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3-08-04 09:39:22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十二巡视组于2022年5月29日至7月20日,对涞源县进行了常规巡视,2022年9月1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涞源县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坚决全面落实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意见要求,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反馈意见当天,涞源县委立即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书记倪岳峰在听取十届省委第一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巡视反馈意见,认真研究整改落实相关工作。组织召开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动员全县上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共识。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若干措施》等相关文件,要求各牵头县领导,自觉担起整改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问题整改,为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县、品质涞源提供坚强支撑。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上率下。成立了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政府县长和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副县级干部为成员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巡视整改工作。整改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县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4个整改小组。召开县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巡视反馈意见,直面矛盾问题,对照查摆剖析,主动认领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在县委的组织带动下,全县各级各部门主动担责,分工协作,形成了上下联动的整改局面。
三是细化工作举措,压实整改责任。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方案,讨论通过《关于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原则,逐一明确牵头县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视整改工作严格把关、严加督办,及时处理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持续加大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县委督查室、县政府办公室重点督查内容,力促反馈问题全部清仓见底。县纪委监委充分履行监督职责,除落实好自身承担的整改任务之外,切实把督促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制定《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监督清单》,明确各股室采取日常监督、实地督查、跟踪指导、严肃问责等方式对联系部门和单位承担的整改任务进行督导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既查整改不到位的事,也查整改不到位的人,特别是对整改重视不够、推进缓慢、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强化结果运用,县委组织部加强对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整改落实的指导、督促,把整改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优评先重要依据。
五是坚持举一反三,巩固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统一,在强力抓好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对标省委巡视要求,加大“治本”力度,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堵死一个漏洞。紧紧围绕巡视反馈意见和四个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先后制定完善了《涞源县关于促进贫困人口和防贫监测对象稳定增收工作方案》等48项制度措施,全力扎紧了制度的“笼子”,使整改工作达到了既“治病”更“强身”的效果。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涞源县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逐项整改、逐条销账,做到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不够彻底,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
(1)针对“践行生态文明发展思想有欠缺。县域内两条主要河流考核断面总氮水质超标,有的借‘土地开发’之名破坏森林,私挖滥采现象屡禁不止”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狠抓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县域经济实现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二是成立了涞源县河流断面保障工作专班,制定印发了《涞源县河流断面水质保障方案》和《涞源县2022年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等系列文件。强化涉水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和入河排污口监管,持续加大规范整治力度,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完善监管清单,实现动态监管、实时更新。组织申报了2023年度白洋淀流域治理重点项目(白洋淀流域-涞源县拒马河水质提升利用工程),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可研批复和一案两书的编制和上报工作,并填报了国家重大项目库,待审核通过后进一步做好实施推进工作。同时积极谋划实施涞源县唐河生态廊道修复工程项目,加大监察监管力度,全力确保全县地表水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三是针对“有的借‘土地开发’之名破坏森林”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对项目施工单位下达了《涉嫌占用林地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企业停止施工,对项目原有林地进行恢复。目前,该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对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全县通报批评、党内警告处分等问责处理。四是开展了2022年打击非法采矿“利剑行动”专项整治,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联合执法,对非法采矿、持证矿山越界开采、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加强河道日常巡查,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2022年以来,全县未发生一起河道非法采砂问题。五是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持续加大对省生态环境厅交办问题的整改力度。
(2)针对“对接京津缺乏紧迫感”问题。
