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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1-11-15 17:37:08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9日至12月25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司法厅党委开展了常规巡视。2021年3月10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厅党委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整改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标本兼治,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引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厅党委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省委书记王东峰在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针对巡视组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问题,深入查找问题根源,研究整改落实意见,坚持以最高的政治自觉、最严的工作机制、最实的工作举措,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坚决担负起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

(二)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成立厅党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每旬一调度、每周一汇报、全面督导、约谈通报、问责等5项工作制度。建立与驻厅纪检监察组的工作会商、协作以及重要情况通报机制。指导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分别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机关各处室和厅属事业单位也成立了相应机构,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全厅上下严密组织、协调配合、主动担当,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按要求整改到位。

(三)明确整改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研究制定了《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省司法厅党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巡视反馈意见分解为4大类14项32条整改任务,逐条逐项制定切实有力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和目标要求,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召开厅党委会议,领导小组会议、整改任务交办会、推进会15次,2次进行书面督办,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整改工作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

(四)深入对照检查,精准靶向治理。坚持把深入剖析原因贯穿整改全过程,对照巡视反馈问题,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确保把整改的方向搞准、把整改的目标搞清、把整改的路径搞实。4月7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围绕巡视发现的“四个落实”方面突出问题,按照“四个融入”要求,深刻反思反省和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强化整改落实。

(五)拓展成果运用,长效长治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着力推动巡视整改向警示教育延伸、向专项治理延伸、向建章立制延伸。全系统开展党纪党规专题学习515次,召开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63次;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和监狱综合治理及律师、公证、司法鉴定3个行业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及时对现有制度规定进行修改、补充、完善。整改期间,共新建《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意见》等制度或规范43项,修订完善制度6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高质高效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厅党委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细化分解为4大类14项32个具体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对照,细化分解任务,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目前,已完成27个,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需持续推进5个。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深入,履行职能责任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问题。

(1)针对“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有差距”问题。一是厅党委带头领学促学。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门就《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进行专题研讨,厅党委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深入开展调研,撰写个人心得体会,进一步提升用新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制定《2021年度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召开5次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各级理论中心组学习203次,示范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主动学、系统深入学、联系实际学,着力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二是紧盯最新精神及时跟进学。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精神,印发专门《通知》,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作为必学书目,组织全系统进行深入学习。制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工作方案》,开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网班,依托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平台,采取“专题网班+个人自学+线下研讨”的形式,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全体处级干部进行网络培训。三是结合教育整顿全员深入学。印发学习教育《工作指引》,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作为重要内容,全面开展政治轮训。组织各类支部活动2984余次,政治轮训216次,推动全系统党员干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四是坚持知行合一联系实际学。以推动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把改进文风、学风作为切入点,坚持理论学习与深入调研相结合、重大决策与问计基层相结合,不断完善发展思路、不懈探索发展新路,努力推动理论学习成果向实际工作成效转化。研究制定了《2021年河北省司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了“六大方面46项重点工作”;起草了《法治河北建设规划(2021-2025年)》《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河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编制了2021年度省政府立法计划,研究起草《河北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联合有关部门出台《河北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加快推进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

(2)针对“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司法为民不到位”问题。一是努力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在全系统组织开展“用法网 学法律 提能力”活动,依托“12348”河北法网—冀法通服务平台,进一步丰富业务专栏内容,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审核办理申请事项,认真解答群众咨询,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二是积极推进法律援助机构建设。针对部分市县没有专门法律援助机构问题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厅党委会议专门听取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情况的汇报,分析问题症结,研究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措施;5月14日,厅党委专门给未设立法律援助专门机构的市委书记、市长和各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致发《商请协助落实法援机构建设的函》,组建专门工作队,赴有关市县进行实地督导。三是认真做好人民满意度评价工作。两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调度和动员部署,专门成立厅人民满意度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督促指导各级法律服务窗口按照“应装尽装、能装就装”的原则,安装和使用服务满意度评价器,4次进行实地检查督导。依托司法行政机关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宣传阵地,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全面提升社会影响力和知晓度。根据司法部下发的《2020年度司法行政系统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情况》,我省机关履职满意度、8个具体业务履职评价满意度、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满意度、实体(办事窗口)评价满意度4项指标,分别为并列第1名、并列第2名、第5名、并列第1名。

