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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灵寿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3-08-03 15:13:23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5月29日至7月2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灵寿县开展了常规巡视,9月16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牢固树立“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理念,把抓好整改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认真研究反馈意见,细化各项整改措施,以“不贰过”态度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迅速安排部署,夯实整改责任。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即日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反馈意见情况。认真对标对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了《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逐个明确了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了责任清单,为扎实开展整改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9+1”工作专班,分别由县级领导牵头,持续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二是严肃党内生活,持续发力推进。2022年12月7日,县委召开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各常委以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努力方向和主要举措,切实把巡视整改的过程转化为深化党性教育、强化政治历练的过程,转化为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的过程。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严格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若干措施》要求,既抓“当下改”,更抓“长久立”,着力在建章立制、正本清源上下功夫,累计建立完善制度33项,不断提升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水平,全面提升整改质量。

县委书记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做到重要工作进行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点环节协调、重要案件督办。一是精心组织推动。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汇报会、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会议12次,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研究会商、安排部署、协调推进。同时,建立周报告工作制度,及时掌握整改进度,确保方向不偏、措施到位。二是带头真抓实改。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以来,多次下基层、进企业、到现场,就党的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生态环保、民生保障、遗留问题解决等方面问题整改开展实地调研督导,确保了各项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三是强化压力传导。在县委常委会会议、四大班子领导碰头会等各类会议,就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督促其他县委常委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分管领域、分管战线和分管部门巡视整改的日常协调和督查,有效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落实。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灵寿县委紧盯巡视整改任务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反馈问题进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不够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实”问题

(1)针对“学习重点不突出、联系实际不紧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到位。”问题

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反馈意见以来,开展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等内容。二是充分发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引领作用,将《2022年全省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明确的15项学习内容作为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专题学习重点,将与县重点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动态纳入学习计划,带动各级各部门开展集中学习497次。三是严格落实学习方案、学习内容审批等要求,建立了补学制度,督促未按时参加的学员及时进行补学;制定了《灵寿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办法(试行)》,进一步提升理论学习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四是充分发挥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先后印发了《关于定期报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常态化了解掌握各责任单位承担的生态文明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2)针对“改善空气质量持续用力不够。”问题

一是安排专人24小时不间断组织指挥调度,逐小时、逐站点分析研判空气变化形势,向各乡镇及责任单位推送超标、预警、异常数据,及时提出排查管控建议2200余次;同时,严格落实处理反馈工作机制,及时接收各乡镇反馈的处理结果并归纳分析总结,建立工作闭环,做到精准施策、标本兼治。二是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污染源联合排查,共发现问题171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执法肃纪“百日攻坚”行动,强化对重点排污企业、“散乱污”企业、施工拆迁工地、重型运输车辆、餐饮单位等领域的专项执法,严查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对城区内餐饮油烟、建筑工地、工业企业、重车穿城的情况开展夜间督导检查;自开展夜查行动以来,共查处重型车辆14辆,检查餐饮门店、建筑工地83次,发现整改问题5个。2022年,县综合指数为4.83,全省167区县排名并列第135,全市排名并列第7;PM2.5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并列第121。

(3)针对“解放思想、奋发进取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反馈意见以来,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23次,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不断提升对上级政策决策部署的理解和掌握,充分激发县委各常委担当作为、真抓实干的精气神。二是紧紧抓住国家发改委定点帮扶优势,落实省委“迈开两条腿、对接各部委”要求,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努力争取资金支持、深化项目合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先后邀请国家发改委、市发改委负责同志,开展线上对接会和实地指导,并积极与中国二冶、中建三局等知名企业对接洽谈,谋划引进灵寿县奶牛用品联合采购电子商务项目、双控智能化建设和8万吨甲醛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三是进一步完善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灵寿县三方沟通和落实机制,强化对接问计,深度了解资金、项目、政策方向,结合县情实际,谋划了总投资6.19亿元的12个项目。四是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挂职干部,着力解决挂职干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畅通上下联系渠道、争取更多支持。

