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法规| 审查调查| 通报曝光 | 巡视巡察| 信息公开| 廉政教育| 媒体聚焦| 学习园地
所在位置:首页>信息公开>省委巡视工作专题>整改落实>
中共邯郸市邯山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1-09-22 17:24:33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省委第十一巡视组于2020年7月19日至9月20日,对邯郸市邯山区委开展了常规巡视,10月16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落实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

一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区委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区长、区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区委常委为成员的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委副书记兼任,负责巡视整改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项整改小组、12个分组,12个分组由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分别负责抓好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同时,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巡察办牵头,分别开展省委巡视选人用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明确由分管区委常委牵头,成立工作小组,制定整改方案,扎实开展各项问题整改。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聚焦问题查找不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区委班子逐项研究,细化解决方案,结合巡视整改工作,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班子和个人的整改措施,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二是周密安排,细化任务。及时召开区委常委会研究制定了《关于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了27项整改任务,详细列出整改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实施台账管理、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具体到事、责任落实到人。2020年10月30日,召开了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巡视邯山区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动员大会,对巡视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动员全区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明责加压,坚决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高质量完成巡视整改任务。

三是强力督导,推动落实。严格实行挂账督办、销号管理,坚持每周调度,动态更新,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一竿子插到底。建立分工协作、通信联络、定期报告、督导检查等相关制度。区委主要领导就整改落实工作多次提出具体要求,各牵头区领导加强工作调度,及时听取相关单位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整改落实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根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梳理出4个方面27项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26项,基本完成1项,剩余工作正按计划有序有力推进。

(一)关于“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有短板”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特别是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到位”问题。

(1)关于“推动区县融合的政治担当意识不够强”问题。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党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在邯山区落地落实。二是推进干部交流融合。制定出台《股级以上干部轮岗交流实施意见》,通过轮岗交流,促进机关科室深度融合。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书记和局长分设情况正在逐步消化。同时,积极稳妥做好干部分流工作。三是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严格按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要求,认真分析研判全区职级晋升空间,严格把关,规范程序,积极稳妥启动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落实相关保障待遇,有效激发了干部队伍的干事创业工作激情。

(2)关于“履行污染防治政治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履行污染防治政治责任。研究制定《邯山区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保障邯郸市空气质量退出全国重点城市后十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制定了2020年至2022年三年空气质量目标,推动形成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二是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坚持科学治霾、精准治霾、铁腕治霾,3次赴先进地区学习经验、转变观念、改进工作;坚持15天一考评一排队,2020年,PM2.5累计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到218天,超额完成8天。强力推进滏阳河生态修复治理,土地集约利用1800余亩,清淤疏浚23万立方米,5个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全年完成造林1.1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2%。三是狠抓问题整改。对于个别停车厂扬尘污染虚假整改问题,坚持立行立改,立即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高标准整改,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同时,举一反三,在全区开展排查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推进‘六稳’‘六保’工作不扎实”问题。一是坚持立行立改。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协调区财政局拨付资金,第一时间拨付到各企业,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积极争取就业专项资金支持,享受补贴人员花名册已完成核查,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二是减轻企业负担。及时出台“金六条”措施,为企业发放贷款贴息和技改补助445万元,减免租金726万元,协调贷款106亿元;发挥区营商环境优化中心作用,解决企业用工、原材料供应等各类问题,减税降费3.9亿元;财政投入1700万元,开展各种促销活动,拉动消费4.8亿元,有力有序推进复工达产和复商复市。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完成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乡镇、街道改革,妥善解决了一批区划调整遗留问题。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区级210项事项全程网办,140项“最多跑一次”,企业开办实现“一日办结”,2020年新增市场主体1.1万户,被省政府授予“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高质量发展先进区”。

2.针对“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有差距”问题。

(1)关于“区委对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着力不足”问题。一是明晰发展定位。研究制定《中共邯山区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十四五”时期发展新蓝图,确定了“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高端商贸物流区”的发展定位。二是优化投资结构。围绕邯山区“1+5”(城市经济+现代物流、高新技术、都市农业、文化旅游业、大健康产业)产业发展定位,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开展招商引资,2020年签约项目39个,总投资258亿元,分别增长69.6%和20.6%。争列省市重点项目21个,居全市第一;实施重点项目63个,完成投资190亿元,占年计划的105.6%,一批地标性商业综合体开业运营,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壮大园区体量。进一步明确辖区内两个园区发展定位,对园区内企业开展拉网式清查,2020年以来新增注册企业200余家。实施重点项目分包制度,区级领导干部带头现场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为项目建设创造最优的环境。抢抓国家密集出台对冲疫情措施“窗口期”,包装项目32个,到位资金11亿元。邯郸工业园区、邯山经济开发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完成210亿元、180亿元,同比增长16%、10%。

