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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涿州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1-11-15 17:37:08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省委第十一巡视组于2020年10月28日至12月25日,对涿州市进行了常规巡视。2021年3月12日,省委巡视组向涿州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链条

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巡视涿州情况反馈意见会议后,涿州市委第一时间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及省委巡视整改动员部署大会,认真传达学习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部署要求,对相关工作作出安排,并立即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市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处级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8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提出明确具体要求,有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主持召开市委常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各个问题进行深挖细究,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高度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推动巡视整改工作高质量发展。制定全市“1+3+1”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列出整改任务清单,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定期上报、定期汇总、定期调度,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工作落实

涿州市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自我革命的精神,聚焦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各项问题,全面开展整改落实工作。创新实行“五个一线”工作法、综合督查、“3+1”促基层治理提升、重点难点问题集中解决、村级“两员一会”监督等一系列机制,全面推进问题真改深改彻改。同时,注重查找问题根源,把解决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了《中共涿州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等规范性制度40项,着力形成“长久立”机制,切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三)严格督导检查,确保整改成效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把整改落实质量关、检查关,每周对各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梳理汇总并在市委常委会上进行通报,推动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市委整改办、市委巡察办从责任落实、任务安排、工作部署、整改进展、工作成效等方面,对各责任单位开展实地督查。同时,加强责任追究,对落实责任不力、进展迟缓、效果较差的,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以及监督执纪宽松软的,依据问责条例严肃追究责任,确保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到位。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目前,省委巡视组反馈涿州市的4大类3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32个,其中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4个。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下功夫不够”方面

(1)针对“理论学习不够系统深入”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学懂弄通做实。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从制度层面严格规范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定我市2021年度和阶段性学习要点,明确学习专题,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集中学习会,学习方案按程序报审,不得以其他会议代替或合并组织。截至2021年5月6日,召开了3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信访稳定、经济建设、城市更新等各自分管工作深入开展研讨,并结合本职工作重点发言,提出具体思路举措,切实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针对“对接服务京津借势发展力度不够”问题。紧紧围绕省委“3689”工作部署,明确提出打造“京畿强市、美丽涿州”发展目标,制定了“5548”工作思路,印发了《涿州市产业结构调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和《涿州市2021年全员招商引资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坐标,明确优化三次产业结构,深入推进全员招商,构建“4+2”创新型产业体系,坚决当好京津冀协同发展先行区、京雄保一体化发展先行区。一是经估算测算,2020年度我市战略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5%,较2019年有了较大提升。二是涿州市2021年1至4月份房地产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相比2019年占比大幅降低。三是加速提升开发区能级。松林店经济开发区制定《涿州松林店经济开发区关于2021年园区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坚持以经济发展和土地集约利用为导向,推进园区增比进位。2021年1季度,松林店经济开发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3.02亿元,同比增长17.3%;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8.97亿元,同比增长10.25%;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165万元,同比增长41%。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速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博物馆路、鹏程大街、督亢路、孝悌街四条主要道路均已进场施工,并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工程按期推进。四是本市2020年度省优化开发区类绩效目标考核排名第8名,名次较2019年有了较大提升。同时,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压部署,制定印发了《关于2021年度涿州市高质量发展考核目标体系的通知》,确保在2021年度绩效考核中创先争优。五是2021年一季度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677万元,同比增长20.7%。六是始终坚持发展理念不动摇,不断强化与北京层面和省、保定市层面的沟通联系,建立信息共享、规划衔接、建设协调的长效对接机制,坚持“一二三四五”项目工作体系,创新采用“现场办公+综合测评+集中会商”工作模式、创新实行“红黄绿白”四色管理机制,同时搭建视频监管平台,对重点项目进行实时监管,切实为大项目、好项目落地建设保驾护航,以加快项目建设和落地,不断提升对接服务京津借势发展力度。

(3)针对“白洋淀上游流域综合治理不系统”问题。深入开展“走遍涿州”生态文明教育实践行动巩固提升年活动,高标准推进白洋淀上游流域综合整治,保障白洋淀上游生态安全。一是迅速启动北拒马河生态修复工程,成立平台公司,目前各项工作按照规定时限逐步推进。二是2020年度保定市河长制工作考核,涿州市排名第一。我市七个傍河村倾倒垃圾已全部清理,后续将加强巡河力度及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环保公司清运力度,引导村民定点投放生活垃圾。三是制发《涿州市全年扬尘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方案》《关于加大城区降尘作业力度的通知》,加强道路扬尘管控、尘土等垃圾清理和死角死面清理,加强督导检查频次,发现扬尘污染问题后立行立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截至2021年5月6日,涿州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绝对值在全省167个县(市、区)中排名第69,在保定市排名第2。