(4)针对“引进的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谋划5年多尚未开始实质性建设。”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保障领导小组和“1+2”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作用,及时听取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解决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目前,取得省自然资源厅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省政府批复同意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省发改委核准等,完成三大专题评审会。二是成立由市发改委牵头,县政府主管领导、县有关部门组成的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开工专班,重点解决开工前期阶段遇到的问题。目前,项目已完成核准变更,主厂房勘探平洞进尺1544米,2023年计划投资5亿元,2027年底前项目竣工。

(5)针对“具有3个4A级景区丰富旅游资源,但基础设施落后、业态不丰富,生态优势未能有效转化为发展优势。”问题

一是全面启动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积极对接专业指导服务团队,结合全县旅游业现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力争2023年完成创建工作。二是邀请中传集团现场考察县城区文化旅游资源及现有项目,积极寻求合作,谋划打造城区文蕴休闲慢城;与中建集团进行对接洽谈,就王母瑶池项目合作开发沟通意见;与北京元昊公司签订协议,在慈峪镇上下庄村开发乡村旅游项目。三是不断丰富旅游业态,指导花溪谷树桥旅游区等景区(点)因地制宜开设冰雪项目。四是根据上级政策,立足县情实际,制定了《灵寿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恢复发展的十八条政策措施》,按要求确定奖补企业,助力文旅产业发展。2022年,全县旅游业综合收入106595万元,同比增长33%。

2.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乏力”问题

(6)针对“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不够有力。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转型升级有差距。”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千企转型”和“百项技改”行动,累计实施工业企业技改备案项目16个,备案资金5.3亿元。二是积极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加快构建梯度培育体系,2022年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7家,帮助华杰木业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是出台《灵寿县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大力加强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通过政策性引导加大企业研发投入,进一步增强企业创新活力。四是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及政策宣传力度,将财政科技预算增加到1000万元以上,组织企业参加规上企业研发机构建立申报、研发费归集填报培训班,及时解答企业在填报和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全力助推企业实现“小升规”。五是加大科技型企业培育力度,大力普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政策,突出抓好石材、云母、铸造等三个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的深度融合。反馈意见以来,共认定113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1家高新技术企业、1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市级(B级)企业研发中心、4家县级(C级)企业研发中心。

(7)针对“推进县域经济发展主动作为不够。”问题

一是坚决贯彻国务院稳经济33条一揽子政策措施和省、市制定的“1+20”政策体系及接续政策,出台《灵寿县稳定经济运行的若干措施及配套政策》。先后举办稳经济政策措施大讲堂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讲堂”,为60家规上企业、300余家重点规下企业发放《2022年经济运行和企业支持政策汇编》,并建立“灵寿县服务发展”微信群,及时向企业推送最新强企惠企政策,助力大中小企业生产增效、产业升级。二是加大项目引进力度,完善招商指导目录,重点围绕综合领域、农业产业、工业产业、文旅康养等领域,组建4支专业招商队伍,由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带队,开展精准招商、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2022年7月以来,共签约非金属材料深加工等10个项目;同时,坚持每周召开招商引资工作推进会,推动签约项目早落地早投产,目前,已推进签约项目中总投资7.91亿元的4个项目落地。三是全面摸排经济开发区用地情况,梳理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约280亩,通过招商推介等方式进行盘活,确保新签约项目及时落地建设。四是树牢“项目为王”理念,对总投资446.5亿元的64个重点项目,全部落实“六个一”推进机制;举办四次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共有68个重点项目集中开工,完成投资43.72亿元,投资完成率达141.1%。

(8)针对“2020年以来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高。”问题

一是对影响GDP和服务业增长的交通运输、金融、财政七项支出、批发零售、房地产等低于全市平均增速的指标,逐项逐条深入查找原因,制定推进指标增长的详细举措,将目标任务细分到部门、乡镇,强化日常调度,推进各项指标增长,确保实现增比进位。二是对规上工业企业和个别重点企业实行跟踪服务,及时分析各项经济指标数据,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确保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35.8亿元、增速8.7%,高于全市平均增速1.1个百分点,全市排第4,呈稳步增长态势。三是加强财源建设,坚持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财政增收会,督促各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加强非税征收,强化国有资源和工程弃砂、矿产资源收入管理,做到依法依规征收到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达到11.31%,高于全市增速5.8个百分点,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呈逐年增长态势。