(3)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普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弱项”问题。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省“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指导各地各部门通过开展普法骨干培训班、普法工作座谈会等形式,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普法工作者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法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进行认真梳理,对梳理出的4条指示批示逐一建立清单台账,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落地落实;在此基础上,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的重要批示精神49条,分门别类制定落实措施,形成了从传达学习、任务落实、督促检查到结果报告的全流程工作链条。二是努力提升全民普法工作针对性。制定印发《2021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就“推动开展分类、分业、分众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作出具体安排。组织省直各部门开展全省性的普法宣传活动10余场,切实提高法律宣传的针对性。三是切实增强全民普法工作实效性。积极通过基层调研、座谈、走访、第三方调查等形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厅领导带队赴石家庄、衡水、保定三地就“法治文化建设”“法治乡村建设”等内容开展调研,精准把握群众在普法形式、内容上的需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以“法律九进、法治九建”为抓手,抓好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内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逐步实现“示范带动、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全面开花”的良好效果。四是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加强“河北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河北普法”微信公众号和今日头条矩阵等线上宣传途径的运用。开展了为期7天的“学习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微信普法有奖竞答;联合省教育厅开展了“民法典进学校”,进行法治宣讲、以案释法、线上学习、“我与民法典”主题征文;联合省委组织部组织开展“民法典进机关”活动,在河北网络干部学院开设民法典专题网班;联合省律师协会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暨民法典公益普法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组织专业人员深入中小学校开展《禁毒法》等禁毒法律法规宣传。

2.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1)针对“对结合河北实际构建人民、行政、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主动谋划不够”问题。一是持续拓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对全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设现状进行深入分析,认真查找短板和薄弱环节,围绕构建多元化解机制,加强顶层设计的谋划,主动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与省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在线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的通知》,持续拓展调解工作领域,协同推进重点行业领域调解工作。二是加强行业专业领域调解组织建设。推动成立了“河北省医药行业协会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河北省茶艺师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印发了《河北省省级社会团体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试行)》,对省级社会团体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规范,目前,省级社会团体调解组织达到8个。三是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将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纳入换届整体工作安排,印发《关于学习贯彻<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的通知》,举办为期2个月的司法所长和人民调解员网络培训班,有效提升全省人民调解队伍能力和水平。部署开展民间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暖冬行动”“抓实调解促和谐”专项行动,为“‘六稳’‘六保’”“三件大事”“三重四创五优化”、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重大活动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针对“落实省委关于‘深入提升司法所基层基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的要求不到位”问题。一是在推动解决重点问题上求突破。以厅党委名义给相关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发函,要求根据巡视整改要求和《关于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建设的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二是在提升整体建设水平上抓规范。起草了《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的报告》,分别向省政府、省委政法委专题报告。制定《推进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工作方案》,组织由省直相关部门组成的司法所建设联合调研组开展省内、省外调研,研究加强司法所建设措施。三是在加强示范创建上重指导。研究确立了“坚持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以点带面、辐射全省”的创建思路,印发《关于邯郸市星级司法所创建等相关工作的调研报告的通知》,指导各地学习借鉴邯郸市创建经验。制发《2021年推进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台账》,加强对各市司法局落实情况的指导督导,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3.关于“推进法治河北、法治政府建设存在弱项和短板”问题。

(1)针对“省委依法治省办发挥作用不够”问题。一是加强“数字法治”建设的系统谋划和推进。对标中央法治工作信息化建设,围绕加强“法治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顶层设计,研究制定了“全省依法治省信息化管理平台”整体方案。二是加强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在我省的贯彻和落实。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并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工作举措》的通知,制定出台了《法治河北建设规划(2021-2025年)》《河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筹备召开了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完善述法机制,建立工作清单,推动全面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工作走深走实。三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情况的统筹和推进。会同省委宣传部研究制定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工作方案,推动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校培训主体课程,推动法治研究部门、省属高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充分利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简报》《全面依法治省地方动态》,促进各地各部门交流学习。4月下旬,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举办“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省专题研讨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落地见效。

