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2-08-16 16:45:22
根据省委部署,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沧州市进行了巡视“回头看”。11月1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
沧州市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坚决落实省委工作部署,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坚决态度、扎实作风、有力举措,不折不扣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做深做实做细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坚持以上率下、担当尽责,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沧州市委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成立了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市领导牵头的8个专项整改组,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5次,书记专题会议17次,其他相关会议4次,及时听取巡视整改情况汇报,认真研究整改工作,以上率下抓整改。2021年12月12日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班子成员紧扣巡视反馈问题,切实从政治上看问题、查根源、找对策。市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视整改工作谋划部署、组织推动、调度督办。市委常委和市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牵头抓好分管领域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各级党委(党组)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形成了上下联动抓整改、齐心协力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综合施策、系统整改,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实。全面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四个方面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一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科学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量化任务目标,实行台账管理,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整改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建立了市委常委会负总责、巡视整改持续跟进、整改工作动态评估三项机制,一体推进老问题和新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市委将巡视整改成效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发挥市委整改办督导组和市纪委监委作用,聚焦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核检查,倒逼整改措施落地落实。
(三)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构建问题预防长效机制。坚持将“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将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抓整改。围绕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纪律审查、干部管理等方面制度体系;围绕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从根本上堵塞漏洞;围绕沿海经济带建设、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三件大事”,印发了《黄骅港转型升级工程行动方案》《大运河沿线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建设项目节水设施管理办法》等文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修订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沧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把巡视整改作为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抓手,与全面贯彻省委工作要求,与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相结合,与开展“两转两促三思考”活动相结合,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沧州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成效。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沧州市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关于“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方面
1.关于“问题整改不彻底。省委巡视指出的项目问题未彻底完成整改”问题。
市委成立了2个专项整改组,对巡视组指出的项目问题,全部列出整改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研究破解制约因素,推动问题彻底整改。
2.关于“问题整改不精准。有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没有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堵塞漏洞”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资金监管机制。制定了国有企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明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职责、监督和检查等要求,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专项资金的监管。二是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监管。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监督和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公共资源交易周通报,重点领域易发、多发腐败风险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3.关于“治理污染力度不够,有的地方沟渠仍存在发臭水体”问题。