(9)针对“解决民生问题用力不足。”问题

一是持续加大民生实事项目推进力度,不断完善各项政策,破解民生难题,补齐民生短板,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2年灵寿县承担的省18项民生工程、市7件民生实事均已完工。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把资源向基层集聚,注重倾听群众心声和意见建议,谋划2023年县民生实事10件。三是积极向上问计,多方筹措资金,争取政府债券资金全力支持县中医院新院区项目。

3.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缺乏主动性”问题

(10)针对“县委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双组长”负责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反馈意见以来,先后召开2次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会议、1次县委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省、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制定有效措施,安排部署各项重点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相关要求,在人事变动和部门职能调整后,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完善责任机制。三是紧盯“两不愁三保障”、脱贫人口就业帮扶、产业帮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定期开展核查,找出欠账不足,精准投入项目资金,全面补齐短板。四是强化工作调度,先后召开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推进会,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培训会、省后评估工作调度会,对2022年脱贫户年人均纯收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乡村建设信息采集、省后评估工作等重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五是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督导检查、考核评估作用,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有关部门行业责任、驻村帮扶责任,扎实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六是印发《灵寿县2022年省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责任分工方案》,针对4个方面25项指标逐项明确责任单位、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做好迎接省后评估有关工作。

(11)针对“部分防贫监测户未消除返贫致贫风险。”问题

一是开展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排查农户82317户243601人,新纳入防贫监测对象18户65人,全部在10天之内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确保精准帮扶到位。二是持续加大防贫监测户帮扶力度,对监测户实施针对性帮扶累计涉及641户次1607人次,防止发生返贫致贫问题。三是完善网格员包联制度,全县网格员由2021年1420名增设到2227人,精准开展监测和帮扶,防止已脱贫人口返贫、非建档立卡人口致贫。四是逐户分析脱贫户情况,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落实产业、就业、小额贷款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对无劳动能力的脱贫户,落实资产收益、纳入现行社保体系等综合性帮扶措施。目前,户均落实帮扶措施5.76个,脱贫户年人均纯收入同比增加13.6%。

(12)针对“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出台《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2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2022年度乡(镇)党委书记抓乡村振兴任务清单》等文件,实行重点任务清单管理,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逐级压紧压实责任。二是调整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加大对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倾斜支持力度,组织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参加省市蔬菜、水果、中药材等农产品产业发展推介交流活动,促进产销对接,扩大优质农产品市场影响力。目前,县级龙头企业20家、市级龙头企业13家、申报省级龙头企业8家。三是建设完成环县城设施果菜示范区1000亩,滹沱河沿岸休闲水果采摘、有机绿色蔬菜生产基地2.5万亩;同时,大力推进滹沱河沿线高效观光农业产业园建设,倾力打造滹沱河特色果蔬示范片区。四是围绕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目前,全县食用菌种植面积达680万平方米,年产量11万吨,产值6.2亿元,纯收入3.5亿元。五是聘用50名农业科技特派员、安排399名产业发展指导员,扎实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指导,解决农户生产经营管理中遇到的困难,提高助贫科技含量,有力保障农民增收致富。六是多措并举增加脱贫人口生产经营性收入,针对问题短板有针对性制定帮扶措施,努力提高生产经营性收入占比;同时,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将脱贫群众嵌入产业链,稳定增加脱贫人口收入。2022年,全县脱贫人口生产经营性收入占人均纯收入10.2%。

