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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巡视定兴县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3-11-13 16:50:00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10月15日,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巡视定兴县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省委第十二巡视组组长李真主持召开与定兴县委书记都建华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省委书记倪岳峰在听取十届省委第三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以及对十届省委第四轮巡视工作的批示要求,通报了巡视任务和工作安排。会上,李真作了动员讲话。保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辉福对定兴县委配合做好巡视工作讲话,都建华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李真指出,巡视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巡视工作作出新部署,强调要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巡视利剑磨得更光更亮,勇于亮剑,始终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准确把握、精准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接受巡视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定兴县开展巡视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纽带,定兴县委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巡视的重要意义。

李真强调,省委巡视组将突出政治巡视定位,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旗帜鲜明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情况,聚焦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聚焦落实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聚焦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着力查找和纠正被巡视党组织履职担当中的政治偏差和突出问题,做到既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又坚持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不懈怠,为定兴县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提供有力政治保障。希望定兴县委和各级党员干部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支持配合巡视组工作,共同完成好这次巡视任务。

孙辉福强调,定兴县委要深刻认识开展巡视工作的重大意义,严格按照省委第十二巡视组的工作要求,端正态度、摆正位置,自觉接受监督,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思想认识统一;要切实履职担当,确保全力支持配合;要强化整改责任,确保全面整改落实。定兴县要以巡视为动力,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主题教育,着力实现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

都建华表示,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对定兴县开展常规巡视,是对定兴县各项工作的“把脉会诊”和“政治体检”,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整改提升的难得机遇。定兴县委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县党员干部将端正态度,严明纪律,主动配合,实事求是接受监督,全力保障省委巡视组集中精力、高效顺畅地开展工作。对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诚恳接受、即知即改、主动认领、对账销号,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有力的担当,主动抓好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以实际行动向省委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省委巡视组对定兴县现场巡视时间为10月15日到12月15日,巡视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312-6923592,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至18:00;联系手机为18830690160(仅接收短信);邮政信箱为定兴县A142号邮政信箱转省委第十二巡视组(收),邮编:072650。电子邮箱为hbswxsz12@hebei.gov.cn;分别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机关,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政务服务大厅、县群众工作中心大门口和明湖公园设置联系信箱,同时,可通过巡视公告公布的“码上巡视”二维码进行信访举报。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10日。根据有关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关于定兴县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其他县级干部,乡科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人员的举报和反映,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的问题反映,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反映。对于巡视受理范围之外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单位认真处理。

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副组长樊亚峰及有关同志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党组成员,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其他在职和2020年以来部分已退休县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和巡察组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城区)党(工)委书记、乡镇长(管委会主任)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