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1-09-22 15:09:10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省委第一巡视组于2020年7月19日至9月20日,对省工商联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0年10月16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整改落实自觉。省工商联党组深刻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政治任务,做到了全面整改。反馈意见当天,省工商联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巡视意见反馈会议精神,进行交流和反思,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会议、主席办公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决心。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认真围绕巡视反馈意见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主动认领责任,明确整改措施,推动问题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整改工作责任。省工商联党组自觉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召开省工商联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对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进行部署,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省工商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研究整改措施,督导整改进度,检查整改成效,带头抓好整改落实。省工商联主席加强对巡视反馈的业务方面问题的调度,推动工作落实,积极配合支持巡视整改工作。党组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带头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工作。机关各处室、发展中心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三)强化督促检查,切实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对照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四个方面问题,在分析问题根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的基础上,制定《省工商联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形成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确保了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党组会议两次专题听取机关各处室、发展中心落实整改任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制定、完善22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努力提升工作水平。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梳理出的四个方面37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深入,聚焦职能责任发挥作用不充分”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严不实”问题。
一是每年年初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报党组会议研究。2020年、2021年年初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报党组研究通过,今后每年坚持。二是严格执行《省工商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次召开的中心组学习会都设定学习主题,科学安排内容,组织部分党组成员重点口头发言,其他成员书面发言。三是建立学习考勤登记,每次中心组学习会上通报上次学习会出勤情况。
2.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工作要求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省工商联落实“六稳”“六保”决策部署,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制定《省工商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六稳”“六保”重要决策部署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做法》,与省工商联2021年度工作要点相衔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对2020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开展“回头看”,形成专题总结报告和工作台账。三是制定《省工商联机关督办和落实工作办法》,加强对省工商联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督办落实,促进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3.关于“主动靠前服务意识不强,为民营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不多,存在‘清而不亲’问题”问题
一是会同省委统战部定期召开政企沟通协商会,邀请省直单位负责人与民营企业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协调解决问题,推动构建亲情政商关系。二是组织系列“惠企政策进商会”活动,为民营企业讲解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减税降费优惠政策、金融支持企业政策。三是会同省人社厅举办金秋招聘月活动、河北高层次人才引进交流大会,协助民营企业招聘高层次人才。四是加大“冀商e家平台”诉求回应的宣传力度,及时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反映的诉求。五是认真落实省工商联班子成员联系制度,总结班子成员联系市县工商联和直属商会工作情况,提出工作要求,进一步密切与民营企业、商会的联系。
4.关于“‘六稳’‘六保’工作不扎实”问题
一是制定省工商联落实“六稳”“六保”工作措施,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二是联合建行河北分行举办支持民营经济暨百家商会签约仪式,推动各市工商联与建行二级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各市建行与百家商会签订《金融服务商会发展合作协议》。三是召开省工商联科技服务民营企业工作会议,邀请省科技厅、省科协和省科学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政策措施和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围绕科技进民企工作进行交流,帮助企业解决科技难题。四是加强与省直部门的沟通,形成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合力,与省人社厅等单位印发《河北省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单位印发《关于共同促进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的倡议》。
5.关于“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不到位,组织民营企业家向党政部门反映问题的主动性不足”问题