(2)关于“教育领域投入不大”问题。坚持学校建设资金以政府投资为主,足额争取财政预算。根据本区域常住人口数量按照标准进行新建或改扩建配套学校,圆满完成2018—2020中小学幼儿园三年行动计划17所学校建设任务。2020年以来,廉颇小学、七贤小学投入使用,预计2021年底,江南锦苑、滏河、中堡三所小学将陆续建成投用。马庄配建小学和渚河路小学西扩项目,待城中村改造启动后配套完成建设。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步伐,计划2021年新建8所幼儿园。大力扶持普惠性幼儿园建设,计划2021年9所民办幼儿园转为普惠幼儿园。通过强化监管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学品质。

3.针对“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落实不到位”问题。

(1)关于“部分改革任务没有落地落实”问题。一是认真开展“回头看”。对2020年我区承接上级348项改革任务,涉及责任单位和部门76个,全部进行“回头看”,建立专项工作台账,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完成时间、成果形式等,一项一项过筛子,坚决纠正清理不深入问题,目前已全部按时完成。二是精心谋划求创新。围绕发展急需、群众关切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通过与相关部门反复沟通,以及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建议等措施,共筛选确定13项创制性改革事项,涉及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多个领域,真正让改革实现“群众点菜、政府配餐”,2020年13项创制性改革任务已全部完成。三是狠抓落实促整改。针对2018、2019年承接的10项未完成的改革任务,坚持立行立改,研究制定《关于“部分改革任务没有落实落地”问题整改方案》,将任务分解到责任单位,明确责任分工,倒排工期,实施清单化管理,始终保持督察压力,压实整改责任,2020年底前,10项改革任务已经全部完成。

(2)关于“机构改革不到位”问题。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对个别部门明撤暗设,机关科室融合不到位等问题,本着立行立改的原则,按编制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分流,相关科室按规定进行了整合融合。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在全区各区直单位开展排查检查,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存在和发生。二是充实基层力量。加大基层干部调整充实力度,组建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各乡镇综合执法队已配备不低于10名执法人员。

4.针对“落实防范化解风险有短板”问题。

(1)关于“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区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并对下步工作进行了研究,区委班子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更加坚定地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研究制定《关于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邯山区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印发《邯山区进一步落实基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重要内容,严格工作责任,细化完善制度,优化工作流程,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话语权。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召开全区性业务培训,邀请省市理论专家学者,分三批次对全区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意识形态工作培训,深刻把握《关于进一步加强舆情处置引导工作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全区各级干部意识形态和舆情应对工作能力和水平。2020年12月30日,邀请知名学者在“邯山区领导干部大课堂”对全区领导干部进行“增强社会主义制度自信”专题授课,进一步增强全区各级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三是认真全面督查。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意识形态文件的最新要求,重新修订邯山区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督导检查清单,由科级干部带队,分11个组,对全区各单位进行了意识形态工作督导检查,形成了2020年全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报,提高了督导效果。

(2)关于“非法集资风险和房地产遗留问题处置不力”问题。一是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加快案件推进力度,每起案件成立专案组和工作组,分管区级领导任专班组长,相关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共同参与,按照“一案一策”的原则,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挂账督办。二是创新推进机制。建立清单推进机制、定期对话机制、依法打击机制、协调配合机制、应急处理机制等机制,实行“一案一策”,通过分包案件人员名单、工作进度一览表、工程进度等各类台账资料上墙的工作方式,充分向群众公示工作进展情况。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实行“倒推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挂账督办,依法依规解决非法集资问题。三是强化行业监管。按照“属地管理、行业归口”原则,定期或不定期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对分包的案件摸清底数,发现隐患,采取措施,确保始终掌握工作主动权。一方面,全面摸底排查。分区直部门和乡镇(街道)、村三条途径,逐行业、逐乡镇(街道)、逐村进行 “地毯式”摸底调查,为规范管理、依法经营夯实基础。另一方面,加强监管检查。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对各类投融资机构进行检查,主要包括资金运行、经营状况、非法集资广告的审查以及是否存在金融风险等内容。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传媒,用群众看得懂、听得明白的语言,对对非法集资的特点、案例、注意事项和房产知识进行科普,增强群众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并在明显位置公布监督机关及举报电话,便于群众监督。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扎实”方面

