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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河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4-11-27 17:42:37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4日至12月30日,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对清河县进行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26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清河县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积极主动的姿态落实主体责任,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省委主要领导专题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成立县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中共清河县委关于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对反馈问题逐一细化分解。县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反馈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把自己、把工作、把职责摆进去,进一步提高了对整改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县委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县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调度研究。多次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学习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巡视清河县情况反馈会议精神,研究审议《中共清河县委关于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中共清河县委关于召开县委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实施方案》《中共清河县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等,听取各牵头县级负责同志牵头整改事项进展情况汇报,分析研究、推动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压实各牵头县级领导“一岗双责”,督促提醒其在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召开调度会,研究推动整改工作。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清河县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不到位,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贯彻落实有短板”问题

(1)关于“理论学习抓得不实”问题。一是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每名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发言提纲,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安排做好中心组各成员学习。二是县委书记、县长分别开展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在县电视台、电台及清河融媒、清河发布、网信清河公众号设置“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栏,刊发转载中央、省和社会各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关内容。举办“学习党的二十大”文艺演出、宣讲、答题等各类活动,促进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三是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相结合,推进“书记县长接诉即办”“百姓议事厅”双平台运行模式,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四是制发了《中共清河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议题沟通制度》,做好学习计划制定、月度学习安排、督促检查、会务组织等服务工作。五是制发了《关于印发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等,促进了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六是在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开设了《归根到底是“两个行”》《从“两个务必”到“三个务必”》等党的二十大精神网班课程,全县千余名干部进行了学习,进一步推动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七是制发了《关于在全县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学习培训的通知》,对全县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工作部署。举办了县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全县县管干部集中听课并结合分管工作撰写了体会文章。期间邀请省委党校教授结合清河产业实际,以“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题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了深入解读,收到良好效果。八是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每月主题党日学习活动,党员干部结合实际进行发言研讨,推动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工作的有机融合。

(2)关于“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问题。一是加大生态补水力度,卫运河临清市上游无来水月份,督促协调临清市加大入河排污口管控力度,必要时生态补水,降低临清排水对油坊桥国考断面水质影响。二是加大水质检测力度,每月25日至次月国家采样结束前,进行多点位、多指标水质检测。关注河流预警站实时数据,以“人工采样+在线数据”方式分析断面水质变化和上游断面来水影响。三是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大对清河县卫运河河段的检查频次,严厉打击随意倾倒垃圾行为,及时查处各类污染源,确保县卫运河西岸零污染。四是与临清市生态环境局进行面对面会商,完善沟通联络机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与上游的临西县沟通协调,联合对卫运河及上游来水不定期进行水质检测。与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建立沟通协调、联防联控机制,合力保障卫运河水质稳定达标、稳步改善。五是开展了农村坑塘垃圾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进行了大清理、大排查,发现的相关问题已处置完毕。派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存在的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六是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方案》《扬尘治理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坑塘长制,每周进行巡查,实行常态化管控。七是组织全县322个村利用大喇叭、微信群等方式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群众对固体废物随意填埋危害的感受和认知,引导企业、卫生所等相关责任主体自觉履行固废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从源头控制环境风险。

(3)关于“承接京津产业转移行动慢、成效差”问题。一是加大京津新业态引进力度,京津冀机器人研究院落户清河,助力清河汽配产业在自动化、智能化、高端化发展上再上新台阶。二是加大落户清河县京津企业服务力度,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三是与中国科学院大学创新创业学院联合举办“院所走进清河·企业走进院所”启动仪式暨“链接创新要素·助力企业发展”企研论坛活动,助力清河提升平台承接能力。四是在京召开“聚乡情、话招商、谋发展”清河籍在京企业家座谈会。五是严格落实《清河县关于促进京津产业转移重点承接平台发展的若干措施》,制发了《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暂行)》,为招引京津项目提供了有力保障。

2.关于“践行新发展理念不到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效不明显”问题

(1)关于“推动解决项目用地难问题措施不力”问题。一是开展低效用地调查摸底,建立了供而未用、建而未投、用而未尽、亩均税收3万元以下等低效用地台账,制定低效用地处置盘活利用计划,全面盘活存量低效用地。二是制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开发区土地利用质量效益的实施意见》,并利用平台承载法、标准供地法、拆迁复垦法、存量盘活法、厂房租赁法、增容扩建法、激励约束法等,盘活存量、深挖潜力,加大闲置和低效用地腾退力度,确保土地效益最大化。三是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规范管理的七条规定》,成立土地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专班统筹推进开发区项目用地批供、储备、回收、转让等相关工作。四是加快建设智能智造园、数字经济科创园,建成后可为中小企业提供32.5万余平方米标准化厂房,最大限度解决中小企业入区问题及供地后易形成的闲置和低效用地情况。