(2)针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平衡问题”。一是认真组织法治政府建设“回头看”。2020年11月,根据省委常委会安排部署,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十三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回头看”,全面梳理分析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各级政府及部门依法行政情况、执法违法情况、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情况,形成情况报告,并报省委。二是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平衡发展。坚持“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思路,大力抓好示范创建。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高质量推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示范指标体系,加强工作指导和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示范地区和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印发《“十三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通报》,全面总结各地工作成效,严肃指出当前存在的行政立法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完全适应、行政执法效能不高等问题,明确下一步努力方向。研究起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9个方面35项重点任务,逐一确定责任分工,推动各地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三是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省直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网上培训,新增《行政处罚认定及程序规则》《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文书》等课程,同时指导各市县抓好本层级人员培训,提高各级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出台《乡镇和街道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指引》,加大对执法部门的监督指导力度。

(3)针对“对律师、公证行业监管不到位”问题。在加强律师行业监管方面,一是集中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聚焦“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和“律师违法违规执业”,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二是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下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律师行业党的建设质量的意见的《通知》,3月10日,召开省律师行业党委会,就全省律师行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行业党建进行研究部署。举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史学习教育培训班、辅导班,组织律师围绕群众急难愁盼事项,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3月31日,省厅召开视频会议,通报省内律师违法违规执业的案例,围绕《律师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专题辅导。对党的十八大以来违规执业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组织专门培训和测试。三是加强律师行业监管。制定《加快推进我省律师行业信息化建设的工作方案》,运用大数据手段及时查找发现律师执业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完善信息发布平台,加强律师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社会监督;制定了《关于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和《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律师事务所管理的若干意见》,从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律师事务所基础管理、教育引导、处罚惩戒、组织领导等各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制度体系,不断扎紧织密事先防范和基础管理的制度笼子。通过整改,律师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行业风气进一步净化,律师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在加强公证行业监管方面,一是进一步落实“两结合”的管理制度,加大行业管理力度。组织对2017至2019年全省公证执业错误公证案件进行回头看,对暴露出的公证员队伍素质不高、日常监督管理不力、对当事人提交材料核实渠道和手段比较单一等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对赔偿案件中的公证员执业责任进行合理分析、界定,对公证赔偿案件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二是加强公证行业党建和日常监管。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将行业党建、质量管理、人民满意度评价数据、重点案件查处情况等纳入通报范围,下发全省公证重点工作通报,促进各地加大管理力度,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目前全省已有57家公证处成立了党支部,45家公证处实现了高频公证事项线上自助办证,部分公证处实现多项公证业务全程网办。对全省170家公证机构办理的公证数据登记情况进行了网上抽查。三是深入开展公证专项治理,端正执业理念。在全省公证行业开展以政治教育、警示教育和英模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筑牢队伍思想根基。5月中旬组织5个检查组开展了全省公证随机抽查暨重点工作调研,对公证质量进行抽查和督导。组织各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开展自查,组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投诉、举报案件进行倒查,增强了工作监督质效。

(4)针对“监狱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问题。一是开展“减假暂”案件自查整改。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监狱综合治理,研究制定进一步规范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政策措施,汇总下发1990年以来涉及“减假暂”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近30个,印发排查整治违规违法办理减假暂案件《实施方案》和《工作指引》,针对存在的不规范问题,组织各押犯监狱进行自查并着力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减假暂”案件办理不发生问题。二是优化人力资源调配。对部分警囚比低的监狱,进行深入摸底分析,在公务员招录工作中进行政策倾斜,根据工作需要,加大招录力度;积极与省委组织部沟通协调,深挖编制潜力,用足用好现有编制,进一步缓解基层警力紧张局面。

4.关于“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有欠缺”问题。

(1)针对“对信息化建设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广泛开展调研论证。2020年11月重新启动设计工作,组织成立设计专班,分别赴江苏省司法厅、山东省司法厅进行实地考察,充分吸收借鉴先进经验。同时,开展信息化建设需求调研工作,综合梳理各单位信息化需求报告,形成“急、中、长”3大类建设需求。二是研究制定建设方案。按照“六统一”要求,修改完善《河北省司法厅“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方案》,规划建设“两门户、两平台、六应用、四保障”,着力打造“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三是推动评审立项。为提高《方案》设计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操作性,两次邀请专家就《方案》进行内部评审论证,积极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支持,《方案》提交省委网信办评审。