(13)针对“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用力不足。”问题

一是压实责任链条。深入开展农村集体经济“集中攻坚”行动,对照各乡镇建立的《2022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责任分解台账》逐项要账。印发《全县农村集体经济“集中攻坚”行动进展情况通报》,向包联乡镇县领导发放《提醒函》44人次,向工作进展较慢的乡镇党委书记发放《督导函》7人次,推动工作高质量开展。二是着力提质增效。把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列为乡村两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书记项目”,强化乡镇党委统筹引领作用和部门协同作用,着力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截至目前,已指导15个乡镇确定45个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试点村,均已办理登记注册正常运营。三是强化考核问效。按照《灵寿县乡镇党委基层党建重点任务专项考核办法》和《灵寿县村党组织书记重点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对15个乡镇党委、279个村党组织书记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召开全县农村集体经济“集中攻坚”行动暨基层党建重点工作推进会议,对农村集体“集中攻坚”行动和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安排部署下步工作,有力推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14)针对“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有差距。”问题

一是加强创业载体建设,对现有创业孵化园优化升级,新筹建创业孵化园1个,全县3家孵化园入驻创业实体341家、带动就业人员903人。二是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创业作用,为创业实体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0笔560万元,带动就业92人。三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直播带岗等媒体发布用工信息,开展“局长送岗·圆梦职场”“金秋招聘月”等线上招聘会95场,组织家政服务、酒店管理、能源化工、互联网、生物制药以及综合类等16大类行业351家企业参与招聘,累计提供就业岗位2.9万多个,提供政策咨询服务1.6万人次,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979人,有效推动城乡劳动者转移就业。四是深化与鹿泉区就业结对帮扶,通过鹿泉区就业服务中心提供企业招聘岗位869个,发布招聘信息403条,促进脱贫劳动力在鹿泉区实现就业。五是健全养老保险调整机制,出台《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办法》,将最低领取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23元。六是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2022年创建龙头企业20家,评定市级家庭农场9家、市级示范合作社3家、省级示范合作社1家,带动当地农民增加收入。

(15)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有弱项。”问题

一是建立书记县长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长效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列入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对重点工作加强调度通报,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日扫日清,村容村貌持续改善。二是对全县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进行全覆盖、无死角督导检查,定期开展人居环境拉练评比活动,在灵寿发布、快手、抖音等平台上不间断推送分享整治成效,努力营造取长补短、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三是印发《灵寿县2022年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构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和废弃物集中排查移交整治行动,印发张贴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主体责任告知书。四是对全县规模化以上畜禽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粪便处理情况,对未按要求堆放的粪便及时清理,对规模以下养殖场要求集中处理,不得乱堆乱放。五是落实《石家庄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2年)》,实行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等级化管理,完成12家三级水平规模养殖场向二级或一级提档升级任务目标,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104家,做到各规模养殖场粪污底数清楚、去向明确、利用充分。六是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各级网格员哨兵作用,扎实开展巡查监管,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16)针对“部分村街道基础设施建设有差距。”问题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对基础设施较差的村进行整体提升,其中2022年投资6580.07万元,完成59个村干道、巷道硬化及67个村公共区域亮化工作;2023至2024年计划完成剩余97个村庄干道、巷道硬化工作。目前,2022年项目均已完工,全县街巷硬化村占63%,公共区域亮化村达100%。二是积极问计省、市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着力解决资金问题,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

(17)针对“推进问题厕所整改进展缓慢。”问题

一是加强协调调度,县改厕专班多次召开问题厕所排查整改调度会,对整改落后的乡村进行调度,听取进度,总结经验,及时解决问题。二是加大督导力度,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全县所有村庄摸排整改工作进行全覆盖验收。三是强化资金保障,积极筹措资金用于问题厕所整改。对所有问题厕所进行“回头看”,发现新问题立行立改,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

(18)针对“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到位。”问题

一是召开5次县委常委会会议,传达上级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系列会议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二是出台《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重点工作职责清单》,制定《灵寿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形成全域覆盖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三是利用悬挂条幅、公众号发布、电视广播、张贴海报、刷写标语等方式宣传耕地保护政策,有效提高全民耕地保护意识。四是积极谋划和实施土地整治项目,2022年验收占补平衡项目19个,新增耕地超2300亩。五是以卫片执法为抓手,加强日常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畅通群众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管的高压态势。

