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法规| 审查调查| 通报曝光 | 巡视巡察| 信息公开| 廉政教育| 媒体聚焦| 学习园地
所在位置:首页>信息公开>省委巡视工作专题>整改落实>
中共饶阳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4-11-26 17:14:59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4日至12月3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饶阳县进行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2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饶阳县委坚持把整改落实作为推动全局的重要抓手,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自我革命意识,着力解决阻碍加快发展的责任问题、能力问题、作风问题、体制问题,初步实现了以整改求突破、以整改活全局。一是夯实责任,传导压力。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副书记兼任,统筹协调推进全县整改任务落实。各镇(经济开发区)、部门党委(党组)也成立相应组织,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为扎实推进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二是科学部署,统筹推进。县委召开常委会会议,研究有关巡视整改要求的文件,明确总体要求、整改原则、牵头县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等内容。召开整改落实工作动员大会,印发《关于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以及专项整改落实方案,动员全县上下以积极有为的状态、求真务实的作风,全面落实巡视整改工作要求,为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打下了坚实基础。县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反馈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收到了良好效果。三是健全机制,务求实效。为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完善了周调度制度、台账管理机制、一事一档机制、督查通报制度等四项制度机制。四是做好结合,确保实效。把整改相关要求与推进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全面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求,抢抓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机遇,加强经济指标调度,加快招商引资步伐,加大产业升级力度,各项重点工作均实现新进展、新成效。县委书记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并以提示函、督办卡等形式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饶阳县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效不明显”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一是点对点问题立行立改。印发相关文件,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二是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督导。印发相关文件,对学习内容、形式、档案归集等提出明确要求,按时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结合工作深化研讨交流。巡视整改以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委常委会共组织学习68次。三是浓厚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氛围。各镇(经济开发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均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条幅、展牌、展板等多种形式,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浓厚学习氛围。加大培训力度,先后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6期,培训干部869人。

2.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有力”问题

(1)针对“对接京津、加快发展速度不够快、效果不够好”问题。一是全力招商引资。制定印发招商引资方案,完善《饶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二十条》,围绕饶阳特色产业,盯住京津特别是紧盯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从建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分工、强化项目储备、加强督导考核、营造良好环境等方面细化实化招商举措,开展招商对接,争取承接更多的京津产业转移项目,不断加快全县经济发展步伐。二是科学把握方向。强化对河北省《县(市、区)委书记综合考核指标评价细则》《衡水市经济发展绩效专项考核办法》等考核指标体系的学习研究,全面梳理差距问题,确保方向正确、行动高效。三是强化考核问效。研究制定《经济发展绩效专项考核办法》等,进一步明确考核细则和各镇(经济开发区)工作目标,强化对各项指标的督导,全面调动在考核工作上争先进位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好的成效。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对固定资产投资、规上规下工业增加值、建安工程投资、批零住餐销售额等各项指标强化督导,保证固定资产投资34个续建项目和24个当年新开工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应报尽报。

(2)针对“2021年省对县绩效考核为B档次”问题。一是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建立“一册两表”(考核指标说明册、指标责任分工表、指标调度推进表)、常委会月调度、县考核办半月调度、专班推进、考核工作日志、半月督办卡、月分析报告等工作机制,制定印发《饶阳县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办法(试行)》,优化考核内容指标,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同时,制发《年度考核工作要点》,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抓好落实。二是加大考核培训力度。通过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分析、召开全县经济形势分析会等形式进行以会代训,对市县经济发展绩效专项考核指标进行了逐项培训解读。三是加强对上沟通协调。加强与省市考核办、省市直牵头部门对接沟通,及时掌握各项考核指标评价内容、评分标准变动情况。目前,县委已对考核工作调度13次,县委考核办调度43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开发区已多次就饶阳落后指标与省市发改部门进行对接沟通。四是加大督导力度。对调度中发现的工作进度落后指标,以提示函的形式动态提醒主管县领导和相关部门,目前,已对相关部门印发21次督办卡。2023年,省对饶阳县绩效考核为A档次。

(3)针对“2019年以来新引进金属丝网、农业养殖等项目科技含量低”问题。一是加大招商选资力度。制发《饶阳县招商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责成县招商办牵头对拟引进项目从产业政策、环保、土地、规划、资金等方面进行评审,淘汰条件不成熟、科技含量低的项目,提高招商质量,做到科学招商、精准招商。二是严把项目入门关。项目落地前签订“入园协议”,对亩均投资、亩均纳税、建设容积率等按要求进行明确限定,确保项目含金量。三是开创招商引资新局面。结合饶阳产业基础,确定了装配式建筑建材、绿色食品农产品深加工、轨道交通装备制造等七个重点招商方向,建立“七个一”招商体系,动员全县上下构建大招商格局,重点引进科技含量高、带动性强的大项目、好项目。