(2)针对“机构改革融合不够,没有及时细化明确社区矫正管理局和厅机关处室职责”问题。一是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司法厅职能配置细化方案》,对各处室承担工作进行细化,坚持法定原则,以法律法规和中央、省有关文件和司法部对应部门职责为依据,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坚决防止缺位、越位、错位和不到位,确保权责统一。二是厘清职责边界,对职责交叉分散、界定不清晰的重新进行明确,进一步理顺处室职责关系。三是在人员配备方面,充分考虑厅机关人员年龄、专业、学历等情况,促进机构人员深度融合。

5.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不扎实”问题。

(1)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一是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厅党委召开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1年河北省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制定《2020年度党委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考核评价细则》,对省属监狱、戒毒单位党委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组织对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唐山监狱进行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健全政务新媒体评价制度,围绕信息质量、发布时效、传播效果等方面加强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务新媒体的评价;建立完善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管理机制,每季度开展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自查,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整治。三是加强警院思政队伍建设。指导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通过社会招录、调动、内部调剂等方式增配思政课专职教师,已达到规定配备比例。同时,将思想教育纳入教书育人全过程,制定印发《党政领导干部带头讲好思政课工作制度》,推行“党委班子成员和全体中层干部担任荣誉辅导员”、到联系班级讲专题党课和思政课制度,推进思政示范课和课程思政建设,优选六门课程在全院进行示范课教学展示。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两个责任’压得不实”方面

6.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抓而不实”问题。一是对政治生态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专题研判。2021年5月31日,厅党委召开专门会议对2020年度全系统政治生态建设及违纪违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研判,明确趋势特点,深刻剖析根源,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同时,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印发《2020年度河北司法行政系统干警违纪违法情况通报》,组织全系统开展警示教育,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坚决防范和查处干警违纪违法突出问题。二是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转发省直工委《关于印发〈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指导各单位深化完善本单位党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党支部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统筹推进各级党组织建设,形成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体系;坚持“四考合一”,组织对直属单位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党建考核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以明责考责问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2)针对“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压得不实”问题。一是健全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体系。全面总结2020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按规定向省委和省纪委监委进行了专题报告;制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从制度上推动“一把手”抓“一把手”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切实加强对各级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意见》,提出6个方面26条举措,进一步把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是认真落实党内谈话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对谈心谈话、履责谈话、提醒谈话的具体情形作出规定,明确相关纪律要求。结合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队伍教育整顿,厅党委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深入谈心谈话,达成思想共识。同时,指导各单位结合查纠整改部署,组织开展各类谈心谈话3.1万余人次,做到“六必谈”,确保谈话效果。三是加大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力度。印发《2020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通报》,组织收看专题片,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制定《河北省司法厅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印发《关于转发<中共河北省纪委进一步严明纪律作风>的通知》,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

(3)针对“内设纪检机构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推进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全面排查梳理纪委书记空缺情况,建立专门工作台账。认真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干部管理权限,驻厅纪检监察组会同厅局党委、政治部提出人选,调整、配备直属单位纪委书记,调整交流纪委干部,切实加强基层纪委力量。二是完善“两个责任”考核体系。修订完善纪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年度《考核办法》,加大对各单位纪委主动排查线索情况的考核力度。三是完善与驻厅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机制。及时互通情况,共同研究推进措施,努力构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明确厅机关纪委在省直纪检监察工委和本单位机关党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4)针对“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重视不够。3个单位在巡察反馈意见后,超时限未报送整改报告”问题。一是督促指导被巡察单位修改完善和提交整改报告。2020年11月4日,厅党委巡察办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向2020年度第一轮被巡察单位当面反馈修改意见,指导做好巡察整改及整改报告的修改完善工作。经多次修改完善,11月23日,被巡察单位正式提交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12月7日,通过厅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12月21日,被巡察单位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公开。二是加大责任传导力度。严格落实《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厅党委巡察工作规定》,规范被巡察单位配合巡察的有关工作要求;针对2020年度第二轮巡察反馈工作,分管厅领导出席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会议,提出具体要求,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把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升整体工作水平的重要契机和有力抓手,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三是完善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机制。制定《中共河北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巡察反馈和整改工作要求,明确建立纪检监察机构和政工部门整改日常监督及督促落实机制,派员参加指导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报告;实行整改续报制度,确保问题见底清零;严格整改工作纪律,明确对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7.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问题。