进一步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开展了“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回头看”专项检查和抽查复核行动,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已督促整改到位;对实地检查发现的发臭水体,通过抽入污水管网和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等方式,第一时间清理完毕;加强举一反三,组织各县(市、区)对辖区内河渠开展了排查监测整治。
4.关于“举一反三不够”问题。
一是针对“金融市场监管后续措施跟进和结合形势变化不够”问题。将各类地方金融组织全部纳入“河北金融云”线上监管,组织进行了拉网式风险排查;组织全市金融管理部门专题培训,加大处非宣传工作力度,扩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覆盖范围,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风险识别能力;二是针对“对房地产领域存在的问题全面系统整治力度不够”问题。全面系统整治房地产领域问题,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明确每个项目解决方案、解决时限;针对房地产领域“入住难”“征拆难”问题项目后续可能存在的“办证难”等问题,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一抓到底,建立“随发生、随发现、随解决”的动态排查整治机制;扎实开展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4方面30个突出问题。
5.关于“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
一是建立市委常委会负总责、巡视整改持续跟进、整改工作动态评估工作机制。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巡视整改情况,研究部署推进举措;市委整改办持续跟进整改,通过实行周调度、处级干部包联督办、清单式管理、实地督导、“一把手”签字背书等方式,分类研判,督促落实;市委督查室对上报完成问题认真核查,确保实效。二是做实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坚持“当下改”与“长久治”相结合,将巡视巡察整改纳入日常监督,聚焦巡视巡察反馈具体问题和任务要求,聚焦被巡视巡察单位整改中的措施、责任、纪律、作风落实等情况,聚焦政治责任落实、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举一反三”整改等情况持续深化监督检查。三是健全整改考核机制。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重点内容。
6.关于“群众获得感不够”问题。
一方面有力有效做好向社会公开工作。按时向省报送巡视整改情况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提高群众知晓度,并安排专人做好收集、回应群众意见建议工作,增强群众获得感。另一方面以整改为契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信访问题认真研究,组织开展信访重点工作“百日攻坚”行动,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7.关于“职能部门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主动性不强”问题。
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调度,切实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
8.关于“仍然有一些县级融媒体建设滞后,宣传文化阵地管理薄弱,人才队伍力量较弱,舆论引导能力不强”问题。
围绕县级融媒体中心队伍建设、功能建设、平台建设三方面内容开展专题调研,摸清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存在问题和制约发展的瓶颈,进一步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从顶层设计、资金支持、平台建设、服务能力、造血功能、人才队伍、产品质量等7大类共10个方面,对县级融媒体中心进行全面考核,指导各地党委宣传部门全面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阵地管理。自整改以来,全市县级融媒体中心共开展各类学习培训227次,8家县级融媒体中心共补充各类采编播专业人员37名,点击量“10万+”融媒体产品层出不穷,传播力和影响力持续扩大,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增强。
(二)关于“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9.关于“领导抓整改任务落实的责任划分不明确”问题。
沧州市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市委常委会传达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了整改方案,成立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级领导牵头的8个专项整改组,逐项制定整改举措,全部明确负责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2021年12月12日,召开市委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班子成员带头从思想上查找根源,从行动上查找差距,切实提高抓整改的主动性和坚定性。在市委领导班子调整后,及时根据变化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和整改责任清单。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巡视整改情况报告,推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10.关于“市委从自身做起抓得不够”问题。
发挥市委常委会示范带动作用,建立月调度机制,自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先后召开5次市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巡视整改方案》、听取省委第十一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和移交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就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委班子成员带头履行整改政治责任,加强调度频次,开展实地调研,协调督办整改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11.关于“问题整改就事论事,未对难点问题产生原因进行系统分析,融入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等日常工作不够”问题。
