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4-11-25 17:23:53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4日至12月3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阜城县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2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阜城县委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省委第七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严肃对待、诚恳接受、深刻反省。县委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上来,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长效机制全面健全完善,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后,阜城县委立即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研究,细化分解整改任务,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目标措施和完成时限,并就成立组织、分解任务、制定方案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23年3月10日,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具体措施》,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4月13日,县委常委会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各常委分别对照本次巡视反馈意见中涉及分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动认领、深入剖析根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为做好巡视整改各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领导小组会等各类会议,对重大问题、重要环节进行研究安排。整改工作中,要求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一调度、半月一总结,常态化针对各问题整改牵头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导。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阜城县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仍有短板”方面
1.关于“2019年以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5次,多为传达领导讲话和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效果层层递减”问题。制定印发《2024年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2024年以来县委理论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7次,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关于“县委常委会未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重要指示精神,也未跟进学习《河北省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条例》”问题。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重要指示精神和《河北省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条例》纳入县委常委会会议议程,并于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进行了传达学习。
3.关于“2022年阜城县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项目推进缓慢,被市委督查通报”问题。一是针对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重点项目,建立任务台账,明确时限、目标、责任和措施。二是结合项目进展情况和任务分解,对工作中的问题及时梳理,查漏补缺,归类分析,按照任务分工加大工作督导检查力度,保证项目有人督促。三是强化要素保障,倒排工期,确保工程按时间节点高效推进。
4.关于“科研创新投入不足,2019年、2021年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比下降”问题。一是积极宣传国家、省市有关企业研发投入扶持政策,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二是及早动手,组织40家以上规上企业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做好研发投入的归集、建账。三是进一步督促、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促使县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不断提高。
5.关于“一般公共预算税收占比逐年下降”问题。一是加强对存量税源的监管,及时发现实际征管中税收流失风险,切实提高收入质量。二是加大风险评估力度,严查涉税违法行为,争取最大限度堵漏增收。三是加强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提升相关税收管理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大新建规上企业和“小升规”培育力度,力争全年新增规上企业达到8家以上。
6.关于“项目审批建设时间长”问题。主动联系企业负责人,提供上门服务,帮助企业查漏补缺,指导相关企业对各项前期手续进行办理。目前,29个项目已全部完成有关审批事项,取得施工许可证。
7.关于“2021年纳税500万以上的企业仅3家”问题。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带队赴北京、天津等地,考察对接28家企业,并调度县级干部、县直部门、各乡镇招商引资情况。二是加快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步伐,积极推进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多点开花”。共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4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42家,科技创新型企业认定数量同比增长186%。
