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3-08-04 09:39:22
根据省委部署,2022年5月29日至7月2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平乡县开展了常规巡视,9月2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平乡县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第一时间成立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任副组长,其他各常委任成员;研究制定了《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平乡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工作方案》,对应成立相应整改小组和专项小组,确保整改到位。
工作开展以来,县委书记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召开县委常委会等多项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各项整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12月16日,平乡县委常委班子又专门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了整改重点和努力方向。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平乡县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存在浅表化现象”问题。
(1)针对“一次学习安排内容过多,一次性安排多个文件,学习不深不透”问题。
始终坚持把学习党的政治理论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执行学习制度,对现行的《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进一步修订完善,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合理安排学习议题,由中心组成员轮流领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切实做到学深学透,不断提升学习效果。
2.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成果不多”问题。
(2)针对“对京津产业转移机遇抓的不紧不实,2016年引进的产业项目少”问题。
整改措施:坚持把项目招商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源头活水和生命线,实施“项目建设决战年”,积极抢抓京津产业转移、国务院国资委定点帮扶政策机遇,修订完善《平乡县京津冀协同发展突破性工作实施方案》,瞄准京津创新资源和先进要素,积极开展专题招商活动,党政主要领导分别带队赴京津开展考察对接头部企业活动,取得丰硕成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3.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力度不够”问题。
(3)针对“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力度不大,产业不高端,自主品牌不多不强,高新技术企业少,研发投入低”问题。
一是大力实施“数字赋能”工程。成立“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专班”,搭建产业数字化智联平台,引导带动全县工业产业企业向数字化转型;荣获“数字赋能县域经济试点县”“数字经济试点县”称号。二是创新实施产业企业“双倍增”工程。培育“专精特新”企业8家,“小巨人”企业2家,产值超5亿元企业1家。三是强力实施品牌培树工程。建立品牌服务中心,通过召开品牌培训会、座谈会,引导企业大力发展自主品牌,强化产品质量提升,不断扩大本地品牌知晓度和影响力;建立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组织企业参加银企对接会,收获良好效果;四是持续推动科技创新工程。制定《平乡县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十条激励措施》,激发企业加大科技投入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增加产业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4.关于“脱贫产业带动不力”问题。
(4)针对“分布式光伏项目因管护不到位每户年收益减少;金银花种植项目没有深加工企业,附加值低,助力效果不佳。2021年全县脱贫人口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到户光伏项目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由相关单位牵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到户光伏维修力度,随机抽查检修成效,确保能正常发电、稳定增收。二是建立《金银花产业长效机制》,建设金银花深加工项目,提升金银花附加值,增加群众收入。三是针对低收入户,对症施策,开展有效帮扶措施,实现脱贫户人均收入增速高于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5.关于“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
(5)针对“未建立县委书记、县长负责的粮食安全工作机制。2020、2021年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出现新增”问题
一是成立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平乡县粮食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切实将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二是制定《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网格化管理制度》,建立县、乡、村三级建立自然资源执法监管网格,常态化开展动态巡查,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
6.关于“乡村振兴推进乏力”问题。
(6)针对“2017至2020年多个非贫困村基础设施财政零投入。2021年农业投资增速等3项工作未完成年度计划,乡村振兴考核排名全市靠后”问题。
一是我县逐步提高向非贫困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2022年在有关非贫困村实施乡村道路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公厕建设等项目,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环境。二是积极发挥招商和项目建设专班作用,加大农业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先后引进“圣丹红”家庭农场软枣猕猴桃种植基地、平乡县农业小镇工程等一批农业产业项目,乡村振兴考核位次大幅提升。
7.关于“助企纾困政策精准性、普惠性不强,标准过高”问题。
(7)针对“应对措施不够精准科学高效,出台的部分政策措施属于附带性奖励政策,未能真正发挥助企纾困作用”问题。
一是印发《平乡县稳经济助企惠企政策宣讲工作方案》,召开平乡县稳经济运行政策措施宣讲会,县级领导分别深入各分包企业宣讲政策,提振企业信心,助力企业发展。二是实施《平乡县稳定工业经济运行“助企纾困解难达效”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成立“百日攻坚”行动专班,定期召开专题会,协调解决存在问题,保障企业开足马力生产。三是制定《平乡县2022年领导干部助企包联工作方案》,由党政主要领导带头重点企业走访调研,解决企业问题186件。四是制定《关于科技支持全县经济平稳发展的五条政策措施》,成功申报市级技术创新中心1家;制定《关于“四上企业”培育和项目建设扶持措施》,新储备2家企业。
8.关于“关注民生实事不够”问题。
(8)针对“截至2021年底,全县义务教育学位缺口较多。2021年群众就医住院次均费用、门诊次均费用增幅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部分单位长期欠缴职工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问题。
一是大力实施“教育三年攻坚行动”,成立学校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两年见效果,三年出成果”的要求,压实责任,挂图作战,截至目前,县一中东校区等9个项目投入使用,新增学位3365个,学位缺口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由相关单位牵头,制定《关于控制“两费”不合理增长的实施方案》,坚决杜绝大处方、滥检查等现象,有效遏制“两费”增长不合理问题。三是相关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用和职业年金在税务系统开放后,已有序缴纳,不再影响养老待遇。
