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北人民政府内设立人民监察机关
保证革命政权的纯洁性

图为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王子村的华北人民政府旧址。一九四八年九月,华北人民政府成立,随即设立华北人民监察院作为专门的行政监察机关。石家庄市纪委监委供图
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王子村的西南部,有一片长满青苔的青砖瓦房。七十多年前,“共和国雏形”——华北人民政府就在这些农家院落里诞生,它们见证了人民政权的预演与奠基。
我们党从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权力监督问题。1948年9月,华北人民政府成立,随即设立华北人民监察院作为专门的行政监察机关。在存续的十三个月里,华北人民监察院为维护广大群众的权益、保证革命政权的纯洁性、巩固革命根据地、助力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犹如一声春雷划破长空,留下了深远悠长的回响。
设立华北人民监察院——
“其任务为检查、检举并决议处分各级行政人员、司法人员、公营企业人员之违法失职、贪污浪费及其他违反政策、损害人民利益之行为,并接受人民对上述人员之控诉”
1947年11月,随着华北重镇石家庄的解放,晋冀鲁豫和晋察冀两大解放区完全连成一片,形成广阔的华北解放区。
当解放战争的炮火仍在轰鸣,中共中央的目光已越过硝烟,投向即将诞生的新中国。先期到达西柏坡的中央工委书记刘少奇敏锐地看到合并两大解放区对支援解放战争有重大意义,他在中共中央工委会议上指出,两区合并后必须一切统一,一直统一到村,为将来中央的全部统一打下基础。他还强调,华北两区合并后的方针是建设,要在组织上、政策上、干部上、机构上、具体办法上为新中国的建立作准备。
1948年5月,晋冀鲁豫和晋察冀两大解放区正式合并,两个中央局合并为华北中央局。9月20日至24日,华北人民政府第一次委员会在平山县王子村召开,选举董必武为主席。9月26日,华北人民政府正式宣告成立,其机构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部门,是中央人民政府的前身和雏形。
如何应对可能出现的腐化变质、脱离群众问题,如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中国共产党面对的重要问题。华北人民政府对此进行了制度层面的积极探索。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明确提出:“在华北人民政府内,设立人民监察机关,以监督、检查、检举并处分政府机关和公务人员的贪污腐化、违法失职,并经常防止和反对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作风。”这一规定,为华北人民监察院的设立提供了根本遵循。
依照《华北人民政府组织大纲》等有关规定,华北人民监察院为行政监察机关,设立人民监察委员会,由院长和华北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命的人民监察委员5至9人组成。《华北人民政府组织大纲》对华北人民监察院的任务作出了详细规定:“其任务为检查、检举并决议处分各级行政人员、司法人员、公营企业人员之违法失职、贪污浪费及其他违反政策、损害人民利益之行为,并接受人民对上述人员之控诉。”大纲还明确:“华北人民监察院人员为行使职权、得向有关机关进行调查;各该有关机关,必须接受检查,提供必要之材料。”
为保障监察机关顺畅履职,华北人民政府专门出台文件予以细化规范。1949年1月,华北人民政府以监总字第一号发出训令,指示各级行政机关、司法部门、公营企业部门及工商、贸易、交通等机关人员,“如遇有人民监察院人员持有加盖监察院印信证件到任何机关、部门检查工作时,该机关人员应妥为帮助检查,并须提供相当材料,不得藉词拒绝”。
华北人民监察院的创建及其工作的开展,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监察体制迈出了新的一步,也为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性政权创建行政监察体制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密切联系群众——
“联系工农,推动广大群众监督与检查自己的政权”
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1948年9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所作的报告中明确指出:“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各级政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各种政权机关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如法院叫人民法院,军队叫人民解放军,以示和蒋介石政权不同。”“华北人民监察院”之名,正是这一要求的直接体现。
华北人民监察院的人民性,更直接地体现在通讯检查员制度上。1949年6月9日,《人民日报》第二版刊登了一则特殊的“招聘启事”——《华北人民监察院决聘通讯检查员》。文中写道,聘请通讯检查员的目的在于“联系工农,推动广大群众监督与检查自己的政权”。
报道详细列举了通讯检查员的来源:各级职工会会员,农会会员,青年妇女团体团员,报社访员,企业、交通、财经机关中技术人员及其他公正人士,热心公务,愿担任通讯检查员以帮助检查工作者。其任务是对行政、司法、企业、财经各部门的各级公务人员,遇有违法失职、贪污浪费、违反政策、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时,应负责搜集材料,经所属机关领导审查后向监察院报告。
为最大程度保证监察工作的真实可靠,监察院对通讯检查员自身也提出了严格要求:在通信举发及奉令检查事件中,要以公正廉明的作风、忠诚老实的态度、调查研究的方式、实事求是的精神,恪尽职责,“如有虚造捏饰,挟嫌诬报,致生不良影响或欲便利私图者,一经查明属实,即行解聘,并追查责任”。同时明确,通讯检查员“为名誉职,没有薪给”。
