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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泉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3-08-04 09:39:22

根据省委部署,2022年6月6日至7月25日,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对平泉市进行了常规巡视,9月23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平泉市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严格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平泉市委先后组织召开了常委会会议、巡视整改工作动员大会、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认真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巡视整改日常工作,下设8个专项小组,按照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进行综合协调和指导推进。市委书记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为巡视整改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其他县处级领导按照专项小组设置和责任分工,对号入座,牵头组建工作专班,组织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整改措施,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做到了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

二是完善机制、强化督导。认真梳理巡视反馈意见,制定了详细的整改工作方案,建立了问题责任清单,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明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主动认领问题,盯住问题不放过、扫清盲区不漏过,对照问题责任清单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战,逐条逐项研究推进整改。巡视整改办公室全程跟踪督办,要求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每周一上报整改情况,动态更新整改工作台账,确保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整改进度慢、效果差的问题,坚决回炉补课,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扎扎实实整改到位,做到了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三是统筹推进、一体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既注重“改当下”的快速见效,又注重“立长久”的持续深化,让巡视整改真正成为一场动真碰硬的自我革命,在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长效常治的制度成果。将巡视整改工作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相结合,与全面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相结合,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环节,持续提升巡视整改成效。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平泉市委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以清醒的头脑认识问题,以高度的自觉检视问题,以坚定的态度整改问题,确保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不到位,践行新发展理念存在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有短板”问题

(1)针对“落实理论学习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强化“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市委常委会带头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巡视整改以来,对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在陕西延安和河南安阳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重要文章精神,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倪岳峰书记在承宣讲党的二十大及来平调研指示精神等内容,进行了传达学习,并结合平泉实际认真研究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领学带学督学作用,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各级党组织班子会议的“第一议题”,列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和其他重要会议的第一项内容。

二是深化理论学习宣传贯彻。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完善学习计划,及时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倪岳峰书记来平调研指示精神等内容纳入学习范围。对全市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情况全面开展对标检查,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及时查漏补缺。严格开展理论学习列席旁听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工作的通知》。召开市委二届六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制定印发了《中共平泉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意见》。

(2)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区’建设要求不坚决”问题

一是全面加强辽河源自然保护区管理,以自然保护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立体化、全方位、全天候、分时段宣传教育引导,劝返游玩、放牧等无关人员。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成立联合执法队,由公安、林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驻保护区合署办公,会同保护区工作人员增加巡护频次和密度,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放牧、旅游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技防手段,维护升级视频监控系统,实现远程监控旅游、放牧等违法违规行为,系统安装以来,通过摄像头喊话功能成功发现并劝阻放牧行为3起。在保护区范围内悬挂宣传条幅500余条、标语1000余条,设置警示牌10块、标牌2块、界碑10块,在相关的乡镇、村印发张贴了《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辽河源自然保护区管理的公告》,以行政村为单位制作辽河源自然保护区行政区划示意图,让社会各界人士对保护区内禁止事项一目了然,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召开专题调度会议,集中力量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目前相关项目已经完工。对市域范围内的各类生态修复项目开展督导检查,加强项目管理、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在建项目按时序进度推进、建成项目切实发挥作用。

(3)针对“科技创新驱动力不足”问题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引导科技创新投入力度,把科技投入列入公共财政支出重点,在预算安排和年度预算执行中的超收安排时予以重点保障,积极争取并充分运用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加大对科技创新支持力度。

二是深入落实《科技支持全省经济平稳发展的十二条措施》、承德市《科技助力全市经济平稳发展的具体措施》,制定出台了《中共平泉市委、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争取省、承德市科技创新项目资金支持,以落实“河北省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为抓手,推动全市主要创新能力指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三是加强平泉经济开发区创新能力建设,深入落实《招商选资引智优惠政策(试行)》,制定出台了《入驻平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优惠政策(试行)》,对入驻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及创新创业人才等给予奖励扶持,鼓励龙头企业建立和引进研发机构,开展“银企对接”“知识产权惠企助企”等行动。目前,平泉经济开发区位于全省51家第三类开发区排名第35位,进入B档。