(2)关于“破解羊绒产业发展难题步伐不快”问题。一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召集相关部门调度羊绒产业,谋划研究扶持羊绒产业发展政策。二是组建羊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专业化服务推动羊绒产业发展,集中力量破解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瓶颈,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组织保障。三是争取债券资金支持,大力推进羊绒产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带动产业数字化升级。四是全面落实《支持羊绒针织产业加快发展暂行办法》,鼓励企业引进高端一线成衣电脑横机,加快智能化生产步伐,全县一线成衣电脑横机数量超2000台。五是加快建设投资10亿元的新华国际羊绒高端针织产业园,新华羊绒高端针织产业园二号智慧工厂完成奠基。加快推进一批羊绒产业升级项目实施,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产业发展后劲。支持品牌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品牌形象、扩大品牌效应。六是组织企业参加上海春季五大联展、上海纱线展以及国外时装推介活动,大力宣介清河羊绒产品和品牌。七是制发了《清河县优化营商环境十八条措施》《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暂行)》《关于加快推动清河羊绒产业高质量升级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着力在设备购置、品牌建设、人才引进、研发创新等方面全方位支持企业发展。

(3)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存在短板”问题。一是召开了清河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就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发了《清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清河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医保协调联动机制,强化了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二是通过智能监管系统,进行疑点数据筛查。对发现的有关问题,向相关单位进行反馈,并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制发了宣传实施方案,在青阳广场和县行政服务大厅门口设置集中宣传点,对医保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增强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四是开展相关问题专项整治,明确了患者次均费用和报销比例的目标值。五是完善制定了《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制发了《清河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使用的实施办法(试行)》《清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医院责任,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建立医保基金使用的内部管理制度。

3.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措施不力,推进乡村振兴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松劲现象”问题。一是制定了《中共清河县委常委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会议议题计划》,县委主要负责同志每月定期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进行调度,切实压实县级主体责任。二是按照要求,每月组织镇村干部、村医、村网格员、帮扶责任人面向全县所有农户,持续开展举一反三问题排查,确保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早发现、早干预,按程序及时纳入监测范围并实施针对性帮扶。三是制定了工作方案,在自主申报、基层排查、集中排查、部门预警等环节,有针对性地落实行之有效的防范应对措施,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压紧压实乡村振兴、行业部门、帮扶单位、镇村相关工作责任。

(2)关于“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扛得不牢”问题。一是争取省级以上专项资金用于恢复渠道设计流量及灌排功能。二是申请资金于辛堤一支渠渠首修建配套设施扬水泵站一座,进行修整、清淤,恢复渠道设计流量及灌排功能。三是对民兴渠、丰收渠等13条灌溉渠道进行了全面排查,全部具备通水条件。四是建立了《清河县水务局灌溉河(渠)道巡查落实安排计划》,列出灌溉河(渠)道巡查落实排班计划表,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巡河(渠)排查。

(3)关于“推进乡村振兴不够全面充分。农村道路养护不到位,抽查发现个别镇未开展养护工作,一些村庄道路破损较重。农村人居环境不优,巡视发现部分村坑塘水面及周围存在大量生活垃圾。”问题。一是制发了《清河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办法》,逐步建立责权清晰、管养并重的养护创新管理体制。各镇分别成立了养护管理站,切实发挥网格作用,确保农村公路及时养护管理。二是县政府批复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加大对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投资力度。三是加大农村公路巡查力度,对破损较重的农村公路纳入改建计划。四是制发了《清河县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方案》,对农村生活垃圾、污水、黑臭水体和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的杂物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全面彻底整改到位。五是组成专项督查组,对镇村进行了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六是加大镇村群众的宣传引导力度,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引导村民定点投放垃圾,不乱排乱放污水,确保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整治有成效、不反弹。

4.关于“县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关于“县委班子全面领导不够有力,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的实施意见》,对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原则、内容、程序等内容做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重申书记专题会议、领导议事会议等酝酿形式不得代替常委会会议做出决策。二是向各镇、县直各单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以此为标准参照,进一步规范做好本单位重大议事决策各项程序。三是县委常委会听取研究了职教中心扩建提升、水系项目有关事宜;听取研究了民生实事谋划情况;听取研究了县中心医院新院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听取研究了县委党校新建项目有关事宜。