一是紧盯巡视反馈的重点、难点问题,先后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加强系统分析研判,成立了八个专项整改组,对高质量发展、沿海经济带建设、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房地产遗留问题、违法违规占地等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深刻剖析症结根源,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推进问题整体解决。二是强化以改促建、以改促进,将整改工作与深化改革紧密结合,全面推进项目建设、转型升级、生态环保、城乡建设、改善民生、社会治理和全面从严治党等领域改革工作,补短板、强弱项,制定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企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等185项改革举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努力满足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三是把巡视整改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考核体系,从责任履行、整改成效等方面进行考评,推动责任落实、整改落地。
12. 关于“存在将整改责任一分了之现象”问题。
一是市委书记带头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听取分管市级领导整改情况汇报,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压实市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同时,带头落实管党治党举措,带队参加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主持召开杨浩、赵广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巡视整改、党史学习教育等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优化政治生态。二是市委书记部署开展“两转两促三思考”思想大讨论实干大行动,针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等看靠、推拖躲”等作风问题,提出“十个不得、十个确保”具体要求,2021年查处了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促进了干部队伍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
13.关于“缺乏担当精神。统筹力量‘啃硬骨头’的能力不强”问题。
一是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按分工牵头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强化责任担当,通过加强调度、实地督导等方式,指导建立分管事项整改措施,对巡视反馈问题加大解决力度,统筹力量、攻坚突破。二是针对违法违规占地问题,成立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改组,深入研究解决路径,按照审批程序要求,明确各环节时间节点,建立“日督导、日报告、周通报”机制,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目前,阶段性任务已办结;坚持把遏增量作为治理违法违规占地问题重点,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常态化监督,严防问题反弹。三是深入开展“两转两促三思考”活动,明确“十个不得、十个确保”要求,全面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为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提供重要保障。
14.关于“压力传导不到位。巡视整改与分管工作和领域结合不够,没有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整改效果打了折扣。巡视反馈指出的政法系统问题多,只是针对问题点对点进行整改,没有进行系统施治”问题。
各市级领导坚持将整改工作与分管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有效传导责任压力。对政法系统问题,通过筑牢思想根基、强力正风肃纪、建立长效机制等措施系统施治,推动各级政法工作全面提升。一是筑牢思想根基。加强政治教育,在全市政法单位扎实开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进一步强化政法干部队伍理论武装;加强警示教育,结合典型案例,进一步引导干警筑牢思想防线、守住行为底线;加强英模教育,开展英模事迹报告会宣讲,深入推进最美干警、狮城青年政法干警典型培树评选活动,激发干警干事创业动力。二是强力正风肃纪。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通过派员列席政法单位民主生活会,督促指导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化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送一封廉洁信、发一本家训书、组织一次家访”活动,加大政法队伍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力度,深挖彻查干警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三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暴露的短板弱项,加强根源剖析,健全政法队伍建设的制度机制,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
(三)关于“巡视整改监督责任落实”方面
15.关于“未把巡视整改监督作为履行政治监督的重要抓手。查阅资料显示,没有向市委提出过履行好整改主体责任和持续推进巡视整改的意见建议”问题。
一是及时研究部署。市纪委监委先后5次召开常委会会议、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和整改监督工作,调度重点案件办理情况;制发了整改方案,实行挂账督办,完成一件、销号一件。二是强化监督提醒。向各级各部门制发提醒函,督促提醒各级党组织制定有效举措;深入分析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就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和持续推进巡视整改提出意见建议。三是开展专项检查。将巡视整改成效纳入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重要内容,对各县(市、区)党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巡视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16.关于“未把持续推进问题整改作为加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对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力度不大,对整改任务落实缺少跟踪问效”问题。