(4)针对“保障和改善民生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大力发展公办学前教育。优化调整教育资源布局,扎实推进小区配建幼儿园移交工作,落实省定小区配建园建设管理办法,确保小区配建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设平泉市第五幼儿园,解决学位540个。强化公办幼儿园编制保障。

二是加快民生工程建设进度。对工程进度较慢的民生工程逐一调度,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成立专班推进。对省、承德市涉平民生工程推进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标省市工作要求,按照统筹兼顾、科学规划的原则制定了时间表、路线图,加快工程建设进度。2022年度承接的17项省、承德市民生工程已全部完成。继续每年滚动实施一批便民惠民实事,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2.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短板”问题

(1)针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全面排查近三年投资100万元以上产业扶贫项目的上缴资产收益情况,对排查出的欠缴项目,按照《清收方案》分类开展清收工作。召开资产收益清缴会议,组织拖欠收益企业承诺表态并签订收益缴纳责任书。分别召开3次专题会议,跟踪调度清缴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扶贫项目收益分配长效机制,依法打击恶意拖欠行为,并对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将不按协议缴纳收益的企业、合作社、个人纳入“不诚信企业(个人)”名单,相关职能部门、金融机构在安排财政资金项目、补贴以及贷款等扶持政策时,对其不予支持。

(2)针对“耕地保护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

针对2019年以来土地卫片和例行督察发现的14宗疑似违规占用耕地逐一核查情况并分类落实整改措施,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加强基层自然资源执法能力建设,对于违规占用耕地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3)针对“基层治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平泉市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在13个乡镇建设三格式化粪池28处,实现83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成立工作专班,加大工程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已于2022年10月12日完成建设工作。

二是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求好不求快,数量服从质量”的重要要求,严格保证厕所改造工程质量,深入开展问题厕所排查整改工作,抽调专人加快验收,2022年度5000座的厕所改造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

3.关于“市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保落实’作用不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不力”问题

(1)针对“决策考虑财政承受能力不够”问题

一是加快拆迁补偿款拨付进度,成立高铁新区征拆补偿化解工作专班,定期召开调度会议,挨户梳理具体情况,“一户一策”定制化解方案,对生活困难、急需资金的家庭优先拨付;在保“三保”支出的基础上,统筹调度资金,及时拨付拆迁补偿款。

二是盘活高铁新区土地存量资源,加快土地出让进度,确保土地应供尽供,督促开发商及时上缴土地出让金,保证足额入库。

三是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税源项目和产业项目是王中之王”的理念,全面加大“体制内”“体制外”项目谋划争取和招引力度,深入实施“重点项目提质增效”行动,积极培植新的财源税源。

(2)针对“破解难题办法不多”问题

分别成立市医院和高铁站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工作专班,召开专题会议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难点问题进行调度,列出任务清单,倒排工期,确保按时间节点推进工程进展。截至目前,平泉市医院整体迁建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外装修部分工程已完成,内科楼外装修已完成,外科楼和门诊医技楼正在安装石材、玻璃幕墙和窗户框,行政办公楼外墙保温已完成,传染病区楼外墙真石漆和窗户框安装已完成;高铁站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完成站前广场顶板结构及防水工程,完成了健宁街等9个街道及安远大桥的年度建设任务,绥远大街及部分施工路段配套设施工程正在加紧建设中。

(3)针对“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成效不明显”问题

一是加强乡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建设。组织律师、职能部门业务骨干等为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组织乡镇综合执法人员在市人民法院参加行政诉讼案件旁听庭审活动。

二是建立基层执法指导服务长效机制。由12个权力下放部门的24名专家组成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专家顾问指导团,成立由13个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的20名业务骨干组成的平泉市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库,市司法局抽调业务骨干成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专门负责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协调、指导乡镇行政执法综合业务、协调解决行政执法争议和问题等工作。

三是建立乡镇执法队伍人才长效补充和动态调整机制。督促各乡镇严格落实人员定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将政治过硬、专业素养高的优秀年轻干部及时充实进执法队伍。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问题