(2)关于“推动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用力不足”问题。一是成立重大水利项目进展缓慢专项整治小组,对进度较慢的标段,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进行重点督办,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二是根据工程进度满足合同拨款条件,及时拨付资金,减少资金闲置,发挥专项债券效益。三是对66家规上企业进行了差别化政策分级,企业奖励资金已全部补贴到位。四是制发了《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暂行)》,明确五大方面二十条具体措施,加大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持。五是邀请石家庄铁道大学的科技特派团来清调研指导,组织召开了“河北省特色产业科技特派团座谈交流会”,对县内4家企业关键共性技术项目进行了论证评估。六是召开了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培训会,确保企业“懂政策、会申报、能享受”。召开了河北省中小企业“百场万家”公益服务活动清河专场,进一步提高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和现代化管理水平。七是持续强力实施技术改造、“专精特新”培育、科技创新行动,帮助企业提质增效、提高市场份额。

5.关于“推进深化改革力度不大”问题

(1)关于“重点领域改革不深入,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效果不佳,执法能力不足,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不宽”问题。一是召开了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暨乡镇综合执法工作培训会,为参会执法人员发放了《清河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手册》等学习资料,并就法律法规和执法实务等知识进行集中培训。召开了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暨乡镇综合执法调度会,针对各镇综合行政执法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交流研讨,并就执法卷宗的制作开展专题培训。二是严格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抽取各镇行政处罚卷宗,进行集中案件评查。督促指导相关镇制作相应案卷,巡视反馈的相关镇案卷存在问题情况已整改完成。三是制发了《清河县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持续优化遵纪守法公平正义法治营商环境十项行动方案》,严格落实《清河县乡镇执法情况考核办法》要求,不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四是对全县322个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不稳定的18个村逐村制定提升计划、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县镇两级领导进行包联指导,确保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提升。五是制发了《清河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10万+”工程实施方案》,对全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工作进行总体安排。建立了《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下村提升工作台账》《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提升工作台账》《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统计表》,每月调度工作进展、每季度总结通报。六是制定了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培训计划,依托乡村振兴夜校,对全县1700余名村(社区)“两委”干部和镇主要负责同志就金融惠农政策、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经验做法开展了两期专题培训。召开了农村党建现场观摩暨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积极推广坝营镇“土地流转·集体经营”、谢炉镇“党建领航·村企共建”模式,拓宽了镇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思路。

(2)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差距”问题。一是积极对接省市一体化平台,争取更多业务数据事项实现共享。邢台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发了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的通报,县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94.71%,高出全省网办率4.71个百分点,位居全市第4名。二是通过河北省政务服务网、政务大厅显示大屏、微信公众号、走访企业等线上线下渠道,积极宣传信用服务平台。邢台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发了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的通报,清河县在邢台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注册企业数为69805个,实名认证数19494个,数量均位居全市第1名。三是严格落实《清河县优化营商环境十八条措施》《清河县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清单及任务分工》《清河县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精神任务梳理及责任分工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周通报、月例会制度。四是每月对26个县直单位和6个镇开展营商环境监测点测评,每季度开展一次第三方机关效能测评,全力推动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五是召开了全县“激情落实年”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大会,进一步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解放思想、奋发进取、马上就办、真抓实干。

(3)关于“基层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一是对全县6镇基层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进行检查整改,发现的问题均已通过预算调剂或账务处理进行了规范调整。二是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支出、使用等方面做出规范要求,严格推进制度贯彻落实。三是加强镇级自身建设,全县6镇全部制定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管理工作制度(办法),确保基层经费规范使用。

6.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有力”问题

(1)关于“防范羊绒原料收购领域风险不力”问题。一是制定了《中共清河县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推动政法行政机关执法活动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制定了《关于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持续整改的规定》《清河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的制度》等文件,进一步加大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

(2)关于“消防安全隐患依然存在”问题。一是住建、民政、消防等多部门联合召开消防安全推进会议,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巡视反馈的8家养老机构中,其中7家养老机构严格按照消防设计图纸完成了改造,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了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和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根据省民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县政府对以上完成消防改造的7家养老机构及其他存在类似问题并完成消防改造的养老机构,一并进行了会议研究,全县养老机构消防设施均已合格。二是召开了全县住宅小区高空“飞线”充电隐患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整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发了《全县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清河县住宅小区高空“飞线”充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形成了由公安、住建、城管、消防等部门分工协作、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移送抄告、联合查处的长效机制。三是制发了《关于加强全县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清河县物业行业治理提升工作实施方案》,不定期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进行抽查,对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四是对一些物业公司开展了常态化消防培训和实地灭火演练活动。组织全县33家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消防业务知识和安全意识。通过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画,并利用小区LED显示屏、业主微信群、上门入户宣传等方式开展了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五是随机对住宅小区进行监督抽查,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私家车辆,并对违法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私家车进行了曝光。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1.关于“县委履行主体责任不严不实”问题