3.关于“县域经济发展质效不高”问题

(1)针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占比较高”问题。一是强化领导包联。更新了《县级领导包联规上企业名单》,明确县级领导包联规上企业具体要求,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用工、资金、土地等问题,确保县域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走访帮扶。对纳税前10名的企业进行走访,了解企业纳税情况,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惠企政策进一步解读宣讲。三是加强税收征管。大力挖掘税源,新增纳税企业325家,并提高征管质量,做到应收尽收。同时不断提高税收收入质量。四是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一方面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提升各纳税主体发展壮大和主动纳税的积极性,培育优良税源、促进企业发展。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数字化、精准化的纳税服务,新建了12366税费服务平台,搭建了征纳互动渠道—河北税务微信企业号,现已引导3516户关注;另一方面,着力强化服务水平,为200余户纳税人举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帮助纳税人精准把握政策要点,确保企业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红利。

(2)针对“开发区入驻企业年纳税额超千万元企业少”问题。一是注重加强整体推进。制发《饶阳县“制造强县”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实施转型升级、创新驱动、企业培育、园区提级、质量强县行动,提升规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数量,促进企业做大做强。二是深入开展走访服务。对58家规上企业的用工、开工率、销售等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走访了解,宣讲高新、工业设计、专精特新等政策,推荐3家公司申报专精特新企业并通过认定,推荐1家公司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责成县经济开发区深入企业开展“一对一”辅导宣讲,促进企业发展壮大,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共发放惠企宣传资料3000余份,开展惠企政策宣讲培训6批次。三是强化包联服务。进一步建立完善科级干部帮扶机制,县经济开发区所有科级及以上干部分片包联重点培育企业31家,巡视整改以来,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等问题36个。

(3)针对“‘腾笼换鸟’成效不好”问题。一方面,坚持“一企一策”,严格整改。已替换为仓储物流园项目一个,目前正在进行规划设计等工作。同时,对1名负责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另一方面,坚持全面排查,保持长效。制发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镇(经济开发区)每季度对辖区内所有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对“僵尸”企业、利用率过低等闲置低效宗地,按照“分类施策、一企一策”原则,逐地块制定招商引资、腾笼换鸟、督促建设、协议收回等整改措施,盘活闲置低效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截至目前,未再发现僵尸企业以及利用率过低等闲置宗地。

4.关于“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办法不多”问题

(1)针对“2018年以来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低”问题。一是制定《县域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实施方案》,明确科技型企业培育、企业研发投入引导、创新平台建设等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确保县域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二是对照省县域科技创新能力监测评价指标体系,重点从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培育、科技创新管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等方面查漏补缺,推进全面提升,巩固县域科技创新能力跃升成果。三是调整《县级领导包联规上企业分工》,通过印发提示卡等形式,督促各级领导入企帮扶,推进现有规上企业研发投入逐年增长。四是研究制定《关于推进企业研发费用投入的管理制度》,明确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要求,引导企业重视研发投入,规范数据收集填报行为,切实提高研发费用填报的精准度。五是聘请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深入企业进行面对面指导培训,帮助企业规范研发经费归集和填报,熟练掌握填报技巧,提高入统认定成功率,最大限度做到应统尽统。目前,县域科技创新能力评价已从C级跃升为B级。

(2)针对“推动‘育繁推’一体化发展的政策体系不健全,大型蔬菜育苗、育种企业尚属空白”问题。一是在学习山东寿光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出台《饶阳县高品质果蔬产业示范县创建推进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书和路线图,将“实施种苗振兴工程”列为高品质果蔬产业示范县创建的十大行动之一,着力打造“核芯”优势。二是研究制定措施,重点支持果蔬种业发展、果蔬种业创新攻关、果蔬产业品种提升、育苗业提档升级,为果蔬业“育繁推”一体化发展建立了政策支撑。三是与山东一种苗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饶阳投资建设数字化育苗育种项目。目前,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部分已投产,2024年9月份全部投产。项目建成后,年育苗能力达到1.2亿株,推广示范新品种10个以上,将填补衡水市种业发展空白。四是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与一家农业公司就建设种繁农场进行洽谈,初步达成合作意向。

5.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有短板”问题

(1)针对“2018年县医院启动迁建,至今未投用”问题。一是责成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谋划,让编制概算预算更加科学合理。同时,对县卫健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二是组织县卫健局、县医院等单位制定工作计划,剥离出的附属工程已完成招投标、签订施工合同、进场施工。2024年7月完成搬迁,新院区投入使用。三是举一反三,加强对此类问题的整改。组织县卫健局、县医院等单位,制定管理办法,加强现有项目管理,严格把控项目进度,并对现有医疗卫生领域项目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不等不靠、立即解决,确保项目按期完工,不出现延期现象。

(2)针对“计划2019年完成主体建设的第三实验小学到2021年才开工建设”问题。一是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深入学习相关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计划的可行性和时效性。二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在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困难后,及时调度相关部门,协调问题解决,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按照计划顺利推进。三是举一反三,加强调度,责成县教育局制定《饶阳县教育局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积极推进项目工程尽早完工,早日投入使用,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6.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存在不足”问题

(1)针对“扶贫电站维护管理不及时,某村集体10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损坏2年未运营”问题。经排查,该村级10千瓦光伏电站,所有权是罗屯村集体。2021年9月因电站配电箱电闸损坏,造成该电站不能正常发电。村集体发现该问题后及时与电站运维方联系,电站运维公司派人对电站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维修,2021年9月29日电站已正常发电。针对该问题,县乡村振兴局举一反三,组织业务骨干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全县13座300千瓦村级电站和25座50-100千瓦参建式光伏电站进行全面排查,要求相关运维公司对所辖电站的板材、电路、逆变器等硬件进行排查和检修,确保光伏电站正常运行。