针对“信访积案化解力度不够”问题

严格落实领导包案机制,县处级包案领导按时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认真研究解决信访稳定重大问题,指导、协调、解决疑难案件。严格做到“三到位一处理”“三个清楚”,落实涉事单位化解责任,对首接首办和交办督办的案件按照时限要求限期化解。加大重点案件攻坚化解力度,以“攻个案、立规矩、建体系”为抓手,综合运用案件会商、信访听证、律师参与等第三方化解手段,提高化解质效,确保实现案结事了。截至目前,已排查各类矛盾纠纷752件,化解728件,全市信访工作总体平稳有序。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党风廉政建设还有弱项”方面

1.关于“市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执行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切实增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政治自觉,市委常委会每两个月定期调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二是坚持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列入市委年度工作要点,强化安排部署、细化任务举措,确保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三是制发《2022年度乡镇、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考核细则》,为基层落实责任开展工作提供遵循。

(2)针对“市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市委书记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加强“一把手”监督实施方案》,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将监督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点内容。

二是按照《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认真开展党内谈话工作,将党内谈话是否实现“全覆盖”列入日常监督,跟踪督导,确保做到“应谈尽谈”。目前,市委书记已带头与乡镇、部门“一把手”谈心谈话70人次。

(3)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规定》,压实市委常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和包联乡镇的监督指导,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查漏补缺。

二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及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意识。完善《“两个责任”考核细则》,对“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等内容进行量化计分,倒逼责任落实。

三是推动纪检监察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监督模式,紧盯关键领域和重要岗位,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严肃开展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及基层监督。进一步优化内控机制,严肃规范办案工作,不断提升案件办理工作质效。

四是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依托平泉市廉洁文化教育展馆,开展形式丰富、参与感强的廉政教育活动,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觉悟。截至目前,接待参观人员300余人次。常态化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重点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4)针对“落实巡察工作要求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市委常委会带头学习贯彻上级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严格按程序审定巡察工作计划;制定印发了《关于健全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的暂行规定》,明确市委常委会每年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巡察工作不少于2次。

二是提升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的能力,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与市委巡察机构协作配合工作的意见(试行)》,提高线索质量和成案率;制定印发了《平泉市巡察问题整改及问题线索办理监督检查督办制度》,进一步提高巡察工作质效。

三是推进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制定印发了《关于依托市委巡察机构建立综合监督机制的意见(试行)》,建立巡前通报、巡中配合、巡后强化整改监督的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了《平泉市“纪巡审”联动监督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和市审计局在监督过程中信息共享、监督贯通的工作职责;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委巡察机构与市信访局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试行)》,明确市委巡察机构和市信访局在日常协作、巡前通报、巡中互通和人员支持、成果运用等方面的工作规定;市委巡察机构与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定期沟通情况,实现信息共享。

2.关于“市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问题

(1)针对“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存在短板”问题

一是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重点内容,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学习贯彻落实,制定《监督责任清单》,细化监督任务,开展靶向监督,对被监督党组织实行清单式管理,通过定期调度、适时通报、领导约谈制度确保监督实效。

二是强化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提前报备制度,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向驻在部门发送工作提示函,提示提醒将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召开时间、议题等有关材料提前报送至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部署、实施过程的监督,确保决策、执行等关键环节规范运行。

(2)针对“执纪问责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加大执纪问责工作力度。在审查调查工作中,严格程序,加强思想教育和政策解释,坚持举一反三,将违法违纪涉案财物依规依纪依法进行收缴。

二是建立健全函询回复审查复核工作机制,对每个函询件明确标注是否复核,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谈话函询问题线索抽查核实工作的函》,按照“突出代表性和聚焦可查性”的原则,以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复核,做好谈话函询“后半篇文章”。

(3)针对“执纪执法机关沟通衔接不畅”问题

进一步深化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协作配合,注重总体布局、统筹安排,严格执行执纪执法机关协作配合相关制度,对公、检、法等成员单位印发《重点协作配合事项工作提示函》,明确提出线索互移的时限要求。印发《平泉市监察委员会平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试行)》,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4)针对“队伍建设有弱项”问题

一是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思想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质量。巡视整改以来,已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6期、258人次。