(1)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主动”问题。一是制发了《清河县委常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年度工作计划清单》,明确理论学习、定期报告、廉政教育等12项工作计划,对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提出明确严格要求。二是制发了《关于进一步细化同级监督工作内容的通知》,重点对县委中心工作落实情况、“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根据监督情况,及时对相关工作进行督办提醒。向分管县级负责同志制发了《提醒函》,向有关责任单位制发了《督办函》,督促扎实推动工作落实到位。三是每季度向相关县领导印发关于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提醒函,督促其对分管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对潜在的廉政风险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警示及整改要求。四是按部门和领域将上月追责问责情况向分管县领导进行通报,督促追责问责落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一是制发了《中共清河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工作计划清单》《清河县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年度工作计划清单》,明确13方面73项工作任务,以及15项县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年底制发《中共清河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规范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要求。二是制发了《中共清河县委党的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明确7方面30项任务,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调整县委党的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组织领导。三是县委常委会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全面从严治党探索出依靠党的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路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持续增强常委班子和各常委主体责任意识。

(3)关于“落实巡察工作要求不到位。县委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有欠缺”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中共清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巡视巡察重要文件;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十二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方案》等巡察工作方案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工作情况和安排。二是开展十二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张贴巡察公告50张、布置意见箱41个、走访基层群众300余户、发放宣传页1800份,并通过被巡察单位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宣传平台定时定期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三是修订涉及巡察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6大部分、46项、124条的县委巡察工作流程,进一步强化巡察动员会、民主测评票、谈心谈话、走访基层调研等巡察方式的运用,通过制度机制的完善,拓宽收集群众信访问题的广度和宽度。四是召开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四轮巡察巡中调研会议,调度县委各巡察组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调研”的任务目标,真正能够发现挖掘出群众的信访需求,保障巡察工作质效。

2.关于“县纪委监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1)关于“聚焦监督主责主业不够,政治监督有缺项,专项监督实效性不强”问题。一是制发了《关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通知》,明确严格落实《中共清河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每年6月25日、12月25日前向县委、县纪委监委报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报告,进一步压实下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对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细化“室组地”联动监督工作机制,统筹调配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纪委工作人员,组成4个联动监督组,分区划片加大对全县重点工作落实、干部纪律作风等方面的监督力度。三是制定《监督工作清单》并及时更新,以项目化、条目式列出巡视整改、下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21项监督重点,推动监督具体化、精准化。每周形成《周监督工作通报》,在纪委全体会议上进行通报晾晒,不断提高日常监督质效。四是制发了《监督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关于监督检查室包联县经济开发区企业的通知》,围绕落实规矩要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重点项目落地、职责职能落实、整治执法乱象、压实主体责任、盯紧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畅通举报渠道八方面强化监督检查。设立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检查工作专班,制作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二维码,在县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设置举报入口,并在县、镇服务大厅和重点企业设置投诉举报公示牌,采取“大数据+执法监督”的方式,对职能部门执法和服务情况进行监督。

(2)关于“坚持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了《县管干部处分处置报批报备工作制度》,明确县管干部、县委委员、纪委委员等人员给予处分处置的工作程序,并建立县管干部处分台账,实行专人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核对。二是制发了《关于开展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对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三是召开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学习《邢台市纪委监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暂行办法》,按要求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邢台市纪委监委汇报监督执纪工作进展、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相关情况,向县委汇报纪检监察工作等工作进展情况。四是召开了清河片区6县纪委书记座谈会,围绕贯彻落实双重领导体制、发挥协助作用、落实监督职责等内容开展了交流研讨,提升了推动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认识。

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扎实”问题

(1)关于“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洁风险防控有漏洞”问题。一是组织监督检查室、派驻(出)机构、镇纪委对包联单位在上一自然月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投标项目签订《招投标领域监督责任承诺书》,强化对招标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参与和监督。二是制发了《关于对招投标领域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督促相关单位对2022年以来的招投标项目开展自查自纠,聚焦巡视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三是制发了《关于推进廉政风险点集中监督工作的通知》,根据各单位廉政风险点自查情况,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县集中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查找廉政风险点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单位落实风险点防控措施,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深入推进。

