批事项,市本级审批事项精简率达到了65%。在此基础上,公开了“四个清单”,即:准许清单209项、收费清单93项、监管清单170项、负面清单626项。着力在监督机制上搞创新。制约权力的制度不健全和执行不力,就会给腐败分子可乘之机。创新监督机制必须按照王岐山同志提出的先从工作要求入手,探索实践、不断总结,最终上升为制度。为此,张家口针对部门纪检监督相对薄弱的实际,借鉴省委巡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在积极探索的基础上建立了对市直部门的巡查机制,确定了干部选用、优化环境等方面的巡查内容,为加强党内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提供了有效途径和制度保障。目前,正在对林业、审计两个部门开展巡查工作。
三、抓正风肃纪,促廉洁自律
习总书记指出,作风问题是腐败的温床。作风问题往往成为官员走向腐败的第一步,二者如影随形。落实“两个责任”,消除腐败根源,重点是从严肃纪律入手,坚持从严治党,以整风精神动真碰硬,以专项整改力破顽症,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使作风建设成为新常态。坚持把狠刹“四风”作为基础工程。紧紧抓住影响发展最关键、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集中发力,持续用劲。在这方面,张家口制定了《张家口市深入开展“四风”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方案》,重点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三公”经费、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吃空饷”、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等19项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坚持把常态监督作为关键举措。防止“四风”反弹必须注重管理在平时,监督在平时,引导和推动党员干部习惯于在遵纪守法中做好工作、在严格自律中担当责任、在规矩约束下干事创业。为此,张家口建立了“日常检查、专项巡查、重点督查”的常态化、立体式检查考核方式,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行为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并组织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代表定期对五大类73个部门开展民主评议,今年首次评议结果在张家口日报进行了通报,年底前还将进行第二次评议,对评议处于末位的由市纪委进行预警,并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末位的,对“一把手”进行组织处理。坚持把严惩腐败作为重要手段。通过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有贪必肃、有腐必反,让干部不敢腐败。具体工作中,张家口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责任追究,对腐败行为形成了强力震慑。今年1-10月份,全市新立案873件,超过去年全年总数;给予党政纪处分829人,移送司法机关39人。其中,涉及处级干部14人,比上年同期增长了366.7%;科级干部162人,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45.5%。
(作者:张家口市委书记邢国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