(2)针对“一农业公司至今未兑现分红不归还本金”问题。重新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对全县16家扶贫合作公司进行扶贫资金风险排查,按照资金带动户所在镇进行责任划分,明确要求各镇依法依规对未按期分红的企业,走司法程序督促落实,坚决避免扶贫资金损失,经深入排查,未再发现类似问题。

7.关于“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扛得不牢”问题

(1)针对“县委常委会没有对粮食安全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问题。制发《饶阳县粮食安全工作方案》,明确粮食安全工作每年至少一次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2023年4月26日,县委常委会听取全县2022年粮食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并对2023年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重点落实好六方面任务。

(2)针对“2020年核查发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目前仍有未整改到位”问题。饶阳县委不等不拖,积极作为:一是周密部署、详细安排。先后4次组织各镇、有关部门,召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改工作调度会;两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就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对辖区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二是落实责任、严格整改。将农村占用耕地建房作为重点整改对象,进行严格整改,目前全部完成整改,涉及面积57.4亩。同时,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三是建章立制、确保长效。制定印发实施方案,要求各镇(经济开发区)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严格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六个严禁”“八个不准”有关规定,形成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

(3)针对“违规占用耕地种植草皮”问题。一是高度重视,详细部署。先后4次组织各镇、有关部门,召开巡视反馈违规占用耕地种植草皮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会,要求各单位坚决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2022年,五公镇北张保村违规占用耕地382亩种植草皮,发现该问题后,县委立即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及五公镇进行了严格整改,2022年8月完成清除复耕,消除违法状态。巡视整改以来,县委组织各镇对辖区内种植草皮问题进行再摸底、再排查,未再发现新问题,今后将强化日常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种植草皮等问题坚决查处。三是加强监管,遏制新增。制定印发实施方案,要求各镇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大日常巡查和执法力度,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确保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稳定,逐步构建耕地保护新格局。

8.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步伐不快”问题

(1)针对“农业产业体系增值链短,产品附加值低”问题。一是坚持用工业思路拉长农业链条,围绕壮大产业链条,持续做强现代种业、食品加工等业态,在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了1500亩的绿色食品产业园,目前一批项目已开工建设。二是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制定《饶阳县蔬菜加工项目实施方案》,筛选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计划通过新上加工项目,培育成为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目前,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申报书已上报,待市农业农村局审批。

(2)针对“农村人居环境出现反弹,全县纳污坑塘未整治到位”问题。一是制定印发行动方案,组织各镇(经济开发区)对照方案和整治标准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整改,并对1名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对263个未整治到位的纳污坑塘逐一进行走访查验,督促指导各镇(经济开发区)加快坑塘整治进度。三是组织召开纳污坑塘整改验收销号动员会,印发了实施方案,责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执法、水利等部门成立联合验收组,对申报达标的坑塘逐个进行验收销号。截至目前,263个纳污坑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验收销号。下一步,责成县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镇(经济开发区)定期开展巡查、清理,并强化督导检查,巩固好整改成果。

(3)针对“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未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问题。一是开展全面自查。印发相关文件,要求由各镇实践所牵头,按照评价体系标准,对辖区内所、站开展全方面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强化组织领导,推进规范化建设,形成自查报告。目前,针对查出的17个问题制定了17条整改措施,并举一反三,明确了下一步工作计划。二是点对点问题立行立改。针对涉及点对点问题的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由相关镇牵头进行重点整改,明确专人督导推进,确保落实到位。各镇均按时提交了整改报告和佐证资料,对存在点对点问题的实践站整改情况进行了实地验收。三是制定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要求各实践所和实践站结合实际,定期向县实践办报送活动计划和活动档案,推进活动常态化开展。目前,所有实践所、站均按要求开展活动。

9.关于“在管大局、做决策、抓落实上有欠缺”问题

(1)针对“县委常委会没有听取同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问题。一是召开县委常委会,听取了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年度工作汇报。二是将“每年听取一次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列入《中共饶阳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三是压实主体责任,举一反三抓整改,制定《县委常委会研究工作清单》,确保按计划上会,按时研究,按规定落实。

10.关于“执行党内法规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议事决策规则,推动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二是举一反三加强对上级文件、政策的传达学习,做到每项都专题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明确了联席会议的组织架构、主要职责、工作机制等内容,进一步完善全县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推动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实施和执行。四是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有关规定,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等党内法规制度。五是召开县委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听取了各成员单位今年以来党内法规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计划,对全县党内法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11.关于“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不到位”问题

(1)针对“2021年引进的科技项目,设备购置补贴经巡视推动才兑现”问题。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机制,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一是进一步规范并优化资金拨付流程,严格落实《饶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二十条》,根据部门具体核实情况及资金请示,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位。二是制定《饶阳县县域创新能力提升实施方案》《饶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推进企业研发费用投入的管理制度》等,对具体问题进行责任分工。三是对新引进的符合省市重点条件的科技项目优先申报,对新购置设备的积极协助申报技改资金,对有意愿和大专院校合作的积极协助联系对接。