二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控机制建设,完善机关工作目标考核评分机制,确保高标准开展案件查办工作。探索完善“常专+协作”“节点+重点”“人防+技防”“整改+建制”工作模式,梳理被监督单位廉政风险点、管理薄弱点、权力运行关键点,突出对全市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等方面监督,找准方法路径,对检查的重点单位和事项提前摸底,合理安排,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

三是严格执行“三转”相关工作要求,存在问题的乡镇全部整改到位,确保专职纪检干事聚焦主责主业,对各乡镇纪检干事专兼职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和不定期抽查,强化保障措施落实和日常监督,持续巩固“三转”成果。

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不够扎实”问题

(1)针对“存在个别项目应招标未招标”问题

一是明确专人核查办理项目建设手续问题。

二是进一步强化项目监管,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清除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隐性门槛专项整治,对项目管理单位和全市在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领域进行全面摸排,确保不出现“应招标未招标”问题。

(2)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一是市委常委班子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制发《工作提示》,提示提醒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做到令行禁止。建立每季度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二是立即对相关单位存在的违规占用办公用房问题进行整改,将办公用房使用纳入日常监督,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办公用房管理,对建设、维修和管理等各个环节予以规范,从源头上杜绝办公用房使用违规行为,将相关考核指标进行细化,采取扣分制方式进行综合评分。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摸清各机关单位现有办公用房面积、结构和使用情况,对部分不合规办公用房进行清退,确保不超面积和不违规占用办公用房。市纪委监委加强对各级党组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形成长效保持机制,采取明察暗访等手段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是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3)针对“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召开美丽庭院“回头看”推进会议,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细化美丽庭院标准和美丽庭院退出机制实施方案》,以相关乡镇为重点,严格对照“五美”要求,对所有挂牌户逐一排查,对基本保持的庭院户进行再指导,督促其尽快达到创建标准要求;对于日常保持效果不好、不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庭院给予摘牌,并对其进行教育引导,并动态及时更新台账,确保挂牌示范户起到示范效应。

二是推动各类先进典型争创行动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创建水平和创建成果转化率,确保真正起到示范带动、正向引领作用。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深入,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存在不足”问题

(1)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

一是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程序,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委常委会会议议题提交程序的通知》,下发《工作提示函》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提前谋划、梳理需要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讨论的议题,确保市委常委会议题会前充分沟通、会上充分讨论,进一步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二是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严格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事项,及时报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确保决策合法合规、科学有序,进一步提高民主、规范、科学决策水平。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市委常委班子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坦诚相见、开门见山,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确保达到“红脸出汗”目的。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推行组织生活提示单制度,市委常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2.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还有差距”问题

(1)针对“执行党组工作条例和机构编制规定不严格”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根据个人意愿、职级晋升、干部队伍建设等情况,对相关单位超配党组(党委)成员予以调整。

二是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涉及超编问题的单位详细编制本单位的整改方案,并逐一签订整改承诺书,明确整改任务完成前不得新增加任何人员,事业单位不再新聘用人员,坚决杜绝超编进人。将调整人员与调整编制相结合,针对各单位实际情况,采取编制周转调整、自然减员、人员调整等多种举措。

(2)针对“干部选任和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格落实任前公示和试用期制度。对相关人员按要求补充落实相关管理措施。对目前未满调任试用期人员,在试用期满时,落实试用期满考核程序。加强在试用期内调任人员的跟踪了解,全面掌握工作表现,坚决做到试用期内不调整岗位,切实发挥试用对人选的考核作用。

二是强化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立即安排管档人员对未按规定归档材料进行补充归档。

(3)针对“职级并行政策落实不及时”问题

严格贯彻执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发挥党委把关作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体现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结合干部队伍实际,统筹公务员和管理岗位职级职数,目前已完成大批次晋升2批次503人,激励作用发挥明显。向其他地区学习借鉴,研究明确职级晋升原则,着力化解职级晋升中的矛盾问题,形成良性有序的晋升机制,确保晋升工作的可持续。

3.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细不实”问题

(1)针对“基层党建制度未落实”问题

一是坚决扛牢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坚持定期议党建,市委常委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基层党建工作。巡视整改以来,市委常委会已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5次。