4.关于“县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保落实作用不充分”问题

(19)针对“重大事项决策科学论证不够。”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灵寿县“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灵寿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重大事项决策时从实际出发,选择最佳方案,确保贴近本地实际,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二是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事前评估,充分论证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重点内容,确保符合上级决策部署,能够取得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的预期效益,避免决策风险。三是充分听取群众及直接关系人意见,对反馈意见充分研究论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确保决策制定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四是始终坚持科学用地理念,严格落实国家自然资源执法系统标准和时限要求,规范审批流程,坚决做到严厉打击违法用地“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防止违法用地现象发生。

(20)针对“优化营商环境缺乏务实举措。”问题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调整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的双组长制优化营商环境专项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针对省市营商环境评价考核,成立优化营商环境指标评价工作专班,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安排协调营商环境指标评价工作。二是出台《灵寿县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灵寿县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2022年灵寿县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责任分解方案》,进一步压实各部门责任,凝聚工作合力。三是制发灵寿县稳定经济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及20项配套政策,编制《灵寿县2022年经济运行和企业支持政策汇编》,收集整理装备制造产业和现代食品产业“专精特新”支持政策,对省级主导产业、县域特色产业及重点项目进行详细阐述,并广泛传播宣传。四是发挥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2022年7月以来,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15次小组办公室会议,协调解决问题24起,有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五是成立县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对各乡镇党委、县直有关部门党组(党委)优化营商环境履职尽责情况开展专项巡察,共开展明察暗访8次,走访企业160余次,电话咨询680次,查阅资料67份,谈话5人次,发现问题17个。六是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落实减税降费”活动,对所辖纳税人实施全覆盖包联,全面开展线上线下政策宣传解读培训,通过电子税务局推送税收政策2万余户次,印发各类优惠政策宣传册6000余份,确保将减税降费政策送到纳税人手中。七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设立企业开办专区,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参保用工登记等实现全流程一体化在线办理,1个工作日内办结;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取消审批13项、审批改备案5项、实行告知承诺18项、优化政务服务56项;推行简易注销制度,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1个工作日内办结,大大提高市场主体办事效率。

(21)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占比不高。”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科技政策宣讲活动,对90余家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培训,及时进企业开展“一对一”专题讲解,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落细。二是组织乡镇、各医院、驻灵高校和入统企业等参加省、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视频大培训,让企业尽快掌握统计方法,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三是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研发项目的支持,对华晶云母等规上企业进行现场指导考察,帮助企业申报市级县域合作科技计划项目,鼓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的投入。2022年,共有78户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享受金额5587.97万元,享受比例44.57%。

(2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一是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并要求各级各部门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责报告中总结汇报。二是召开2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研究整改措施,确保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到位、取得实效。三是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政治监督重要内容,围绕12项重点任务开展监督,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共开展监督检查9次。四是对各乡(镇)及县直各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共发现问题3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五是制定《十二届县委第三轮巡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方案》,坚持常态化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六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开展督查80余次,发放《社会宣传整改通知书》5份,整改问题12个;扎实开展网络生态治理,对全县700余家网站进行检查,发现整改问题30个,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七是完善出台《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办法(试行)》《网络舆情专项统计考核办法》《建立社会宣传三级响应工作机制》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健全务实管用、常态长效的意识形态工作运转机制。八是依托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开办为期1个月的“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网班,对全县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能力。九是向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和各级党委(党组)发放《提醒函》81份,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严格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在县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均对意识形态工作作出了专项说明。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两个责任’压得不实”方面

5.关于“县委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严格”问题

(23)针对“落实主体责任有欠缺。”问题

一是牢牢抓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牛鼻子”,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从县委常委会做起,从县四大班子做起,坚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切实筑牢廉洁守纪防线。三是实行纪委监委“室组”联动监督机制,监督指导相关单位召开由分管县领导参加、纪检监察机关人员列席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并持续跟进监督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和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四是印发《灵寿县纪委监委关于实行“四个常态化并制度化”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紧盯“关键少数”,切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24)针对“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缺位。”问题