(2)针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床位短缺”问题。一是经深入分析原因,由于新县医院整体搬迁项目进展超出计划时间,未能及时投入使用,导致全县医疗机构新增床位数未达到规划要求,与规划要求相比相差112张。二是对全县医疗机构床位数进行统计,挖掘床位增设能力,制定了床位增设方案,明确2023年5月18日前新增床位143张,2024年再新增床位130张,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求。截至目前,2023年实际新增床位143张,2024年实际新增床位148张,全县累计完成增加床位291张。

12.关于“重点领域改革推进力度不大”问题

(1)针对“2019年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获批后至今功能不完善”问题。一是强化示范引领。高标准创建衡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目前园区核心区设施果蔬产业研究院通过了省科技厅验收和评估,3个与河北农大合作项目落地;建成饶阳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正在稳步推进果蔬食品采样和检测;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运行,目前完成产权交易95笔,共1048.48万元。二是开展电商帮扶。开展电商运营帮扶活动。与全国供销合作社总干院、河北省供销合作社、培训机构对接,牵头推动县域直播电商培训,目前培训方案已完成,近期将组织实施。三是对接高端平台。组织县域内企业参加企业数字化转型暨电商赋能研学对接活动。助推一家企业入住某买菜平台,该企业已成为社消零入统企业,标杆引领示范作用明显。目前,正在梳理全县优势产业,开展“千企万店”上网工程。四是服务推动发展。于2023年5月开展“净菜进京”活动,推进农副产品深加工,提升农产品溢价,提高农民收入;突出高端项目引领,谋划了饶阳县数字育苗育种建设项目,为示范园发展提供高端科技育苗服务,提升特色产业发展档次和科技含量,项目总投资6384.12万元,成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2000万元,目前项目建设已基本完工,正在进行设备调试,预计年底前投入使用;规划建设了1500亩绿色食品产业园,一批项目已建成投产。

(2)针对“省设施果蔬产业技术研究院未完成省级验收,农副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发挥不明显;‘中央厨房经济’产业园建设处于停滞状态”问题。一是深入分析问题原因。2023年1月份河北省设施果蔬产业技术研究院成功通过省科技厅验收,并于2月9日-15日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了公示。二是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溯源和质量监管,3月28日组织农业投入品经营者、生产主体共计290人参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会,4月11日组织乡村及监管人员32人参加农产品监管培训,切实增强了生产主体守法经营意识和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计划》,加强农产品生产主体检查检测,截至目前共抽检农产品534批次,经检测全部合格。出台《关于依托省农产品追溯平台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实施意见》,按照“管业务就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省追溯平台的使用和推广,确保了产品质量可追溯。截至目前,通过农产品追溯平台达到追溯要求产品43124批次。设施农业高新技术试验示范园有一个项目已开工建设,完成了叶类菜(生菜)种苗定植,并在第六届京津冀蔬菜产业发展大会暨招商对接活动上进行了集中展示观摩。三是为有效推进“中央厨房经济”产业园建设,在绿色食品产业园内规划建设了占地1000亩的中央厨房产业园区,制定印发了《饶阳县中央厨房产业示范园区创建方案》,各项工作正在抓紧实施。四是加大僵尸企业盘活力度,引进了一速冻食品项目,租用一食品公司闲置厂房,用于速冻食品生产。

13.关于“营商环境不优”问题

(1)针对“县行政审批局一次性告知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服务群众的核心意识。全面强化县行政审批局窗口工作人员的执行力和综合素质,同时对“网络故障”“系统升级”等特殊情况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大厅公告牌等方式公示,避免群众多跑腿、白跑腿。二是理顺“一次性告知”的工作流程。规范“文本”信息,建立“提交材料模板”并及时公示,规范完善“一单两书”,即一次性告知单、补正告知书及受理通知书;规范办理步骤,对提交资料齐全的当即受理;对提交资料不齐全的,确保一次性告知补充资料、修改资料等要求,减少企业或群众跑腿次数,提高办事效率;改进叫号方式,由“人工叫号”变为“电子叫号”,并严格落实“一人一号、一号一件”制度,规范审批秩序。三是强化科技投入优化服务水平。完善自助服务设施,在政务服务大厅一、二楼增设了自助复印机、营业执照自助打印机、印章刻制自助终端等自助设备,使群众无需出入大厅,即可完成企业注册“一条龙”相关事宜;2023年2月在全市率先推广应用“AI智能快审系统”办理营业执照,由人工审批变革为智能系统审批,实现即办即批、即批即得,使审批时间提升到最快7秒完成,而且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选择自助终端打印纸质营业执照、邮寄服务等方式领取证照,实现“不见面”审批。四是强化制度建设,规范“代办”管理。制定出台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代办秩序,解决代办无序问题。