一是围绕构建“5+5”现代产业体系,举好雄安旗、打好京津牌,全面打造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产业配套的软环境和硬支撑,确保更多更好的京津产业转移项目落地涞源。目前,与中科院半导体研究所进行了对接,在涞源建立了院士专家服务中心,现已揭牌;河北同光高质量碳化硅单晶衬底及外延片产业化项目,2022年累计完成投资近九亿元;驷乾年产1G瓦高效光伏组件研发生产产业技术改造,2022年累计完成投资近亿元。随着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投产见效,全县产业结构转型步伐将全面加快,对县财政平均贡献率会逐年提高。二是进一步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把经济开发区打造成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巡视整改以来,对接京津地区企业26家,北京地区招商引资签约项目3个,总投资36亿元;与华能、京能、千喜鹤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依托标准化科创园谋划一批轻资产、高附加的入园项目,与中科纳米、国科智能、富都华创、瑞和包装等企业达成入园意向。发挥科创园综合平台优势,针对食品加工、服装箱包、装备制造等产业开展精准招商,与北京思小伙食品有限公司、多卡拉服装有限公司、知行合一安检设备制造公司等一批外迁意向企业进行了积极对接。三是对已承接的京津产业转移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明确项目责任主体,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加强项目协调调度,破解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瓶颈问题,全力推进对接北京合作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见效,提高项目对县财政贡献率。
(3)针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不快。在‘主动调、加快转’上缺乏钉钉子精神,矿产资源整合推进缓慢。培育新兴产业力度不大”问题。
一是成立了县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涞源县矿产资源整合工作方案》,细化了整合范围、整合目标和工作措施,确保整合工作有序高效顺畅。整合完成后,涞源县将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筹建,促进矿山开发结构进一步优化,矿山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节约集约化水平明显提高,实现矿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二是通过大力发展信息智能、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强力推动一批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建设。目前,涞源氢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光伏制氢项目、涞源县隆能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华能涞源26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积极谋划一批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截至2023年4月底,全县共有3个抽水蓄能项目列入了省重点前期项目,总装机量360万千瓦。随着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将有力优化涞源县产业结构。推动县经济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对同光、玖兴、雄源等已投产企业的扶持、培育力度,积极挖潜资源,瞄准上下游相关联产业项目,进一步延链、补链、强链。目前,经济开发区已初步搭建起以同光晶体为支撑的第三代半导体规模化制备、以玖兴农牧为龙头的现代食品深加工业、以雄源服装智慧新城为代表的纺织服装业的现代产业体系构架。三是实行“财政收入周调度”机制,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的同时,加大税源管控,加强重点企业、行业、税源评估,确保应收尽收。强化矿业税收管理,规范矿产品交易行为,确保矿业税收足额入库。
2.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不够扎实”问题
(4)针对“推进项目落地精准发力不够。招商引资方式方法缺乏创新”问题。
一是大力实施“开放兴县、项目立县、产业强县”战略,进一步健全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流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努力形成大招商招大商的工作格局。二是围绕省“十四五”规划明确的发展重点和市“十四五”规划明确的主导产业,积极推动锂离子电池制造智能储能系统等一批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尽快完善前期手续,达到省重点申报条件。大力实施2022-2024省重点项目三年倍增计划,经过积极谋划申报,2022年涞源县纳入省市重点项目3个,包括2个工业项目,1个服务业项目。截止2023年4月底,涞源县纳入省重点项目2个。三是2022年,深入开展“项目建设落地年”活动,加快推进总投资468亿元的85个重点项目。2023年,涞源县以“优环境、促招商、上项目”活动为主线,大力谋划实施总投资554.32亿元的86个重点项目,将各种资源向项目倾斜,梳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配套服务重点项目清单,及时协调有关单位予以解决,确保重点项目早开工建设、早投产见效。
(5)针对“主导旅游产业发展力度不大。旅游资源天然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思路不宽,产业发展不平衡”问题。
一是聘请河北大学和保定文发集团对涞源生态资源进行评估,成立合作公司,加快生态资源资本转化。二是实施“走出去”战略,对标学习浙江桐庐、德清先进地区旅游发展经验和做法,积极融入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发展后奥运经济,打造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三是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加大对白石山、仙人峪景区、长城景区等宣传投入力度,构建县域景区整体宣传格局,统一步调、统一口径,实现宣传效益最大化。四是积极举办系列活动,不断提升涞源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举办了以“生命科学助力新发展格局”为主题的第五届创新驱动发展大会暨2022中国白石山生命科学大会;举办了以“同‘芯’共赢”为主题的2022白石山第三代半导体峰会;华中小镇举办第二届国风文化节;2022年第一届“涞源湖杯”全国少儿围棋公开赛暨围棋名人邀请赛在涞源县开赛等。五是积极引入战略合作伙伴,对空中草原景区进行扩容升级和整体质量提升;积极支持涞源湖水上乐园建设,解决涞源“游山有余,戏水不足”状况;积极支持七山滑雪场4A级景区申报工作,解决涞源旅游冬季项目不足问题。
(6)针对“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用力不足。实施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中,有的回迁安置房至今未建成”问题。
全面梳理未交付使用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并逐一制定解决办法和整改措施,截至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50%。
(7)针对“推动全面深化改革锐气不足。‘放管服’改革有缺位,乡镇政务服务事项承接率低。营商环境不优”问题。
一是加大各乡镇乡村多级联办政务服务事项认领力度,组织开展承接维护业务培训,优化完善事项办事指南,确保事项认领到位、维护到位,事项网上能办。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审批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各乡镇对文件中“乡镇(街道)确权事项目录清单(2021年版)”中的131项事项进行梳理,按照应领尽领要求,结合各乡镇实际,大幅提高认领率。截至2023年4月底,全县认领率平均为93.8%。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坚持发展出题目、改革做文章,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着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创新,积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全力构建规范、透明的政府服务体系。制定完善了《涞源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成立了政府县长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成员单位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全县营商环境指数,协调解决问题“症结”和制约瓶颈,凝聚各成员单位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和合力。坚持把“放管服”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之举,制定出台了“1+10”配套政策体系,积极举办企业家早餐会,深入开展“清风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全力打造效率最高、服务最优、态度最好的投资创业“涞源环境”。三是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加大工作调度力度,解决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需要协调的事项。
3.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够有力”问题