(2)关于“农村‘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结合农村政策与改革统计年报、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对各镇在相关平台填报的资产与收益情况进行审核,尤其对涉及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的固定资产和收益情况进行核查核实。巡视反馈存在问题的25个村均已完成整改,及时将涉及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的固定资产纳入村集体资产账,并将收益存入镇管村级账户。二是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通知》,督导各镇进一步落实相关规定,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持续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维护好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提升。三是组织镇村开展问题排查整治,重点规范村级财务计划、各项收入支出、各项资产、各类资源、收益分配等财务情况,并把村级财务管理列入对各镇的年终考核内容。

(3)关于“作风建设用力不足”问题。一是结合院前急救指挥调度实际,将新建急救指挥调度系统的技术优势与县急救站(县中心医院)运行120急救电话的管理优势进行全面整合,将新建指挥系统的软硬件转移到县急救站使用,打造120急救指挥调度样板平台。二是制发了《清河县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作风建设整顿月实施方案》,在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开展了一次自上而下的作风建设整顿活动,进一步提振了卫生健康系统干部队伍解放思想、奋发进取、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精神状态。三是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深入开展讲大局、懂业务、重服务、有活力“四型机关建设”活动,围绕强作风、提能力、求突破,全力建设政治型机关、业务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创新型机关。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深入,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问题

(1)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一是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的实施意见》,对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原则、内容、程序等内容做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重申常委会成员在集体讨论和决定问题时,无论是否属于分管工作,都应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向各镇、县直各单位下发了《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以此为标准参照,进一步规范做好本单位重大议事决策各项程序。三是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在议定事项时,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逐一发表了意见建议。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规范做好意见建议征求、谈心谈话记录、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撰写等要求,按规定开好民主生活会。二是制发了《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回头看”的通知》,组织全县乡科级单位对年度民主生活会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三是制发了《中共清河县委组织部关于规范乡科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程序的通知》,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对照检查、会中批评、会后报告等环节进行细化和明确,强化规范性和严肃性。四是县委常委会高标准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常委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发了《关于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通知》,组织全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对标对表县委常委会,召开高质量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强化政治生活的严肃性。

(3)关于“未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问题。一是对各单位的党组设置情况进行了梳理,县委常委会对全县在职的党组成员情况进行了审议,并决定由县委常委会研究党组成员的任免。二是制定了党组成员任免流程图,明确党组成员任职资格条件,规范党组成员任免程序。三是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行了集中学习,发挥好领导把关作用。

2.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1)关于“执行干部选任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制定了《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记录规范化管理细则》,对会议纪要记录的内容、日常管理、纪律要求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以制度化提升会议纪要记录的规范化水平。二是制发了《关于印发<政策制度汇编>的通知》,将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政策规定印发全县各单位,并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精研细学,学深吃透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推荐人选。三是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明确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要求和注意事项,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展选人用人工作。

(2)关于“科级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不大”问题。一是建立全县85后高学历年轻干部信息库,有计划地将入库干部选配到科级领导岗位,逐步改善科级干部队伍学历层次不高、年轻力量不足问题。二是举办了年轻干部“淬火工程”专业能力提升班,分专业、分领域、分批次对全县85后90后年轻干部80余人进行培训,着力提升年轻干部综合素质能力,为优化科级干部队伍储蓄优秀后备力量。

(3)关于“落实考核工作制度有差距”问题。一是对年度优秀等次人员资格进行“回头看”。二是举办了党政干部考核工作专题培训会,邀请市委组织部有关同志进行授课,县委组织部机关全体干部和全县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主管人事工作的副职共180余人参加。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确保各单位“一把手”和主管人员熟悉掌握考核政策,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三是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年度考核联审机制的通知》,明确了责任部门联审分工和工作要求,对考核审核严格把关,在制度上形成保障。制发了《中共清河县委干部量化考核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确保全县领导干部综合量化考核工作高效运行。修订了《清河县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量化考核办法》,对各项考核指标体系及优秀等次比例进行再明确,确保按规定执行考核等工作。