一是县委书记坚持既挂帅又出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进行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要环节协调、重要案件督办,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二是将“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制定县委书记开展提醒谈话的适用情形,持续加强权力运行监督。

(25)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淡薄。”问题

一是持续加强同级监督,制定向县四大班子成员制发落实“一岗双责”提醒函的适用情形,目前已发提示函9份,提出意见建议2份,责成下级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8次。相关部门和乡镇针对其违纪违法案件等情况均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或包联县领导参加了包联单位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严格执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须知(试行)》,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召开分管或包联县领导出席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程监督、跟进监督查摆问题和整改情况。

(26)针对“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先后召开3次巡察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分别听取县第二轮巡察情况、省委巡视专项检查整改情况等汇报,研究审议《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等8个文件,对各巡察组巡察工作进行质效评估,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十二届县委第三轮常规巡察工作方案》《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方案》等巡察专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三是召开县委巡察工作书记专题会议暨十二届县委第六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若干措施》《关于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进行精准政治画像的意见(试行)》,持续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促进巡察工作规范化、高质量发展。四是制定《加强组织部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方案》,从制度层面推动组织监督与巡察整改贯通融合,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五是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全年目标任务逐项梳理分解,加大问计沟通力度,制定精准有力的举措,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在年度考核中争先进位。

6.关于“县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27)针对“政治监督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县纪委监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政治监督的若干措施》,将政治监督作为根本职责,推动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政治监督报告,研判全县生态。二是监督指导各级各部门专题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政治监督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压实政治监督主体责任。三是制定《关于耕地保护、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监督工作方案》,进一步聚焦监督重点、明确监督方向、倒逼责任落实,精准抓好问题整改,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四是建立补充耕地巡查制度,按项目对已纳入补充耕地储备库的补充耕地进行实地巡查,查看补充耕地工程设施管护、耕地利用现状等情况;对未完成地类变更的,每季度巡查一遍;对已完成地类变更的,每半年巡查一遍;对已核销的,按照一般耕地管理,确保新增耕地发挥耕地效益。

(28)针对“日常监督不够有力。重点领域制度的‘笼子’还未扎紧织密。”问题

一是聚焦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下发的专项监督文件和监督任务清单,通过制定文件、方案、工作提示和监督清单等方式,常态化推动实施。二是县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综合运用参加会议、谈心谈话、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分析研判、廉政把关等方式,开展监督83次,发现整改问题4个,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中秋、国庆等关键节点,开展纠治“四风”监督54次;同时,与公安交警部门建立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机制,接收信息47批次135人,涉及党员、公职人员25人。四是制定《灵寿县纪委监委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日常监督。五是制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等10项制度,成立粮食工作规范化小组,对企业财务、党建、安全生产等进行日常管理;截至目前,共开展督导3次,听取汇报1次,发现整改问题1个。六是制定《关于粮食领域问题监督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监督力度,健全完善监管制度,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防、风险严管。

(29)针对“执纪问责不严格。”问题

一是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协同配合工作机制,确保执纪问责更科学严谨。二是巡视反馈意见以来,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99人次,其中,运用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处理83人次、14人次、1人次、1人次。三是扎实开展“读报告、学制度、找差距、抓落实”和作风纪律专项教育活动,召开党小组会8次,听取汇报3次,组织各类培训14次,有效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四是优化制定工作流程图,建立问题线索时效预警机制,实现对执纪执法过程监管全覆盖。五是建立问题线索办理考核机制,坚持奖惩结合,确保各类问题线索按时办结。

7.关于“对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监管不到位”问题

(30)针对“农村‘三资’监管存在短板。”问题

一是加强农村“三资”管理领域制度建设,修订完善《灵寿县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灵寿县农村财务公开制度》,切实加强集体资产管理。二是制发《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强化“三资”管理。三是全面梳理近年来查处的农村“三资”管理领域典型案件,适时以会议形式进行通报,持续深化警示震慑,真正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深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还有不足”方面

