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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邑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3-08-04 09:39:22

根据省委部署,2022年5月29日至2022年7月20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高邑县开展了常规巡视。9月17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以高度的政治站位推动巡视整改

高邑县委坚持把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政治任务,作为促进发展改革稳定的重要抓手,有力有序有效推动巡视整改工作高标准开展、高质量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扛起主体责任。县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先后召开四次县委常委会,原汁原味学习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县委主要领导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巡视整改领导小组组长,对巡视反馈问题对号入座、主动认领、带头整改,及时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和办理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有力推动了巡视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改责任。县委坚持问题导向,对省委巡视反馈的4个大项14个方面意见,细化分解为72个具体问题,并分别明确了牵头领导、牵头单位,明确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同时,对巡视整改工作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定期督导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改成效不明显的责任单位和牵头领导,及时下发督办函,确保巡视整改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三)坚持领导带头,扎实推动整改。2022年12月9日,县委召开了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各常委对照反馈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和对照检查,县委主要领导和各常委同志对号入座、主动认领,带头抓好反馈问题整改,确保了巡视整改工作的扎实开展、有序推进。

(四)坚持抓常抓长,建立健全机制。县委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整改工作始终。截至目前,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各类问题,研究制定管长远的制度性文件30余个,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笼子,做到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从问题产生根源上堵塞漏洞,从体制机制链条上全面拧紧。

二、聚焦问题抓整改,以从严从实的措施确保整改实效

高邑县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坚决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确保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推动高质量发展存在不足”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系统不深入”问题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聚焦政治学习不够,基本是领读领学,缺乏交流研讨。对党员干部理论培训不重视”问题。

整改措施:高邑县委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教育引导全县上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是健全完善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审核学习计划,对学习内容、方式严格把关,确保将中心组学习和党委会研究、工作碰头会部署、上级重要文件传达区别开。二是严格落实交流研讨制度。县委理论中心组会前将学习材料印发给中心组成员,各成员在充分学习基础上,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并在学习会上进行集中交流研讨,确保学习效果。三是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2023年3月下旬至4月初举办了三期全县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到村任职选调生培训和高邑县商贸物流专题培训班,共计培训547人次。4月24日至28日,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全国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视频培训班,共计培训107人。2023年4月举办高邑县乡科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网班1期,共计248人参训。四是组织各单位开展培训,各单位每周举办集中培训,确保科级及以下干部每人每年累计培训不少于12天或90学时,农村(社区)干部不少于5天。

(2)针对“执行党的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不严格,存在以县委常委(扩大)会代替常委会会议作决策”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高邑县委员会工作规则》,县委常委会听取《中国共产党高邑县委员会工作规则》执行落实情况汇报,并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向县委请示报告的有关规定》,确保各项工作规则严格落实到位。二是对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在议题设置上进行规范管理、严格把关,自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后,我县未出现以县委常委扩大会代替县委常委会做决策的问题。

(3)针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得不牢,‘上学难’‘看病难’‘入住难’没有彻底解决”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人民至上”。县委不断强化宗旨意识,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发展成果不断转化为生活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着力解决“上学难”问题,大力实施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召开全县保教点工作现场会,加快推进职教中心建设,职教园区2号教学楼已于2022年9月份投用,二期工程正在有序推进建设。三是着力解决“看病难”问题,全力推进医共体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延伸,努力增加开放床位数,加快解决每千人医疗机构床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问题。四是着力解决“入住难”问题,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工作专班,制定解决方案,强力组织推动。目前涉及的未按时交房的6个项目中,1个已经完成交房,4个已经陆续开始交房,1个正在有序建设。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牢牢把握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话语权,2022年10月11日,县委常委会对《省委第十一巡视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进行了研究,要求高标准整改落实到位。2022年12月20日,县委专题召开了县委意识形态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委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听取全县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县委巡察范围。2023年3月9日,县委对6个县直部门、3个镇、21个村启动常规巡察,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巡察重点,巡察结束后将聚焦发现问题,全力抓好整改。三是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将班子成员抓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内容,有力推动了相关领导抓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2.关于“用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用力不够”问题