(8)针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不够扎实。带动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不够,有的项目尚未投产运营。帮扶就业力度不大,农户对就业帮扶措施反映较多”问题。
一是持续发展巩固脱贫产业,不断推动脱贫人口持续增收,2022年整合四级资金,安排产业发展等各类项目290个。加快推进项目进度,对未完工的项目,实行周调度,要求施工单位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积极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问题,提前做好投产计划。二是进一步促进稳定就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推送就业岗位,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直播带岗”“金秋招聘月”等系列活动,2022年线上线下发布网络招聘信息72期,岗位9940个,发放宣传资料2.5万份;2023年已举办线上网络招聘会、线下招聘活动14场,提供招聘岗位5450个,达成就业意向830余人。加大补贴性政策实施力度,通过发放交通补贴、创业补贴、安置公益性岗位等措施,切实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率,为外出务工的548名脱贫劳动力发放交通和生活补贴。三是研究制定了《涞源县关于促进贫困人口和防贫监测对象稳定增收工作方案》《涞源县关于加快发展促进贫困人口增收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2022年,全县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10541.07元,增幅12.3%,实现了稳定增收。
(9)针对“加快发展乡村产业举措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争取省市政策支持,着力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引进了总投资46亿元的宏福产业园项目,现已开工建设,项目一期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值3亿元,带动就业400余人,为华北最大的日光温室;积极推动农业植物梦工厂项目,一期建设占地面积23300平方米文洛式智能温室一座,2022年9月已开工建设,2022年年底完成地基平整等工作,2023年3月份开始棚室建设,预计2023年7月底完成全部建设内容;投资600万元新建草莓基地61亩;新建设施蔬菜大棚2000亩,引领农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在涞源菌宝食用菌生产基地建设冷藏库,提升农产品贮藏能力;实施涞源县直隶黑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等。二是加快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力延伸产业链条,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大力培育和发展壮大一批省、市级大型龙头企业。目前,全县农业化龙头企业共10家。三是不断加大品牌的影响力,依照制定出台的《2022年农业品牌建设工作方案》,做好品牌提升,加强品牌“两品一标”认证。加大县级政策资金支持,在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等项目筛选实施中与品牌农业建设统筹安排、有机衔接,将政策资金向品牌农业倾斜,为品牌建设推广提供支撑。四是加快推进农业创新驿站和博士农场的建设,着力提高全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依托博士农场和农业创新驿站,全方位推进产品研发、改良、培育,不断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目前,涞源县农业创新驿站达到9家、博士农场1家。
(10)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不够明显。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尚未实现全覆盖”问题。
一是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力构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依托人居环境整治十个专项行动,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完成了总投资170万元覆盖140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等项目。加大对重大项目的申报力度,2022年共争取省市资金6000万元,重点打造11个省级美丽乡村,重点推进金家井乡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和白石山美丽乡村示范区建设工作。二是加大扶贫“两养”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有机肥厂建设和运营,实现养殖片区粪污处理设施全覆盖。目前,宝迪生猪养殖小区86栋养殖猪舍已配套建设了60个异位发酵床,建设了生猪养殖粪污处理有机肥厂;下一步,在原有基础上再配建35座污水氧化塘,配套6台固液分离机及粪肥运输车。玖兴公司建设了年产10万吨生物有机肥厂,建成投产后处理全县肉鸡养殖片区粪污;下一步,玖兴肉鸡养殖片区将继续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同时,利用涞源县申报的2022年非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支持两家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对全县扶贫“两养”养殖小区产生的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2023年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以上。三是大力开展农村问题厕所“歼灭战”行动,对全县所有农村厕所,以宅院为单位进行全面摸排,共摸排出问题户厕5196座,对摸排出的问题厕所,分类制定了整改方案。截至目前,所有问题厕所已全部整改到位,并高标准通过省级农村问题厕所整改验收。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不够有效”问题
(11)针对“排查安全隐患存在漏洞”问题。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责任,强化举措,确保森林防火不出问题,做到“五个到位”,即保障到位,宣传到位,防控到位,排查到位,值守到位。
(1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得不够紧”问题。
一是高度重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县委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省委第十二巡视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协调组织各责任单位,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二是深入学习领会《涞源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三清单四机制”,明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人意识,全面提高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度重要性的思想认识。通过“一听二看三考核”的形式,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导考核,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的落实。三是全面落实“四个纳入”要求,与党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把意识形态工作列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的重要内容,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和重视程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巡察安排,把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列入专项巡察内容,督促被巡察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四是依托涞源县“王二小”“白求恩”“黄土岭战役”等丰富的红色资源,通过“红色文化进校园”“红色文化进教材”“讲好红色故事”等方式,将现有红色资源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融合。召开专题会议,就红色资源挖掘、利用与推广进行讨论、研究和安排部署;同时,持续加大红色资源宣传推介力度,推进红色资源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开发红色体验、红色研学等新业态旅游产品;以数字化城市建设为契机,在全县整体方案中加入公共文化数字化项目。五是加强融媒体建设,充分发挥宣传舆论主阵地作用。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积极开展相关活动,确保让党的声音占领新的舆论场。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履行‘两个责任’有欠缺”方面