(2)针对“政务服务大厅未实现集中办公”问题。一是谋划租赁政务服务大厅新办公地点。经研究决定租赁开发区在建的“双创大厦”作为新的政务服务大厅办公场所,目前“双创大厦”已完成19层主体建设,初步完成室内装修,部分已交付使用。二是通过会议调度压实工作责任。2023年4月25日,组织审批、民政、人社、医保、公安、交警和税务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明确由县审批局牵头、县经济开发区负责推动“双创大厦”项目建设进度,其他单位做好办公大厅搬迁的各项前期工作,待“双创大厦”达到办公条件后尽快搬迁入驻。2023年底“双创大厦”交付使用,政务服务大厅租赁大厦1-4层办公,于2024年3月份装修完毕并完成整体搬迁,正式运行,原来分散办公的7个网点全部搬迁入住,实现了集中办公。

14.关于“防范处置金融风险政治敏感性不高”问题

一是组织公安部门制定了强化党政主导、深化反诈培训、加强警企合作、压实考核责任、深化电信领域整治、深化银行领域整治、深化互联网领域整治等七条反诈整改措施,明确了十一条反诈工作要求。二是制定印发文件,召开全县打击治理新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工作会,坚持重点整治与源头治理相结合、清理整顿与依法打击相结合,防止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的发生,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三是由县公安局常态化组织民辅警在学校、居民区、企业、镇村等地,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全县共设置宣传标语、横幅、字幕2000余条,制作宣传海报10万余张,散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进校园、社区、街头等场所开展宣传活动10余次,面对面为群众解疑答惑300余人次。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两个责任”压的不严不实”问题

15.关于“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1)针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欠缺”问题。一是加强政策学习。4月12日在县委常委会上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的意见》,切实做到相关要求入脑入心。二是建立完善机制。建立《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定期对下级“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进行监督谈话,进一步压实了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三是强化督办提示。通过日常了解、实地督导、走访调研等方式,监督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下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示卡、督办卡》,把开展谈话作为重要内容,提示、督促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开展谈话,强化了各级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责任。四是明确责任。印发《中共饶阳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把开展党内谈话列入了工作清单。五是丰富形式。针对以往谈话“形式单一”的问题,今年在开展一次集体谈话的基础上,采取“一对一”谈话等方式,做到与班子成员、下级“一把手”谈话全覆盖。

(2)针对“警示教育工作不经常”问题。一是突出教育重点。以县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通过“廉情专报”形式,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的借培训之名组织公款旅游等1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推送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并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进行传达学习。二是全面推进落实。利用1个月时间,组织各镇(经济开发区)、县直部门通过党委(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现场参观等方式,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截至目前,累计65个单位260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了警示教育活动。三是用好平台载体。“五一”期间,县纪委监委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曝光两起本县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四是强化警示教育。2023年11月9日,组织召开全县领导干部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县四套班子领导、各部门“一把手”、各镇区党政班子成员、各村党支部书记共计380余人参会,会议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并通报了6起本县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在全县干部队伍中引发强烈反响,进一步浓厚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氛围。

16.关于“部分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不够重视”问题

(1)针对“县级领导述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缺失‘一岗双责’内容”问题。一是加强政策学习。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等相关规定的学习,切实提高履行“一岗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县委常委会上集中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建立提醒制度。每季度向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就“一岗双责”完成情况发放提示函,4月份向各县委常委下发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示卡,向各单位下发了督办卡,对落实党内谈话制度进行提示。同时,建立机制,明确专人在年度考核时提醒领导干部撰写述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要有“一岗双责”内容。三是举一反三整改。对照述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相关要求,进一步查找不足,补齐短板,对报告内容严格把关,认真检查报告内容是否全面,确保撰写内容无缺失。

17.关于“县委对巡察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一是及时召开县委巡察领导小组会议。2023年以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7次会议,签批巡察工作文件64件次,县委书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常规巡察情况汇报,主持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了六个关于强化巡察工作的文件。二是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巡察工作。2023年以来,县委常委会15次研究巡察工作,认真传达学习巡察工作新要求、新部署,听取调度县巡察工作,研究制定巡察工作相关制度机制。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若干措施》等6项制度,传达学习了全国、省、市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并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有序推动县委巡察工作。2023年以来,共组织开展了3轮常规巡察、4次机动巡察。每轮巡察工作动员会,县纪委书记主持,组织部部长宣读分工,县委书记就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关键环节、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进行部署,巡察工作取得了一定质效。

18.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够主动”问题

(1)针对“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少”问题。一是强化政治监督。县纪委监委研究制定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监督对象、 监督方式、14项重点任务及7项工作要求,不断推动政治监督融入日常,形成常态;研究制定措施,从加强学习研究、规范台账管理、强化统筹调度、定期报告情况、开展驻点监督、建立工作档案、组织专项检查和强化成果运用八个方面明确具体措施,促进工作落实。二是用好典型案例。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案例中搜集、筛选出20余个符合本地工作实际的问题案例,并对2019年以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类别进行分析,总结出7类易发重点问题,向各监督责任部门反馈,督促各单位按图索骥,加强针对性监督检查。三是开展联合监督。县纪委监委整合业务力量,运用“室组地”方式开展联合监督,共发现问题线索47件,其中给予党纪处分6人、组织处理41人。

