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3-08-03 15:13:23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5月29日至7月2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阜平县开展了常规巡视。9月1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阜平县委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具体内容,坚决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2022年9月17日、9月29日,分别召开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阜平情况反馈意见会议精神、研究讨论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系列整改工作方案,成立阜平县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10月3日,组织学习《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2022年10月12日以县委名义印发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系列整改工作方案。2022年10月14日,主持召开全县关于十届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2022年11月10日,县委常委会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视整改期间,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对重点问题整改进行专题调度、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其他县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做到巡视问题整改与推进全县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
王占祥同志主持县委工作期间,于2023年4月4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传达省纪委监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报告的反馈意见,并研究整改工作。2023年4月11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调整后,及时调整阜平县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保持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定力。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中共阜平县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够扎实,统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不严不实,有的发言提纲照抄网络文章”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全年重点学习内容17项,严格把关发言提纲,提高学习质量,坚决杜绝抄袭现象。二是2022年组织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21次,制发自学提示卡12期,加强对学习内容把关,确保取得实效。三是2022年创新开展研读夜校,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共开展六期集中学习。
(2)针对“思想不够解放,创新意识还不够强”问题
一是唱响“解放思想、奋发进取”主旋律,加快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阜平面临的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和保定大规模建设、“3060”双碳政策、雄忻高铁建设重大历史机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着力构建“1+6+4”现代产业体系,打造“4+4”系列场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在阜平展现美好图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建设,推动产业发展,形成产城融合、城乡融合的发展格局,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2022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等3项指标增速位居全市前列。工业增加值增速全市排名第2,增速11.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全市排名第3,同比增长8.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全市排名第7,同比增长5.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全市排名第3,增速2%;GDP增速全市第8位,增速4.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0%)1.5个百分点。二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以乡村振兴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一声号令跑三棒,跑出加速度,棒棒作样板”总要求,坚持“以产业发展为核心、以科技引领为支撑、以干部人才为关键、以乡村建设为基础”的乡村振兴发展思路,努力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上走在前列,打造“阜平样板”。2022年10月份,我县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2023年1月12日,入选全国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督查激励县名单。三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六大富民产业健康发展,四大强县产业均有龙头企业落地,呈现强劲发展势头,2022年10月12日,省发改委批复同意建设建设河北阜平太行山新能源发展示范基地。2022年对接新能源项目300余个,签约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11个,总投资181.7亿元,其中已开工项目1个,总投资50亿元;已摘牌拿地项目4个,总投资56.7亿元,产业集群效应初步形成。四是采取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助力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消费领域加快恢复。全面打通产业链供应链堵点、卡点、断点,确保重要原料进的来、关键产品出的去;全面梳理重点企业需求清单,降低运输成本、优先支持保障;加强货物运输车辆智能平台上线率监管,促进货运周转量的提升。大力培育“四上”企业,做好新增企业培育、濒临退库企业的帮扶,夯实各领域数据支撑基础。五是督促各金融机构积极作为,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主动上门对接服务,创新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充分利用各种对接平台提高融资对接精准性,切实提升银企对接成效。规上工业增加值、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处于中游等3项指标增速位居全市前列。
(3)针对“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不够”问题
一是成立了阜平县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专项工作组,加快阜平县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切实提升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与驻京央企、京企精准对接,加大产业项目对接力度,招引项目落户阜平。二是与驻京央企、京企精准对接,加大产业项目对接力度,2022年与驻京央企、京企合作落地项目11个。三是加快项目建设,2022年项目库共有项目229个,总投资约1907.9亿元,其中落地项目14个,总投资138.7亿元,涉及新能源装备制造、预制菜、循环经济、现代农业、总部经济等领域。
2.关于“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和保障民生有差距”问题
(1)针对“推动工业经济发展较慢”问题