(1)针对“政治监督用力不均衡”问题。一是深入实地调研。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带队赴部分市县基层司法局、司法所、律所、公证机构,调研了解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召开与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职能处室工作座谈会,听取履职尽责情况专题汇报,共同研判廉政风险点,进一步找准找实司法为民工作中存在问题,明确改进方向。二是突出监督重点。聚焦全省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特别是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和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强化政治监督,全程参加动员部署会、推进会、调度会,提出意见建议,助推教育整顿有力有序开展。组长、分管副组长3次参加省司法厅巡视整改推进会、调度会,对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法律援助中心等职能处室整改提出明确意见要求,着力推动人民满意度提升。三是持续跟进包联监督。组内包联处室责任人以查阅相关工作资料、到职能部门座谈了解等方式,深入开展政治监督。

(2)针对“与驻在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衔接机制不够紧密”问题。一是集中开展全员培训。协调省纪委监委将厅、局机关纪委及省属监狱、戒毒单位纪委干部纳入年度培训计划;采取视频方式,举办3期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加强对基层单位纪委的业务指导,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以案代训、以干代训。二是对线索处置、重点案件全程督导指导。对厅局教育整顿期间的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全程指导督导,规范线索处置流程,确保及时、准确、高效。领办、督办教育整顿期间省纪委监委交办的重点案件;对全系统适用“自查从宽”政策的案件审核把关,确保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快查快结。三是推动加强制度建设。持续推动保定监狱主体责任清单化管理模式在司法行政系统向深度、广度拓展,围绕各单位内部风险防控、重点敏感领域权力运行重新修订完善主体责任清单;督促各级党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推动厅党委以上率下,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难题;落实情况纳入司法行政系统直属单位年度考核和“两个责任”检查评价内容,不断强化考核结果的指标引领和责任倒逼。

8.关于“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

(1)针对“有的管理岗位廉洁风险突出”问题。一是加强对重点工作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指导省监狱管理局建立《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监狱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防控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18项21个风险点,制定防控保障措施74条;指导省戒毒管理局修订完善《廉政风险清单及防控措施》和《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执法公开目录》,明确公开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建立日常管理、风险类别、表现形式、防控措施等清单台账,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以制度促规范、防风险、保廉洁。二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坚持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制作专题片;指导各监狱戒毒单位全面梳理分析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针对廉政风险集中和问题频发的岗位,广泛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系统开展党纪党规专题学习515次,召开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63次,纪委书记作廉政教育报告83次,集体廉政谈话共计110次。三是严格监狱戒毒所内部管理。督促指导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开展违禁品全面清理整治;严格罪犯日常管理,修订《监狱罪犯分级处遇规定》,严格升降级审批程序。

(2)针对“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问题。一是全面开展未确权土地摸底工作。印发《关于开展监狱土地摸底工作的通知》,指导省监狱管理局和相关狱所全面开展未确权土地摸底,分析土地未确权原因,明确主体责任,加快确权步伐。二是积极推进土地确权工作。督促指导部分存在土地未确权的单位,继续积极查找相关历史资料,梳理完善证据,制定本单位推进方案,做好与当地政府和周边村庄沟通协调工作;5月17日、25日,先后两次开展现场指导。

9.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禁而不绝”问题。

(1)针对“纠治‘四风’不深入问题”。一是持续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和纪律作风专项整治。紧紧围绕2021年“作风建设巩固拓展年”,印发《2021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大力实施“学习教育提升、落实主体责任到基层、疫情防控作风再加强、创模范机关争一流业绩、精准督导检查重落实、群众评议差评及时改、制度体系建设上水平”等七项行动,明确20项重点任务,推进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持续深入开展。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明确“凡是携带手机进入会场者,不问理由,一律从严问责”,持续强化会风会纪。二是持续深入开展查纠整改。组织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暨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会,明确查纠整改环节26项重点任务、19项具体流程,扎实做好政策宣讲、谈心谈话、自查自纠等工作,同时全力抓好司法行政系统“五大顽瘴痼疾”专项整治。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方面