8.关于“2022年上半年全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较2021年下降”问题。一是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对国省干线、主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重点对建筑工地周边和主干道各路口、平交路口等路段进行全方位冲洗、湿扫作业,确保路见底色。二是加大建筑工地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六个百分百”和“两个全覆盖”落实到位,同时加强楼体立面网检查,对发现破损情况责令及时更换,减少高空扬尘污染。三是加强露天焚烧管控工作,聚焦田间地头、村镇周边、道路沿线等高发易发区域,开展全方位、全环节、全覆盖大排查、大整治。
9.关于“地膜废弃物污染严重”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地膜新国标宣传,加强全生物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从源头上控制农田残膜污染。二是新推广使用全生物降解膜8600亩,辐射带动各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相关主体积极使用全生物降解地膜。三是组织开展农技人员、新型经营主体和广大农户农膜污染防控技术培训,提高了对防治农田残膜污染重要性的认识,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农膜污染防控的良好氛围。
10.关于“瓜蔓废弃物污染严重”问题。一是加强宣传,增强农户环保意识,积极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引导瓜农根据不同的种植方式合理选择瓜秧利用方式。二是大力推广瓜蔓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强化技术指导,加大农业机械补贴力度,确保瓜蔓秸秆直接还田面积逐步增加。三是在西瓜种植比较集中的漫河镇建立瓜蔓存放点,将未还田的瓜蔓集中存放,经灭菌、粉碎、降解、腐熟后,使瓜蔓成为土壤肥料,施用后可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四是积极探索瓜蔓秸秆能源化利用方式,对西瓜瓜蔓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促进农业持续发展。
11.关于“2021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高于省平均水平”问题。一是已建设完成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万亩。二是对瓜果蔬菜升级改造,大力推行土地流转,集中土地资源建设规模化设施农业,提高农民亩均收入。三是实施新农民培育工程,积极组织农户及致富带头人到先进市县参观培训,提升农户发展产业技能,使农户通过在新型经营主体就业及发展产业实现稳定增收。
12.关于“2020年民生实事餐厨废弃物处理厂项目至今未投入使用”问题。一是积极完善餐厨废弃物处理运营方案,结合县城餐厨废弃物实际情况,摸底测算收集、处理、运营等费用,聘请成熟第三方服务团队运营或提供技术支持。二是同步报请市城管部门协调周边县市区将餐厨垃圾就近运送阜城集中处理,实现餐厨废弃物处理运营资源最大化。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市民和餐饮服务单位对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责任意识,为餐厨废弃物规范处理运营奠定基础。目前,该项目已投入运行。
13.关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有漏洞”问题。一是针对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违规问题排查,对照历年违规问题及本次巡视反馈问题建立了台账,逐条对照排查,未发现问题。二是组织召开了全县各定点医药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与医保科负责人参加的医保基金监管警示教育培训会。通过解读医保法律法规、讲解医保协议管理、解析常见医保违法违规行为,对参会人员开展集中警示教育。三是设置专人专岗,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通过智能监管子系统,筛查疑点违规数据,确保违规问题早发现、早整改。四是抽调医保经办中心3名业务骨干充实到执法队伍中,参与开展重大执法事项工作;明确了3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智能监管子系统疑点数据筛查核实,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处理;县医保局招录医学专业全额事业编工作人员6名,充实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稽核岗位。五是扎实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针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了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压实服务承诺制和监管责任制;针对参保群众开展了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引导群众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六是健全完善了《阜城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督检查工作规程》《阜城县医疗保障局疑点数据核实制度》等制度。
14.关于“2021年省‘后评估’考核,市脱贫县排名靠后”问题。全面把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思路,确保工作不走偏、不走样。县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任务,持续推进脱贫人口增收、推动经济发展。2023年在省“后评估”考核中,获得“好”的等次,在全省62个重点县中进入中位列第12名。
15.关于“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明显减少”问题。一是组织银行机构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农户走访,发放小额信贷政策明白纸,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二是加大有贷款意愿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动员摸排力度,对符合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做到应贷尽贷。
16.关于“全县粮食种植面积由2019年89.67万亩降至2021年86.36万亩”问题。2023年市下达阜城县粮食播种面积任务86.2万亩,2023年县实际完成89.73万亩,超额完成任务,并超过2019年的89.67万亩。2024年预计播种面积89.75万亩,确保全县粮食播种面积及产量稳定。
17.关于“村集体缺乏产业性营收”问题。一是县委、县政府召开农村重项工作会议,对壮大集体经济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高度重视,务必完成村集体年收入5万元以下清零,年收入10万元以上达到60%,同时经营性收入达到占比50%以上的任务目标。二是指导村集体学习故城县“党支部+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户+银行+保险”的“五位一体”土地经营模式,帮助村集体进行土地经营壮大集体经济。三是每月对各乡镇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18.关于“乡村文化建设有不足,8个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未按要求设置‘五大活动室’,全年开展活动不到5次”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全县常态化开展“1843”文明实践活动的工作方案,结合理论宣讲、教育服务、文化服务与科技科普等方面,每月开展文明实践活动不低于4场。二是充分整合各村有效资源,按要求设置“五大活动室”,确保全县所有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设施到位。
