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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献县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3-08-04 09:39:22

根据省委部署,2022年5月30日至7月20日,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对献县进行了常规巡视,9月1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献县县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坚持和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持续优化政治生态的重要契机,作为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的有力抓手,作为护航建设美丽繁荣文明法治新献县的重要法宝,全面聚焦省委巡视发现问题和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不折不扣将省委和省委巡视组要求落到实处。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当天,县委迅速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一致认为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针对性强,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完全符合献县实际,县委常委会要求全县上下坚持问题导向,以高质量解决问题为出发点,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务实的措施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二是压紧压实责任抓整改。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相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副书记兼任,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也分别成立组织架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严格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我县4大类13个方面30个问题,制定下发《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为73个小问题,逐问题明确牵头县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形成了县委统筹抓总、分管县级领导牵头、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督导调度抓整改。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于9月17日、9月24日、9月26日、10月10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和巡视整改专题调度会,既对总体推进提要求、压担子、层层传导压力,又研究解决具体问题、从细从实推进整改落实。10月18日召开全县动员大会,按照“分工负责、分类施治、限时推进”原则,全面铺开整改工作。切实加大督查力度,严卡时间节点抓调度、促推进,同步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周报告等调度机制,实行现场督查、每日通报,推动整改工作按期落实到位。四是坚持标本兼治抓整改。注重将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立行立改与常态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建章立制、裨补缺漏,制定和完善了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着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以制度机制固化巡视整改成果,为推动全县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强保证。

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研究部署,协调推进,抓早抓小、举一反三、落细落实,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切实做到知错就改“不贰过”,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质性效果。一是安排部署整改重点任务。坚持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和整改落实领导小组组长责任,切实把整改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9月26日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调度会,听取县委办、组织部、宣传部、巡察办关于省委巡视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对反馈意见逐条研究,对整改措施逐字把关。二是明确重点问题整改责任。对照反馈意见逐一梳理分析,对全部73个问题的整改责任严格把关,对多领导、多部门联合整改问题明确指派主要责任人,保证每条问题有人负责、每条措施有人推进,坚决防止责任不明、推诿扯皮现象发生,保证整改落实工作向纵深推进。三是督导督办问题整改进度。充分发扬“一线办公”作风,先后3次到各乡镇、县直重点部门督导检查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实地查看问题整改进度,提出了明确指导意见。12月2日,主持召开县委班子巡视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巡视整改反馈意见要求,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今后努力方向,以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效提升整改质效。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献县县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73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60个、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需长期推进13个。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推动高质量发展用力不够”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

(1)关于“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问题

①针对“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式单一,缺乏结合实际的研讨交流”问题

一是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起草《关于加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明确了理论中心学习组的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制度,进一步推进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加强理论学习,指导实践工作。二是把观看电教片、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实地参观考察、现场交流互动等形式融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5次专题学习和第6次专题学习,部分县委常委结合分管工作分享心得体会,进行交流发言。三是扎实开展县级领导干部“解决一批棘手问题、形成一批高质量调研报告”调研活动,每月汇总下乡入企调研及解决问题情况,每季度形成一篇高质量调研报告。

②针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论述理解不透彻,立足‘实事求是’发源地等文化资源推动文旅产业发展成效不大”问题

一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从中不断汲取前行动力。二是全面梳理摸底我县传统文化资源,协调推进马本斋纪念馆改陈布展工作,对献王纪念园实事求是馆进行整修,激发我县文化发展活力。三是开展文化进景区活动,在单桥景区设立文创产品展示区,展示补花、凤尾纱、玻璃工艺等非遗产品,让更多游客通过产品了解献县传统文化。四是立足“实事求是”发源地等文化资源,积极与村上文旅公司、袁家村等对接,拟建设滹沱河故道单桥休闲度假景区,努力打造以“实事求是发源地”为引领、乡村振兴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的“单桥模式”,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五是依托“乐成寻礼”品牌开发中医药健康特色产品,以省市旅发大会、项目招商会为契机积极宣传我县中医药文化和孔献山庄项目。