3.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

(1)关于“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有欠缺”问题。一是将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关于进一步提升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的实施意见》,按规定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推动责任落实。县委常委会听取了县直机关党建工作汇报,研究了党支部建设工作。二是县委党的建设(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县直工委、县非公工委、县委教育工委、县经济开发区工委、县社区工委和县卫健局直属单位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谋划,对全县各领域党的建设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三是将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纳入绩效考评,细化“党建责任落实”“阵地建设”等6个项目26条细则,以考评促进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四是制发了《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对县直机关各党支部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的通知》《县委党的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将党支部建设进行规范化制度化,并把定期听取党建工作纳入规则内容。

(2)关于“缺乏对机关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问题。一是持续开展联合学习、联创典型、联通纵横“三联共建”活动,将具体联系指导县直机关各单位党建工作列入工委干部岗位职责。每年年初督促各党组织研究制定机关党建年度工作计划,指导督导县直机关党建工作。二是制发了《关于调整党组织书记的通知》,巡视反馈涉及20个机关党组织中,对19个党组织进行了规范调整并制发任命文件。三是深入巡视反馈有问题的10个党组织,通过走访座谈、查看换届材料及会议记录、发出提醒函等方式督促整改,目前已按照要求进行了重新选举。对全县县直党组织的换届工作进行全面“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四是组织换届时“党员到会人数未达到要求”的10个单位进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并对县直机关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进行了集中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五是制定了月排查、季考核、年评议制度,每月利用主题党日对党组织人员是否配备情况进行排查,每季利用机关党建考评平台对相关情况进行打分,每年把党组织调查内容写入述职报告并接受评议。

(3)关于“抓农村党建工作不够有力”问题。一是根据各镇党建办缺配情况制定选配计划,逐步配备到位。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村党支部书记档案的通知》,组织各镇主管副职到巨鹿县委组织部农村党员干部档案管理中心观摩学习,加快做好县村党支部书记档案管理整改工作。二是制发了《农村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建立起农村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长效机制。三是依托远程教育平台,开展乡村振兴夜校培训。严格落实相关实施方案,提升农村干部积极性。

(四)关于“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持续整改韧劲不足”问题

(1)关于“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县委常委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在集中整改阶段结束后,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持续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二是县委常委会听取研究了十届省委巡视发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汇报,强调完善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三是通过发放提醒函、与主管负责同志提醒谈话、实地检查等方式,加大省委部署的专项整治进行监督。四是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的实施意见》,对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原则、内容、程序等内容做了加强和改进,重申严格落实重要事项定期报告制度,巡视巡察工作按规定及时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压实县纪检监察机构、县委组织部日常监督责任,持续开展巡视整改后续工作的监督检查,提升监督质效。

(2)关于“落实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有短板”问题。一是制发了《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监督工作方案》,成立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3方面工作内容、细化7项责任分工以及4项工作要求,将巡视整改监督作为监督重点加强跟进监督。二是制发了《中共清河县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定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要求,并把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纳入了年度组织工作要点。三是制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以来省市县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组织工作方面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关于上次巡视反馈组织工作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逐项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四是采取“室组地”联动监督方式,加强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督办,通过发放提醒函、实地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情况进行汇总晾晒。

(3)关于“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一是开展了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采用字幕、展板、宣传彩页等形式进行宣传,公布了举报电话,集中清理了街头、小区等公共场所的涉投资理财等小广告。二是制发了工作机制,建立相关管理体系,提升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严防新发生风险。三是制发了风险排查工作方案,采取现场排查与非现场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对“网络科技”“投资咨询”“投资理财”等易发领域进行重点检查,建立排查台账。四是召开了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制发了相关通知,督促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开展整改工作。五是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原来尚未移送和通报的线索、案件进行集中清理。六是凡发现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未按时移送相关问题线索的,启动调查问责程序,确保问题线索及时准确得到处置。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下一步,清河县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的有力举措、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坚决把巡视整改推向深入。

(一)坚定理想信念,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开展好大兴调查研究,持续推进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认真履职尽责,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切实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持续规范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流程。充分发挥县委党的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度作用,定期听取研究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

(三)坚守纪律规矩,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强化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专项监督和警示教育。每年两次听取下一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支持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各类违纪行为。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突出政治巡察和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巡察。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四)完善长效机制,更加巩固深化整改成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改革发展的政治担当,坚持以上率下、部门联动,聚焦重要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中发力。严格落实县委整改主体责任,做实做细纪检监察机构、组织部门监督责任,不断提升整改工作质效。在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基础上,注重新制度与现有制度的衔接,着力构建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

(五)强化成果运用,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做好清河当前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以创建区域中心城市为目标,谱写清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巡视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98166897;邮政信箱:邢台市清河县太行中路5号清河县委办;邮政编码:054800;电子邮箱:xw816689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