19.关于“2018年启动的个别项目,目前仍未完工”问题。一是进一步压实“两河”改造项目各参建方的主体责任,社会资本方持续加大投资力度,及时调度项目各参建方,及时研判解决项目施工存在的实际问题。二是提高项目监理方旁站式服务水平,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程做实做细。三是立即组织项目施工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组织机械、人员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加班加点。目前,该项目已完工。
20.关于“2022年8月仅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8.66%,远低于全年65%的节点任务要求,被暂停除国家和省重点项目、民生工程外的新增建设用地审批”问题。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要求,统筹安排部署,确保按时完成存量用地盘活。二是结合“供、用、盘”等清理处置模式,实现分类处置、快速协同,精细管理、科学供地。三是市下达的2022年县批而未供处置任务处置率为108.07%,全市排名第五,已解除限批。
21.关于“有的企业土地长期处于闲置状态,目前仍未解决”问题。一是对闲置企业土地相关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二是积极对接社会资本和第三方机构,通过广泛招引、筛选对比,针对闲置企业土地引进符合条件的装备制造业类项目。三是研究制定《低效企业激活提升工作方案》《租赁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并结合实际,成立执法服务队,全力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22.关于“有的项目2020年3月份开工,总占地144亩,因资金和拆迁问题推进缓慢”问题。一是针对相关项目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积极组织开发企业、业主代表和贷款银行等其他关联各方进行协商,推动资金落实,同时加大资金监管力度,严格把控资金用途,确保资金用于项目建设。二是不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相关企业加大人员、机械等投入,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施工进度,强化工程质量,同时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优化实施方案。
23.关于“2021年29个省市重点项目,1个终止,8个投资到位率不到50%”问题。一是在重点项目筛选上,充分做好前期调研,严格把关,真正把一些规模大、质量好、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好项目进行重点培育。二是摸清摸透具体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建设问题,加强项目跟踪服务,对于重点项目,进行专人专办,推动项目尽快实施,形成更多实物量工程量。三是主动与有困难的项目单位对接,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台账,落实包联领导、责任单位,明确时间节点,确保项目合法合规、有序推进。
24.关于“全县10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缺配率较高”问题。2020年之前,由于事业人员招聘力度不足,造成事业人员后备力量储备不够。2020年以来,全县逐步加大事业人员招聘力度,补充事业人员力量,新招聘的事业人员目前均不具备提拔条件,待条件成熟后有序调整。
25.关于“行政执法队执法证持有率低。2021年2个乡镇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少”问题。一是加大乡镇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每季度开展一次行政执法培训,切实提升乡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积极办理执法证件申领,对没有执法证件的,向市司法局全部申领了执法证件。三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将不符合执法人员资格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调整出执法队伍。四是制定了《阜城县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等多项制度,依据《阜城县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办法》,对乡镇行政执法检查情况进行定期巡查和抽查,进一步规范了乡镇执法工作。
26.关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不足,道路管网亟需改善”问题。对园区内道路管网建设情况进行全方位摸排,对需要修建的道路管网建立工作台账,研究制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方案,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27.关于“西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与工业废水混合处理,承载力不够”问题。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建设拟占地28.05亩的工业废水项目,实现西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与工业废水分开处理。该项目已立项,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28.关于“缺乏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措施”问题。一是在现有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2023年制定印发了实施意见,2024年制定印发了相关工作方案。二是持续完善领导包案台账,进一步强化县委政法委督办职能,抓好协调转办,推动工作落实。三是争取上级司法救助金,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及时给予救助,努力让更多因案致贫的当事人能够摆脱急迫困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29.关于“2022年省督导组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多,市督导组发现更多,本轮巡视下沉调研走访企业10家,又发现问题隐患多”问题。