5.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问题
(13)针对“主体责任没有拧紧”问题。
一是县委不断提升政治站位,从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其他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严格落实《涞源县委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方案》《涞源县委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方案》,层层实化细化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各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真正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对各乡镇和县直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监督考核,传导工作压力,推动工作落实。三是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对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将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县委主体责任分工,制定出台涞源县《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廉洁文化建设统筹协作机制,推动廉洁教育、警示教育常态化,夯实廉洁文化阵地建设、打造廉洁文化品牌、拓展廉洁文化空间,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选取典型案例,拍摄完成《利剑高擎正风纪》警示教育片,切实发挥以案为鉴、以案示警作用,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14)针对“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得不够实”问题。
一是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工作进行部署、重点问题过问、重点环节协调,重要案件督办,坚持“一把手”抓“一把手”,切实发挥“领头雁效应”,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二是严格执行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向县委全会报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及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制度,接受县委全会监督。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由县委书记与乡科级“一把手”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三是对2019年以来县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回头看”,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按规定严肃处理。目前,已对相关单位进行了全县通报。
(15)针对“‘一岗双责’未落到实处”问题。
一是督促指导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定期听取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共同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对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洁自律谈话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尚未开展廉洁自律谈话的,通过下发提示卡、单独约谈等形式进行督促,立即整改,切实把党内谈话制度落到实处,同时规范好组织、记录、归档等各项工作。
(16)针对“巡察质效不高。聚焦‘关键少数’不够,发现问题线索少”问题。
一是突出巡察政治定位,细化政治巡察具体内容和工作标准,制定完善十四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一次、二次全会精神和巡视工作方针,深入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保定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涞源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着力加强对“两个维护”的政治监督,巩固深化政治巡察。二是充分运用巡视工作条例赋予的“12+N”种方式,加强巡前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政法、信访、审计等部门沟通信息,形成监督合力,聚焦“群众关切”,聚焦“上级和县委工作要求”,聚焦“关键少数”等重要环节,深入挖掘问题线索。三是加强县委巡察机构政治理论学习,增强从政治高度发现、分析、归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充实巡察人员力量,县委组织部从巡察人才库中抽调32人参加县委第三轮巡察,县纪委监委抽调5名科级干部任巡察组副组长,全面加强巡察队伍力量,提高巡察质效。四是制定《关于对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进行精准政治画像的意见》,并将有关内容纳入巡察方案,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深入了解“一把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班子带队伍、贯彻民主集中制、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督促“一把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6.关于“履行监督责任有短板”问题
(17)针对“对县委落实生态环保等决策部署缺乏主动监督”问题。
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发《关于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方案》《关于加强白洋淀上游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监督工作的方案(试行)》等文件,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精准监督、常态化监督,大力纠治群众关心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二是由县纪委制发对工矿废弃地复垦进行排查的提示函,督促相关单位对全县工矿废弃地复垦情况进行摸底,精准开展专项监督,坚决纠治未按要求整改落实问题。
(18)针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频发”问题。
一是坚持人民至上理念,聚焦民生工作中的痛点堵点关注点,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制定《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监督方案》,围绕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开展监督,2022年共处置涉及农村“三资”问题线索4件,处分7人;同时,选取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拍摄了警示教育片。二是严格执行《涞源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以提级监督试点工作为载体,对集体“三资”富集的村党组织由县纪委监委提级进行监督,严查截留挪用、贪污侵吞集体资产行为,切实维护村集体利益。确定了17个提级监督试点村,为试点村的72名村干部建立廉政档案,进行规范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对提级监督试点村的2件问题线索依规依纪进行了处置。三是加强“村纪检委员、监察联络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三支队伍建设,结合各村实际情况,拟定权利义务和职责清单,明确工作任务、突出监督重点、压实工作责任。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有短板”方面
7.关于“领导班子建设还有短板”问题