制定《关于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监督工作方案》,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持续开展精准监督,推动问题立行立改。坚持举一反三,出台《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实施意见》,健全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日常监督机制。针对农民工欠薪讨薪等问题,制发《关于强化岁末年初欠薪讨薪问题整治、有效化解矛盾隐患的监督工作方案》,着力查找各级党委(党组)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解决欠薪讨薪过程中责任、纪律、措施、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17.关于“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指导效果不明显。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日常监督能力不足,发挥作用不够,推动主责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不够”问题。
一是加强对下领导指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有关要求,构建“1+N”政治监督体系,通过制定监督清单、“室组地”协作处置问题线索等方式,上下联动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指导,规范全市审查调查和措施使用,做好留置案件审核把关,推进对下领导指导具体化。二是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召开全市派驻机构工作会议,制发《关于充分发挥派驻机构职能作用的实施办法》《派驻机构日常工作量化考核评分细则》,理顺派驻机构人员管理机制,对33家派驻机构开展调研,充分运用政治生态评价、定期谈话等方式,对处置问题线索、开展监督检查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并通报结果,释放派驻监督效能。三是开展“下基层、化群访”活动。组成8个调研督导组,走访了107个乡镇、55个县直单位,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进行督导,发现并督促问题进行整改;召开现场观摩会,开展第一轮“回头看”,检验问题整改成效。四是全面提升监督能力。制定出台《沧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政治淬炼、专业赋能、综合补链、安全筑基”全员素质能力提升实施意见》,先后开展专家、领导干部集中授课13期、业务测试12次,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
18.关于“对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能力建设日常了解和研判不够”问题。
一是下沉调研摸底。综合运用检查考核、专题调研、蹲点调研等多种方式,听声音、看口碑、辨品行、考担当、察实绩,及时掌握领导班子运行情况,2021年底,以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为抓手,对16个县(市、区)和96个市直单位班子、1416名领导干部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详细了解班子运行、干部履责情况。二是加强分析研判。制定《关于加强领导班子调研的实施办法》,统筹运用走访调研、年度考核、巡察、审计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各级各单位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和运行质态的日常研判、动态分析;出台《关于实行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对群众威信较低、履职尽责不到位、有信访问题和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开展持续跟踪管理谈心谈话,及时扯袖提醒,校准方向。三是激励担当作为。制发《沧州市干部绩效比拼工程实施方案》,科学设定绩效比拼项目,重点围绕主要经济指标、重大专项和重点任务、特色亮点工作开展绩效比拼,通过重点工作擂台赛、定期晾晒成绩单等形式,以绩效比拼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19.关于“对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管理问题整改要求不严”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摆明“两项法规”的惩戒作用。二是精心指导组织填报。抓好“首次”填报,对首次填报人员开展“三讲清一提醒”辅导,运用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加强引导,做到“首报即准”;抓好“预报”检查,实行预填报审核制度,及时纠正错填漏填内容,确保填报完整规范;抓好“集中”培训,将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作为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必讲课”,加强集中填报阶段业务辅导,有效提高填报质量和查核一致率。三是提高查核规范化水平。制定《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及查核的操作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填报流程、人员范围、查核程序、工作责任等内容,增强查核工作的规范性、严谨性。
20.关于“处置进度缓慢。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目前仍有多件未办结”问题。
将未办结的问题线索全部纳入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台账,落实“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队人马、一包到底”的“四个一”包联机制,实行日调度,压实工作责任,加快查办进度。目前,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已全部处置到位。
21.关于“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不够”问题。
一是开展查结情况“回头看”。建立省委巡视件“四种形态”运用情况台账,对省委一至九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全部起底,将巡视移交立案案件纳入2021年度案件质量评查范围。二是举一反三提升案件质量。落实问题线索处置“八看”“两级三步联审”等制度机制,科学精准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加强对重点案件的审核把关,科学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开展2021年优秀典型案例评选,评选优秀案例7个、良好案例14个,有效促进案件质量提升。
22.关于“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做得不够。巡视整改以来,对重点领域易发多发型问题系统剖析不够,查办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效果不明显,在警示教育见人见事、落细落小上仍需加强”问题。