9.关于“乡镇综合改革质效不高”问题。
(10)针对“部分乡镇未开展审批业务,部分乡镇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问题。
一是加大乡镇审批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升工作能力。共开展13次集中培训、28次跟班学习,培训500余人次;开展为期一个月明察暗访活动,每天通报办件数量和检查发现问题,有效提升了乡镇办件量。二是组织相关单位对新增办证人员进行编制情况审核,完成了对各乡镇新增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和培训考试工作。
10.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不力”问题。
(11)针对“重招商轻落地服务,招商项目因要素保障不能落地,项目进展缓慢”问题。
一是坚持项目招商全链条服务,严格落实领导一线指挥、政策一线落实、工作一线推进、问题一线解决“四个一线”工作法,切实做到“三见三帮”;对招商引资的大好高优项目,全面提供要素保障,确保项目早落地早投产;公平公正对待招商引资企业与本地企业,确保项目引得来、留得住、发展得好。二是成立产品质量整治提升领导小组,强力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印发《平乡县2022年童车玩具类产品质量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大力开展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活动;将重点企业纳入“智网监管”平台,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管,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1.关于“县委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视不够”问题。
(12)针对“未分析研判本地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干部问题线索呈逐年递增趋势。对违纪问题多发的部门,未采取警示教育等有针对性防范措施”问题。
一是县委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定期听取相关部门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对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安排部署,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二是印发《关于落实好省委巡视反馈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整改的通知》,由相关单位召开系统性警示教育大会,以案示警,警钟长鸣,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
12.关于“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实”问题。
(13)针对“2019年以来,个别人员受到组织处理,相关领导未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未与相关人员进行过谈心谈话”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县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内容,教育引导县委各常委和县级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畅通干部监督受理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作风问题举报。三是印发《关于落实好省委巡视反馈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整改的通知》,对相关单位和人员引发提醒函,按规定开展谈心谈话,切实防范解决苗头性问题。
13.关于“落实‘一岗双责’有不足”的问题。
(14)针对“分管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缺乏督促检查,未对相关人员开展谈心谈话”问题。
一是建立“四个清单”,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责任,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二是根据单位“一把手”受到函询或党纪政务处分情况清单,及时发放提醒函,提请分管县领导对分管部门“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引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14.关于“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5)针对“县委未将巡察工作纳入年度要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少,政治巡察效果不够”问题。
一是将巡察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市委全会决策部署,结合平乡实际,提前谋划,及时纳入《中共平乡县委2023年度工作要点》,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二是坚持以巡察队伍建设为契机,建立健全常态化巡察工作业务培训机制,不断提高巡察人员发现问题线索、开展巡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坚持政治巡察定位,重点对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执行民主集中制、依纪依法履职用权上开展监督。
15.关于“对重点民生领域监督不力”问题。
(16)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民生工程问题频发,未制定长效监督措施,未开展专项监督”问题。
一是制定《关于监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工作方案》,督促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纠。2022年,追发劳动者工资7万元左右;制定《关于开展民生工程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相关部门分别开展自查自纠,并开展集中抽查检查,确保民生工程保质保量完成。二是在全县设立7个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以乡镇为责任区分片负责,对在建工程项目加大监管力度,规范项目实施,加强源头预防,消除欠薪隐患。三是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常态管理机制和全天候接待机制,实行“三个落实”:投诉电话落实、接待场地落实、受理人员落实,做到“日结日清”不积压。四是制发《平乡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平乡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案》,压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责任。五是积极开展督查工作,运用无拖欠证明等倒逼机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16.关于“执纪问责主动性不强,精准度不高”问题。
(17)针对“受理问题线索中,自主发现及成案率较低”问题
立足监督第一职责,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群众身边,聚焦农村集体“三资”、营商环境等群众关心关注点,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分级分类召开警示教育,组织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深入一线走访摸排问题,严肃查处一批问题。
17.关于“自身建设存在不足”问题。
(18)针对“高新技术开发区未设立纪工委”问题
印发《平乡县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工作方案》,成立高新区纪工委,并配备相关工作人员。
18.关于“乡科级干部违纪问题多发”问题
(19)针对“违反财经财务纪律问题较多,呈逐年上升趋势”问题。
制发《平乡县纪委监委财经纪律问题专项监督工作方案》,明确多项监督重点,组织各单位对2019年以来执行财经纪律、财务管理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开展集中抽查检查,督促各部门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隐瞒、截留、坐支,虚报冒领,私设小金库等行为。