2.关于“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

(1)针对“推动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有短板”问题。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全面推进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入推进结义路、亨通街、花田路、平安街、鸣泽街道路建设。同时,持续完善区域交通格局,高水平建设北京大兴机场涿州城市航站楼,推动“站城一体化”,积极对接城际铁路等在涿设站,构建形成“三纵两横”的轨道交通网络;持续优化市域交通组织,规划实施北环路等路网体系建设工程,拉大城市路网发展框架。二是2021年我市增加农村基础设施财政投入1亿元,农村基础设施财政投入累计占比达到34%以上,出台了《涿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暨村内道路硬化专项推进实施方案》。已完成全市各村街道硬化情况摸底排查工作,对全市未实现街道硬化全覆盖的村计划分3年完成。

(2)针对“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不够到位”问题。加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推进力度,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及松林店经济开发区自备井关停及配套供水工程和供水管网延伸工程建设力度,加大江水消纳量。一是制定整改方案和2021年度取水井关停计划,剩余未关停的取水井已全部制定“一井一策”关停方案,有序推进关停工作。二是制定《关于加快南水北调引江水消纳的实施方案》等方案,稳步推进江水消纳工作,扎实稳固工作成果。

(3)针对“违法占地整治抓得不实”问题。深入实施违法占地清理专项行动,强化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原则,坚决依法打击各类违法占地行为。已制发《违法违规占用土地整改工作方案》,对剩余未整改图斑正按方案逐步有序推进;涉及虚假整改的图斑已全部将现场拆除整改照片及各类手续上传系统;2020年新发生的图斑已全部拆除并整改到位。

(4)针对“落实保民生任务有弱项”问题。坚持人民至上,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北新家园项目等4件欠薪问题已解决。二是对违规收费相关幼儿园负责人进行多次约谈。目前多收款项已全部退款。同时,已对全市84家普惠性幼儿园进行逐一检查,未发现其他违规收费问题。

3.关于“首都政治‘护城河’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不动摇,牢牢把握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一是制发《全市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党内通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二是制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岗双责”提示卡》,与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明确落实“一岗双责”任务清单。2021年3月29日召开市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市委常委按照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严格将意识形态内容纳入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印发《中共涿州市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督查的通知》,深入开展专题督导并向市委呈报《关于2021年以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通报》。

(2)针对“解决信访问题不够有力”问题。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坚决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排头兵。一是全面强化中联办交办重复信访积案治理力度,每周进行梳理通报,制定解决方案,持续推进解决。二是制定《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违规违建项目清理规范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扎实推进房地产遗留问题全链条依法依规处理。

4.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方面

(1)针对“部分改革没有落地见效”问题。充分发挥改革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关键作用,持续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升级加力,创先争优。一是医保制度改革工作已按照保定市统一部署,实施医疗保险保定市级统筹政策,2021年度居民参保任务已完成;全面深化医联体改革中财务改革已完成,财务已实现统一管理,至此深化医联体改革全面完成。二是制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等四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通知》,明确四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目前我市相关部门已全面完成整改,由各单位综合执法机构统一行使所涉领域执法职责,我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三是建立常态化房地产市场分析制度和信息发布机制,通过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房地产市场监管新机制,将严重违法、多次违法或严重违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列入“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管,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建立健全房地产行业准入制度、商品房预售管理制度,严格参照上级文件精神与本市实际,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四是制发《2021年涿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目前已开展跨部门抽查2次。五是出台《重大疑难信访事项市级领导接待制度》等文件,信访体制改革落地见效。六是京南经济开发区、松林店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编制完成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和绩效考核等文件。七是制定《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办法》,聚焦优化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准则等,全面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八是印发《关于调整涿州市交通运输局部分事业单位主要职责的通知》,完成了涉及部分事业单位职责调整,目前已实现以交通运输局名义开展执法,统一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领域的执法职责。