8.关于“领导班子建设不够坚强有力”问题

(31)针对“谋发展抓落实战斗力不够强。”问题

一是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议事协调会议等方式,认真学习经济、科技等重点领域知识,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认真贯彻“四个专项”考核文件精神,全面落实《运用考核结果调整使用干部暂行办法》《关于建立与部分县直部门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专项考核机动灵活、针对性强的特点,不断加强考核结果运用,激励各级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热情。三是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扎实开展线上招商,县委书记通过线上对接,协商解决了三一众力工程机械整机与零部件再制造中心一期项目中存在的问题,达成了与三一众力项目二期签约;县长对接洽谈北京大成影视集团影视基地项目、河北华北柴油机有限公司柴油机生产基地项目。四是加大精准招商力度,通过拜访产业链优质企业负责人等形式,深入挖掘企业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引进投资3.8亿元的新型建材及机械制造产业园项目(2022年9月份获批省重点前期项目)、投资1.75亿元的新型墙体材料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投资1.25亿元的新型建材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等一批符合开发区主导产业的优质项目。五是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对6个项目的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线上评审,推进项目签约,有力确保项目对接不断线。

(32)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积极与省委办公厅、市委办公室沟通对接,参照省委、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结合实际修订了《中共灵寿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经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执行。二是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严格制度、完善程序上下功夫,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由集体讨论决定,涉及全局和长远的问题提交县委全会讨论决定。三是对需要提交集体讨论的议题,由主管领导或部门牵头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反复论证,拿出可行方案,并广泛征求意见。四是集体决策时主要领导坚持末位表态,积极引导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在充分发扬民主基础上集中正确意见。

(33)针对“有的‘三重一大’重要事项未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认真执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坚持重要问题由领导班子民主讨论决定,会议记录、纪要严谨准确,相关材料及时归档,进一步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二是组织县委办、县政府办等部门认真研究,制定了《灵寿县“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经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执行。三是组织召开政府党组会、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研究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重要事宜,并认真梳理需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的事项,确保全部提交无遗漏。

(34)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围绕不同领域和群体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教育、重温入党誓词、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信仰之基,进一步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二是召开县委常委班子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同时,印发《关于召开乡科级领导班子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遵循民主生活会“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互批评要出于公心、直截了当,真点问题、点真问题,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辣味,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三是制定《灵寿县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谈话及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大力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指导督导,切实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真正达到坦诚相见、走心走实的效果。

9.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35)针对“擅自提高机构规格。”问题

一是筑牢“编制就是法制”意识,在设置机构、配备人员、任用干部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决杜绝擅自提高机构规格问题发生。二是主动向上级部门问计,在准确把握机构编制工作中的各项制度规定基础上,县委编制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取消3个部门政治处(部)规格的意见》,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取消了3个单位政治处(部)规格。

(36)针对“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格。”问题

一是将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相关规定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学习内容,结合查处违纪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普及纪法常识,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筑牢思想防线。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健全完善与执纪执法单位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发现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提醒、函询、诫勉,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三是制发《关于开展进一步深化重点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监督工作方案》,把政策支持力度大、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作为日常监督重点,严查作风和腐败问题。四是持续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打造“廉润灵寿”廉洁平台,制作有关廉洁文化、廉洁过节等节目,累计阅读量已达2万余人次;同时,着力打造县廉政教育基地及廉洁文化灵寿主题公园,目前,已召开联席会议2次,完成了基地选址、公司签约和经费拨付等相关工作。五是制发《关于开展公务员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对全县公务人员进行摸底排查,并组织县委组织部、县行政审批局等部门,研究甄别是否存在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六是严格落实《灵寿县县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对2022年以来新调整的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审计,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意识。

