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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创新监督方式 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3-06-27 09:02:11

“建议对可立即整改的事项以宣传教育、整改为主,行政处罚为辅,既要依规依纪依法执法,又力求做到人性化……”这是日前清河县优化营商环境检查专班在对该县应急管理局开展监督检查时提出的整改意见。

今年以来,清河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职能落实情况,采取体验式、走访式等监督方式,对33个重点单位和其他经济服务、执法监督的相关单位开展不打招呼、直击现场的监督检查,着力改进干部作风,协调解决企业困难,确保优商惠商政策落地落细落实,以有力监督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该县制定监督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八督八查”工作措施,围绕严明纪律规矩、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整治执法乱象等八方面,进一步明确监督重点、压实监督责任。实施网格化包联监督制度,采取“大数据+监督”模式,综合分析企业大数据管理平台、公车使用管理平台、审批大厅监督管理平台相关数据,及时发现各执法部门执法数据异常情况,严查机械执法、随意执法、恣意裁量、同事不同罚等损害企业利益和营商环境行为。同时,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负面清单(试行)》,围绕阻碍政策落实、损害服务效能、滥用监管职权、违规干预经营四方面问题,划出17条不能触碰的“高压线”。

为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该县还开通了优化营商环境网络举报平台,并在“清河县纪委”微信公众号设置举报入口。制作并向县内200余家重点企业发放投诉举报公示牌和优化营商环境“廉心卡”,让企业和群众随时随地实现“码上微举报”。对收到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和检举控告,优先处置、挂牌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部分执法部门存在的执法检查脱离监管、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向18个涉企执法部门发出提醒函,要求各单位规范内部管理制约机制,强化入企监管,做到入企有因、到企有据、服务见效。

截至目前,该县共对营商环境问题开展监督检查30余次,督促整改不规范问题8个,接受并处置举报平台投诉14件,协调解决企业实际困难20余个。(邢台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