(2)针对“对接服务京津举措还不够多”问题

一是成立京津冀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建设专项推进领导小组,根据县域农产品种植布局及企业发展情况,规划建设以淮镇清新食用菌为代表的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目前已完成认定,截至目前共有4家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二是拟建设农产品(果蔬)市场信息化平台,主要是通过农产品销售领域的智能化、经营领域的差异性以及服务领域的全方位信息服务,推动我县农业产业链条升级改造,实现农产品生产-质检-销售服务集约化管理,农产品(果蔬)信息覆盖面积最大化,形成以献县为中心,辐射带动周边县市区的农产品(果蔬)市场信息化平台。目前正处在前期调研阶段。三是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开发区产业规划进行评估,目前正在制定规划编制。雄安新区高端高新产业转化示范园项目和鑫盛路、丰收路雨污管网正在施工中。在开发区实施“一中心三园区”建设,其中高端高新产业转化中心综合楼、车间已完成设计,并经县规委会通过,计划2023年实施。组建宣传推介、信息搜集、专业洽谈、综合评价、项目推进等五支招商队伍,招商工作长期推进。

2.关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

(1)关于“转型发展水平不高”问题

①针对“引导科技创新措施少”问题

一是组织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科技创新平台,已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38家,完成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150家,推荐申报星创天地2家,推荐院士合作重点单位1家。二是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争取省市级科技专项资金支持410万元,支持我县企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完成技术登记合同4亿元,研发费用投入2.8亿元,不断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前进步伐。

②针对“作为县域特色产业集群的传统扣件铸造业向精密化转型力度小”问题

一是通过走访调研核定全县可置换铸造产能108万吨,其中归集5万吨可用于新上铸造企业的产能置换,为新上大型精密铸造和高端铸造项目提供产能保障。二是加强产业链招商,以功德铸造和亿安精密铸造、金鹏建材、知新机械等铸造产业为依托,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目前正在与柳晶集团进行积极洽谈。

(2)关于“生态环境治理不扎实”问题

①针对“有的房地产公司‘以探代采’地热资源被中央环保督察通报”问题

一是2022年3月20日对该公司地热井进行取缔,并对其“以探代采”行为依法进行立案处罚,制定了热源替代方案,确保群众温暖过冬。二是按照《献县2022年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对地热井非法采矿、以探代采问题摸排查处的通知》要求,对已取缔地热井是否存在“复采”“以探代采”和擅自勘查地热行为进行了拉网式排查。

②针对“‘散乱污’企业排查监管不到位,巡视发现有的搅拌站无证运营,粉尘污染严重”问题

一是2022年6月20日对该搅拌站实行“两断三清”处理。二是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排查活动,对大院、厂房、停产闲置的铸造厂、养殖场、大棚、村外洼地及自建房等具有容纳生产能力的场所逐一摸排,发现一起取缔一起,严防“散乱污”滋生反弹。严格落实“以电控污”机制,保持整治高压态势,严防“散乱污”滋生反弹,长期保持动态清零。

③针对“有的养殖场畜禽粪污向农用地直排”问题

一是坚持立行立改,2022年6月19日发现问题当天完成整改,并对养殖场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强化举一反三,开展畜禽养殖粪污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与运行情况、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畜禽粪污处置情况,养殖规模、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行、影响周边环境等情况等为排查重点对象,共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检查规模化养殖场80家,检查发现畜禽粪便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共5个,执法人员均按要求指导其整改完成。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协作推进工作机制,县生态环境局与县农业农村局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定期沟通联络工作进展,共同研判工作形势,协同推进重点任务落实,确保形成畜禽养殖粪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3)关于“解决民生问题用力不足”问题

①针对“交通设施不完善,7条‘断头路’未打通”问题

四实小五中支路已打通;富强大街、建设大街、昌盛路已完成雨污管网主体施工和路面石灰土基层施工。水源街东延、滨河大街东延、昌盛路北延已列入献县城区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并完成EPC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其中水源街东延、昌盛路北延计划2023年10月完成建设任务,滨河大街东延计划2024年10月完成建设任务。

②针对“群众安全感不高,2019年至2021年连续3年全省排名靠后”问题

一是成立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专班,制订《献县2022年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创建“法治主题公园”“法治诊所”,实现方便居民学法、知法、用法需求和促进矛盾纠纷最大限度解决在源头。三是组织县公安局警务督察部门工作人员不定时对各窗口单位进行督察。

3.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有欠缺”问题

(1)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针对“防返贫动态监测有遗漏,有的生活困难群众应纳未纳”问题