(2)针对“监督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开展专项检查。在对2019年、2020年干部处分情况进行排查的基础上,重点对2021年8月份以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和2017年10月以来县纪委提出的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通过单位自查和监督检查,发现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5个,均为镇纪委未在规定时限内在受处分人所在党支部大会上进行宣布,已责令相关镇纪委严格按相关规定落实处分执行,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宣布送达的,及时向县纪委监委备案;发现“三书”落实不到位问题4个,由各分包监督检查室督促未落实党组织或单位限期整改,截至目前4个问题均已整改落实到位,组织处理1人。二是健全制度规范。制定印发《饶阳县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受处分人所在党组织职责权限,详细规定了处分决定宣布送达、处分材料归入人事档案、职务职级待遇变更、年度考核、执行情况反馈、教育回访和监督检查等具体内容,确保处分决定执行规范落实。

19.关于“执纪执法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掌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县纪委监委会议组织集中学习,精准把握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权限规定,依规依纪行使纪律处分权。进一步明确被审查调查对象主体身份材料范围,加强案件质量自我评查,并对1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严格程序规范。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镇纪委办理案件审理流程及文书规范,印发各镇纪委严格执行,进一步规范了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和程序,重点对镇纪委案件审理工作流程中常用的文书式样进行统一规范,切实提高案件处理规范化水平。三是强化质量评查。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详细规定了案件评查范围、方式、反馈、整改、结果运用等内容,细化了案件质量评分标准,每半年对县乡纪委自办案件集中开展一次质量评查。

20.关于“对干部日常监督不到位”问题

加强日常监督。紧盯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暗访有无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操办婚丧喜庆之机收钱敛财等问题,深挖细查背后的“四风”问题。探索建立作风纪律教育提醒、权力运行事项公开核查、群众投诉受理处置、违纪违法惩治警示等四项机制,明确党委(党组)强化纪律教育、提示提醒、谈心谈话等措施手段,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提高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

21.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

(1)针对“财务支出不规范”问题。一是制定方案,安排部署。组织召开巡视整改工作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相关单位举一反三,自查自纠。二是加强财经政策宣传学习。组织全县60个一级预算部门主管副职和财务人员,召开财经纪律培训会,发放业务书籍,提高各单位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三是开展实地督导检查,确保实效。成立5个督查组,对重点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指导,已督促有关单位收缴资金8万元,并对2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2)针对“大额支出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制定相关文件,规定凡涉及2万元以上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党委会议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凡涉及大额资金支出的项目,需将党委会议记录、大额支出审批卡和票据一并入账,同时需经手人、主管副职、党政“一把手”三方签字。二是完善管理办法,从事项审批程序、财务支出程序、支出手续三个方面严格规定,做到每一笔项目支出都有合同或协议。通过整改,进一步规范了资金使用流程,严格按照财务支出相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整改,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2.关于“农村‘三资’监督管理虚化”问题

(1)针对“白条入账、不及时上交土地租金、侵占集体资产现象仍然突出”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印发指导意见,就农村财务收入管理、财务公开、农村资产承包、租赁合同管理、集体建设用地及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组织各镇开展“三资”管理知识培训。对指导意见进行解读,切实提高了乡镇“三资”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三是开展经济审计全面自查。按照“五年一轮审”要求,今年对40个村进行集体经济审计,目前正在对接第三方审计公司并制定村集体经济审计计划。下发通知,重点对白条入账、不及时上交土地租金、侵占集体资产、集体经济审计整改等进行督导检查,并对1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规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行为。持续推进全县农村产权交易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科技化、标准化水平,建立了农村产权交易电子平台,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全部纳入平台监管。平台在王同岳镇、东里满镇、五公镇试点成功后,已在全县推广。五是推进农村村级事务公开规范化。建立农村村级事务公开平台,为每个镇、村建立独立的村级事务公开账号,对农村集体党务、村务、财务、重大事项等实行网上公开。目前,已建立县镇村管理员和平台填报员、包村干部人员信息台账。

(2)针对“县纪委监委查处的基层微腐败案中,‘三资’问题占比高”问题。一是深入推进农村基层监督具体化工作。制定印发实施意见,探索建立惠民政策宣讲解读、农村事务公开、农村“三资”管理处置联审会签、农村重大事项报备核查等五项机制,组织召开6次推进会,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调研走访6次,对各村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抽查。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惠民政策宣讲解读961场次、农村村级事务公开平台公开信息1416条、“三资”管理处置联审会签1517次、重大事项报备核查145项。二是配齐配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强化基层监督组织保障,全县8个镇(经济开发区)共配备纪检监察干部39人,197个村配备“三员”671人。三是强化“三资”提级监督。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筛选资产资源多、掌握资金量大的10个重点村作为试点开展提级监督。通过检查账目、述职述廉等方式,强化对农村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截至目前,深入基层调研督导20次,开展监督检查40次,发现问题14个,谈心谈话28人次,其中涉及“一把手”16人次,提出工作建议14条,“三重一大”事项报备13次,共计监督资金1768万余元,村集体地、果园、坑塘等1370.5余亩,光伏电站2座,冷库1座,扶贫项目木材厂1家。四是探索健全监督体系。召开饶阳县农村基层监督具体化工作动员会议,印发实施意见;召开饶阳县农村基层监督调度会暨县乡公职人员常态化监督动员部署会议,初步建立基层监督制度体系,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规范监督程序、约束监督行为,为强化基层权力监督提供制度支撑,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县乡公职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的常态化监督。五是强化平台应用。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做好农村“三资”监管平台规范运行,各镇将每季度集体经济收入情况录入台账管理系统。督促县供销社做好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规范运行,搭建完成村级事务公开平台,有效规范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