(19)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对常委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新修订的议事决策规则中,明确了包括“三重一大”事项在内的十项常委会议事决策内容,并用一整个章节对常委会决策前的协商和酝酿进行了规定。明确提出,健全决策咨询机制,凡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的重要议题,分管县领导和相关部门事前应当牵头组织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的基础上提出决策建议,经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后实施。二是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探头作用,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的日常监督,加强对被监督单位落实班子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情况的监督,不断提高被监督单位的决策质量和效率,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8.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20)针对“推动干部轮岗交流不够及时”问题。
一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对全县干部任职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级干部交流的意见》,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促进科级干部的合理流动。目前,对全县16名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
(21)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严格”问题。
对照中央编办关于“严禁将行政编制与事业编制混用”的要求,对全县混编混岗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对巡视指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在今后工作中,将坚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规范开展相关工作,杜绝“混编混岗”问题的再次发生。
9.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欠缺”问题
(22)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县委党的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采取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两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研究全县党的建设工作。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每年年底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对全县机关党建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提取亮点、查找不足,及时形成专题报告向县委常委会进行汇报。三是常态化实施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和党员活动日制度,抓好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把基层党建工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党组织书记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时刻牢记主责、扛起主业、当好主角。起草印发了《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日常考核的通知》,建立了全县乡镇基层党建考核工作机制,考核情况及时向县委党的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呈报,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述职评议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四是强化追踪问效,把基层党建工作作为县委巡察和督查的重要内容,层层传导压力,做到即查即交即督即办即落实,认真落实《县、乡、村三级书记问责办法》,逐项明责任,逐项盯进度,逐项要结果,对落实不力、影响全县大局的,坚决进行问责。
(四)关于“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彻底,长效机制尚未健全”方面
(23)针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完善巡视反馈问题调度推进机制,对历次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县委常委会定期调度整改情况,压实整改责任,推动问题按时高质量整改。二是县纪委监委将督促巡视整改作为落实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按照县委《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目标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通过发放督办卡、提示函或面对面谈话等方式,督促提醒相关部门落实整改责任,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工作不扎实的单位,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24)针对“巡视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
一是对没有彻底解决的3项巡视反馈问题逐项成立整改工作专班,明确县级干部牵头,明确整改时限,强化整改措施,推动彻底解决。目前,1项已完成整改,其它2项正全力推进整改。二是对审计指出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问题,继续加大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力度,加强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管,提高污水处理的综合效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使用和运行安全。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长期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反馈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整改不彻底不收兵。
(一)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对政治意识、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能力、政治水平的一次集中检验,把对党绝对忠诚贯穿整改落实工作全过程,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涞源落地生根。
(二)坚持久久为功,进一步推动整改落实。本着整改标准不降、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的原则,持续抓整改、抓落实。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未完成或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绝不遗漏,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持续发挥作用,真正做到管长远、管长效。
(三)坚持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在巩固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突出查漏洞、补短板、强弱项,以点上问题带动面上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扎实推进系统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切实将巡视整改过程转化为纠正问题、改进作风、提升工作的过程。要总结分析系统性规律性问题,深化综合治理,从根源上堵塞制度漏洞,彻底解决影响涞源发展的各种问题矛盾,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坚持成果转化,进一步推动改革发展。坚持把问题整改的过程作为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过程,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全面从严治党、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生态治理、社会稳定、基层党建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成果运用,全力推动中央和省委各项部署落地落实,努力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县、品质涞源”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2-7321503;邮政信箱:保定市涞源县开源路21号县委办(收);电子邮箱:lyxwyjs@163.com。
中共涞源县委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