一是加快推动工业经济发展,壮大入统企业规模,培育小升规企业,服务新建投产企业,实行县级领导包联企业、项目制度,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困难,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二是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2022年从148家中小企业中筛选出61家,积极申报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三是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7家,2022年5月17日,组织军熙农业公司等5家企业申报2022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7月15日,组织光存生物科技公司等2家申报2022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工业增加值总量和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全县实现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拉动经济增长0.9个百分点,增长贡献率达19.9%;工业占GDP的比重为13.5%,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规上高新技术企业实现零的突破,1家规上企业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2)针对“督导矿山修复不到位,个别采矿场至今未完成修复任务”问题
一是针对有的铁矿生态修复项目修复不到位问题,对建设范围以外和建设范围内近期不施工且未进行补植的破坏区域,编制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对已批复设施农用地以外区域进行补植绿化;采坑周围设置防护网,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制定矿山修复工作实施方案和矿山修复考核办法,加大对矿山修复情况的考核监管力度,对失职失责行为严肃追责。
(3)针对“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有差距,2021年有的民生工程至今未完工;推进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融合不够”问题
一是推行县级领导包联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制度,强化督查调度,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完成,于2023年5月份交付使用。二是加快推进农村改厕工作,高质量完成剩余部分农户改厕任务。2021年我县户厕改造任务为9500座,已于2022年11月25日完成。三是利用市卫健委保康通信息平台,于2022年10月完成信息化系统数据对接,12月完成项目验收,2023年3月上线使用,就诊信息、公卫管理等相关数据实现共享。
3.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还有不足”问题
(1)针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还不扎实”问题
一是扎实开展防贫监测和帮扶排查工作,按照“应纳尽纳、及时调整”的工作要求,有效整合农户申报、干部走访排查和职能部门筛查预警信息,严格履行识别程序,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及时认定为监测对象。二是针对监测对象的不同返贫致贫风险,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及时落实产业就业、兜底保障等帮扶措施。目前,消除风险共计1395户3541人,持续加大帮扶力度,确保不返贫不致贫。
(2)针对“耕地保护有短板,还有企业违法占用少量耕地”问题
一是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加强对企业用地建设的指导,及时整改违法占用耕地。2022年6月,某公司违法占地建智能操作间,2022年7月,某公司提前动工违法占地建彩钢房工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阜平镇政府、大台乡政府处理,恢复土地原状。二是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压实部门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确保不新增违法占用耕地。
(3)针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有差距,对村集体资产监管不到位;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治理能力方面还有弱项;易地扶贫搬迁小区基层治理体系还不健全”问题
一是加强对村集体资产监管,持续深入推进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工作,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乡镇党委书记季点评,倒逼工作落实,法律顾问积极提供法律服务。二是举办多种红色文化活动,大力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加强红色文化的艺术转换。通过实施乡村文化人才培养工程,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文化品牌、民间文化队伍及民间乡土文化人才。持续提高红色景区吸引力。引进专业运营团队,打造北方首个森林康养度假基地,继续完善华北联合大学文化聚落项目,提升旅游品质。三是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社区建设工作,提高基层干部法律意识,强化边界意识、程序观念,建立39个安置区党组织台账,优化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户籍业务全县通办。探索智慧管理社区实践,提供数字化服务,不断提升搬迁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4.关于“县委‘保落实’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问题
(1)针对“落实产业发展谋划不到位”问题
一是围绕“1+6+4”现代产业体系,全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2022年谋划实施重点项目65项,项目总投资385.88亿元,2022年储备招商项目229个,签约和落地项目总投资743.2亿元,是2020年的7倍,是2021年的13倍。二是加大政策激励,激发招商引资活力,制定系列招商引资政策,以政策优势打造招商高地,吸引更多企业来阜投资。实施县级领导带头招商、全域全员招商,强化县级领导干部包联项目机制,加强专业招商队伍建设,实施项目“双调度”制度。三是强化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成立项目服务中心,创新实施“三不见面”“模拟审批”等模式,为项目办理提供全流程代办。
(2)针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弱项,在稳经济发展方面用力不够”问题
一是出台了系列稳经济、促发展相关政策和措施,包括《阜平县扎实稳住全县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政策和落实措施》《关于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关于稳投资的七条政策措施》《关于扎实推进农业经济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关于支持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关于支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十一条政策措施》等“1+9”系列政策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稳经济运行接续政策的若干措施》。二是抓好“万人助万企”行动,做好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制定包含国家、省、市县政策的二维码宣传彩页,发放至包联企业,开展线上线下全覆盖政策解读,并确保政策兑现。
5.关于“重点领域改革有弱项”问题
(1)针对“深化‘放管服’改革还有短板。部分审批事项未及时下放乡镇和开发区,优化营商环境有差距”问题
