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1-11-17 17:40:07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九巡视组于2020年10月27日至12月25日对沙河市进行了常规巡视,2021年3月11日,省委巡视组向沙河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
(一)强化组织领导,以上率下抓整改。市委坚决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当天,市委第一时间召开书记专题会议,专题传达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并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市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市委各常委、市政府各副市长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副书记兼任,下设四个协调推进小组,每个小组由一名市委常委牵头负责,分类强力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落实。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巡视整改落实措施,专题研究通过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选人用人、巡察工作三个专项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整改原则、任务分工、时间步骤、组织领导等具体要求。4月22日,召开了市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报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市委书记代表市委常委班子作对照检查,并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市委各常委逐一作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增进团结、鼓舞斗志。
(二)统筹安排部署,强力推动促整改。沙河市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从严从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对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抓好整改落实提出了明确的任务要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3次召开工作调度会,确保巡视整改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印发《关于做好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各单位再次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纠,确保了问题整改落实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并执行到位。
(三)压实各级责任,狠抓督导严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将反馈问题实行“一事一档”,台账式管理,每一项问题都明确了牵头市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目标措施和完成时限。以台账管理为核心,建立整改进度周报表制度,每周动态更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备案一项,保证问题整改清晰、动态、扎实、有效。层层压实责任,各牵头市领导对分管领域整改事项坚持一抓到底,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实;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动认领,把整改责任层层传递到每个岗位、每名人员,形成了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抓整改的良好局面。狠抓督导落实,按照“四督一全”工作标准,深入相关单位督查整改成效,发现问题现场交办,持续用力推进巡视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严格审核把关整改报告和佐证材料;对暂时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按时间节点督促要账,确保全部如期整改到位。在立行立改,限期整改的基础上,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既狠抓巡视问题整改,又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巩固成果。
二、坚持深查细改,全力推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落实
沙河市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逐项整改、逐条销账,从严从紧、从实从快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完善了制度机制,促进了干事创业,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33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31个,基本完成2个。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深入,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学深悟透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印发了《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每月推荐学习专题和学习要点,确保了学习实效。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进一步提高战略布局把握能力。二是将各级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市委巡察、重点工作督查的重要内容,让理论学习由“软约束”变成“硬指标”。三是坚持学用结合,召开沙河市委七届九次全会、沙河市全市三级干部大会,把学习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沙河实际相结合,对全市总体布局和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找准定位。
(2)针对“落实中央和省委专项整治部署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与扫黑除恶斗争相结合,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对收到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逐一核查,已全部依纪依法处理到位。二是防范打击网络电信诈骗,打掉10个贷款引流类犯罪窝点,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9起,刑事拘留126人。三是对全市农村(社区)“两委”换届党组织物色人选、候选人选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坚决杜绝“村霸”和存在涉黑涉恶问题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四是组织开展违建别墅清理“回头看”工作,重新梳理摸排,确保底数清楚、无遗漏,并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坚决遏制新增别墅问题出现。五是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摸排出的问题已依规依法整改到位。六是印发《沙河市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回头看”实施方案》,两次召开专项问题整改推进会,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治理。
(3)针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民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有短板,民生工程推进缓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力”的问题
一是2021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对农村生活污水、道路提标改造、农村饮水、厕所改造、基层医疗建设等方面进行专题研究调度。印发《关于印发2021年民生实事的通知》《沙河市2021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方案》《沙河市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方案》《沙河市2021年农村厕所改造实施方案》等工作方案,全力推进工作开展。二是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2021年实施城乡饮水安全、教育基础设施、基层医疗机构改建、老旧小区改造、公共文化惠民、提升核酸检测能力等20项民生实事。截至2021年10月底,民生支出22.73亿,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9%。三是实行月督查、季通报制度,定期对民生实事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全市通报,确保民生项目顺利实施。
2.关于“市委领导作用发挥有欠缺”问题