10.关于“选人用人问题比较突出”问题。

(1)针对“存在违反干部任职回避规定问题”。一是全面开展排查摸底。组织厅政治部、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按照干部任职回避制度规定,对干部进行了全面排查梳理,进一步完善了司法行政系统干部管理台账,结合干部交流、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工作,分批组织实施,加强动态监控,防止形成新的回避关系。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把好进口关,严格落实回避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录用、调任、聘任、转任到其中一方担任领导成员的机关工作。在2021年省属监狱戒毒单位招录公务员中,提请省委组织部发布关于提示回避关系的公告,严格落实回避有关规定。将任职回避制度执行情况纳入今后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选拔任用工作监督重点内容。

(2)针对“厅机关及所属单位职位空缺较多”问题。组织对全系统二级巡视员(警务专员)、处级领导干部、一级至四级调研员(高级警长)等职数核定和配备情况、干部队伍现状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提出干部选任和晋升原则以及计划、步骤,形成了《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工作的推进意见》,结合省司法厅工作实际,有序推进正处级领导干部配备,分批组织晋升二级巡视员(警务专员)工作,及时组织一级至四级调研员(高级警长)晋升。目前,一级至三级调研员(高级警长)晋升工作已完成。对符合晋升四级高级警长任职年限的干部,分批次组织晋升,此后根据干部队伍情况,分批次统筹组织晋升工作。

(3)针对“干部交流机制不完善”问题。根据干部轮岗交流有关规定,组织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人员进行摸底统计梳理分析,建立了人员台账,提出了轮岗交流的工作原则和条件,形成了《关于开展轮岗交流的推进意见》,有序推进干部交流。在制定的《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中,就干部交流工作作出进一步明确,推动干部交流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4)针对“干部日常监管不够严格”问题。厅党委召开会议,专题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相关规定,研究部署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印发《关于高质量做好2021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议,对全系统各级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负责个人事项工作同志进行专门培训;指导各单位通过印发填报提醒和典型案例、开展专题培训、建立“联络辅导员”制度、紧盯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开展一对一辅导等措施,切实提高填报质量和填报一致率。

11.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1)针对“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一是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印发全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年党的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健全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制发《关于深入开展“抓党建、抗疫情、惠民生、保安全、促发展”活动的实施意见》,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二是加强对全系统党史学习教育的指导督导。迅速召开动员大会,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分阶段明确教育重点,抓实党委集中研讨、支部交流讨论、个人潜心自学三个载体,组织开展“学党史、话今昔,立志做党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忠实传人”活动,深入开展红色洗礼系列教育活动,切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三是加强正面典型的培树宣传。深入挖掘各类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组织开展2020年度“双十佳”典型选树和2021年“最美政法干警”推选展示活动,广泛开展英模学习教育,全系统举办各类英模报告会76场次,营造了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浓厚氛围。

(2)针对“党支部建设规范化水平不高”问题。一是做实支部组织生活。明确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工作职责,规范“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规定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定期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过“政治生日”等活动。连续2次对厅机关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常态。二是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坚持发展党员由党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做好会议记录,规范党员发展流程。三是做好支部规范化建设。以扎实有效开展“三基”建设年活动为统揽,以实施“党员队伍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抓党建、防疫情、惠民生、保稳定、促发展”为载体,建立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长效机制,开展规范《党支部工作手册》提升工作,指导省戒毒管理局制定出台《政治机关建设标准(试行)》和《政治机关建设考核标准(试行)》,推动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四)关于“落实巡视、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长效机制不完善”方面