一是强化精准分析。开展2021年度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综合分析,对重点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等方面进行系统剖析,为科学精准研判政治生态,明确下一步监督重点奠定基础;建立警示教育资源档案,对典型案例进行针对性分析,剖析违纪违法问题背后的思想根源。二是推进以案促改。坚持办案、整改、治理一体推进,及时总结重点领域有关案件和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先后就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三是深化警示教育。常态化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实精准警示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实施方案》,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通报违纪违法案例,及时查纠整改;把握元旦等关键时间节点,通报曝光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责,不断实现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战略目标。
(四)关于“发现的新问题”方面
23.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办法不多。实体经济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结构升级缓慢,土地集约利用率偏低,县域经济活跃度不高,大项目好项目支撑和储备不足”问题。
一是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提升行动,制定出台《强化工作举措全力实现2021年全市R&D经费投入目标的工作方案》,全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14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62家;积极打造协同创新共同体,全市179家企业与京津102家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大科技平台建设力度,积极组织申报市级重大科技专项、省级研发平台,共申报重大科技专项项目37项,撬动配套资金6000万元以上,全年全市新增省级研发平台21个。二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狠抓工业技改和工业投资,全市列入“省千项技改”项目279项、“百项示范”项目22个;狠抓“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全年新增“专精特新培育库”企业11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99家;狠抓“4+5+3”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深入实施“万企转型”,新增“4+5+3”现代产业体系项目269个,投资贡献率达到65.2%。三是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十条措施”的实施意见》《沧州市“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方案》,加大“五未一转”土地集中整治,建立以亩均效益为导向的项目评价体系,2021年全市盘活批而未供土地8201亩、处置闲置土地2936亩,推动资源要素向优质项目和产业流动。四是提升县域经济活跃度。编制《沧州市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十四五”规划》《沧州市县域特色产业提质升级工作方案(2021-2025年)》《市级领导包联帮扶工作方案》,大力推进园区建设,引导项目和要素向园区聚集,2021年45个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预计完成营业收入4710.1亿元,上缴税金190.6亿元。五是强化大项目、好项目支撑。制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的意见》《沧州市促招商抓项目扩投资推进措施》等文件,大力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投资见效“三大攻坚战”擂台赛,举办“长三角”招商环境推介会等系列活动,常态化开展项目集中开工活动,积极强化项目储备。下半年签约亿元以上项目486个,总投资1723亿元;四季度集中开工项目150个,总投资200.5亿元;全市纳入省重点前期管理项目66个,储备5000万元以上项目实现动态保持1000个以上。
24.关于“沿海经济带发展严重滞后。渤海新区管理体制不顺畅,黄骅港吸引辐射带动能力不强,港口以煤炭为主,功能单一,发展转型不够,资源各自为战。临港产业支撑作用不足,经济规模不大,与省委省政府关于沿海经济带建设要求差距较大”问题。
一是全力抓好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渤海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和港口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二是全力抓好港口转型升级。制定《沧州黄骅港转型升级工程行动方案》,实施黄骅港码头项目和集疏运体系建设前期工作审核、项目用海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加快推进22个码头和7条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全力推进临港物流园建设;加强与环渤海港口密切协作,开通至上海港集装箱航线,全力加快外贸航线建设。2021年黄骅港完成吞吐量3.11亿吨,集装箱完成87.1万标箱、同比增长19.2%,吞吐量再创历史新高。三是全力抓好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做好“建链延链补链强链”文章,加快推进绿色石化及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现代商贸物流等“4+3+3”现代化临港产业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高耗能企业“一企一策”整改,推动能耗、土地等资源要素向优质项目和产业流动;全力做好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培育争取认定工作,提高科技对临港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25.关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带动作用不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思路不宽,市场化运作不主动,带动沿线发展、产业提升、强县富民不够,带动沿线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特色小镇和产业发展仍有短板”问题。
