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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以党风政风促社风民风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4-10-30 14:33:00

衡水市在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四风”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过程中,着眼治标更要治本,注重用辩证思维看待和分析问题,深刻认识到党员干部婚丧事宜大操大办、大吃大喝、比阔气讲排场等铺张浪费之风,不是孤立的党风政风问题,也是社风民风问题,两种风气相互影响,互为因果,必须双管齐下,综合施治。

该市一方面明确操办标准,对党员干部提出“硬杠杠”;另一方面创新操办模式,对普通群众倡导“新框框”。通过党群互动,干群共建,广大干部群众人情消费负担为之大减,全市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风气为之一新。

落实“硬杠杠”,引领厉行节约新风

衡水市明确了党员干部婚丧事宜参与范围和操办标准,要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时,严格控制在亲戚(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和近姻亲)范围内,严禁通知或授意他人通知非亲属人员参加。不得收受、索取管理或服务对象的礼金等财物,不得要求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承办有关事项。婚事操办要坚持一天一地办理,用车不得超过6辆,婚宴桌数不得超过20桌(每桌10人),市区每桌最高不得超过600元(含酒水、饮料、香烟),县城每桌最高不得超过400元(含酒水、饮料、香烟)。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必须严格执行报告备案制度,书面报告办理的时间、地点、形式、规模及人员范围。为本人及近亲属操办婚事的,要在婚礼举行10日前报告;为近亲属操办丧葬事宜的,要在葬礼结束10日内报告。

同时,要求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带头落实殡葬管理有关规定,带头弘扬厚养薄葬新风,坚持健康、文明、节俭操办丧事。严禁在居民区及公共场所搭建灵棚,妨碍公共秩序;严禁搭台唱戏滋民扰民;严禁重殓厚葬和搞封建迷信等活动。在职党员干部不得参加非亲戚关系办理的乔迁、升学、参军、入职、调动、晋升以及生日、满月等喜庆事宜;也不得组织非亲戚关系参加自己的上述喜庆事宜;更不得借机敛财。

倡导“新框框”,重树勤俭持家民风

衡水市创新农村婚丧事宜由村“廉政大锅台”(村民食堂)集中办理模式,统一规格、统一标准,引导农民群众不讲排场、不搞攀比,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蔚然成风。

该市着眼于有人管事,按照村民自治原则,由村民推举成立“红白理事会”,具体组织或协助村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着眼于按章理事,健全“廉政大锅台”(村民食堂)运行机制,制订红白理事会章程,制定具体的操办标准,对招待用酒、用烟、菜品规格等作出明确规定,婚宴每桌最高不超过300元(含酒水、饮料、香烟)。着眼于节俭办事,多渠道搭建运行平台,一方面,采取村集体出资、村民自愿集资或捐赠等方式,依托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固定“大锅台”;另一方面,依托市场机制建设流动“大锅台”。

“廉政大锅台”(村民食堂)的广泛运行,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一些党政机关也自觉参照此做法建立了机关食堂公务用餐点。据悉,该市已建起农村“廉政大锅台”(村民食堂)400多个,机关食堂公务用餐点200多个,年可节约各类费用1000多万元。该市武强县郭家院村建立“廉政大锅台”(村民食堂)起步早、效果实、群众认可度高,20146月,该村被中宣部评为“全国十大节约之星”,成为全市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新范本。

在坚持正面推行和积极倡导的同时,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对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庆事宜特别是借机敛财行为实行“零容忍”。今年以来,严肃查处了7起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事宜,对7名责任人给予了党政纪处分,促进了全市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的进一步好转。(衡水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