1.针对“区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抓的不实”问题。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四套班子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中央和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并深入基层开展宣讲活动400余场,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二是建全制度体系。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紧密结合区情实际,区委对《关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意见》进行重新修订,制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分工》,明确53项任务清单,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抓好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逐一建立台账,研究落实“谈心谈话”“履责谈话”“提醒谈话”等制度的具体措施并严格执行。对2018年以来科级干部立案案件进行了梳理,按照应谈必谈的原则,提请相关区级领导进行了谈话。

(2)关于“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未发挥作用”问题。一是健全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加强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联系。印发《中共邯山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关于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对涉嫌违法犯罪党员作出纪律处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加强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大案件筛查工作力度。将涉及邯山区管辖的公职人员和党员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及时向区纪委监委移交并落实处分。三是落实常态化问题线索移送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厘清责任,每月按期移送,确保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无遗漏。

(3)关于“巡察工作质量不高”问题。一是强化制度建设。结合省委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细化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责任,制定《区委巡察组质效评估办法(试行)》《邯山区巡察办工作规则》等文件,形成巡察前集中专题培训、巡察中办组研讨、巡察后总结交流的常态化机制,进一步理顺巡察工作流程。二是实施质效评估。印发《区委巡察组质效评估办法(试行)》,第十二轮巡察工作结束后,组织开展巡察质效评估工作,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评估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督促巡察干部认真履职尽责。每轮巡察结束后,召开巡察工作复盘会,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升巡察干部精准发现问题能力。三是细化监督重点。研究制定《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工作实际,巡察方案将群众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列入巡察监督重点,并对其进行细化具体化,确保精准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2.针对“纪委监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1)关于“政治监督意识有差距”问题。一是强化政治意识。健全完善区纪委监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2020年9月,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进行了集中学习研讨,同时安排对第十九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把党的自我革命推向深入》进行了4次专题学习。二是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对物资监管、境外疫情输入防控、重点场所管控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全年共排查发现问题104个,均已立行立改。三是开展联动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惩腐打“伞”、生态环保领域问题、民生领域问题、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开展联动监督,共发现问题线索60个,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完成整改。强化对民心工程等省、市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20项民心工程全部完成任务。

(2)关于“监督执纪偏松软”问题。区纪委监委制定完善了线索排查会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强化问题线索研判,提高问题线索处置的精准度。2020年10月27日以来,召开案件调度会17期,召开线索排查会21期。定期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加大案件办理情况抽查复核力度,对发现的执纪问责偏轻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履职不力的开展“一案双查”,严肃查处和追究失职失责问题。建立初核了结案件审核制度,严格审核初核转了结案件。对应立案未立案案件深入查找问题原因,严防再次出现存在违纪问题转了结的现象发生

(3)关于“纪委自身建设有短板”问题。一是推进乡镇纪检机构改革。进一步充实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力量。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编制由原来的3名增至4名,实配人数由原来的1-2名增至3-4名。关于派驻机构人员配备问题,目前已整改到位,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均已正常办公。二是强化干部学习培训。组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现场答疑解惑。三是坚持刀刃向内严查违纪问题。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及时研判,严防“灯下黑”。

3.针对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不力”问题。

(1)关于“教育领域乱收费问题突出”问题。一是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深入挖掘问题线索,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压实各职能部门整改主体责任,研究制定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方案。二是开展教育领域乱收费集中整治。区纪委监委联合区教体局成立督导组,对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乱收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排查出的南湖学校、邯山区一中等学校违规收费问题,责令其全部退还,在教育系统内进行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进行处理。三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督促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教育违规行为治理工作管理制度》《关于2021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等方案制度,杜绝教育领域乱收费问题。

(2)关于“有的执法部门存在乱作为”问题。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痛点”“堵点”和“难点”,围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涉企政策落实、“放管服”改革和执法监管等方面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发现问题线索3条,及时向相关区领导发送了提醒函。二是开展执法部门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区行政综合执法局牵头对执法部门乱作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考核,加强制度宣传教育,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六条禁令、十不准”,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法行为。三是建全防范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关于下发规范法律文书编号的通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办法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不断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努力提升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和执法能力现代化水平。