(5)针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差距,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成效不明显,科技创新投入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动传统产业升级,不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一是积极构建建陶产业品牌化、绿色化发展格局。正在申报高邑建陶“地理标志产品”,目前申报资料基本准备完毕;一瓷业全自动智能生产线竣工投产,已完成山东聊城专卖区等10余家产品专卖区建设。二是大力推动氧化锌产业转型升级。一化工食品级氧化锌生产线已改造完成,持续引领氧化锌产业新变革。三是加快实现纺织产业集群化发展。一纺织涡流纺新型纤维生产线项目顺利推进,加快形成纺纱、织布、鞋服、制造为一体的全产业链条。

(6)针对“引进项目质量不高,培育发展新动能乏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项目为王理念不动摇,县级领导带头招商引资、带头包联项目,2022年以来,共签约项目29个,总投资52.8亿元,签约京津冀项目7个。二是持续掀起招商引资高潮。县委将2023年确定为招商引资突破年,召开了全县招商引资动员大会,制定了《高邑县2023年招商引资突破年活动实施方案》,组织了“桑梓行、话乡情、促发展”系列活动,推动招商引资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2023年一季度,全县集中开工项目24个,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积蓄了新动能。三是大力推进石家庄国际陆港规划建设。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石家庄国际陆港建设领导小组;组建了国有资本控股平台公司,目前已经完成协议签订,正在等待省国资委批复;完成了3条铁路到发线升级改造;中远海运、省供销社仓储、跨境电商等重点项目正在加快建设;2023年一季度陆港实现进出口贸易额20亿元;顺利入选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试点城市、全国二手车出口业务地区。四是深入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加强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税收征管,确保颗粒归仓;积极培植新税源,改善收入结构,提高收入质量;扎实开展风险核查,堵漏增收,税收占GDP比例与省差距逐步缩小。

(7)针对“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措施不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毫不动摇。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023年4月10日,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4月18日,县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大气污染防治紧急会,启动了值班县领导夜查环保工作;4月24日,县委常委会听取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研究下步工作措施。同时,大力开展重点企业环保绩效“创A升B”行动,严格落实河长制、林长制,深化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抓好土壤污染治理,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二是聚焦关键领域抓好整改。突出抓好建陶行业“煤改气”工作,2022年9月份以来,我县组织力量对建陶企业“煤改气”开展了5次复查检查,未发现反弹情况。同时,坚持举一反三,积极开展建陶企业提标整治行动,督促建陶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再升级,管理水平再提升,应急管控再精准。

3.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扎实”问题

(8)针对“乡村振兴没有找到准确切入点和支撑点”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着眼延链补链强链,加大二、三产项目招商和建设力度。总投资8.92亿元的蔬菜批发市场异地搬迁升级项目开工建设,目前累计完成投资2亿元,建成后年交易量将达到400万吨以上,为本地及周边农产品提供了便捷的商贸物流平台。二是投资3.35亿元的智慧冷链物流产业园一期项目竣工投产。三是投资1.2亿元的蔬菜深加工项目主体完工,填补了县农产品深加工的空白,加速了农业产业化迭代升级。四是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项目一期工程已顺利完工并通过验收,二期工程基本完工。同时,积极探索“互联网+农业”新发展模式,培训农村电商70人。2023年一季度,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4726元,增量272元,增速6.1%,超过全市平均水平。

(9)针对“落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有偏差,耕地保护政策宣传不到位、日常监管不力、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落实县镇村三级保护责任,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结合即将实行的田长制,将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到具体地块,做到保护地块无遗漏,责任落实到人员。二是多渠道、深层次、广角度的开展土地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始终保持日常监管处罚的高压态势,通过卫片、航拍、无人机等形式,严格查处违法占地,第一时间将违法状态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发现的违法行为顶格处理,形成打击违法乱占耕地的高压态势。三是制定出台了《高邑县打击违法占用耕地“雷霆行动”工作方案》《关于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侵占耕地行为的紧急通知》《高邑县耕地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等一系列通知文件,大力开展耕地保护流出整改行动。四是大力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严格落实上级制定的惠农措施,及时发放各项种粮补贴,落实农机补贴政策,积极推进政策性保险,提高保险覆盖率,提升农民种粮积极性。2023年全县小麦播种面积达到17.3万亩,较2022年增长1000亩。2023年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标2.5万亩,初设已完成,即将进入招投标阶段。