一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抓末端、除隐患、保安全”攻坚行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起底行动,共检查企事业单位及场所815家,发现问题隐患698处,已全部整改。同时对消防、危险化学品、工贸、交通运输、道路安全、建筑施工、燃气、自建房、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旅游等11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二是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交办函,督促涉及乡镇和部门落实措施,按照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为力度。三是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对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落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总结,确保从严从紧抓好整改。
30.关于“人员配备不到位,县委党校现有编制24人,缺配9人”问题。聚焦专业对口和队伍优化,招录5名年轻教师,目前党校共有专职教师13人,达到教职工总数的68%,已符合省50%相关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青年教师学习培训,对新招录人员进行了入职培训和党性教育,选派1名青年教师参加省委党校培训,常务副校长带队5名年轻教师参加全市师资能力培训班。充分利用中央党校、省委党校、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网上资源进行学习,组织青年教师全员参加省委党校“好课共享”等,切实提高教职工的理论水平和授课能力。
31.关于“党校建设不达标”问题。一是成立项目建设工作推进小组和服务保障、监理管理2个工作专班,推动工作开展。二是开展项目前期手续“回头看”,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手续,搞好衔接。三是对设计单位、项目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公开招标和施工单位、项目管理和项目监理单位公开招标各项准备工作。目前,正在推进室内配套设施装备,预计8月中旬投入使用。
32.关于“思政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有关领导同志未到中小学校讲授思政课”问题。一是健全完善《关于建立阜城县领导干部带头讲授思政课制度》。二是制定领导干部到中小学校讲课计划和方案,及时组织领导干部到学校讲授思政课。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不扎实,落实‘两个责任’用力不够”方面
33.针对“2020至2022年未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等”问题。一是县委常委会积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贯彻落实。二是2024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开展廉政谈话2次,县委主体办下发提示卡4次,要求全县党委(党组)及时召开廉政谈话,有效压实了各级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制定下发了《中共阜城县委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清单》,完善了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措施,明确了责任单位,有效强化责任传导机制。
34.关于“2021年没有组织乡镇‘一把手’在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问题。已将乡镇党委书记述责述廉、接受评议纳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年度安排,及时安排听取各乡镇党委书记述责述廉情况汇报。
35.关于“2019年以来,有的系统干部受党纪政务处分23人,采取组织处理12人”问题。一是在相关系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二是向相关单位党组下发提示卡,督促整改。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2019年至2024年以来受处分情况进行通报。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警示教育,以案为鉴,引导党员干部锤炼党性修养,提升思想境界,筑牢纪法防线,严明纪律规矩,做到警钟长鸣。三是在相关系统组织开展纪律处分条例、政务处分法、人事管理条例学习,组织教育系统全体人员进行学习法律法规条例测试,增强纪律意识。
36.关于“2021年4月以来,县委常委会未研究过每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问题。一是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听取了县委巡察办关于巡察工作及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并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对省委《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若干措施》进行了深入学习,并就做好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三是严格落实中共阜城县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若干措施》,坚持今后每轮巡察集中整改期结束后,及时听取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37.关于“2019年以来,开展11轮巡察,6轮听取汇报在巡察结束后1个半月、3轮是在2个多月后进行”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规范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的规定》,推动工作落实。二是每轮现场巡察结束后,及时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
38.关于“巡察质效不高,2020年县委开展3轮巡察,多个巡察组没有发现问题线索”问题。一是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进驻前,组织召开了集体培训会,将《巡察发现问题的方法和路径》作为一项课题进行重点讲解;会后的分组研讨环节,由各组长根据被巡察单位特点进行点对点培训。二是选派一名县委巡察组组长参加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市委抽调县委巡察办主任参加五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通过“以干代训”,提升县委巡察干部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三是按照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方案,针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职能定位和行业特点,突出巡察重点,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精准度;开展巡察中期调研,对巡察组初步发现的问题进行探讨分析,提出意见建议。四是印发《县委巡察组工作评价办法(试行)》,把发现问题线索质量作为考评的重要标准,强化巡察组争先创优意识,切实提升巡察质效。