4.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时有发生”问题。一是开展宣传教育。将廉政教育内容融入到广大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向党员干部发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书籍1100余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召开全区警示教育大会2次,印发典型案件通报9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件30件。二是优化职责分工。区纪委监委对监督检查分工进一步调整优化,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领域开展监督工作,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三是开展专项治理。严格履行婚丧嫁娶、外出培训学习考察、生病住院报备制度;紧盯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毕业升学、送兵等关键时间节点,提前印发紧盯“四风”工作提示,加大明察暗访、随机抽查频次;严肃查处相关问题线索,精准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一案一警示,增强警示教育效果;开通“群众有难事、廉心桥电话”,解决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遇到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共收到全区各单位自查报告78份,自查问题10条,均已立行立改。对4起大操大办丧事、私车公养等问题,严肃查处问责。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力”方面

1.针对“领导班子建设不扎实”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担当作为。研究确定了“十四五”时期“12161”发展新蓝图,凝聚了全区上下的广泛共识。在干部选用上,继续坚持“重公认、重实绩、重一线”的用人导向,落实《领导干部“十有”选用办法》,为建设幸福新邯山提供坚强保障。二是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活动,严肃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慵懒散漫等“机关病”,号召全区干部职工大力弘扬新邯山精神,积极践行新邯山作风,唱响“幸福新邯山是奋斗出来的,美好新生活是实干出来的”主旋律,激发全区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在全区进一步强化创先争优意识,2020年第三季度绩效考核,我区位居全市第7名。三是进一步发扬民主集中制。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区委常委会讨论不充分”问题,修改印发《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在召开常委会之前,将各项议题提前送至各常委征求意见,力争做到科学民主决策。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相互批评辣味不足”问题,区委领导班子进一步严格民主生活会各项程序,组织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常委班子成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找剖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问题形成的原因,收到了红脸出汗、除垢排毒的效果。

2.针对“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管理不严格”问题。

(1)关于“干部选任制度落实不力”问题。结合省委巡视专项检查组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反馈的问题,坚持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对照问题,逐一梳理分析,细化目标措施,强力推进选人用人巡视整改工作全面落实。一是严格干部审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干部档案管理,坚持“凡提必审”,严把干部任前资格审查关,杜绝干部档案存疑等问题发生,防止 “带病提拔”。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制定出台《2020-2023年邯山区党政班子建设规划》,坚持“20字”好干部标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十有”选用办法,制定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专件,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三是强化干部培训。突出思想教育和素质提升,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干部培训内容,通过“云课堂”、干部网络平台等,累计开办5个专题培训班。

(2)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日常管理。组织完成区级干部有关事项填报工作,认真开展出国(境)专项整治,印发《关于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因私出国(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有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所有人员进行集中排查。针对有的干部未经批准因私出国(境)问题,经过认真查核,深入整改,对6名违规出国(境)人员均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二是实行证照提级集中管理。乡科级干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由区委组织部负责登记备案、证件保管和审批因私出国(境)申请;政府系统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由区人社局负责登记备案、证件保管和审批因私出国(境)申请;农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由乡镇(街道)负责登记备案、证件保管和审批因私出国(境)申请,确保应交尽交、应审尽审。三是强化考核管理。认真完成年度考核工作和“双十佳”选树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考核管理。围绕承担省市重点考核指标,建立专班,持续督导。制定出台《领导干部企业帮扶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帮抚企业干部考核管理。目前文件已起草完成,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执行。

3.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不到位”问题。

(1)关于“落实党建责任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加强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党校培训教育的主阵地作用,进一步完善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举办“科级干部增强党性修养、提升履职能力”集中轮训,利用9天时间,分三批对全区科级干部进行集中轮训,进一步提升了全区科级干部水平素养。二是抓好“一把手”监督。坚持“书记抓、抓书记”,把落实管党主体责任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年度党建专项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针对巡视组提出的个别单位领导岗位空缺问题,立即开展排查,按照规定配备到位。三是夯实基层基础。构建“以党建为引领、以支部为堡垒、以党员为先锋”的社区(村)三级防控“红色矩阵”,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有效整合基层服务管理资源,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志愿者作用,密织基层管理服务网络和防控体系,实现党员和群众联防联建、群防群治。四是推动基层阵地晋档升级。通过新建、改造、“三供一业”移交、辖区共建等“四个一批”措施,大力实施社区党群综合服务场所攻坚行动。2020年度确定的24个社区党群综合服务场所攻坚任务全部高标准完成,10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达到16个。五是强力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采取“四个一”措施(1名区级党员领导班子成员联村,1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1个区直单位结对帮扶,派驻1名第一书记)开展集中整顿,合力攻坚,2020年度确定的9个后进党支部全部完成转化任务。