一是坚持立行立改,2022年6月29日将应纳未纳的生活困难群众纳入防返贫监测对象,落实低保、教育、资产收益分红、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帮扶政策,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二是强化举一反三,在全县开展“大排查、大起底”暨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按照《献县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实施方案》要求,全面筛查全县所有农户,新增纳入部分监测对象16户50人,且全部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三是深化长效机制建立运行,认真落实“日受理、周筛查、月分析、季调度”制度和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制度,进行常态化监测、分析、调度。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开展经常性排查走访,协调解决发现问题,并及时报告。聚焦重点人群,对7类重点群体逐户实地排查,放款认定条件,按照“早、宽、简、实”工作要求做到“应纳尽纳、能纳多纳”。

(2)关于“粮食安全责任扛得不牢”问题

针对“‘非粮化’问题整改进度慢”问题

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关于耕地“非粮化”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将耕地“非粮化”退出任务落实到各乡镇,明确时间节点,保证按时完成任务。

(3)关于“推动农业农村工作力度不够”问题

①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不明显,部分村存在柴草乱堆乱放、垃圾随意倾倒等脏乱差现象”问题

一是开展100个县级美丽乡村创建集中攻坚行动,投入资金5423.5万元实施道路硬化、路肩硬化、修建挡土墙等工程,目前正在开展乡级自验和县级验收。二是加快省级美丽乡村创建步伐,投入县级资金1138.67万元,将省级美丽乡村创建村庄从3个增加到19个,目前正等待省市验收。三是深入推进全域村庄清洁行动,目前出动人员42741人次,动用车辆11111台次,清理生活垃圾84273.45方、清理庭院38710处,清理残垣断壁75处,清理临街简陋旱厕453座,清理房前、屋后杂物27040处,清理坑塘330处,清理畜禽粪污27565方,新建三园658处。

②针对“抓乡风文明重点不突出,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力度不够,仍存在彩礼较高、婚礼形式不节俭等情况”问题

一是按照中央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移风易俗工作的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献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县城乡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意见》《献县农村“两委”移风易俗工作机制》等文件,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工作。二是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带队赴河间市学习移风易俗工作,组织召开移风易俗工作座谈会,持续推进我县移风易俗工作走深走实。三是向全县人民发出《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倡议书》,引导全县人民摒弃陋习,实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把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纳入了“文明家庭”“文明村”“文明乡镇”的考核标准,对存在红白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现象的家庭或集体,取消一切评先资格。将移风易俗、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并号召村民严格遵守。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契机,各村红白理事会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新风”活动,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4.关于“县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用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对政法队伍的领导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结合民辅警因工作失职等原因被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案例剖析、以案示警工作,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针对日常工作中凸显出来的问题一查到底,对相关人员给予调离工作岗位、给予留用查看处分。进一步完善《献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使创新经验和有效做法得以固化。探索联合建立涉嫌虚假诉讼、套路贷案件的识别、防范和打击的工作机制,形成民事审判和刑事立案有效衔接的联合惩戒工作模式,形成共同打击的合力。二是深入开展“强政治、强业务、强作风、看成绩”活动,通过比站位、提意识,比忠诚、提认识,比履职、提干劲,比能力、提本领,比规范、提形象,持续检视问题、整改问题,大力度整治顽瘴痼疾,不断推进政法队伍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三是召开全县政法系统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完善《全县政法系统政治轮训指导意见》,以制度强化学习成效,不断增强政法干警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激发干警自查自纠内在动力。四是开展政法系统纪律作风督查行动,以“四不两直”方式在政法系统严查细核,深入服务对象,面对面交流,确保掌握实情、发现问题坚决严厉处置,不留隐患。

(2)关于“机构改革不到位。2003年违规设立的京开、平安2个街道办事处问题,至今尚未解决”问题

一是2022年9月24日召开县委常委会,撤销两个社区管委会,将两个社区管委会职能、编制和人员划转到乐寿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城镇建设办公室、社区建设和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9月30日完成撤并划转,所有编制、实有人员均落实到位。二是对京开、平安2个街道工作的县委管理干部,根据干部原有身份和个人特点,已进行调整。三是对全县机构设置进行全面梳理核查,一旦发现违规设置情况,及时规范整改。

5.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不足”问题

(1)针对“社会安全稳定有风险隐患”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信访百日攻坚行动,对重点信访案件严格履行包联责任,实时掌握情况。二是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采用快速协调、部门联动等方式对12起案件进行核查处理,召集相关部门督促核查解决进度,限期办结到位。三是组织工程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联合检查,对各项目的工资保证金缴纳等制度落实情况及时跟踪,督促施工单位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四是2022年9月份开始实施水网水系连通工程,对以前谋划建设的河渠进行了治理,并对子牙河治理作出了规划。