10.关于“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不到位”问题

(37)针对“2021年村‘两委’换届后部分村党支部书记因私设‘小金库’、对非法采砂监管不力等问题被立案查处。”问题

一是印发《灵寿县纪委监委“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灵寿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非法采砂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将打击非法采矿采砂和“小金库”治理作为当前监督重点,进一步压实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乡镇责任,对存在问题的及时约谈提醒、抓早抓小。二是举办全县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暨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培训班,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专题辅导授课,进一步提升村党组织书记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三是积极开展乡村振兴“担当作为好支书”评选活动,按照“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对照“政治素质好、担当精神强、创新举措实、工作实绩优”的评选条件,在全县范围内评选乡村振兴“担当作为好支书”。同时,按照《关于开展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的“八个示范”创建标准,指导各乡镇做好47个基层党建示范点的培育打造工作,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四是制定《关于在全县推行“干群夜谈会”进一步做好抓党建、聚民心、促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筑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

(四)关于“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责任落实有差距,推进不够有力”方面

(38)针对“县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县委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自身承担整改任务的同时,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和部门做好整改工作。二是严格落实集中整改期内召开民主生活会等要求,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协调推进,及时听取整改工作情况,保障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三是建立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周报告制度,每周五对整改进展情况梳理汇总,更新整改台账,全面掌握整体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整改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

(39)针对“持续推进整改用力不够。‘人员超编’问题整改未完成。”问题

一是建立事业单位超编整治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听取超编单位工作汇报,研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积极推进人员超编整改工作。二是研究制定超编人员消化工作方案,建立超编人员台账,实行对账销号管理,采取人员调剂、自然减员等方式,逐步消化超编人员。三是在前期摸排核实建立台账基础上,由超编单位自行对本单位人员进行梳理,提出分流意见。四是制定加强编制管理的相关制度,规范编制核准工作,严把干部调配关口,确保超编单位“只减不增”、超编人员“只出不进”。

(40)针对“部分干部档案材料不完备。”问题

一是提高标准,强化管档人员业务素质。先后举办3期管档人员业务学习培训班,围绕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就《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及配套制度重点内容、零散材料的收集报送以及档案日常管理等工作进行专题培训,全面提高了管档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对省委第二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深刻反省剖析,进一步完善了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制度,坚决做到对组织负责、对干部负责。二是全面摸底,精准掌握材料缺失底数。研究制定《灵寿县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集中归档月活动方案》,分期分批组织各单位档案联络员利用干部信息管理数字化平台逐卷逐页逐项开展自查,建立《档案材料缺失情况自查登记表》《档案材料缺失情况自查台账》,并督促指导各单位限时做好档案材料的补充、完善工作。三是高效推进,按时保质完成归档工作。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严格按照数字化档案制作流程,对已收集的材料进行数字档案制作,实现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

根据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立案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组织处理5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人,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9人,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2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虽然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下一步,县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巡视组有关要求,时刻坚持挺纪在前,处理好集中整改与经常性工作的关系,精心组织,统筹推进,逐条逐项完成巡视整改工作,努力以巡视整改的新成效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深化整改,求实效见真章。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省委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未完成或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同时,不断强化监督检查,持续传导执纪压力,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着落、整改措施条条显成效。

(二)完善建章立制,管长远治根本。以本次整改为突破口,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总结反馈意见中的个性和共性问题,倒查制度机制漏洞。特别是注重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工作中存在的易反复发生问题,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制度机制,切实做到用制度和规矩管人、管权、管事,从源头上持续深化整改工作,切实增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成效。

(三)坚持统筹推进,抓改革促提升。坚持把推进巡视整改与落实全县重点工作相结合,着力加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县城建设、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改善民生、全面从严治党等重点工作,在推动整改过程中找准主抓手、突破口、落脚点,切实把巡视整改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全面加快建设滨河生态新城、现代美丽灵寿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1—82521212;邮政信箱:灵寿县古城西路51号中共灵寿县委办公室;邮编:050500;电子邮箱:lsxwbgs2007@163.com。

中共灵寿县委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