(2)关于“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不扎实”问题。扎实推进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加强乡镇(街道)执法队伍建设和信息网络化建设。一是结合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现有空编全部纳入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有序推进。同时,组织各乡镇(街道)31名执法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已上传至河北省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待上级审批通过后,我市综合行政执法队符合办理执法资格的人员将实现应办尽办,办证率达到100%。同时,深入开展执法改革市直部门驻地帮带活动,全面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水平。二是我市14个乡镇(街道)已全部按要求完成乡镇(街道)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覆盖工作,并确立专职办事员,充分发挥作用。

(3)针对“优化营商环境有差距”问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优环境、促发展,坚决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专项行动,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市卫生健康局向市行政审批局划转“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移交“医疗机构账户管理系统”,至此审批事项全部划转到位。二是组织召开了优环境、促发展坚决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印发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6个明察暗访组,对全市各单位进行70次监督检查,发现并查处问题22个。三是建立职能部门“中梗阻”问题负面清单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发现并查处问题28个,批评教育13人,给予政务警告1人。市纪委监委给予相关涉案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同时,市法院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涿州市人民法院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规范(试行)》,确保公正高效审判案件。市纪委监委对涉案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依法追缴违纪资金并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判处。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给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1.关于“市委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方面

(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抓得不深”问题。强化市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构建完备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一是制定印发了《中共涿州市委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安排》,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两员一会”监督机制健全农村监督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目前,驻村纪检督察员和村党组织纪检委员已全部推选产生,村监会基本健全,扎实筑牢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监督体系。二是制定了《关于重大典型违纪违法推行以案促改的实施办法》,3月29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汲取公职人员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三是针对部分单位4年来多人受到党纪处分问题,已与相关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并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四是相关单位已全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安排。

(2)针对“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坚决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坚持深化政治巡察,加强政治监督。一是制定《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工作细则》,明确市委主要领导听取巡察工作汇报等有关要求。2021年2月20日已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市委第六轮、第七轮巡察汇报。二是研究探索了《关于巡察农村、社区党支部的指导意见》,统筹谋划2021年度市委巡察工作。

(3)关于“反腐败协调机制运行不畅”问题。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畅通反腐败协调机制,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一是制发了《关于对反腐协调机制运行情况开展“回头看”的通知》,市公安局将有关党员受行政处罚案件已全部上报市纪委。二是建立党员干部受行政处罚案件定期报告制度,组织拥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定期汇总报送,强化反腐败协调机制规范化建设。

2.关于“纪委监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方面

(1)针对“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不够到位”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全面加强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一是制发《关于加强对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的方案》等文件,对重点领域实施一线监督执纪工作法,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同时,组织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涿州市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会议,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面加强日常监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大会,并建章立制、以案促改。

(2)针对“线索处置和执纪问责不精准”问题。始终坚持精准执纪,确保纪律执行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一是市纪委监委对个别村干部骗取危房改造款问题重新调查核实,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制定了《涿州市纪委监委关于规范谈话函询抽查核实工作暂行办法》,完善谈话函询抽查核实工作流程,并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函询结果进行抽查核实。二是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在全市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回头看”的通知》,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市委组织部已按要求对相关人员的工资进行了调整。市纪委监委对相关人员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已调查完毕,并依法追缴多发工资。

(3)针对“基层纪委和派驻机构发挥作用不充分”问题。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八项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纪委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纪委职能作用。一是市纪委监委制发通知,就落实《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八项制度》提出明确要求,组织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再学习《涿州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职责(试行)》等八项制度,每半年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专题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日志》制度,压紧压实各纪检监察组责任。截至2021年4月20日,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公安局纪检组已会同被监督单位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二是制定《关于深化乡镇纪委履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督促乡镇纪检组织落实“三转”工作的通知》,5个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已全部“三转”到位。9个乡镇街道根据通知要求已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各乡、镇、街道连同班子成员最新分工一并报送市纪委监委备案。