对沧州全域215公里大运河及两侧2公里内核心监控区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风貌,充实人员力量,编制形成了“1+6”全域规划体系,聚焦带动沿线发展、产业提升、强县富民,明确了打造大运河文化保护带、运河生态景观带、全域文化旅游带、助力乡村振兴产业带的建设思路。一是走好保护优先之路,对沿线176处文化遗产和375个非遗项目勘察摸底,南川楼、朗吟楼主体完成,谢家坝水工智慧博物馆、捷地减河闸建成开放,青县马厂炮台抢修加固等工程已竣工,建立沧县舞狮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二是走好绿色发展之路,围绕打造中心城区31公里生态廊道,实施百狮园、佟家花园和生态修复展示区绿化提升工程;完成全域河道清淤和岸坡护理,积极引黄引江水1.8亿立方米,实现运河全线有水。三是走好创新发展之路,积极筹办省第六届园博会,加快推进非遗展示中心、沧州大化工业遗存等重点项目,目前,园博园工程正在顺利推进中;谋划确定了2022年的18个重点项目清单。四是走好融合发展之路,印发《沧州市推进大运河沿线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着力打造青县大司马等现代农业园区,全力培育泊头鲜梨等特色产业示范区,推动青县红木小镇等特色小镇建设,打造吴桥县古运河畔等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推进89个省级美丽乡村建设。五是强化市场化运营,突出片区平衡开发,组建项目公司开展投资、建设和运营,为沿线项目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优化大运河集团结构,进一步壮大资产规模,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完善资金使用审批流程。
26.关于“华北大漏斗黑龙港流域地下水治理仍然存在短板。近年来虽然地下水管控取得一定成效,但还未实现全面回升,仍然需要在利用引黄引江和地表水置换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和生态用水上下大功夫”问题。
统筹“节引调补蓄管”措施,有力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2021年全市完成压采量1.14亿立方米,超额完成省定0.92亿立方米的年度目标任务。一是突出法治化“节”水。深入贯彻《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修订印发《沧州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推动全社会节水工作,2021年全市用水总量14.16亿立方米;推进供水管网建设改造,新建城市管网72.34公里,改造农村管网1200公里。二是突出科学化“引”水。利用长江水、黄河水、水库水三大水源,多渠道为农业、生态补水,保障工业和生活用水,2021年引水量达8.63亿立方米,437家工业服务业完成江水切换。三是突出工程化“调”水。全面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压减高耗水粮食作物,发展特色经济作物,2021年推进实施季节性休耕30万亩、旱作雨养种植项目8.9万亩、小麦玉米浅埋滴灌节水技术试点项目4万亩。四是突出季节性“补”水。将生态补水河道由滹沱河延伸到子牙新河和子牙河,补水河道由19公里延伸至151公里,联合海委漳卫南管理局等单位利用李家岸引黄线路为漳卫新河生态补水,带动全市河湖面貌得到显著改善。五是突出生态化“蓄”水。加快推进水系整治,清淤河渠42条、清理整治坑塘103座,新改建闸、泵站、桥涵109座。结合利用河渠、坑塘、闸涵等水利工程,2021年引蓄雨洪水6.2亿立方米,创历史新高。六是突出精细化“管”水。严格取水井监管,全市取水井已全部安装电子标识牌、建立电子档案,在全省率先实现取水许可全覆盖。
27.关于“解决民生实事不到位。20项民生工程和10件民生实事推进过程中,统筹协调抓落实力度不大,个别项目推进缓慢”问题。
一是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2021年度省定20项民生工程和我市10件民生实事已全部完成。市委强力督促推进民生工程、民生实事,市委常委会先后对20项民生工程、10件民生实事完成情况进行了再调度、再督导,加大统筹协调抓落实的力度;分管市领导多次赴任丘市、运河区等地进行实地督导调研,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分别就民生工程、民生实事完成情况进行了暗访检查,对发现不作为、慢作为,甚至虚报瞒报、弄虚作假问题的干部进行了追责问责。二是高标准谋划今年项目。科学谋划、重点实施中心城区道路贯通、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提升、停车场建设、主城区城市排水综合治理等10件民生实事项目,细化项目点位、规模和标准,确保项目可量化、可考核、可操作,加强过程管控、督导检查,努力增加人民群众看得见、得实惠、见效快的民生有效供给。
28.关于“粮食购销系统运行机制不畅。部分县(市)对粮食工作重视不够。粮食执法力量薄弱,不利于执法监督工作常态化开展”问题。
印发《关于粮食购销系统运行机制不畅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并建立《沧州市粮食机构设置落实情况统计表》,对执法监督工作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切实提高常态化执法和保障粮食市场稳定水平,目前,所有县(市、区)均落实了至少有2名正式编制人员负责粮食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的要求。
根据省委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截至目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2人、组织处理17人、诫勉谈话5人、移送司法1人。采取第一种形态20人,第二种形态49人,第三种形态15人,第四种形态1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做到目标不变、精力不散、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清零见底、整改到位。
(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真功夫、苦功夫,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沧州落地见效。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持续抓好后续整改,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市委严格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强化责任压力传导,以“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对已完成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加强跟踪问效,巩固已有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整改、还未到位的问题,按照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速度,确保剩余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坚持着眼长远、举一反三,建立长效化常态化机制,堵塞各种漏洞,做到标本兼治。
(三)积极用好巡视成果,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坚持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把整改成果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环节、全过程,紧紧围绕省委工作部署和省委书记倪岳峰到沧调研讲话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聚焦五大成效,抓实五项工作,明晰五条路径,解放思想、奋发进取,加快沿海经济强市建设步伐,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7-2178192;邮政信箱:河北省沧州市第349号信箱;电子邮箱:czswzgb@126.com。
中共沧州市委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