(4)针对“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能力不足”的问题
一是印发《沙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从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深化环境治理、打造高质量赶超发展新生态等多方面统筹沙河经济社会发展。印发《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经委员会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要点》,强力推进经济建设。二是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处理好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关系,坚持“大好高优”导向,推动项目“双进双产”,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有机统一。三是科学制定总量控制目标,做到“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沙河空气质量明显改善。2020年度全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四是严格执行《关于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分类分步推进各项工作,全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了民心稳,经济稳,社会稳。五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落实《沙河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实施方案》《沙河市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高标准打造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社会治理新平台,建立了“多网合一”“一网统管”的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新模式,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优化提升。
(5)针对“推进改革缺乏综合统筹”的问题
一是对乡(镇、街道)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在岗、空岗情况进行摸排,并对现状进行分析,结合工作需要,向乡(镇、街道)充实事业人员,并在2021年四级联考中招录乡(镇、街道)公务员。二是根据干部实绩档案和“红黑榜”,建立乡(镇、街道)优秀事业干部人才库,根据乡镇岗位空缺和乡镇推荐情况,采取择优比选方式,选拔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和服务中心负责人。三是制定《沙河市乡镇和街道审批服务考核办法》《乡镇和街道执法情况考核办法》《下放乡镇审批服务事项培训计划》,组织下放事项的市直部门对乡(镇、街道)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开展市直部门下放事项“回头看”,由牵头县处级领导督导调度推进,切实解决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执法事项放得下接不住问题。四是全面完成了19个市直相关部门对乡(镇、街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共计540余人次的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确保事项放得下、接得住、办得好。
3.关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问题
(6)针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不力”的问题
一是印发《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行动工作方案》,完成全国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大力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十二大专项行动”),明确具体抓手,按时督促要账,以点带面推进沙河高质量赶超发展。二是坚持“大好高优”导向,加大项目招商力度,推动转型升级。培育了12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为沙河高质量赶超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督促指导企业谋划和实施工业技改项目32项,计划总投资约8亿元,目前已完成技改投资7.7亿元,有效促进工业企业生产线自动化率和工艺装备水平的改造提升。四是积极推进玻璃研究院运行机制改革,加强与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的交流合作,优化科技研发和服务企业能力,实现从技术研发到商业应用转化,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成果就地转化成效。五是严格落实《沙河市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激励办法》,切实提高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科技创新积极性。2021年上半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完成研发投入2.21亿元。六是制定《2021年沙河市重点在建项目分包情况一览表》,主动搞好协调服务,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7)针对“污染防治缺乏统筹协调”的问题
一是调整完善大气污染治理机构设置,整合大气办、扬尘办、大气指挥中心和网格化环境监管办公室,实现合署办公,形成了集约高效的执法检查指挥体系。二是对全市499家核准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管理的涉气企业,逐企业制定相应的应急减排管控措施,落实分类管控要求,严格防止“一刀切”。三是制定出台《沙河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攻坚行动方案》,结合企业发展质量效益,科学制定总量控制目标,所有涉气企业已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四是加快正康煤制气项目建设,优化施工方案,成立工作推进专班,协调解决问题,定期督导调度,确保项目及早投产达效。
4.关于“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有短板”问题
(8)针对“对民生领域信访问题重视程度不够,遗留问题处置不力”的问题
一是开展信访事项治理和领导干部包联化解信访积案活动,梳理民生领域信访案件及遗留问题信访事项30件,已全部办结。二是印发《关于房地产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方案》,开展全面排查,针对发现的房地产项目“三难”遗留问题,逐项分析根源,制定解决方案,及时解决问题。三是实行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拖欠工资投诉制度,随时受理问题,及时调查处置。四是对土地确权登记问题再次进行认真摸底,沙河市已确权村数218个,完成率达到96%。五是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按照方案及生产进度逐步进行治理。
(9)针对“风险防控隐患仍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每年至少2次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进行清单式管理,及时协调解决意识形态领域存在问题,确保平稳可控。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常委会会议研究重点事项台账明细表》,定期调度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通知》《2021年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重点事项台账明细表》《关于报送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的通知》,推动全市上下形成明晰工作体系和监督问责机制。四是将意识形态监督检查纳入巡察工作,细化了7项意识形态检查内容,对相关单位和50个村级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五是组织召开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化解调度会,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属地乡(镇、街道)和开发区认真履行属事属地责任,会商研判案件情况,全力推进处置化解工作,确保处置到位。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日常监督和重点领域监督有缺失”方面。
5.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有缺失”问题