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差距”方面

(1)针对“对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不够”问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筑牢法纪保障。一是制发《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项目建设、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土地利用的规定》,市纪委监委对相关乡镇和单位在拆违工作中的费用、会议决策、招投标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市财政局按规定及时追回借款。二是针对涉嫌虚假招投标问题,市纪委监委向责任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责令相关单位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对该工程项目招投标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给予有关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针对“对公安系统廉政建设抓得不严”问题。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教育,筑牢政治忠诚之师,强化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一是2021年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实施方案》,召开了涿州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会议4次,警示教育大会2次,英模教育大会2次,市政法各部门共召开20次警示教育大会和英模教育大会,进一步筑牢了政法干警的忠诚根基。同时,市委主要领导多次亲自到市教育整顿办、双塔派出所、双塔法庭、双塔司法所等单位实地督导教育整顿,并对全市政法队伍进行专题讲党课,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政法干部队伍建设。二是2020年我市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排名提高了30名。印发《涿州市扫黑除恶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问卷》2800份,满意度达98%,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显著提升。三是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公安局建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巡视收到公安系统举报件51件,转给市纪委监委举报件18件,已全部办结。

(3)针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时有发生”问题。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深查细纠,坚决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违纪违法问题。一是省委巡视组转给市纪委监委农村干部举报200件,合并后147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同时,制定了《关于建立“两员一会”监督机制健全农村监督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目前,驻村纪检督察员和村党组织纪检委员已全部推选产生,村监会基本健全。市纪委监委搜集整理了近两年发生的农村党员干部典型案例,拍摄农村党员干部专题警示教育片,在全市重点工作部署会议上播放。二是针对村干部违规办理宅基地问题,2020年9月已给予相关责任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收缴违纪资金14.3万元,并向所在乡镇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此类问题系统整改。

4.关于“作风建设抓得不实”方面

(1)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中开展“12个方面”作风检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开展全市优环境、促发展,坚决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专项行动,印发了《关于优环境、促发展坚决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督促各单位围绕整治重点,聚焦“微腐败”易发多发领域,逐项对照全面摸排,并梳理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制定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坚决整治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截至2021年4月20日,个别单位违规发放补助已查清并追责,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并依法收缴违纪资金、追缴违规发放补贴。

(2)针对“存在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问题。对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典型“四风”举一反三在全市开展排查,严格实行一线监督执纪工作法,坚决防范“四风”问题反弹。一是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强外部监督。已开通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举报邮箱,设立举报电话2部,在涿州市广播电视台、中国涿州网、涿州发布公布。二是结合全市优环境、促发展,坚决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专项行动,印发了《关于优环境、促发展坚决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全市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间断督导检查。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要求,围绕整治重点,聚焦“微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开展自查自纠,同时梳理责任和权力清单,制定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同步展开整治行动。三是针对相关人员因未经核实,导致一处违法占地被核减问题,给予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人员延迟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给予免于处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存在差距”方面

(1)针对“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问题。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全面加强市委班子建设。一是研究完善了《中共涿州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发挥市委领导作用,规范集体决策程序。在市委常委会等会议研究重大决策时,市委主要领导末位发言,班子成员逐一表态发言。二是为全面规范“三重一大”制度,研究完善了《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重要决策、人事任免、重要工程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招投标等工作由职能部门提出方案和报告,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后,严格报请市委常委会审议决定。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严格遵守《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研究完善了《中共涿州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保证民主生活会开门见山、直面问题,切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2.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方面

(1)针对“整治‘三超两乱’问题力度不够”问题。开展“三超两乱”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违规设置股级机构和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问题,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选人用人专项巡视整改结束后,超配股级干部等问题已立行立改。目前我市6个存在超配和私设机构问题的单位已全部整改到位,所有超配的股级干部全部免除职务,私设的机构全部取缔。二是制发《关于加强股级干部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做实做细股级干部的日常监管。

(2)针对“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存在差距”问题。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健全干部交流机制,规范干部选拔任用。一是针对部分干部未落实任职试用期制度的问题,对目前工作和职务未调整的干部到现单位采取民主测评的方式补充考核,对工作发生变动的干部到最初任命使用单位通过民主测评方式补充考核。同时,对全市科级领导干部试用期制度坚持情况进行再次核对摸底,制定《涿州市领导干部任职试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二是对市直各单位在同一单位任职满10年及以上的科级干部进行摸底,建立干部任职期限预警制度。对涉及到的干部及时列出交流计划,分批次开展干部交流。