(2)针对“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

印发《通知》至全县各党委(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写入班子及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将其作为今后民主生活会的规定动作长期坚持。制发《关于建立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初审复审机制的通知》,建立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初审、复审机制,严格把关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还有不足,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有差距”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欠缺”问题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①针对“县委未做到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县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等,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主攻方向,全面提高县委及班子成员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二是突出抓好主体责任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与县委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三是制定《中共献县县委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会议定期研究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②针对“反腐败协调机制运行不畅”问题

一是组织各执法办案单位开展专题培训,对涉及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案件按照纪委监委要求及时移交。定期对各办案单位办理的案件进行梳理,提醒办案单位及时移交涉及党员干部的违法犯罪案件。二是组织各执法单位深入学习《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查办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等重要文件,建立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经常性的协作配合机制,确保反腐败工作运行及时、通畅、高效。

(2)关于“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问题

针对“‘一把手’抓‘一把手’不够”问题

一是制发《关于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清单》,明晰监督范围、监督要求、监督工作等内容。二是县委书记与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党委(党组)“一把手”定期谈心谈话,强化压力传导,切实增强早报告问题、早解决问题、早筑防腐堤坝、早割除毒瘤的政治决心。三是由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各乡镇纪委、派驻(出)纪检监察组认真梳理各单位廉政风险点,严格做好监督检查,督促党委(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并严格履行监督责任。

(3)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

一是明确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二是2022年8月底、9月底、10月底召开3次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以案促改,以点带面,持续深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是加强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开展警示教育,将相关系统作为县委巡察重点对象,严格进行政治体检,加强政治监督,要求住建系统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从严管理制度机制。

(4)关于“巡察工作质量不高”问题

①针对“听取巡察汇报不及时”问题

十一届县委以来,县委书记积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2021年开展的两轮村级巡察都在1个月之内听取了各组巡察情况汇报,时间大大缩短。2022年第二轮巡察于10月15日结束,11月4日县委书记专题会听取了各组巡察情况汇报,间隔19天。

②针对“查找问题浮于表面,对领导班子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聚焦不够”问题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在巡察中把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纳入巡察重点内容,重点围绕领导班子管党治党工作开展情况深化政治巡察。二是通过市县联动对全体巡察干部开展了业务技能大培训,强化巡察队伍的素质培养和提升,巡察监督质效不断提升。2022年开展的第一、二轮巡察发现此方面问题从数量和质量上都有大幅提高。

③针对“问题线索成案率低”问题

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提前进行研判会商。对移交纪委核实处理的认真分析,精准分类。对第一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认真开展核查,确保案件质量,提高成案率。

2.关于“县纪委监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1)关于“监督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①针对“对生态环保领域监督不深入”问题

一是县人民法院对非法倾倒垃圾的8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县城管局对倾倒、运送的垃圾已清运完毕,进行无害化处理。二是研究制定《巡视反馈环保领域问题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三是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问题多发地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查阅资料、畅通举报渠道、与相关责任人开展座谈等方式掌握问题线索,认真进行核查,并督促沧州市生态环境局献县分局、县公安局环安大队齐抓共管,协同整治。四是定期开展生态环保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②针对“日常监督不细不实”问题

一是县纪委监委对各派驻(出)机构制发《中共献县纪委 献县监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效落实的清单》《中共献县纪委 献县监委派驻机构日常管理办法》等文件,用制度管人管事。二是完善室组联动机制,开展监督检查,将“一把手”监督作为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重点,严防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将其分管领域变成不受集体领导和监督的“私人领地”。三是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绩效考核,凭实绩选拔任用干部。

(2)关于“执纪问责不精准”问题

①针对“有的问题线索研判不深入”问题

一是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与反映人进行沟通,并深入细致进行了核查,对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二是严格执行市纪委监委《机关问题线索处置意见会商工作规程》,进一步加强线索研判,组织相关科室进行线索会商,集体研究确定线索处置方式。同时对乡镇纪委的案件办理过程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办案质量。

②针对“巡视交办的有的问题线索,简单转交镇政府处理”问题

组织核查组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认真调查核实,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严肃处理。对修路占道款不公开问题,已督促镇政府认真处理,村两委已全部公开,并向举报人进行了反馈。

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还有短板弱项”问题

(1)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到位”问题

一是对2020年以来招投标领域发生的应招未招、围标串标及违规出让土地问题逐件分析研判,对存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核实,分类处置。二是成立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专班,对应招未招、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三是建立对全县招标投标领域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压实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主体责任,加强监管部门对招投标领域的监管工作;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对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