39.关于“农村基层微腐败依然易发多发,2019年以来,全县受理检举控告数量较大,其中反映农村党员干部占比较大,处分农村‘两委’干部较多,占比较大。本轮巡视检举控告类举报件中,农村党员干部占比仍然较大”问题。一是县纪委监委筛选印发2019年以来各乡镇农村“两委”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向各乡镇党委印发督办函,督促乡镇党委以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对农村“两委”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二是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的纪法教育,开展“廉行基层”专项行动,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印发《阜城县纪委监委片区协作工作方案》《阜城县纪委监委关于监督检查室、派驻(派出)机构对口联系部门、乡镇工作分工方案》,实行片区协作、室地联动,加大对农村“两委”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三是加强对“乡案县审”案件的审核把关,持续以基层案件质量提升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40.关于“2019年以来处置乡科级‘一把手’问题线索较多,仅少数人因酒驾受到党纪政务处分”问题。一是从定性量纪、案例分析、岗位职责等方面加强对办案人员的培训,提升能力素质,规范执纪执法行为。二是采取自学和支部集中学的方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三是加强对乡科级“一把手”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后予以了结案件的重点审核,并对“一把手”案件进行联审,确保案件质量。四是向全县“一把手”家属发放廉洁家书,充分发挥“廉内助”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五是以纪检监察干部大讲堂为载体,由本斋纪念园义务守墓人王志杰、县委党校教师、县纪委监委相关同志等作报告,坚守初心使命、弘扬革命精神,强化业务培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斗争意识。
41.关于“主动监督意识差,2020至2022年有的局召开144次党组会,均无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参加”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主动采取九种监督方式,加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二是纪检监察组人员参加相关单位民主生活会、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大会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提高监督质效。三是对相关单位党组会召开情况进行分析,要求相关单位党组进一步规范单位会议制度,明确各类会议召开形式,厘清会议参加人员范围。四是对相关单位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驻点调研,听取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汇报;听取党员干部对监督对象的反映,有针对性进行谈心谈话;查阅“三重一大”、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相关档案资料。五是对相关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阜城县二十件民生实事进展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下发关于安全生产、巡视反馈等方面提示卡。六是指导修改完善相关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工作细则》,针对单位党组会议召开不规范问题,进一步修改《局党组工作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七是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关于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提高履行派驻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驻在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42.关于“2018年至今,有的单位挪用下属企业资金款。有4个基层社租赁合同未明确具体期限”问题。一是聚焦大额资金使用,加大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细化“三重一大”实施细则,确保大额资金支出使用规范,发挥效益。二是聚焦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相关单位制定出台《社有资产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内部工作流程,完善管理制度,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杜绝社有资产损失。
43.关于“本轮巡视发现,有的单位主管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问题。一是涉及项目建设的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从身边人、身边事汲取经验教训,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向涉及项目建设的17个单位下发提示卡,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不得违规插手工程项目。三是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要环节,对发现违规插手工程问题深挖彻查、严惩不贷。