这一制度的实行,极大调动了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1949年9月20日,《人民日报》刊载华北人民监察院答复人民检举事件的文章中提到:“不少人民纷纷向本院检举各地尚存有之不良作风,这是极好现象。这真是名符其实的‘人民监察’。”
通讯检查员制度的设立,使人民能够真正被动员和参与进来,监督政府部门和公共部门的运作。这一探索也为新中国成立后进一步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积累了经验。此后的监察通讯员、人民监察通讯员、特邀监察员等制度,就是这一时期制度的延续。
同时,华北人民监察院也承担着正本清源的任务。据《华北人民监察院驻石家庄调查组关于石家庄铁路局干部作风问题的汇报》显示,石家庄铁路局8000余名职工中,其他解放区调来的仅400人,约占员工总数的1/20。这些新职员“政治水平高、工作积极,但不熟悉业务、有游击习气、不习惯于制度手续”;旧职员“业务熟练,但政治落后、工作不敢负责、有雇佣观点”。新旧职员间宗派思想严重,互不信任。由于旧职员占绝对多数且旧弊未除,新干部常感孤立,部分基层单位仍是“邪气压着正气”。为此,华北人民监察院对石家庄铁路局的干部作风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并剖析根源,从而纠正和调解了新旧职员及其作风间的矛盾。
由此可见,华北人民监察院不仅是一个反腐败机构,更将职能延伸至正风肃纪等领域,通过有效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为新生人民政权的巩固与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不断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
“要坚持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扩大监察范围,整合监察力量,健全国家监察组织架构,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
1949年10月1日下午,北京30万军民在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开国大典。毛泽东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领导和组织人民革命取得胜利的中国共产党,成为在全国范围执掌政权的党,担负起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建设新生活的重任,中华民族开始了为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新任务而奋斗的征程。
华北人民政府迅速向中央人民政府移交,政务院各部门以华北人民政府为基础开始组建。
1949年10月31日,北京东城外交部街33号院门前,华北人民政府的牌匾被缓缓摘下。华北人民政府主席董必武郑重宣布:华北人民政府移交完成,正式结束。至此,华北人民政府光荣地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
虽然华北人民政府只存续了十三个月,但其创设的人民监察制度为新中国成立后国家监察机关的建设提供了直接的实践经验。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其中第十八条规定政务院设立人民监察委员会,负责监察政府机关和公务人员是否履行其职责。从新中国成立后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前,行政监察历经创建、调整、重组的发展阶段,走出了有益的探索之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就一直思考和谋划如何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在强化党内各方面监督的同时,更好发挥监察机关职能作用,强化国家监察,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明确指出:“要坚持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扩大监察范围,整合监察力量,健全国家监察组织架构,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及其领导人员,标志着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已经形成。从行政监察到国家监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监察制度实现了新的历史性跨越。
国家监察是对公权力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监察委员会第一项职责就是“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国家机构中设立监察机关,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使监察对象由“狭义政府”转变为“广义政府”,有效解决了反腐败力量分散、纪法衔接不畅等问题,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百年纪检监察史波澜壮阔。我们党长期执政、全面执政,要应对风险挑战、完成历史使命,必须使党的自我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统一,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立足新的历史方位,不断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必将有力促进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为走好新时代赶考之路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李云舒 管筱璞 自河北平山报道)