4.关于“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发挥有差距”的问题

(10)针对“县委统筹协调、科学决策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县委不断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进一步提升统筹全局、把握大局、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一是全面加强县委对各项工作的领导。制定印发了《中共高邑县委2023年工作要点》,对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巡察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一体推进。同时,对年度工作要点全部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并对《要点》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导,确保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全面提升轻工产业小镇招商成效。目前已签约骏文睿门窗、万泰金艺酒店用品、圣亚制罐、必赞科技及盛文药枕5个项目,骏文睿门窗已入住投产运营,万泰金艺酒店用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已办理完毕,剩余项目正在积极推进落地中。

(11)针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着力不足”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以改革的思路破题开局,县委深改委召开5次深改会,制定印发了《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把改革推向前进的实施意见》,推动深化改革工作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2023年5月8日,我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县先进经验,在“石家庄改革”公众号进行刊发。二是大力推进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通过向上问计和沟通跑办,目前全民健康医共体信息平台已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公共医疗卫生信息化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完成批复,一案两书已编制完成,并录入国家发改委重点项目储备库和河北省政府债务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2023年5月8日,县委深改委召开会议,对高邑县2023年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专题安排部署。三是大力推进基层综合执法改革。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后,我县对符合行政执法证件申领资格但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进行了底数摸排,并组织进行学习培训,截至目前,51名执法队员全部具有执法资格,其中新办执法证人员22名,放得下接不住的问题有效得到解决。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日常监督和重点领域监督有不足”方面

5.关于“县委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12)针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县委常委会全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2年9月21日,县委常委会研究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2022年11月24日,县委常委会听取有关干部违纪情况报告。2022年9月28日制定印发了《高邑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深、落细、落实;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督促各级党组织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进一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定力,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计划于今年7月份召开全县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坚持反腐高压态势,自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分别于2022年12月27日,2023年4月19日召开两次会议,分析研判全县反腐败工作形势,部署反腐败工作任务。

(13)针对“管党治党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整改措施:县委于2022年11月2日印发提醒函,提醒督促县委各常委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定期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组织的“三会一课”,定期与分管领域和部门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4)针对“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县委常委会坚持每年研究巡察工作不少于两次,将年度巡察计划和每一轮巡察工作方案纳入常委会议定事项,每轮巡察结束后,及时召开书记专题会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2022年10月11日,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关于省委巡视反馈巡察工作专项检查意见整改落实方案》,2022年10月25日,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十三届高邑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方案》《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方案》,2023年5月8日,县委常委会传达了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暨十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动员部署会精神,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审议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重点工作情况和2023年工作安排》。二是提升巡察队伍人员专业素质,动态更新巡察人才库,完善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信访、政法等版块类别。制定了《关于选派新提拔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及选调生参加巡察岗位锻炼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充实了巡察工作力量。

6.关于“县纪委监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着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建设。县纪委常委会将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达学习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县委重点工作以及上级纪委各项工作要求纳入常委会议题,研究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2022年10月14日,研究并审议通过了《高邑县纪委监委机关领导班子议事会议制度(暂行)》《高邑县纪委常委会会议暨县监委委务会议工作规则(暂行)》,进一步健全完善纪委领导班子议事会、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工作制度。二是着力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履职能力。研究制定了《关于探索建立“室组”联动监督工作机制的若干措施(试行)》,围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乡村振兴、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等重点工作,累计监督1021次,发现各类问题113个,均已推动完成整改。2023年以来,高邑县纪委监委以基层“小十长”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为抓手,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矿山安全、割青毁粮等重点工作开展“座谈式”监督、“嵌入式”监督、“下沉式”监督,累计开展监督528次,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21个,推动建章立制2项。三是着力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自身能力建设。研究制定《高邑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包联乡镇纪委和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实施方案》,通过班子成员监督指导,持续推进“三转”要求,进一步提升乡镇纪委和派驻(出)纪检组案件查办力度。同时注重强化业务培训,通过“集中培训、跟班轮训、跟案学习”等方式,累计培训6期,跟班轮训、跟案学习30人次,进一步提升镇纪委和派驻(出)机构办案能力。