(2)针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不彻底”问题

一是严肃查处个别基层干部违规办理“五保”问题,违规领取的特困供养金已收缴,并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对相关人员分别进行诫勉谈话。二是建立诉讼费用排查机制,制订并出台《诉讼费用评查办法》《诉讼费用管理办法》,坚持“当下治”与“治长远”相结合,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三是出台《献县进一步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实现村集体稳步增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3)针对“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采取联合会商机制,共同研究,提高文字水平,保证报告高质量完成。二是密切联系工作实际,持续推进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定期开展正面宣传教育与警示教育,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再提高,坚决打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蜻蜓点水、浮于表面等形式主义。三是县委书记严把审核“出口”关,对汇报内容进行把关,提升报告质量。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基层党建工作薄弱”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1)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问题

①针对“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中共献县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和《献县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对涉及全局性的“三重一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不得以传阅、会签或者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不得随意简化或者变通决策程序,坚决守住资金安全,确保大额资金使用依法依规。二是近期,2023年政府债券(提前批)申报等事项“三重一大”事项已经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提请县委常委会审议。

②针对“县委常委会研究重要事项时,班子成员发表意见不充分”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中共献县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在集体讨论和决定问题时,常委会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从全局出发关心支持,加强研究,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在研究议题时,县委书记末位表态,在参会常委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集思广益最后表态,按照民主决策程序形成决议。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一是对2019年、2020年、2021年县委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县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加大审核和纵向对比力度,杜绝内容雷同现象发生。二是制发通知,要求全县各党委(党组)深入剖析,从严从实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被函询的必须写进对照检查材料,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杜绝雷同。三是制发《关于建立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初审复审机制的通知》,要求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各党委(党组)要对每个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初审和复审。县处级领导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需经县委组织部初审、县委书记复审后召开民主生活会。对于已召开的县委常委会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组织部按照该通知要求,已对各县委常委的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了沟通完善,并呈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复审。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1)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有漏洞”问题

①针对“部分单位人员未经审批因私出国(境)”问题

一是制发通知要求干部所在单位做出情况说明,按照《沧州市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分别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收缴证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对情节较重的人员移交纪委处理,对单位管理干部不严问题提出了通报批评。二是对全县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证件集中保管工作等情况开展全面核查,做到应备尽备、应交尽交、应查尽查。三是制发《关于做好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配合做好登记备案人员信息库更新完善工作。四是建立“部门协调联动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不断推动该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②针对“公务员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查处不到位”问题:

一是对在吊销未注销、未实际经营的公司任职的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责成其立即办理退出手续,将仍在企业任职或经营情节较重的人员移交县纪委监委调查处理。二是组织部会同纪委监委制发《关于做好公务员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通知》及《关于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处理规定(摘要)》,做好自查工作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规范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禁止利用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三是组织开展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专项排查,严肃处理当事人,并严肃追究干部所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四是健全电话、短信、网络和信访“四位一体”监督举报机制,公布举报电话、邮箱,鼓励公众监督。收到或发现公务员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问题线索,坚持严查快办,依规严肃处理。

(2)针对“考核工作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2022年9月19日县委组织部部务会、10月9日县委常委会分别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提高对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的思想认识。建立健全县管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工作运行机制,起草完成《县管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工作运行机制》,严格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和管理权限,从2022年开始将县管干部年度考核等次确定情况,按照规定程序,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审议后,提请县委常委会审定。二是依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对乡镇、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研判,2个单位考核由“优秀”等次调整为“良好”等次,1个单位由“良好”等次调整为“一般”等次。

3.关于“基层党建有薄弱环节”问题

(1)针对“落实党建工作不严不实,对下级党组织指导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制发《关于实行县级领导党建工作包乡联村责任制的通知》,加大县级领导对基层党建工作实地调研指导力度,要求县级领导在指导分管部门和包联乡镇工作中将党建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定期到一线调研指导、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对于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坚持每季一调度,形成县委书记统筹抓、乡镇党委书记具体抓、其他部门协力抓的工作格局。制发《关于建立县级领导定期汇报分管领域抓党建履职情况的工作机制的通知》,县委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建汇报会,由各县级领导汇报抓党建履职情况,县委书记现场点评,有效提升了党建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制定《党员档案管理办法》,制发发展党员程序流程图、制作发展党员档案材料模板,强化发展党员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程序关、质量关。建立违规发展党员责任追究机制和党员政审“回头看”机制,对违规发展的党员进行了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和党组织进行了追责问责。三是建立村“两委”干部常态化审查机制,制发《关于成立全县村“两委”干部任职资格常态化审查小组的通知》,对村“两委”干部实行随调随审,坚决避免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