学史明纪丨从“广平大戏院”事件看政绩观
“华北人民政府据人民监察院冀南工作组调查报告,该区广平县擅自建筑大戏院(或大会场),劳民伤财,特予当事人以处分……”1949年7月23日,这则不足700字的“豆腐块”刊登于《人民日报》第二版,背后是一个发人深省的案例。
1947年冬天至次年麦收后,广平县在工商业凋敝、民生困苦之际,未经批准擅自修建了一座可容纳两千余人的大戏院(或大会场),“工料两项合计共开支米六万八千八百六十六斤”。前任县长王勤生、继任县长李良才分别受到记过和警告处分。
这个案例恰如一面镜子,映照出政绩观偏差之害。
脱离实际的“大戏院”,暴露出政绩观的扭曲错位。当时的广平县,“工商业交通均不发达”“市民生活甚贫苦”,却大兴土木修建“相当讲究”“该地方并不需要”的会场。决策者并非不知民情,却把“排场”视为“成绩”,将个人政绩凌驾于群众利益之上。随着这座“劳民伤财、不恤民艰、浪费公款”的建筑拔地而起,“引起群众不满”也就不足为奇了。
先斩后奏的“造预算”,根源在于纪律意识淡薄。细读通报,广平县的违规路径清晰可辨:王勤生“不经请示”即拍板动工,李良才“先买东西后造预算,致使开支巨大”,待“行署批示不准时,戏院正在建筑中”,便以“生米煮成熟饭”倒逼上级认可。华北人民政府将李良才这种“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的做法,定性为“虽非始谋者,亦属无纪律无政府行为”,亦应追究,彰显了行政监察不留盲区、责任追究不落一人的鲜明态度。
层层失守的“监督链”,反映出责任落实虚化空转。通报中,华北人民政府并未止于追究直接责任人,而是指出“专署、行署对该县此项建筑均不知底细,在领导上亦应进行检查,以肃政风”。从广平县到专署再到行署,若有一环严格把关、及时叫停,各项开支便不会付诸东流,民力便不会虚耗。每道关口的失守,看似是“一时疏忽”,实则是“责任”二字在层层传递中悄然蒸发。政风之“肃”,要求每一级行政机构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执行纪律才不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七十余年过去,“大戏院”已在历史尘埃中湮没,但其中的教训历久弥新。真正的政绩,从来不在楼宇之高、会场之大,而在于万家忧乐、民心所向。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扪心自问:所谋之事,是否出于公心?所建之功,是否惠及民生?所行之举,是否严守程序?唯有把“人民满意”作为最高标准,把“遵规守纪”作为底线要求,方能避免重蹈“劳民伤财”覆辙,真正交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答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李云舒 管筱璞 自河北平山报道)
重回历史现场丨让人民监督权力
距河北平山县城约一公里,有个王子村。村子西南侧有一片农家院落,走进大门,一块刻着“华北人民政府旧址”的大石头映入眼帘。继续前行,一块块青石板、一间间砖瓦房,把参观者带回那段不平凡的岁月。若不是看到屋内静静陈列的土纺车、旧公文、油印报纸,谁也不会想到,一个新生的政权曾在这里点灯办公,并由此走向北平、走向全国。
1948年9月20日至24日,华北人民政府第一次委员会在王子村召开,选举产生了华北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领导人。华北人民政府在创建之初就主动加强自我监督的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为中国共产党在全面执政条件下加强自我监督体制机制建设提供了有益经验。
一个历史细节耐人寻味。在这个因“王子”得名的村庄,诞生了一个所有政权机关都冠以“人民”二字的政府。华北人民监察院便是其中之一。
遥想当年,这样的场景可能极其寻常。日复一日,华北人民监察院人员把收集的控告、揭发信息一一整理、记录在案,然后逐件核查、跟踪查办。他们查的可能是一家公营企业的克扣舞弊、一名基层干部的作风粗暴,也可能只是群众一句“这事没人管”。这些事看似细碎,却必须严格监督、认真对待,因为“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干部是人民的公仆”。
1949年6月,华北人民监察院“为联系农工,推动广大群众监督与检查自己的政权,决定聘请通讯检查员,广泛收集各种情况”。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与人民群众的监督由此有机结合起来。三个月后,华北人民监察院在《人民日报》公开答复了三起典型检举案件:国营运输公司代私商高价售票、车站秩序混乱、华北军区政治部电影队干部贪污。报道直言,鼓励群众“勇敢揭发各地隐藏之各种不良作风”,以便人民政权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1949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毛泽东在撤销华北人民政府的命令中指出,“中央人民政府的许多机构,应以华北人民政府所辖有关机构为基础迅速建立起来。”可以说,华北人民监察院的建立回应了时代的需求,通过建立人民的监察机关确保人民掌握对国家机构监督的权力。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整个人类文明一直孜孜以求的目标。回顾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民进行监察制度建设的做法和经验,充分发掘我国监察制度的本土资源,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制度的逻辑起点。
华北人民监察院只运转一年有余,却回答了一个此后被反复追问的问题:谁来监督权力?答案不言自明。从华北人民监察院到人民监察委员会,从监察部到国家监察委员会,职能会调整,名字会更改,但“人民”两个字所代表的立场永不改变——只有一个没有私利的政党,才敢于把监督自己的权力,交到人民手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李云舒 管筱璞 自河北平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