7.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发力不够”问题

(15)针对“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整合力量,组建五个监督检查组,聚焦重点领域、关键岗位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强化“室组地”联动,聚焦房地产领域、营商环境、安全生产、稳住经济大盘等重点工作开展“嵌入式”监督248次,发现问题33个,均已督促整改到位。三是扎实开展基层执法队伍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对2021年以来的所有执法活动、执法档案、处罚卷宗进行“回头看”,抽查案卷比率达30%以上,进一步推动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6)针对“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监督管理不到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2022年10月23日,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印发了《高邑县农村“三资”管理办法》,并与各镇合作全力推进样板村创建工作;11月16日,5个镇分别打造了1个样板村,农业农村局结合各镇总结经验后,于11月25日开始在全县推广,目前共发现并及时解决问题15个。二是提升会计业务能力及村务监督。2022年10月9日、12月24日,县农业农村局邀请市农业农村局农经站站长,先后在万城镇、农业农村局举办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会,对全县各村党支部书记及会计进行了集中培训。三是开展农村“三资”审计。从2022年11月5日开始至12月30日,农业农村局协调各镇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县107个行政村“三资”情况进行了审计,目前已全部完成。四是全面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举办了“高邑县农村三资管理财务软件记账培训会”,全面提升村集体资产规范化管理水平。

(17)针对“作风建设不扎实,县委常委(扩大)会频次多、陪会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县委常委会以上率下,坚决纠治形式主义,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若干规定》,下大力度整治文山会海问题,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合并的坚决合并。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高邑县委员会工作规则》文件规定,县委常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2次,遇有重要情况和紧急事项可随时召开。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召开常委(扩大)会,召开常委(扩大)会时,与审议议题没有直接关系的县人大、县政协领导以及部门负责人不安排列席会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县委坚决进行整改,目前县委常委(扩大)会频次大幅减少,陪会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18)针对“作风建设不扎实,向所有单位和镇硬性摊派招商引资任务”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精准开展招商引资。通过开展以商招商、专业招商、产业链招商,谋划引进一批立县兴县的重大工业项目、实体经济项目、新兴产业项目,每季度组织开展项目集中开工和观摩拉练活动,在全县持续掀起项目建设热潮。二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招商,每月合计外出招商不低于10天,鼓励以主要经济部门主动外出进行招商,号召其他部门积极提供招商信息,不再硬性摊派招商引资任务。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政治能力弱化”方面

8.关于“领导班子政治建设着力不够”问题

(19)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的有关规定》,就“三重一大”在内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进行加强和规范,确保县委决策科学及时,确保重大事项处理妥善及时。二是教育引导班子成员积极参与决策,县委于2022年11月2日印发提醒函,督促各县委常委,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高邑县委员会工作规则》,根据各自分工和集体决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应当从全局出发关心支持,加强研究,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坚决执行末位表态、回避等制度。2022年11月4日,在县委常委会上集中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同时,在会议安排中对末位表态、回避、发表意见人员范围等情况进行了明确。

(20)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辣味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在开展民主生活会前深入学习党章等规章制度,深刻认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性。二是坚持“团结—批评—团结”,自我批评勇于刀刃向内、揭短亮丑,相互批评要出于公心、直截了当。省委巡视后,高邑县委常委班子共召开3次民主生活会,分别是经济发展绩效专项考核专题民主生活会、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各常委按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要求,会前认真学习,深入查摆问题,会上进行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杜绝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先表扬后批评等做法,做到了“辣味”十足,达到了“红脸、出汗”的目的。

(2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不规范,谈心谈话、讲党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2022年9月,全县各单位组织召开了“解放思想 奋发进取”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按照要求进行学习讨论、谈心谈话、查摆问题和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落实了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二是建立日常提醒制度,党支部、党小组提前预告组织生活的时间、内容,便于党员领导干部妥善安排工作,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三是建立检查列席制度,县委组织部定期对党员领导干部所在党支部进行检查,派员列席组织生活会、党员大会,对于不严格执行制度规定的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通报批评。