(2)关于“机关党建虚化弱化”问题。一是强化党建引领作用。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区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全面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形成抓党建工作的合力。全面推进“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推动机关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农业农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各项工作中当先进、立标杆。二是规范党员生活。每月定期开展“13号之声”主题党日活动,强化党性教育;利用两周时间,对所辖的54个区直单位党组织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六五四”学习制度等落实情况集中开展督导检查活动。对个别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个别机关党员未足额缴纳党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延伸党建工作触角。深入全区“两新”组织进行排查,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建立定期摸排机制,以“五个清”为标准,分门别类建立动态化信息台账。对于新组建的每个党组织严格把关,加强联系指导,确保党组织成立之后正常开展组织生活,切实提高“两新”党组织覆盖质量。

(四)关于“巡视、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彻底,有效整改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方面

1.针对上次省委巡视反馈整改不彻底问题。

(1)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充分运用公务员职务与职级政策,通过转任职级的方式,免去领导职务;积极稳妥做好干部分流工作,减少超配科级干部人数;通过提拔、平级交流或者到龄退休的方式逐步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此后在干部调整中,均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并经过上级部门领导职数预审批复同意后方才组织实施,没有出现政策外干部超配现象。

(2)关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问题整改不彻底、不到位”问题。一是坚持立行立改,成立整改专项领导小组,主要针对 “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培训,2020年8月11日,组织基层国土所及执法相关科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进行了专题培训,通过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全局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也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水平。促使干部明确岗位职能,提高依法依规履职尽责能力。二是强化源头防控。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全面规范”的原则,制定出台《邯郸市国土资源局邯山分局违法违规占用土地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和部门协同,形成执法合力。三是加强督导检查。由国土部门牵头,全方位指导、督导各乡镇加快违法违规圈占清理整治工作,坚决杜绝新增违法违规占地问题发生。

2.针对“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效果不明显”问题。

(1)关于“团结协作的意识需要加强”问题。通过调班子、抓教育、转作风,在个别干部思想上存在的区县差异逐步得到消除,进一步激发各级班子团结一致谋发展的工作热情,减少了影响团结的不和谐因素。2020年以来,区委加大干部选拔交流力度,进一步推动区县融合,分8批次调整干部119名,交流干部114名,目前各级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

(2)关于“对基层党员、尤其是在职党员过多重组织生活的推进力度不够大”问题。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在职党员到居住地基层党组织报到的通知》《关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邯山区“补短板、促提升、抓党建、强基层”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关于推进党建引领街区一体化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对在职党员在社区报到,过好双重组织生活进行了严格规范,提出了具体明确要求。坚持每月的13日在全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13号之声”主题党日活动,组织自管党员和在职党员在“初心课堂”接受思想政治教育,并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向在职党员发出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的倡议,推动“三缘”支部、商圈支部、“云上”支部全覆盖,社区党员按照居住相邻、爱好相近、职业相同,就近组建党的基层组织,打破隶属关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以行业、商务楼宇为纽带组建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每月开展活动,流动党员加入“云上”支部,确保组织不断线,活动经常化,实现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基层组织,哪里有党的基层组织,哪里就有党的活动。通过“党建活动,全区党员队伍建设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党员管理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

(3)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力度仍需加大”问题。坚持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聚焦扶贫、民生等领域,明确12项督导内容,安排各工作专班和联动监督组,深入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领域进行督导,督促基层党组织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全区整治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精准研判、快查快结。2020年,邯山区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线索共计133件,已办结131件,正在办理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组织和其他处理42人,返还群众款物77.62万元。