44.关于“2019年以来,处分农村‘两委’干部多人,2022年,有的村原党支部书记侵占村集体财产,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问题。一是筛选印发2019年以来各乡镇农村“两委”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向各乡镇党委印发督办函,督促乡镇党委以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对农村“两委”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二是安排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的纪法教育。印发《阜城县纪委监委片区协作工作方案》《阜城县纪委监委关于监督检查室、派驻(派出)机构对口联系部门、乡镇工作分工方案》,实行片区协作、室地联动,加大对农村“两委”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三是加强对“乡案县审”案件的审核把关,持续以基层案件质量提升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45.关于“2019年以来,54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处理。本轮巡视发现,有的单位主管‘一把手’长期使用企业车辆。有的单位在事关群众利益问题上存在官僚主义倾向”问题。一是责令涉及人员立即将使用车辆归还。二是向全县“一把手”家属发放廉洁家书,充分发挥“廉内助”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三是加大对“四风”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遏制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车辆问题。四是有关单位制定公文管理制度,并对外公布有关涉农收费标准,接受群众监督。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方面
46.关于“对县委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县委领导深入一线解决难题少,推进力度不够,4个指挥部尚未完成征拆任务”问题。加大征拆工作力度,同时结合施工实际,经过与相关单位综合研判,均不影响正常施工,相关征拆任务已全部销号。
47.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2018年至2021年,县委常委会未对年度预决算报告进行审议”问题。
一是强化预决算编制和执行,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加大工作力度,健全预决算编制程序,细化预决算编制内容,深入推进预决算编制、公开工作,不断提高财政预决算管理水平。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加强顶层设计,县委常委会及时审议财政预决算报告,全面提升财政预决算的科学化水平。
48.关于“2021年度涉农整合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未经常委会研究”问题。按照年度涉农整合资金规模,在项目库中择优选择项目,编制完成整合资金使用方案,已经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
49.关于“‘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未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问题。一是在2022年度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中,提前印发专门通知,要求县委常委在全面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开展谈心谈话的基础上,进行自我剖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能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不能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二是民主生活会上,县委常委共提出批评意见123条,批评意见均具体点人点事、指出不足,达到了红脸出汗、触动思想的效果,使民主生活会真正团结、有效,完成预期目标。三是举一反三,加强对县乡科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督导检查工作。选派5个督导组对60多个县乡机关进行督导,提前介入、全程参与,特别是对班子成员开展相互批评的情况进行严格把关,防止出现会前准备不充分、相互批评走形式的情况。
50.关于“乡村振兴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乡村振兴局5名科级领导干部中,涉农专业仅1名”问题。一是建立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台账,根据乡村振兴部门机构改革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进一步优化班子专业素质结构,提升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二是结合人员招聘工作,提高农业技术相关专业的招聘比例,加大在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一线的培养力度,注重发现、提拔表现优秀的专业型干部。三是开展乡村振兴专业培训,着力提高干部的专业化程度和业务能力,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安排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为参训学员作专题授课,共举办7期330人次。依托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平台组建《阜城县乡村振兴专题网班》共2期42人次,着力提升乡村振兴干部队伍专业能力。
51.关于“县农技推广人才匮乏,农林畜牧类人才仅占全县人才的2%”问题。一是加大农业院校毕业生的招录人数,补充一批年富力强、知识层次高的县级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已通过招聘考试的5名事业编人员已到岗工作。二是加大农民科技人才培训工作力度,培养一批农民科技、经营、经济服务带头人。三是安排大学生见习人员到农口部门工作。四是开展农民职称评聘工作,已审核通过农民助理技师17名,农民技术员14名,引领农民学知识、学技术,推进农民职业化。
52.关于“2020年县委常委会未听取县直工委关于机关党建工作汇报。6个党支部的《党支部工作手册》丢失。4个县直单位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50人,1个党支部党员仅2人,不符合党支部条例有关规定”问题。针对“2020年县委常委会未听取县直工委关于机关党建工作汇报”问题,严格落实机关党建责任,要求县直机关工委至少每年向县委常委会汇报机关党建工作1次,机关工委书记每年向同级党委进行述职。针对“有的单位党支部工作手册丢失”和“有的单位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50个,团县委党支部党员仅2人”问题,一是要求县直工委分批次组织各单位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干部进行专题培训,指导基层党组织利用保管好党支部工作手册。对有关部门进行党建业务指导,查看党支部手册填写情况。同时对党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县档案局局长就档案管理工作对相关单位现场授课。二是指导督促有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党组织设置,分别成立党总支;为更好地推进少先队工作,经研究决定,选聘一名少先队总辅导员,党组织关系由县教育局转至团县委党支部,团县委党支部已满3人,符合相关规定。