(10)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先后召开两次市委常委会会议,分别专题听取了2020年度常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和人大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市直各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党组织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先后传达学习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9次,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走深走实。二是印发《中共沙河市委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各级职责和工作要求。三是严格执行年度述职述廉、谈话函询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坚持推动落实每年1月和7月按时向上级党委书面汇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四是严格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2021年以来,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之间开展谈心谈话160余次。五是严格落实《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市委常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积极参加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治学习一刻钟”深化理论学习,有效提高了思想认识;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经常性深入包联乡镇街道和分管领域实地督导调研,指导推动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今年以来,每名常委在分管领域讲党课1次以上;主动把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进行报告;用好“第一种形态”,运用“两谈一会”等手段,对尚未违纪但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有效强化了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进一步遏制了廉政问题发生,提升了干部干事创业激情,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11)针对“管党治党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治理及纠正“四风”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综合运用提醒、函询、诫勉和组织处理等手段,促进干部遵规守纪健康成长。2021年以来,共函询33人次,给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50人次。二是进一步健全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拓宽干部监督渠道,扩大监督范围,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干部情况,切实提升干部日常监督的时效、实效。三是对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及时下发监察建议书或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问题整改。每年通过开展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及时传导工作压力,督促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四是市委督查室对各乡镇街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减少基层“微腐败”。
(12)针对“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充分研究巡察工作,召开书记专题会暨2020年第六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了沙河市委第六轮巡察工作方案,听取了市委专项巡察组专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2020年度巡察工作情况汇报。二是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严格落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工作要求。三是严格按照巡察工作制度流程开展工作,坚持从搞清事实、找准依据、摸透原因、固定证据、查找责任、精准定位六个方面精准核查巡察发现的问题,有力提升了巡察工作水平。
6.关于“纪委监委履职不到位”问题
(13)针对“日常监督抓得不紧不实”的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分管负责人包联监督作用,进一步压紧压实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督促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二是持续擦亮派驻监督“探头”,加强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规范派驻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三是开展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落实谈心谈话、履责谈话、提醒谈话等措施,督促各相关单位完成谈心谈话112次,进一步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四是强化初信初访及实名检举控告件办理质效。五是做好重点工作的监督,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力的村责令个人书面检查50人,对信访工作不力免职1人,党内警告2人,留党察看1人。六是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回头看”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
(14)针对“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把控不严”的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加强监督和重点查处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通知》,对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土地流转、环保执法、政法队伍建设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进行监督查处。对项目审批窗口开展经常性监督。二是严格执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的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文件规定,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三是各监督检查室、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时刻关注管辖范围内各单位的风险点,以群众反映强烈和上级安排的专项工作为突破口,持续开展重点监督。
(15)针对“执纪问责不精准”的问题
一是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邢台市委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问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指导各级党组织提高精准问责的能力。二是加强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情形等开展问责。三是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做到宽严相济,提高干事创业积极性。四是把权责一致、错责相当的原则贯穿问责处理的始终,认真梳理责任链条,坚决防止领导责任向基层推诿,有效防止只问下不问上。
(16)针对“自身建设着力不足”的问题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开设“湡水清风大讲堂”,灵活运用集中授课、分组讨论、业务测试等多种方式,使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常态化。二是强化实战练兵,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纪委监委跟班学习、参与办案。定期组织乡(镇、街道)纪委干部参与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以干代训,提升业务素质。三是定期开展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活动,筑牢纪检监察干部思想防线。印发《沙河市纪委监委进一步规范请销假、因公外出制度的暂行规定》《沙河市纪委监委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试行)》等文件,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从严进行管理。设立市纪委书记专用举报邮箱,接收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做到真管真严。四是印发《关于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完善内控机制,消除各种廉政风险,坚持“刀刃”向内,坚决防止“灯下黑”。
7.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发力不够”的问题
(17)针对“一些干部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政治生态涵养不够”的问题