12.关于“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厅党委重视程度不够高”问题。一是切实将巡视整改作为政治任务。厅党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先后6次召开厅党委会议、5次召开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王东峰在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学习巡视工作条例等文件,研究和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压实全系统各级党委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高质量召开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会前,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方式,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征求意见建议4个方面11条,并按照“三必谈”要求,深入开展谈心谈话。4月7日,厅党委召开巡视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收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达到了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凝聚力量的目的。三是完善档案管理制度。针对巡视整改工作相关资料,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建立管理台账,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文件资料的日常管理,确保档案安全。

(2)针对“整改工作用力不足,有的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一是切实解决好企业工人待遇问题。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了企业职工管理专项调研,摸清了全省监狱系统企业职工收入水平等底数,掌握了各监狱企业职工管理现状,深入研究相关政策,对涉及监狱企业职工身份待遇等方面的信访诉求进行了解释、答复,维护了职工队伍的稳定。二是积极推进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校区整合。2021年3月,省司法厅与学院分别研究确定将此项工作列入省司法厅和学院“十四五规划”按照在校生6000人规模,依据本科学校基本建设标准,健全完善新校区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三是积极推进机构改革期间资产处置。就重新组建省司法厅后的部分资产处置事项,委托评估公司对相关账目进行了全面评估,目前正在履行账务核销程序。四是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制定印发《河北省司法厅机关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了预算、政府采购、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业务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内部控制流程,防范了廉政风险。五是及时清理长期挂账往来款项。“其他应收款”系往年自有资金垫付,已由厅机关零余额账户补回基本户。“其他应付款-服装款”已按“其他收入”上缴省财政厅。

13.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整改落得不实”问题。

针对“机构改革后,对厅党委统筹推进整改日常监督还不够到位”问题。一是把巡视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任务,参加巡视整改专题党委会,纪检组长就厅党委统筹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明确具体的意见建议。二是全面梳理本轮巡视反馈问题和上次巡视整改遗留问题,建立整改监督台账,明确监督责任处室,及时跟进掌握整改进度;4次对驻在部门巡视整改措施和整改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建议34条,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督促责任单位按照清单台账按期整改,确保整改高质高效。三是将整改情况纳入重要情况通报会商内容,对整改进展缓慢的问题与厅党委同调度、同督导,同题共答、同向发力,以监督合力助推整改落实,以纪检监察建议为抓手,对未按要求和时限完成巡视整改任务的,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或虚假整改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适时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督促驻在部门党委建立完善巡视整改长效工作机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推动解决制约改革发展稳定深层次问题,确保全面、彻底整改,确保整改质效。

14.关于“巩固整改成果的机制不健全”问题。

针对“对整改中建立的规章制度坚持得不够好”问题。一是严格落实“5+1+1”制度。制定印发专门《通知》,严格规范每周日为“教育日”,建立常规化督导检查机制,对罪犯“教育日”视频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教育改造工作考核内容。二是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强化各级党委抓基层党建的主体责任,聚焦“三会一课”的质量高不高、组织生活会的效果好不好、党支部的政治功能是否突出、与中心工作结合是否紧密,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抓紧补齐基层党建的各项短板,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强起来。

三、坚持不懈将巡视整改引向深入,不断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还需要常抓不懈、深入推进。下一步,省司法厅党委将继续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持续用力,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厅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丰富学习内容,增加学习频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对司法行政业务及党建、财经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贯彻落实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折不扣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把对党忠诚体现在实际行动和落实成效上。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二)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以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学习贯彻《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各类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加强厅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高民主决策质量和科学决策水平,不折不扣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实落地。

(三)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后续整改,确保问题清零。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深入地抓好整改落实,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整改不彻底不收兵,落实不到位不放过。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组织回头看,全面梳理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漏洞。对已取得初步成效,但需要持续推进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挂牌督办。对未彻底完成整改的问题,厘清症结,摸准瓶颈,集中攻坚,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充分利用巡视整改的良机,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促进全系统作风大改进、形象大提升、事业大发展。

(四)总结整改经验,建立健全制度,把巡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进一步总结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整治。坚持解决问题与深挖根源并重,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有针对性地制定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坚持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贯穿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各环节、全过程,紧紧围绕落实省委“三六八九”工作思路,全面推进重点工作落实,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1—88607547(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611号河北省司法厅;邮政编码:050081;电子邮箱:ssftxcb@163.com。

中共河北省司法厅委员会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