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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向沧州市委反馈巡视“回头看”情况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1-12-20 17:24:25

近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向沧州市委书面反馈了巡视“回头看”情况。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沧州市进行了巡视“回头看”。巡视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视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视党组织履行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和任务落实,重点检查党委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重点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情况、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对照巡视反馈问题检查全面整改、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和群众满意情况;发现被巡视党组织存在的新问题,巡视监督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督促被巡视地方党委开展好本地粮食购销系统专项巡察。巡视组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信访反映、召开座谈会、调阅资料、下沉调研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视“回头看”任务。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巡视情况汇报,就做好反馈和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反馈指出,沧州市委对巡视整改工作比较重视,能够积极履行主体责任,通过建立清单压实责任,积极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整改效果较好,领导班子能力逐步加强,政治生态持续改善,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反馈也指出了巡视“回头看”发现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在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方面,存在全面整改不到位、举一反三不够、长效机制不健全、群众知晓度不高、意识形态工作领域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在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主体责任落得不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差距、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等问题;在巡视整改监督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综合监督效能发挥不够、整改监督与自身职责统筹结合不紧密、问题线索处置不及时不精准等问题;还存在高质量发展动力不足、沿海经济带发展滞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带动作用不强、华北大漏斗黑龙港流域地下水治理仍然存在短板、解决民生实事不到位、粮食购销系统运行机制不畅等问题。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反馈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市委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以驰而不息的顽强精神抓整改、解难题、促发展。要坚持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以整改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做到“四个亲自”。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真正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二是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要严格履行日常监督责任,以久久为功的韧劲狠劲抓督导、严问责、正风气。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巡视整改监督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监督效能,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三是要真改实改全面改,以善作善成的优良作风啃硬骨、攻难关、堵漏洞。要按照问题导向、系统思维要求,统筹抓好整改不到位问题和新发现问题的整改。要坚持举一反三,加强制度建设,推动解决制约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不断放大整改综合效应。

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沧州市委书记康彦民主持召开了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反馈意见精神,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康彦民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政治任务,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省委整改工作要求。要突出问题导向,聚焦整改事项,坚持真抓实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坚决全面彻底整改。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改进工作作风,强化督导检查,确保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沧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省委第八督查组组长,部分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人,部分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