一是自2020年9月起,实行对拟提拔使用干部填写《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制度。二是用好“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今年以来,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974人。三是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对全市84个乡科级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
(18)针对“群众身边腐败反映集中”的问题
一是开展乡(镇、街道)纪委建设提升年活动,印发《关于配备农村纪律检查委员的通知》,选优配强村级纪律检查委员。截至目前,共选出246名纪律检查委员,兼任村监会主任的人员比例为100%。制定《关于开展“点对点”业务指导的工作方案》,组织机关业务骨干对乡镇办纪(工)委书记进行“点对点”业务指导。二是对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重点单位,持续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2021年以来,已对重点单位开展监督检查4次。三是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张贴微信公众号,为群众投诉举报提供更多便利。四是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自查自纠。截至目前,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均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签订“三不为”责任状。五是严肃执纪问责,2021年以来,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9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8人,给予诫勉谈话、责令检查、谈话提醒等处理22人,在全市形成了有效震慑。同时,对查处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警钟长鸣。
(19)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印发《中共沙河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治理及纠正“四风”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二是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五一、端午期间纠“四风”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加强对节假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推动“节前警示提醒、节中密集检查、节后追责问责”成为常态。印发《2021年全市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推进方案》,组织实施落实主体责任到基层、疫情防控作风再加强、创模范机关争一流业绩、电视+网络问政求实效、精准督导检查重落实、群众评议差评及时改、制度体系建设上水平、绩效大比拼、作风纪律建设常态化等九个专项行动,全面提升机关效能建设。在报纸、电视、网络媒体等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目前,已开展明察暗访100多个单位,移交问题43个,均立行立改。三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行为,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20)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开展作风纪律建设月考核活动,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成立工作专班,对全市性会议会风会纪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出动人员100余人次,检查单位180个。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解决形式主义问题做好2021年为基层减负工作主要措施及分工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精简文件工作的通知》,2021年以来,乡(镇、街道)收文数量同比下降30%。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精文减会提高文件会议质量效率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会议活动及请假报批制度的通知》,严格规范会议参加人员范围,合理压缩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参会次数。2021年以来,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参加会议较去年同期下降20%。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能力弱化”方面
8.关于“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引领不够”问题
(21)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市委常委会议上充分征求每位同志意见,并如实记录。二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沙河市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沙河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等文件要求,“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常委会前,留足沟通酝酿时间,保证各常委对于重大事项有关情况进行充分了解,会上充分发表意见,明确记录各常委表态意见,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等情况的,暂缓决定。三是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机制,实现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2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全市乡科级及以上领导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为确保民主生活会的严肃性,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重点工作大督查办公室对各级各部门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是制定并严格落实《沙河市委常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常委班子成员紧扣巡视反馈问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谈问题、谈不足。坚持实事求是,敢于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逐条拉出清单,分解整改任务,制定整改台账,层层压实责任,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9.关于“选人用人导向不鲜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23)针对“有的干部选拔任用未进行政治素质考察等”的问题
一是组织成立专项考察组,对提拔和重用的干部进行了政治素质考察,提交常委会议研究通过。二是强化政治素质考察,把考察结果体现到干部考察材料中,正反测评结果记录到干部提拔调整纪实文书档案。
(24)针对“引导干部向基层流动力度不足”的问题
已完成同一职务任职超10年未进行交流科级干部梳理工作,把市直部门中综合素质强、有发展潜力的干部交流到乡镇任职。同时,结合乡镇换届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
(25)针对“选人用人制度体制不健全,执行干部选人制度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自行设立“挂任”职务涉及的人员,已采取免去挂任职务的方式整改消化。二是相关单位党组成员超配问题,采取免职方式整改到位。三是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对4个市直部门党组设置全部进行了规范,人员配备到位,符合政策规定。四是修订完善《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动议办法》等七个专件,进一步健全选人用人制度体系。
(26)针对“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对全市年轻干部进行调研,建立年轻干部库,储备优秀年轻干部。二是研究通过了乡镇领导班子换届人事方案。目前已完成换届,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10条措施》,进一步完善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体制机制。
10.关于“党的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27)针对“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注重加强党务干部工作力量,以乡镇领导班子换届为契机,8个乡镇全部配备抓党建工作的副书记和党建办主任。二是印发《2021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将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纳入考评,用硬性量化指标倒逼制度落实。三是印发《市直机关党建督查考核制度》,开展督导检查,对存在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等问题的25个部门督促整改到位。