二是立即对相关村(社区)党务、村务公开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村(居)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围绕公开程序、公开方式、审批程序等规范形式、健全制度,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群众的监督作用,确保党务、村务及时准确公开。

(2)针对“农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一是组织召开增加集体经济调度会,对相关村(社区)的集体经济项目再调度、再部署,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开展联合督促检查,确保项目落实到位。2022年底全市集体经济五万元以下村实现“清零”,10万元以上达到79.3%。

二是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每年度制定印发《平泉市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实施方案》,大力扶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借助国家级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契机,盘活闲置农房、宅基地等资源资产,制定印发了《全面盘活农村集体资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效增强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是加强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规范监管,制定印发了《关于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监管平台安全运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的通知》,强化审计监督,实现增收节支。

(3)针对“基层党组织虚化弱化”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实行组织生活提示单制度,督促党员干部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开展“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导检查,对相关单位下发整改清单,提示约谈相关党组织负责人,按照《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的实施意见》,从严从实抓好党内组织生活。

二是对“两新”领域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分类开展覆盖攻坚,对有3名以上党员、符合单独建立支部条件的单独成立党支部;对党员数量不足3名或暂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组建联合党支部或由原有党支部进行组织覆盖;对没有党员的,由党建指导员加强指导。建立长效机制,及时调整优化党组织设置,提升“两个覆盖”质量。

(四)关于“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存在虚假整改问题”方面

1.关于“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坚决落实巡视整改责任,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省委办公厅《关于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市委常委会带头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研究调度,确保所有问题在集中整改期内认真整改,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持续巩固提升上次巡视反馈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屡巡屡犯。

二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健全完善市委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协作联动机制的工作规程》,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分工以及监督环节和责任追究,做细做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

三是健全完善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定期研判、动态监督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了《市委组织部与市委巡察机构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试行)》,强化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办协调联动,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坚决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2.关于“整改长效机制未落地落实”问题

一是坚决抓好长效机制贯彻落实,研究制定《平泉市构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健全完善项目审批、常态化监管、考核奖惩等机制,推动畜禽养殖业绿色健康发展。

二是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力量解决相关养殖户粪污未得到科学处理问题,加大对养殖户的检查指导力度,确保粪污运到指定地点堆积发酵处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对规模以下无科学粪污处理设施的问题养殖场,进行排查整改。

根据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立案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初核了结6件,给予组织措施2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人,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整改要求,持续强化整改认识、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坚持以最坚决的态度抓好剩余问题的整改落实,以更强有力的行动、更高的标准抓好已整改问题的巩固提升和建章立制,切实运用好省委巡视成果,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推进平泉各项工作打开新局面、取得新突破。

(一)以钉钉子的精神、下足绣花功夫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还没有完成的,强化时间节点,倒逼工作落实。进一步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压力传导,坚持市委常委班子“带头改”,以上率下、层层落实,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进一步强化巡视整改监督检查,督促各专项组、各牵头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加大对基本完成整改和未完成整改的督导力度,对于整改过程中工作不力、虚假整改、抗拒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进一步严肃整改要求,坚持“严”的工作基调和“实”的工作作风,把整改巡视反馈问题和改进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集成整改、系统整改,切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以举一反三、制度固化的思维建立长效机制。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对全市现有制度进行一次清理,推动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紧密结合起来,健全完善问题主动发现、跟踪推进、高效解决的闭环机制,建立共性问题分类通报机制,切实提升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实效性。坚决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实事求是抓整改,推动整改以点带面、由表及里、形成长效。聚焦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突出标本兼治、举一反三,融会贯通抓整改,真正把巡视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进工作、促进发展的有力工具。

(三)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和韧劲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把抓好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对承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加快推进“经济强市、美丽平泉”建设结合起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根本路径,坚持“1365”总体发展思路,大力实施“十个一工程”,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努力向党中央、省委、承德市委和平泉人民交上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4-6082623;邮政信箱:平泉市平泉镇府前街17号行政中心市委办公室;电子邮箱:pqswbgs@126.com。

中共平泉市委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