一是完成审批事项的下放,2022年11月1日起,下放的事项全部由各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办理,县级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受理。同时,提升基层干部素质,加强乡镇服务中心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二是积极推动开发区“放管服”工作,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共河北阜平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河北阜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关于设置河北阜平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的通知》,落实重点项目分包责任制,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与企业家交朋友上下功夫,落实“早餐会”制度,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了解企业诉求,解决企业难题,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2)针对“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不到位”问题
一是拓宽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派渠道,吸引聚集优秀党政人才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服务。研究制定了《选派行政干部到县属国有企业担任领导人员办法(试行)》。二是编制了《阜平县国有企业调研报告》和《阜平县国有企业整合方案》,通过资产重组来做大做强企业主营业务,清理退出不具备优势的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三是完善国有企业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了《2023年度阜裕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2023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科学设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6.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短板”问题
(1)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扎实,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一是2022年10月11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分析研判调度会,分析研判全县意识形态形势。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列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二是开设意识形态专题网班,对全县党员干部进行培训,强化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持续提高意识形态工作能力。
(2)针对“推进房地产行业风险处置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成立防范化解房地产行业风险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召开专题会议,做好房地产市场领域风险集中研判与化解。二是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分类分批解决问题,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开发、建设、销售行为,降低新增“问题房地产”风险。
(二)关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深入,管党治党责任压得不够实”方面
7.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还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落实主体责任仍有短板”问题
一是强化县委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提高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能力,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分解、有效落实。二是加强对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落实,每月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一次业务指导和监督,并长期坚持。三是结合作风大整顿、重点工作推进等事项,加强督导检查,促进了工作落实、效能提升、作风转变。四是深入开展“住农家、访民情、办实事”活动,入户走访3822人次,办理事项2248件。五是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定不移纠正“四风”,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持续为基层减负松绑。
(2)针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对下级‘一把手’日常教育管理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开展常态化政治谈话,强化对下级“一把手”的日常监督。县委书记对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一把手”及时提醒谈话,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扛牢主体责任,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力度。把2023年3月确定为“全县警示教育月”,组织各乡镇和县直单位班子全体观看警示教育片《正风反腐就在身边》,进一步传导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实现警示教育全覆盖。2023年3月,开展县执法队伍警示教育暨“宣誓承诺践初心”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3年4月,组织召开全县领导干部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增强干部规范用权意识,廉洁从政自觉,持续优化政治生态。三是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围绕招商引资、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通过培训强化理想信念,提升业务能力,2022年11月4日至24日,举办“阜平县‘一把手’能力提升专题网班”,全县67名领导干部参加培训。
(3)针对“部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全面实施“两个责任”全程纪实制度,明确各级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的履责内容和记录要求,县乡(镇)纪委认真履行执纪监督责任。不定期检查《记实手册》,督促“一岗双责”落实。二是强化作风纪律建设,严肃查处“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腐败案件,开展廉洁文化“六进”活动,宣讲50余场,覆盖全部乡镇和部门。持续纠治“四风”顽瘴痼疾,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6个,党纪处分9人。2023年4月,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教育宣讲大会,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培育好家风。三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步开展,2022年10月份开展了县纪委书记与班子成员、派驻机构及乡镇纪委负责人廉政谈话,从严从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层层传导压力。
(4)针对“巡察工作还有不足,2022年未把巡察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问题
一是制定了《健全县委常委会议、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的暂行规定》,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加强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做好巡察工作的刚性约束,压实被巡察单位整改主体责任。二是县委将巡察工作纳入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重点工作,坚持把巡察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强化巡察结果运用,提高巡察工作质效。三是县纪委监委将巡察工作纳入县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工作内容,同时对十四届县委巡察交办的问题线索单独建立台账,并全部分办到相关审查调查室、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优先办理。