(2)关于“村级党组织功能发挥不充分”问题

①针对“有的村党支部书记未认真履职,“两委”处于瘫痪状态”问题

一是制发《关于建立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与村“两委”干部定期提醒谈话制度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党委主要领导每半年、分管领导每季度与村“两委”干部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事业观。二是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严格落实坐班值班、重大事项报告、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动态调整等制度。

②针对“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能力不强,村集体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占比偏高”问题

一是2022年8月12日,召开全县农村工作会议,下发《献县关于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工作方案》,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进行再推进、再部署。二是制定印发《中共献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献县全面盘活农村集体资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全县农村各类资产资源使用效率,全面盘活农村资源性资产,高效利用农村经营性资产,有效盘活农村公益性资产,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有效提升乡村振兴内生动力,截至目前,全县500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三是实行每季排名制度,压实乡镇主体责任。各乡镇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抓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工作落实;明确提升举措和完成时限,每季度通报排名。

③针对“对党员疏于管理”问题

一是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预防党员违纪和违法犯罪的意见》,指导各基层党委强化警示教育,乡镇党委督促村党支部每年召开党员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大会,通过反面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警醒每名党员,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发挥“处置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二是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组织党员学习民法典、刑法等法律法规,使党员懂法、知法,带头守法、普法;要求党支部定期开展“一对一、面对面”谈心谈话,坚持抓早抓小,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预防违法犯罪的发生。

(四)关于“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责任落得不实,整改成效有差距”方面

(1)针对“县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成立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建立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的制度机制。将巡视整改工作纳入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内容,于2022年9月17日、9月24日、10月10日召开常委会会议研究巡视整改工作,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二是把上级审计反馈问题列为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重要研究内容,及时研究,形成可供查阅的会议纪要。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并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班子成员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三是开展新任村“两委”干部业务素质培训,开展了村党组织书记“双会双能”培训班第二期,实现全县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全覆盖。将村“两室”建设提升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召开村“两室”建设推进会议,相关乡镇对“两室”不达标村制定整改方案、因村施策,省委巡视发现的12个“两室”问题村现已全部整改达标。

(2)针对“县纪委监委日常监督有缺位”问题

一是针对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成立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专班,对应招未招、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对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二是组织县纪委监委、县资规局等相关部门及人员召开土地出让专题会议,进一步强调土地出让严格按法律法规执行,要求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对土地出让工作全程监督,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出让,对违法违纪问题,县纪律监委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问责。

(3)针对“巡视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

一是组织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委会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党委会、党政班子联席会议事范畴和参会人员,严格区分党委会、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等,分别做好记录。二是加强对党中央和省市政策的理论研究,及时出台贯彻落实意见,提高县委的领导水平和工作效率。三是选取政治素质高、专业化能力强的干部成立相应人才库,涉及重大问题研究中的专业领域,及时听取意见。

根据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截至目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26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60人,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4人,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求,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来抓,以主动整改的政治自觉、敢于担当的政治勇气、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力促巡视整改取得更加突出的效果,真正实现全面整改、彻底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坚定不移继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督导,确保做到彻底整改,不留死角。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按照已制定的整改措施和已健全的相关制度机制,全力做好后续工作,并全力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对尚未办结的巡视线索,盯紧盯牢,彻底查清。

(二)坚定不移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实际上就是一份献县全面从严治党的“体检报告”。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政治担当,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扎实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抓手,通过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干部轮训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做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用好干部“干事档案”,实行“记账式”跟踪考核,以用人的风清气正加强党的建设;强化“永远在路上”的警觉和韧劲,带头落实县委常委班子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政班子“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

(三)坚定不移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旗帜鲜明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开展作风整顿,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抓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惩治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认真排查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信访事项和遗留问题,妥善解决群众合法诉求。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四)坚定不移做好巡视成果转化。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当前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抓好项目建设、特色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城市更新、安全稳定等各项工作,在加快发展中巩固和展现整改成果。同时,通过深入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效率,进一步提振士气、实干担当,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全面加快“美丽繁荣文明法治新献县”建设进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17-4623129;邮政信箱:河北省沧州市献县乐寿镇献王大道县委办公室;电子邮箱:xwb4630112@126.com。

中共献县县委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