23.关于“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仍然突出”问题

一是监督推动整改落实。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就巡视反馈问题向县纪委监委、县纠风办作出情况说明,并举一反三、全面加强行文监管,杜绝类似情况;责成县应急局召开整改工作会,深入剖析原因,健全完善防灾减灾体制机制、组织镇(经济开发区)应急办进行灾情报送机制和灾情报送系统的培训学习,同时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二是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围绕“四个紧盯”,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年度政治监督清单,细化工作任务。三是开展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通县纪委书记“营商环境问题反映直通车”,向企业家发放“致企业家朋友的一封信”和“县纪委书记直邮信封”,并收集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查处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四是推进监督贯通融合。制定相关实施意见,在履行好各自监督职责的前提下,积极加强沟通协调,促进职能贯通、资源共享、作用互补,扎实推动监督制度优势更好的转化为治理效能。

24.关于“‘头雁效应’发挥不充分”问题

针对“2018年某村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项目建设已超期2年未回迁”问题。一是详细安排部署。组织县住建局、施工单位召开调度会,由县住建局具体负责,落实人员、明确时限,责成施工单位对南关村棚改项目各项工程进展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施工计划和分配方案。二是加快工程收尾。督促施工单位对门禁、绿化等剩余工程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多上人员机械。同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督导检查、查看进度。目前,该村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项目扫尾工程已完工。三是尽快分房到位。对签订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的村民,按照该项目征收补偿和分配方案,正在办理回迁安置等相关手续,目前已经完成分房。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统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方面”问题

25.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

一是对19个存在问题单位下发提示函,要求各单位规范落实相关制度,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二是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进一步修订《“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工作制度。三是建立定期督查机制,对各单位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不够”问题

一是加强教育学习。县委常委会集中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辑印了学习材料,确保相关要求入脑入心。二是制定县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县委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县委各常委带头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会前对各常委个人发言提纲、相互批评意见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查找问题有深度、相互批评有辣味,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四是下发《关于开好乡科级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省委巡视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目前各单位已经按要求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五是强化督导指导。县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格履行监督责任,督导参加64个单位民主生活会,指出整改问题48个。六是严格审核把关。对各部门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提高整改的主动性与实效性,推动长期坚持,巩固整改成效。

27.关于“履行选人用人职责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县委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未体现决策过程”问题。一是深入学习。在县委常委会上集中学习中组部文件,进一步规范县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印发通知,要求全县各单位党委(党组)深入学习相关政策,严格贯彻落实。二是立行立改。针对县委常委会记录较为简单的问题,对县委常委会记录进行了规范,明确了记录事项,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列席人、记录人、主要内容等事项,目前两种制式记录纸已印制完成。涉及干部任免事项的会议都由专人记录,并且对记录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确保如实全面准确记录会议召开情况,全面体现决策过程。三是核实检查。召开涉及干部人事调整事项的县委常委会后,对形成的会议记录进行检查,重点查看记录是否有遗漏、表述是否符合要求,确保会议记录严谨、细致、规范。

(2)针对“县委常委会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有的领导干部应回避未回避”问题。一是加强学习。巡视期间在县委常委会会议上学习相关文件;在县委常委会上集中学习了中央办公厅印发的相关文件,提高工作人员及涉及拟提拔人员的思想认识,确保在日后干部考察工作中和研究决定干部任免工作中熟悉相关规定及要求,做到主动回避。二是建立完善回避机制。在巡视期间,立行立改,出台了《关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亲属任用程序。按照要求,在干部考察过程中,按照近亲属关系范围,做好领导干部近亲属任职情况的填报指导工作,并将瞒报漏报领导干部近亲属任职情况的严重性讲清说明,确保领导干部如实准确报告领导干部近亲属任职情况。同时,对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近亲属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建立领导干部任职情况台账。制定明白纸,在干部考察过程中明确拟提拔干部不如实填报所承担的责任,及时掌握干部亲属任职情况,避免出现应报告未报告、应回避未回避等问题。三是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将领导干部近亲属等工作做实做细,充分利用7212380举报平台、“部长直通车”等渠道,强化监督,做到严在经常,管在日常。截至目前,尚未收到举报信息。

28.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严格”问题

责成县委组织部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及要求等文件,将政策规定落实到位,对有关人员进行调整。

29.关于“干部违规兼职问题屡禁不止”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2020年存在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的,按照要求移交县纪委监委进行了核查处理。2022年委托县行政审批局核查出存在经商办企业和在企业任职情况的,立即要求其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行政审批局局长、县委组织部主管副职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单位抽调组成的联查小组,为核查干部违规兼职、经商办企业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三是建立健全联查机制。制定机制,明确了核查内容、职责分工,并印发至全县各单位。四是加大监督督导力度。充分利用7212380、“部长直通车”、信访等举报平台,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目前,未收到举报信息。五是开展自查自检。4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对干部违规兼职、经商办企业情况开展了一次自查,填写了自查情况表、签订了承诺书,自查结果在单位公示后,报县委组织部进行了备案。目前,各单位上报了自查结果,并进行了备案,未发现违规兼职、经商办企业情况。