19.关于“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20)针对“重点领域问题较为突出,农村三资管理问题多发”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摸排廉政风险,完善廉政风险台账。二是印发《关于开展征地补偿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展自查自纠;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抽查检查,杜绝在土地转用、征收中出现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警示教育,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切实增强拒腐防变意识。三是成立县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通过检查与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经营行为,确保国有资产不出任何问题;制定《平乡县粮食系统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制度》,依规依法处置相关粮站资产,彻底解决粮食系统遗留问题。四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平乡县农村“三资”管理整改工作方案》,全面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每月定期、逐乡、抽村督导检查,全面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力度。
20.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21)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印发《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聚焦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等九项重点开展集中整治,督促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并开展集中抽查检查,对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同时,不定期对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开展常态化专项检查,形成有效震慑。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21.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问题。
(22)针对“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未明确上会研究的资金额度”问题。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关于规范“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实施办法(试行)》,在《中共平乡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的基础上,对《中共平乡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进行修改完善,明确了县委常委会上会研究的大额资金额度。
2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23)针对“2021年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不规范”问题。
为开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组织县委各常委认真学习了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党内法规,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如实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于12月16日召开,各常委分别对县委主要领导开诚布公地提出批评;各常委分别作对照检查发言,并就被函询、受处分等事项作出说明,其他常委分别提出批评意见,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要求。
23.关于“县委决策不够科学”问题。
(24)针对“某广场人行道拆而复建”问题。
县委常委会再次学习重申《关于规范“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按照决策程序组织县委常委会,对提交的常委会议题认真把关,坚持“谁提请、谁负责,谁同意、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拟提交决策的议题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审查,特别是进一步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听证和公示,广泛听取了群众意见建议,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24.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严格”问题。
(25)针对“部分事业单位存在超标准核定领导职数、派驻纪检监察组长未任在驻单位党组成员、县直单位长时间缺配正职”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和市委相关指导意见,印发《关于规范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的通知》《关于调整县纪检监察信息网络中心编制和领导职数的通知》,对部分科级事业单位重新进行规范性核定,任命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驻在单位党组成员;对长时间缺配正职的单位配备正职。
25.关于“干部日常监管不到位”问题。
(26)针对“出现处级干部未如实申报个人房产、科级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
一是对全县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房产和科级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再梳理再提醒,对个人房产发生变化的,重新填写《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对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同时,严格执行县处级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月提醒制度,做到随有随报。二是在全县组织开展乡科级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杜绝乡科级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三是扩大监督举报渠道,通过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接受群众举报,对收到的举报,坚决做到有报必核查,查实必问责。四是把乡科级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清理问题纳入年度工作任务,对全县乡科级干部特别是对单位“一把手”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排查。五是持续抓好违规经商办企业和在企业违规兼职领取报酬等倒查工作,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26.关于“部分县直部门超编运行”问题。
(27)针对“存在超行政编进人”问题。
县委高度重视超行政编制进人问题,按照历史因素、党政机构改革、乡村改革人员编制划转等类别,逐项解决。同时,完善机制、逐步消化,确保超编进人情况不再发生。
27.关于“年轻干部、高学历人才储备不足、培养不够”问题。
(28)针对“35岁以下科级干部少,科级干部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不多”问题。
一是把发现培养关爱优秀年轻干部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建立优秀年轻干部信息库,加大重点培养力度。二是结合职数空缺情况,从35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中提拔重用一批科级干部,有效解决年轻科级干部占比不高问题。三是从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优秀干部中提拔重用一批高学历优秀干部,有效解决科级干部高学历人员占比不高问题。