(28)针对“抓农村党组织建设用力不够”的问题
一是出台《关于建立村级重点工作排名制度的通知》,凝聚全市各级党组织齐心协力抓重点工作的合力。二是完成263个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高标准实现邢台市提出的换届总体目标,换届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实现学历和年龄一升一降。三是对换届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全员轮训,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提升能力素质,目前乡级培训已完成一轮。四是制定《沙河市2021年发展党员计划》,适当扩大发展党员数量;规范《发展党员备案书》,全面实行发展党员逐级备案制、票决制、公示制,进一步规范了发展党员程序,提高了发展党员质量。五是实行农村发展党员分析研判预警机制、全程介入机制、谈心谈话机制、督办卡机制,督促按规定发展党员。
(29)针对“发展党员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对照《沙河市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认定处理办法(试行)》《沙河市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2016年以来违规发展的党员进行了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防止农村发展党员“家族化”倾向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公示制、报备制、回避制等,进一步规范农村发展党员工作。
11.关于“干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缺乏事业心责任感”问题
(30)针对“环保执法检查履职尽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整合17个执法中队和执法大队4个执法室,整编为4个执法检查组,按照每月制定的《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沙河市分局日查夜查值班表》,对全市工业企业开展帮扶式执法检查,发现环境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前三季度“双随机”检查已经完成,第四季度“双随机”检查工作正在进行。二是强化检查,发现环境问题第一时间制止、查处、督促整改。2021年以来,执法检查共发现环境问题736个,其中立行立改问题520个,环境违法问题216个。目前已对216起环境违法问题立案处理。
(四)关于“巡视、审计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整改长效化机制未形成”方面
12.关于“上轮巡视反馈、审计监督发现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有些整改不到位”问题
(31)针对“市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对2015年省委巡视反馈、审计监督发现和主题教育市委班子检视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深入“回头看”和自查自纠的通知》,全面开展整改“回头看”。截至目前,1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二是每年年初建立全市重点工作台账,印发了《关于推进全市重点工作落实的通知》,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实行“月要账、季通报”制度。截至10月底,14个方面139项具体工作均按照时间节点推进。三是研究制定长效机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担当改进作风抓落实的20条措施》《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关于进一步压实问题整改主体责任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抓实抓牢主体责任落实,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四是召开思想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抓纪律、抓作风。
(32)针对“纪委监委履行整改监督责任有欠缺”问题
一是对省委巡视、审计监督移交线索进行大起底,开展“回头看”活动,对交办的问题线索进行再核查,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到位。二是召开省委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研判专题会议3次,建立问题线索处置专门台账,专人负责对所有问题线索统一编号、登记,实行动态管理,一案一档、限期办结、销号管理,切实抓好移交线索问题的查处。三是对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梳理汇总,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通过领导包案、专项督办、合力协办等措施,确保件件有回音。截至目前,省委巡视移交的129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
(33)针对“审计整改以罚款代问责,未追究违纪责任”的问题
一是每年通过本级财力列支或收回财政存量资金等措施,逐步消化超支挂账、出借的财政资金。二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将审计发现涉嫌违法违纪的,及时移送市纪委监委严肃处理。三是建立健全整改情况通报机制,及时通报被审计对象和监督重点事项问题的整改情况,对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呈报市委审计委员会。四是发挥好内审监督作用,加大对内审工作的业务指导,通过集中培训指导、“以审带训”等方式,提升内审工作人员能力。
根据省委巡视移交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立案3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人,给予诫勉谈话14人,给予责令检查、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等处理21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5人,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31人,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5人,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人。
三、强化持续推进,深入巩固巡视整改工作成果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沙河市将在“三个坚持”上持续用力,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以整改落实引领和促进全市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努力向省委和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一)坚持落实责任,巩固思想堡垒。目前,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后续整改工作不能放松。坚决摒弃“过关”的心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对于还未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挂牌督办,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对完成阶段性任务、需要长期推进的,进行“台账式”管理,确保整改工作连续性;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梳理对照,适时组织“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巩固整改成果,确保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坚持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以小见大。把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过程中的好经验、好方法、好措施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持续加大长效机制建设力度,把管党治党的螺丝拧得紧而又紧,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坚持持续整改,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同步推进后续整改工作。继续将巡视整改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确保巡视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通过对整改经验的全面总结,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与抓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9-8921130;邮政信箱:沙河市太行街561号;电子邮箱:shsxszgbgs@163.com。
中共沙河市委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