8.关于“县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落实有欠缺”问题
(1)针对“日常监督不扎实,受处分干部廉政档案缺失材料,个别派驻纪检监察组未列席监管部门‘三重一大’会议”问题
一是对干部廉政档案重新检查和整理,建立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把处分情况等材料整理到廉政档案,并定期维护,确保档案信息及时准确。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按要求列席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会议,综合运用谈心谈话、约谈、函询、诫勉、经济责任审计、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日常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及时纠正偏差。
(2)针对“自身建设还存在不足,还存在案件办理质量不高、履职不到位。”问题
一是开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讲政治、强素质、提能力、转作风”主题活动,不断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制定年度培训方案,开展纪法业务培训活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采取科室自查和互查相结合的方法,达到以查代训、以查促学、以查促改的效果。二是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内部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从严从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坚决防止“灯下黑”。
9.关于“廉政风险管控有漏洞”问题
(1)针对“一些系统风险较高,2019年以来多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问题
一是县纪委监委分别向相关部门发放督办函,督促指导部门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督促相关部门聚焦重点岗位,查找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问题发生。二是印发《关于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涉矿涉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聚焦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受贿等问题。三是以正风肃纪为抓手,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形成震慑。
(2)针对“县直部门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
一是组织56个采购单位对2020年1月至2022年3月底期间发布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项目进行自查,按照30%的比例进行抽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二是扎实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审核、汇总、自查、报送等工作。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财务规范管理,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提高各单位规范财务管理意识、能力和水平。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0.关于“班子建设还有弱项”问题
(1)针对“贯彻《规划纲要》和处理信访上仍有不足”问题
一是持续强化年轻干部实践锻炼,提高履职能力。2022年共选派三批年轻干部干部赴杭州高新区(滨江)学习、山东青岛、潍坊等地锻炼。二是拓宽选人视野渠道。2022年从企事业单位中调任3人到县直部门任职,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盘活选人用人来源。三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开展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乡镇党委书记、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季度动态考核,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完整性和系统性。四是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包联责任,着力化解重点信访件,耐心做好相关信访人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合理诉求。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加强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针对“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不够严”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县委常委会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对照省委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深入查摆剖析,开展严肃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重点和努力方向,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二是广泛征求意见,打牢思想基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采取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了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县纪委委员、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党政正职、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普通党员等各方面144人及40个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建议,为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打牢基础。三是加强督导指导,规范程序步骤。切实做好民主生活会监督指导工作,对会议程序、会议氛围、相互批评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民主生活会程序、步骤规范。在批评和自我批评环节,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较真碰硬、自我揭短、挖到根源、触到痛处,班子成员从增进班子团结、真心帮助同志出发,诚心诚意批评人、实心实意帮助人,切实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目的。加强对个人事项说明管理,县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如实说明个人事项。
(3)针对“抓基层党建有不足,村‘两委’换届后,部分村干部因履职不力等原因受到党纪处分”问题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基层干部综合素质。2022年9月14日,组织召开村党支部书记参加的政策培训会,围绕产业帮扶、安全饮水保障、教育帮扶、医疗帮扶、健康帮扶等相关政策认真解读,提高村党支部书记政策学习和领悟能力。2022年10月10日至20日,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美丽乡村建设、农村金融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多种形式组织全县村党支部书记开展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素质。二是严格管理,每月对全体村干部进行月测评,确保工作责任落实。每季度开展村党支部书记擂台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2022年10月22日,召开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观摩会,宣传试点经验,培育村党支部书记发展意识和争先观念。三是强化考核,严格落实《阜平县农村(社区)“两委”干部绩效补贴发放办法(试行)》,倒逼基层干部履职尽责。
11.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1)针对“存在超编问题,有的部门内设机构和人员均未按“三定”规定执行;个别单位超配班子成员”问题