(4)关于“个别单位和干部缺乏对纪律规矩的敬畏,还存在‘吃请’‘请吃’问题”。一是及时研究部署。纪委监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问题存在的根源,制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时有发生”问题整改方案》,细化7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牵头单位和整改时限,要求责任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层层压实责任,逐条逐项整改,有力推进工作落实。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定期研究分析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问题集中检查,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线索26条,涉及32人,其中:党纪处分16人,政务处分4人,组织措施12人。三是压实整改责任。在全区印发《关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时有发生”问题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纪委监委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自查。共收到全区自查报告78份,自查出问题线索10条,均已立行立改。

(5)关于“给基层减负松绑没有完全落实到位”问题。在会议管理方面,一是统筹会议管理。以区委名义召开的综合会议实行每季度统筹管理。由单位每季度末提出申请,经主管区领导审核同意后分报区委办公室备案,经区委主要领导同意后,安排列入季度计划;凡未列入季度计划会议,原则上不予以安排。二是控制会议数量。坚持“无会月”制度,每年有2个月不安排区委综合性会议,制定年度会议递减计划,从2020年起按逐年5%压减会议数量(按照上级要求适时调整)。三是控制会议规模,切实解决“陪会多”的问题。加强对会议的方案设计,根据会议性质和主要内容确定参会规模,减少陪会人员。四是改进会议形式。能以网络视频形式召开的不集中开会,能衔接召开的不分期开会,能合并召开的不分别开会。在发文管理方面,一是严格执行发文审批程序。区直各部门拟区委名义发文(含区委、区政府联合发文,含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发文),须按照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报送请示和履行会签程序,对有规定时限的,须给区委领导和区委办公室分别预留2个工作日以上的审核时间。二是严格执行省市精简文件有关规定。每年制定文件精简计划,严格控制发文总量、只减不增,非必要不配套发文、不联合发文、不超范围发文、不超规格发文。完善区委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发文研判预警机制。三是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对出现发文程序不规范、文件审核不认真、文件“带病”印发等问题的,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警告和通报批评。2020年巡视整改后召开区委综合性会议2次,较2019年同期减少50%;2020年10-12月区委发文8件,较2019年同期减少20%。同时认真审核把关,大力压减文件篇幅、字数,使“少发文、发短文”成为常态。

4.针对“区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力度不够”问题。一方面,强化工作协同。对巡视反馈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全面开展“回头看”,逐项梳理,逐条对照,将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工作与巡视反馈问题集成整改,完善整改清单,对有关问题进行督导、调度、问效,逐项明确牵头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压实各级责任,扎实做好整改工作。特别是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持续用力、一抓到底,确保问题不反弹。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另一方面,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一是强化学习提升,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加强理论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为实现巡察整改与纪检监察日常监督深入融合以及制度机制贯通、工作实践贯通奠定思想基础。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坚持把巡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专题听取巡察工作汇报10次。确保制度机制贯通。制定《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在巡察整改中的日常监督责任,细化监督任务清单,规范监督工作流程,与巡察机构、组织部门共同建立完善协调协作机制,进一步改进巡察反馈的具体形式,拓宽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日常监督的贯通渠道,以制度机制保障监督合力的严肃性、协同性和有效性。三是强化日常监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围绕反馈问题建立日常监督台账,将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巡视巡察机构督办督查、群众监督等工作有机结合,构建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巡视巡察整改监督链条。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难点问题,建立底账清单,由区委领导亲自带队现场督办,对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公开通报,确保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制定《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关于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十四条措施》等专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根据省委巡视移交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立案1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组织处理9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1人,第二种形态处理13人。

三、下步工作安排

目前,我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保持定力,持续用力,不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一)加大整改力度。坚定持续抓好巡视整改的决心,发扬“钉钉子”的精神,抓常抓细抓长,严格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深入推进各项整改落实工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完善规章制度结合起来,注重从个性问题中吸取教训,从共性问题中查找原因,整改一项、巩固一项,靠制度传导压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三)强化督导检查。加强对各项整改工作的督导检查,针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事项,安排专人进行盯办,实行跟踪问效,定期报告整改工作进度,实时掌握工作动态。对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各类困难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协调,促进工作顺利推进。对工作不到位、整改不力的部门和责任人严肃问责。

(四)加快发展步伐。注重巡视整改工作成果运用,坚持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与加快推进园区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民生改善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通过解决问题、改进作风形成强大正能量,促进全区各项工作开展,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果检验整改落实的成效。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0-8011925(工作时间);邮政信箱:邯郸市邯山区雪驰路56号;邮政编码:056001;电子邮箱:fxwtxczs@163.com。

中共邯山区委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