(22)针对“班子成员斗争精神欠缺,战斗力不足,致一些项目闲置至今”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盘活闲置土地资源。按照依规依法、保护权益,重点清理、分步实施,以用为先、分类处置等多种处置原则,破解园区土地资源要素制约因素,以协商回购、法拍收回、倒逼转型升级等方式对企业圈占的闲置土地进行分类处置。截至目前,巡视反馈的五个闲置地块中,1块已经盘活,1块部分盘活,1块已经与项目方解除协议,剩余2块已经由开发区进行了有效管理。二是积极解决县中医院由私人经营问题。目前正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资产评估公司,对中医院的土地、房产和设备进行公平合理的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后,县政府按照中医院资产评估价值,进行回购,目前正积极筹措资金,尽快恢复高邑县中医院公有性质。

9.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

(23)针对“干部任用把关不严,执行干部政策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相关业务干部认真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学习,确保做到把握政策准确规范精准。二是在每次推荐考察干部之前,组织考察组人员进行相关政策业务培训,确保政策执行到位。三是在省委巡视后的干部调整工作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规定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执行试用期、征求廉政意见等相关程序,坚决防止执行干部政策不规范问题再次出现。

(24)针对“干部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2022年提拔重用了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副科级、正科级年轻领导干部。二是制定了《关于加强干部日常考察了解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干部考察工作体系,将工作能力强、学历高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三是对于空缺编制应招尽招,2022年新招录了选调生、四级联考公务员,做大年轻干部底盘;探索“留人”政策,共开展5批次人才公寓公开配租,提供了115套房源,解决优秀人才住房问题。五是研究制定《高邑县人才服务产业发展八条措施》。将企业2022年以来引进的全日制专科学历人员及取得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人员纳入县级绿卡范围,提高企业人才在绿卡人才中的占比。六是强化校地合作,2023年3月28日与石家庄学院签订合作备忘录、4月23日与北京交通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着力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和创新团队,助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

10.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25)针对“县委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县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机关、农村、社区、两新组织等各领域基层党建重点工作,2022年10月14日县委常委会对农村党建工作进行了研究;11月4日县委常委会对社区党建工作进行了研究。2023年3月6日县委常委会就选派职级干部到社区担任第一书记进行了研究。二是强化对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农村、社区、机关等重点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每半年至少检查1次,真正压实基层党建责任。2022年9至10月开展了机关党建大联查,对县直单位机关党建工作进行全面剖析;2023年4月,组织开展党务工作清理规范“回头看”和牌匾、制度规范活动,对农村、社区、机关、学校等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检查、清理。三是参考省市下发的2022年度考核体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并印发了2022年全县乡科级领导班子考核体系,党建工作指标在整个考核体系中的权重占10%,并将党建述职评议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评优的依据之一,凡是党建述职评议结果不是优秀的,领导班子不得评为优秀。

(26)针对“农村党组织政治功能不强,党员发展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精准制定发展党员计划,注重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2023年发展党员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目前已经完成发展对象县级培训准备工作。二是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发展党员程序步骤,基层党委对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全程把关指导。三是严格执行发展对象部门联审制度,2023年对各党委(工委)上报的党员发展对象进行了10部门联审,有效杜绝不合格人员的进入。四是对预备期满未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由所在党组织及时提醒,提出要求,对经党组织提醒仍不提出转正申请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截至目前,已经下发2次通知,要求各党委(工委)及时提醒所辖党支部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五是加强农村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动态管理制度,及时调整不合格人员。六是做好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工作,定期组织乡镇组织委员、专职组织员开展培训。2023年3月27日,县委组织部组织举办全县各党委(工委)党务工作者培训班,通过培训有效提升党务工作者工作能力和素质。

(27)针对“农村党组织政治功能不强,发展村集体经济办法不多”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大力推行党组织领办专业合作社,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2022年9月12日,县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行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实施方案》。2022年,全县所有村全部创办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村集体年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实现全部清零,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村占比达75.7%。2023年实行村集体收入情况月统计、季通报制度,持续加大集体增收督导力度。二是健全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制定《农村党组织书记考核办法》《关于对全县村党组织实行分档管理的通知》,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列为重要考核指标,将集体增收与村党组织分档管理和支部书记奖惩相挂钩;建立村集体经济增收台账和定期检查通报制度;组织开展“党建引领产业振兴”乡镇党委书记擂台赛,交流发展农村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经验;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2022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激发村级组织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