一是对反馈问题立行立改。第一时间要求相关部门按期整改,严格按“三定”规定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二是全面开展机构编制自查。印发了《关于做好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对全县所有机关事业单位超编情况、私设机构情况、未按“三定”规定确定的机构配备人员、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或者提高领导职务层级、超职数配备干部(含科级、股级)等问题全面进行排查,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三是通过公务员转任职级等方式消化超配班子成员,符合《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四是做好监督检查。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四个部门对超编情况、违规设置机构及配备人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2)针对“执行选拔任用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对个别干部身份进行查核。对34名另册管理人员公务员登记的条件进行深入查核,同时严格按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和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级晋升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审核拟晋升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晋升。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文件开展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工作。二是对干部晋升问题进行查核。在严格审核干部晋升的资格条件基础上,为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工作热情,按照晋升职级程序要求,报经上级组织部门同意后予以晋升职级。三是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严格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干部材料。
12.关于“转变工作作风和干部担当作为不够”问题
(1)针对“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加强监督管理,严加审查,对于存在问题的述职报告返回重写,必要时进行通报。二是制定《阜平县领导干部述学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并印发各单位,明确述学述职述廉述法内容及要求,坚决杜绝照搬照抄、互相抄袭等现象,一经发现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2)针对“有的县直部门主动作为有欠缺。有的部门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办理不及时”问题
一是根据乡镇党委书记、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季度动态考核排名情况,督促排名多次靠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整改。二是县纪委监委对解决信访等急难险重问题不力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传导压力,推进落实。
(四)关于“落实巡视整改长效机制不到位,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1)针对“问题整改不到位。审计发现的个别项目进展缓慢问题整改不到位,至今未完工;2018年中央环保督查交办的个别铁矿修复不彻底,至今未验收通过”问题
一是积极推动照旺台幼儿园项目建设,目前北区主体封顶,预计2023年6月底前完成教学楼二次结构施工,7月底前完成装饰装修、室外水电和道路硬化工程,8月底前组织竣工验收,2023年秋季开学投入使用。二是针对城南庄镇栗园庄村北550米铁矿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未终验问题,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已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验收。
(2)针对“督促整改不扎实。2018年11月以来,没有对个别局巡视整改任务进行督办”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委“室组”联动监督作用,把整改监督工作做实做细,对整改缓慢的单位下发督办函,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追责问责。二是2022年11月制定《阜平县纪委监委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办法(试行)》,明确责任分工,压实监督责任。三是把各单位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和整改成效作为干部调整和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整改工作推动不力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调整或减少提拔任职、职级晋升人数。2022年11月18日,通过印发通知方式,要求相关部门及时报送整改进展情况,督促整改落实。
(3)针对“个别问题边改边犯”问题
一是县纪委监委制定了《阜平县纪委监委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办法(试行)》,明确各内设机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职责分工,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醒,防止出现屡改屡犯的问题。二是对存在边改边犯问题的单位,采取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根据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立案1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人,组织处理73人(诫勉谈话33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73人、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0人、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2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下一步阜平县将持续发力,加快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一)继续加大巡视整改力度。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求,在巡视整改上持续发力,做到要求不松、节奏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整改到位的,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时间跨度较长和需要长期坚持的,加快整改工作进程并长期保持;对问题整改基本完成的事项,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确保所有问题得到全面有效解决。
(二)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重点解决好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组织建设中的短板弱项,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三)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通过认真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妥善化解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各种矛盾,有效破解制约发展的瓶颈难题,突出抓好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真正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转化为推进阜平高质量高速发展的强劲动力,圆满实现既定任务目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2-7221373 邮政信箱:中共阜平县委办公室。电子邮箱:fpluoshi@163.com。
中共阜平县委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