3.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方面

(1)针对“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组织开展市直机关党组织“三个规范化”建设活动,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一是市委常委会已专题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研究审阅《2021年机关党建工作会议方案》《2021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谋划部署。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建立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制度,每半年将机关工委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谋划专题呈报市委,重大事项随时汇报。二是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市直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相关机关党支部已制定完善党内会议制度、活动制度指导计划表,严格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2)针对“推进农村党组织建设用力不够”问题。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一是2021年3月16日,市委常委会已听取第一季度基层党建工作。制定印发了《中共涿州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明确每季度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汇报。二是立行立改,市委组织部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办法,严格实行村“两委”成员县级联审常态化机制,完善与市公安局、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等单位的联查制度。三是针对“三年不发展党员”问题,坚持先整治后发展的原则,先稳定村情,打牢基础,再培养发展。在解决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问题的基础上,对两年没有发展党员的农村党支部,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并建立台账,完善挂账销号制度。

(四)关于“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有差距,存在整改不到位问题”方面

(1)针对“市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研究制定了《涿州市砂石料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确定了“乡镇部门分段负责、依法打击为主、属地管理为主”的工作原则,坚持依法调查、行政处罚、生态修复“三同步”,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和砂石料非法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巩固治砂成果、扼制问题反弹、保护生态环境。

(2)针对“纪委监委履行整改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市纪委监委强化主责主业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专职人员业务能力、提高复杂案件分析查处能力,确保执纪问责精准精确。一是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协作配合和日常监督工作。市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并责令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同时,市民政局与各乡镇共同进行追缴工作,已追回社会救助资金金额66.07万元。二是2017年对编办移送市纪委监委公职人员办企业12条线索进行核查,已经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给予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谈话提醒,其余人员已由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到位。三是严格执行《涿州市120救护车使用管理规定(试行)》,根据就近、急救、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意愿原则,合理合规分流到救治医院。同时,加强“120”指挥中心和院前急救管理,强化日常监督,定期检查、抽查120调度中心调度情况,设置举报电话,坚决杜绝违背患者意愿强行运送患者事件的发生。市纪委监委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市卫生健康局履行公共服务职能。

(3)针对“整改长效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对制度漏洞、执行偏差等问题及时总结提升,建立健全管长远、管根本的体系。一是针对财政供养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边改边犯,已对相关经商办企业的财政供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收缴违纪资金108.16万元。制发《中共涿州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财政供养人员涉企问题再整顿再清理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单位务必从严整顿涉企问题,上报涉企问题统计表。同时,加大对财政供养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实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和警示教育,对顶风违纪的涉企公职人员予以严肃查处。二是着力谋求创新发展,奋力打造新时代“京畿强市、美丽涿州”。创新开展了“五个一线”工作法、综合督查、“3+1”促基层治理提升、重点难点问题集中解决、村级“两员一会”监督等一系列机制,进一步凝心聚力、改革创新、奋发进取,推动全市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制发了《涿州市产业结构调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积极构建“4+2”创新型产业体系,加快推进涿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制定《关于建立“两员一会”监督机制健全农村监督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活力,全面强化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三是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精文减会工作切实提高文件会议质量效率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强化动态管控,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数量,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年度计划管理,从严审批把关,严格落实发文数量“只减不增”要求。

根据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立案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其中科级4人、科级以下6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9人、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9人、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人。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目前,巡视整改取得的只是阶段性成果,距离省委的要求以及全面彻底整改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和保定市委部署要求,认真细致进行查漏补缺,不断深化巡视整改落实,持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切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真正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巡视整改工作全过程,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市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更有力的举措抓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切实推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涿州工作放到“两个大局”中思考、审视和谋划,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整改成果。始终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锲而不舍抓好后续巡视整改工作,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加强监督检查,适时组织“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分步推进和需要长期推进的事项,定期分析评估、及时完善措施,驰而不息强化跟踪落实,确保问题清零见底,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

(三)强化成果运用,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抓当前和抓长远相结合、抓标本兼治和抓建章立制相结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剖析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整改经验,举一反三,切实将巡视整改形成的有效管用的机制,及时提炼升华为利长远、打基础、治根本的政策规定和制度体系,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四)深化整改成效,加快率先发展步伐。坚持把巡视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与贯彻省委、保定市委全会和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与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相结合,持续深化整改成效,进一步解决发展问题、破解发展瓶颈、增强发展动力、激发发展活力,积极谋划、扎实推进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全面工作,切实以巡视整改促工作提升,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效果,坚决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排头兵和京雄保一体化发展先行区,加快建设新时代“京畿强市、美丽涿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12-3979035;邮政信箱:河北省涿州市范阳中路115号市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zzswzgb@163.com。

                                中共涿州市委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