(28)针对“机关党建不规范不扎实”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每月学习内容推荐清单制度,每月印发《关于做好“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制定下发每月“三会一课”学习内容。二是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坚持党建责任与业务责任相结合,细化实化党组织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党建直接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党建责任人职责和党务干部具体责任人职责。三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在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调整同时,及时对机关党支部书记进行调整。

11.关于“干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问题

(29)针对“重点项目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重点项目推进机制。实施重点项目全流程跟踪服务,千方百计为项目排忧解难。坚持清单管理,各责任部门对重点项目实施“一个项目、一张表”的动态管理机制,倒排时间表,制定路线图,列出投资进度。坚持包联帮扶,完善县领导、各部门包联重点项目方案,落实一线工作法,每周深入项目现场,跟踪包联帮扶,保证项目顺利推进。坚持定期调度,定期召开重点项目推进会,现场协调解决手续审批、土地指标、资金保障、人力资源等难题,做到“要素跟着项目走”,以最贴心的服务保障项目尽快投产达效。二是建立定期评比机制。组织各镇、各部门开展擂台赛,先观摩后打擂,分类打分排名,在观摩打擂中比责任担当、比路径办法、比干部作风、比工作成效,形成争分夺秒抢工期、抢进度的浓厚氛围。三是建立激励惩戒机制。把项目建设纳入各部门、各镇的考核内容,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形成鲜明导向,坚决杜绝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最大限度激发各级干部抓项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抓投资、上项目、促发展的浓厚氛围。

(30)针对“中兴公园5户拆迁扫尾工程历时4年才完成;北街村旧城改造2016年启动至今没有进展”的问题。

整改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和工作进度,截至目前,中兴公园扫尾工作已经顺利完成。北街村城中村改造目前已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和批复工作,计划2023年6月份完成项目回迁区域土地征转、收储,7月份启动回迁楼建设。

(31)针对“县委党校建设启动3年仍未投用”的问题。

整改措施:全力加快党校建设,一是加大施工督导力度,一期教研楼工程已完成内部装修,二期报告厅、食堂、宿舍楼已完成主体工程。二是加快党校软硬件建设,正在开展设备采购招标,加快办公设备安装。

(四)关于“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责任压得不实,长效机制不完善”方面

12.关于“主体责任落的不实”的问题

(32)针对“县委常委会仅在2018年召开了3次会议研究,整改工作一分了之。2018年5月未经常委会研究上报集中整改报告”的问题。

整改措施:高邑县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自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先后召开4次常委会议,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22年9月21日,县委常委会通报了《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关于巡视高邑县的反馈意见》,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了《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分工方案》;2022年10月11日,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巡视高邑县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2022年11月24日,县委常委会听取了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就抓好整改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2022年12月14日县委常委会就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进行研究,并对高质量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了安排部署。

13.关于“监督责任落实缺位”问题

(33)针对“纪委监委和组织部没有专题研究巡视整改,日常监督不系统不经常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措施:2022年10月14日,县纪委召开纪委常委会研究制定了《高邑县纪委监委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每轮巡视巡察后召开专题会研究整改监督工作,进一步压实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有关任务。县委组织部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视巡察整改问题,2022年10月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抓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

14.关于“存在‘过关’心态,举一反三不够”问题

(34)针对“2021年石家庄市审计指出拖欠工程款问题整改未建立长效机制,巡视期间仍有相关领域信访反映”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2021年审计指出拖欠工程款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两个欠款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定期梳理各类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支付情况,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按时间进度拨付工程款。三是对以前年度工程项目欠款情况进行回头看,结合各自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偿还计划,分期分批进行偿还,确保拖欠工程款问题解决到位。

根据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立案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诫勉谈话2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8人,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县委将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努力以巡视整改的新成效推进高邑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是保持整改落实的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视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整改落实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进度紧抓不放。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认真查处,决不遗漏;对需要一定时间继续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是保持管党治党的全面从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认真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善用、多用、常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营造精诚团结、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是保持整改成效的长期巩固。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在建章立制,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与现实形势要求不相符、有冲突的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同时,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始终以问题为导向,以落实整改为目标,以落实责任为关键,深化督促检查考核问责,确保整改成效常态保持,长效巩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1-84030292;邮政信箱:高邑县刘秀路151号县机关综合大楼主楼321办公室;电子邮箱gyxw333@163.com。

中共高邑县委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