30.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县委常委会听取全县2022年度机关党的建设情况报告,专题研究了相关制度。二是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省市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推进会精神,对饶阳县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2023年12月底前县委常委会听取了2023年度全县机关党的建设情况汇报。四是制定了全年需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的基层党建重点工作清单,及时列入县委常委会会议议题。

31.关于“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管理问题突出”问题

印发通知,进一步规范了相关工作流程;对2020年以来日常调整的11名村党组织书记,开展了资格联审,根据其履职情况进行了综合考察考核;对需调整的2个村党组织书记,严格落实了县级备案管理制度,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进行了集体研究,通过了相关人选建议。

32.关于“党组织建设存在明显短板”问题

督促指导各镇对12个危旧狭小村级活动场所,逐村制定了整改方案。其中8个村将新建村级活动场所、4个村进行改造提升,已落实建设资金500余万元,8个新建村和4个改造提升村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该问题已经完成整改。

(四)关于“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存在不足”问题

33.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欠缺”问题

(1)针对上次巡视以来,县委对上级审计反馈的问题,没有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问题。一是县委常委会上传达贯彻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并明确对上级审计反馈问题及整改工作要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二是召开县委常委会,就保定市审计局对饶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审计整改情况,以及安平县审计局代表市审计局对饶阳县政府隐性债务和专项债券、中央直达资金、“四好农村路”工程、农村厕所改造和污水处理、义务教育增容等5个专项审计反馈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了研究部署。

(2)针对“上次巡视以来,各类审计反馈问题63个,目前已经完成整改60个,未完成整改3个”问题。一是强化安排部署。召开专题调度会议,对3个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研究部署,要求相关单位扎实做好整改工作,注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二是强化督导检查。成立整改工作督导组,深入项目现场进行实地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到位。目前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3)针对“2019年以来县委常委会未研究过巡视整改工作”问题。一是抓好传达学习。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省委书记倪岳峰在听取十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传达了《省委第七巡视组关于巡视饶阳县的反馈意见》,研究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内容责任分工方案、巡察工作专项检查整改内容责任分工方案和巡视整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传达学习了巡视巡察工作相关要求。二是细化制定方案。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关于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及三个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强力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方案、第四轮巡察工作方案,并听取了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三是专题调度。先后两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就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题调度,听取了12个牵头县领导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召开两次专题调度会,集中推动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切实保障了整改进度和质量。

34.关于“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虚报冒领棚室项目资金”问题。一是举一反三。对全县此类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完善了棚室共建分红协议,并按照资金带动户所在镇进行了责任划分,要求责任镇发挥主体作用,织牢防护网,及时落实分红,杜绝虚报冒领问题。二是强化政治监督。将巡视、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纳入政治监督清单,作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由县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日常监督,切实加大监督力度。截至目前,共对1人进行了约谈。

35.关于“落实长效机制有短板”问题

(1)针对“上轮巡视整改制定的45项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强化政治监督。制定监督清单,并纳入县纪委监委年度政治监督清单内容,强化监督检查,保障执行落实。二是开展综合评估。对上轮巡视制定的45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督促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废改立”工作。截至目前,8项制度已经废止,12项制度进行了优化调整,25项制度长期执行。三是开展专项检查。针对部门党委(党组)“三重一大”方面问题,通过查阅党委(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纪要、“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台账等方式,逐项开展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各党委(党组)已制定、完善、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今年以来,全县各党委(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497项,均经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事项均编发会议纪要,个别单位“三重一大”制度制定存在错别字等问题,已督促立行立改,批评教育1人,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2)针对“部分单位建设项目、大额资金支出等方面依然存在问题”问题。一是摸清问题底数。责成县审计局梳理出4个单位在建设项目、大额资金支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清单,并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逐条逐项进行整改。二是强化点对点指导。对4个相关单位进行一对一相关法律法规讲解,根据4个相关单位的具体问题,逐一讲解整改方法,点对点指导整改。三是加大督查力度。成立整改督查组,对4个单位在建设项目、大额资金支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查指导,并验收整改成效。目前,4个单位存在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下一步饶阳县委将继续加大力度,锲而不舍,真正把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一是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任务目标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不断把巡视整改工作引向深入。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持续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集中力量、加快进度,坚决整改到位,确保巡视反馈的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明确阶段目标,紧盯不放,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胜,确保成效。二是着力巩固长效机制。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对仍需完善的制度,抓紧研究,堵塞漏洞。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控,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坚持举一反三,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创新思路举措,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三是强化整改成果运用。更加注重运用整改成果,持续深入把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融入党的建设、招商引资、乡村振兴等重项工作,以整改促改革、以落实助发展,推动巡视整改与饶阳县改革发展日常工作相融合促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贡献饶阳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8-7238569;邮政信箱:饶阳县人民西路51号县委办公室,邮政编码:053999;电子邮箱:ryxwbzhsk21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