53.关于“还有55个村的村集体收入多靠拆迁补偿、土地流转等,没有高附加值增收项目,自身‘造血’功能不足”问题。一是巡视整改以来,对全县610名农村党组织书记开展集中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建引领集体经济增收的能力。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党建试验区创建活动,目前各乡镇已按县级方案要求,研究制定了创建方案,并有条不紊推进落实。二是对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进行调度,加快工作进度。三是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开展摸底行动,制发《阜城县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渠道统计表》,了解各村集体经济增收途径。四是指导村集体学习故城县“党支部+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户+银行+保险”的“五位一体”土地经营模式,帮助村集体进行土地经营壮大集体经济。五是每月对各乡镇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四)关于“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长效机制不健全”方面
54.关于“2019年以来,县委常委会未研究巡视整改工作”问题。已将研究巡视整改工作纳入县委常委会年度计划,及时安排听取全县巡视整改工作情况。
55.关于“上轮巡视反馈的‘未能有效解决违法占地’问题,至今还有74.376亩未整改到位”问题。一是涉及的13宗、74.376亩违法占地,现已拆除4宗。二是对原不符合规划的9宗违法占地已与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进行衔接,纳入阜城县国土空间规划,已调整并完善行政处罚,违法建筑物已没收到位。
56.关于“县委常委会未就审计反馈问题研究部署整改”问题。已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县委常委会年度计划,确保及时掌握上级对县审计问题反馈情况,第一时间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57.关于“‘2018年拟定完成5家企业退城搬迁改造任务仍未完成’等5个问题推进缓慢”问题。由于企业没有找到合作开发商,企业自身也不具备开发能力,经征求相关企业意见,企业近期无开发意向。经会议研究终止5家企业退城搬迁改造工作。
58.关于“上轮巡视发现的‘非法占地’‘未批先建’两类问题,2019年审计和本轮巡视发现依然存在”问题。一是落实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印发《阜城县违法用地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乡镇部门的工作职能、责任,对违法用地实行“零容忍”,从源头上杜绝违法占用土地违规建设现象的发生。二是制定了《阜城县打击违法占用耕地“雷霆行动”工作方案》,以整治交通基础设施违法用地、侵占耕地挖湖造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设施农业项目“非农化”为重点,坚决打击恶意非法占地行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是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结合阜城工作实际,常态化组织开展县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进行学习贯彻,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明确工作方向,确保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二是激发各级动力活力。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坚持定期召开重点工作调度点评、乡镇擂台赛、部门干部座谈会等,公开述职晒成绩,持续完善综合考核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将实绩分析、民主测评、重要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与干部使用相挂钩的制度,推动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导向,在全县进一步营造“撸起袖子加油干”的浓厚氛围。探索多元化的干部成长方向,重点关注县级干部,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副书记、人大主席,年轻干部,县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村党支部书记,实施梯次培养工程,加强基层墩苗历练,增强重项工作锤炼,真正激发全县各级的动力活力,推动各项工作增比进位。
三是持续正风肃纪反腐。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落实“两个责任”,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使命担当,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深入推进党的建设,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地见效。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发现违纪问题严查快处,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大力推进巡察工作,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四是保持成效长期巩固。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在建章立制,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对整改过程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机制,坚决盯好盯住贯彻落实这一环节,确保各项制度机制在全县各级各部门落实到位。同时,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验证各项制度机制的可行性,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切实将各类问题隐患消灭在源头上。
五是不断深化整改成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加大跟踪督办力度,不达标准绝不销账;对需要长期推进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确保全部整改到位。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全面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正确政绩观结合起来,与谋划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抓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结合起来,真正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干部队伍作风转变,动员全县各级解放思想、奋发进取,争先进位、勇闯新路,加快建设经济强县、美丽阜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8-4622929,邮政信箱: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光明东路369号,邮政编码:053700,电子邮箱:fcxwbzh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