28.关于“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29)针对“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少,县委常委会未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和党支部建设工作;存在违规发展农村党员”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严格按规定召开专题会议,充分发挥好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作用。二是系统分析研判我县党支部建设形势,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工作,切实提高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印发《关于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具体要求的通知》,进一步严格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提升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水平;研究制定《平乡县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责任追究办法》,对违规发展党员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29.关于“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问题。
(30)针对“部分村没有引领性经营项目,带富能力弱”问题。
一是按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择优选拔致富能手进入村“两委”班子。二是组织人员赴宁晋县观摩学习,为村干部打开思想和眼界。三是争取并完成2022年省级扶持壮大村集体项目1个。四是开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培训班,聘请市农业农村局专家对全县所有经济薄弱村党组织书记进行授课,实现培训全覆盖。五是系统梳理汇总上级对村集体经济项目的资金扶持政策,加大资金向经营性项目倾斜的力度。六是着力拓宽发展途径,学习借鉴杭州乡村振兴成功经验,找准各村产业发展方向,引导和支持村集体谋划发展路径,带动全县村集体经济整体提升。
30.关于“两新”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31)针对“重经济轻党建的思想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部分“两新”组织阵地建设不规范,开展活动时间短、次数少,一些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缺乏党建工作经验”问题。
一是大力开展“两新”党建质量提升行动,对“两新”组织党支部活动阵地建设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对未达到“八有”标准的党组织重新进行了打造。二是成立“两新”党建督导组,对组织生活不经常、不严肃等问题进行抽查通报、限期整改。三是不断加强“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建指导员、党员“三支队伍”培训建设力度,有效解决党建经验不足、能力素质不高等问题。
(四)关于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责任落实方面
31.关于“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32)针对“县委未及时了解研究上轮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相关部门未建立日常监督工作机制,未对整改情况持续跟进”问题。
一是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平乡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工作方案》,全力推进巡视整改;多次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并将巡视反馈问题持续整改、深化整改、一体整改列入县委2023年工作要点,常态化长期推进。二是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组,积极参加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指导制定巡察整改方案,确保把巡察整改监督做细做实;制定《关于开展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平乡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对照反馈的具体问题及巡视移交问题线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先后召开巡视整改会议3次,认真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建立《中共平乡县委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办法》《县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工作支持配合协作机制》两项制度,督促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的监督责任。
32.关于“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
(33)针对“未对巡视发现的违纪突出问题建立有针对性的监督制约机制,农村三资管理等制度为阶段性举措,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等制度缺乏有效性”问题。
一是对照省委巡视反馈的重点领域问题,逐一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并根据集中整治发现问题情况,举一反三,完善建立针对性的监督制约机制,督促完善了相关制度。二是充分利用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记账电子化、三资管理信息化、制度化;对全县各村集体财物进行了审计。三是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上级文件,对《平乡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等2项制度进行完善。
根据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立案14人(含同案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诫勉谈话3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4人,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4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和省委巡视办工作要求,认识再提高,整改再提效,压力再传导,执纪再严格。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省委巡视整改政治担当。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坚持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整改落实进展,分析解决存在问题,扫清一切顽瘴痼疾,确保巡视整改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进一步强化各级责任,形成省委巡视整改强大工作合力。坚决扛起县委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县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对于当前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整改措施,长期推进,形成长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生动局面。
(三)进一步推动长效落实,全力做好做实省委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要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把解决具体问题与解决共性问题结合起来,把解决表面问题同解决深层次问题结合起来,既要落实好“当下改”举措,又要完善“长久立”机制。特别是对于瞄准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推进制度创新,堵塞制度漏洞,把制度的笼子扎紧扎牢,不断推进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地落实,加快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9-7838290;邮政邮箱:中华路平乡县委巡察办(邮政编码:054500); 电子邮箱:pxxwxcbs@126.com。
中共平乡县委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