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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周:推行监督专员全程负责制

构建巡察整改监督闭环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3-06-19 09:28:35

为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解决巡察整改监督职责分散、主责不明确的问题,曲周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巡察整改监督的新模式,实行巡察整改监督专员负责制,推动巡察反馈问题见底清零。

该县纪委监委建立了巡察整改监督专员信息库,将县纪委监委内设机构、派驻派出机构负责同志、其他正科级干部和乡镇纪委书记全部纳入信息库,详细备案履职经历,注重个人特长发挥,定期开展培训,统筹调配使用。实行巡察整改监督专员全权负责制,采取“一次一授权,授权负全责”的方式进行定向授权。每轮巡察结束后,县纪委常委会及时研究监督专员人选,出具授权决定书,确定监督单位,调配监督力量。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向被巡察单位制发授权通知书,明确监督事项。

该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省市纪委监委有关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办法,明确各内设机构、派驻机构和巡察整改监督专员各自的职责权限。结合日常监督工作实际,细化量化监督专员参加巡察反馈会、指导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列席指导专题民主生活会、审核整改进展报告、推动情况公开、开展成效评估及追责问责等12项工作职责,明晰监督责任,确保过程监督到位、跟踪督办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监督专员通过听取汇报、核查整改台账、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整改测评等形式,从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整改措施、健全制度等方面进行逐条、逐项核查,督促指导被巡察单位按时有序推进整改。重点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从思想上对反馈问题全面认领、真心认领;整改工作是否敢于动真碰硬;整改结果是否做到“账实相符,对账清零”,有没有表态整改、文字整改,有没有避重就轻、边改边犯等问题。

巡察整改监督专员在县纪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分管班子成员负责协调督促,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指导推动。在巡察整改的3个月期限内,固定中期、末期两次召开调度会,监督专员专题汇报监督情况,巡察组长现场核对销账,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逐条质询评议,确保整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明确巡察整改监督情况报告由监督专员、巡察组长“双签字”为巡察整改完成的最终认定标准。同时,实行巡察整改监督量化考核,根据巡察整改监督情况和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对监督专员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作为年度量化考评的重要依据。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先后授权巡察整改监督专员17人次,督促被巡察单位完成问题整改1065个,完善制度机制21项,较好地发挥了巡察“显微镜”和“探照灯”的作用。(邯郸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