一是联合省委统战部定期召开政企沟通协商会,针对民营企业提出的融资、人才、技术创新、转型升级等问题,省直单位负责人积极回应,并就相关政策作了宣传解读。二是会同省检察院举行“服务‘六稳’‘六保’ 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组织部分民营企业负责人参观省检察院机关,围绕检察工作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交流,反映意见诉求。三是发挥参政议政职能,组织各市工商联、所属商会、民营企业家政协委员围绕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向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大会提交发言和提案20余篇。四是依托全国工商联民营企业调查系统,组织执委企业、民营企业参与民营经济运行状况调查,反映生产经营情况。五是召开省工商联直属商会秘书长工作会议,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建言献策工作的通知》,推动省工商联执委、所属商会参与建言献策工作。
6.关于“对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关注不够,数据库中人数偏少”问题
一是召开省工商联直属商会秘书长工作会议、省工商联组织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培养工作。二是向各市工商联印发《关于做好河北省青年民营企业家商会组织摸底和优秀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向所属商会印发《关于做好河北省青年民营企业家优秀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开展青年民营企业家商会组织摸底和优秀人才推荐工作,建立省工商联年轻一代人才库,推动加入青年商会组织。三是举办系列民营企业家培训班,每期培训都安排部分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参加,提高了年轻一代综合素质。
7.关于“搭平台、搞活动力度不够大”问题
一是会同省委统战部召开政企沟通协商会,就发展科技型民营中小企业进行座谈,与会企业围绕人才、技术创新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省直部门负责人积极回应,宣传解读相关政策。二是加强与省科技厅、省科协、省科学院等部门的联系,召开省工商联科技服务民营企业工作会议,宣传解读我省科技创新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服务平台建设情况,推动产学研交流协作。三是向商会、民营企业宣传和解读我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申报“专精特新”企业等政策,为有关企业申报“科技型绿色住宅项目”“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8.关于“服务民营经济网络平台关注度低,数据中心建设缓慢”问题
一是通过“惠企政策进商会”等活动,积极向商会、民营企业宣传“冀商e家平台”主要功能,搜集民营企业相关诉求,引导民营企业使用“诉求回应”平台。二是与建行河北分行签订《省工商联综合服务平台开发建设合作协议》,不断增强“冀商e家平台”服务功能。三是对“冀商e家平台”进行优化,浏览量得到较大提升。四是加强与省直有关单位沟通协调,对接民营市场主体相关数据,扩充数据中心数据。
9.关于“组织民营企业‘走出去’意识不强、实效不佳”问题
一是制定省工商联2021年度出国计划,要求出国(境)团组应有明确任务和实质内容,以达成具体协议为目标,提高项目落地率。二是组织民营企业、商会参加“一带一路”高峰论坛、民营企业境外合规经营风险防范培训班、民营企业标准化公益大讲堂等活动,提升我省民营企业“走出去”能力水平。三是向民营企业推送外资外贸政策信息,鼓励外贸民营企业拓展国(境)外项目。四是加强与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外办等联系沟通,了解民营企业走出去情况,帮助企业寻找项目,争取资金支持。
10.关于“对民营经济人士思想引领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通过“冀商e家”网站宣传部分民营企业诚实守信、履行社会责任的典型案例,带动更多的民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二是举办2期民营企业守法诚信专题培训班,提高企业家的守法诚信意识。三是对《工商联执常委组成人员届中调整办法》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建议,与省委统战部和全国工商联沟通。四是利用市县工商联换届契机,强调“凡进必评”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11.关于“工商联系统覆盖面不够宽”问题
一是向有关单位了解了与政府部门脱钩的工商经济类商会情况,向有关商协会发去《关于商请增进工作交流的函》,主动加强联系,邀请以团体会员身份加入省工商联。二是召开省工商联组织工作会议、直属商会秘书长工作会议,部署推进组建吸纳商会、发展企业和个人会员等工作,安排会员信息数据库录入工作。三是主席办公会议专题学习贯彻全国工商联商会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进“四好”商会、“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将扩大工商联工作覆盖、对民营企业的覆盖作为重要内容。四是经各市工商联推荐,省工商联审核把关,报全国工商联评审研究,我省57家商会被认定为全国“四好”商会。五是修订《省工商联团体会员管理办法》,规范和促进吸收团体会员工作,加强对团体会员的服务联系。六是完善《省工商联直属商会会长考核办法》,将商会发展会员情况纳入直属商会会长考核内容,推动商会加大发展会员力度。七是制定《省工商联商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商会发展力度。
12.关于“组织引领指导商协会发挥作用不够”问题
一是召开省工商联直属商会秘书长工作会议、组织工作会议,安排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发展工作,推动商会切实发挥作用、规范自身建设。二是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建言献策工作的通知》,组织直属商会开展建言献策工作,并纳入对商会会长的考核内容。三是在总结省工商联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述职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评价指标和等次确定情况进行完善,组织开展年度履职评价工作,确定评价结果并予以通报。四是修订《省工商联兼职副主席(副会长)工作述职办法》,对考核内容、标准和程序等进行完善,把信用建设情况列为考核内容,促进兼职副主席(副会长)企业健康发展。
13.关于“对市县工商联工作指导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召开省工商联推进改革发展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全省工商联系统深化改革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对工商联改革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二是举办全省会员组织统计工作培训班,提升工商联和商会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的能力,加强对市县工商联和所属商会的工作指导。三是在2020年“五好”县级工商联确认工作中立行立改,组织各市工商联对推荐的“五好”县级工商联全面进行实地查验,省工商联赴部分县进行实地抽查。四是修订《省工商联(总商会)领导成员联系市县工商联和直属商会实施办法》,充实联系调研有关内容和要求。五是制定《关于开展基层组织先进经验宣传推广活动方案》,利用“冀商e家”等宣传平台,宣传推广市县工商联工作经验做法。
14.关于“对民营企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抓得不实”问题
一是举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培训讲座,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为机关干部讲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课程,提高干部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性的认识。二是组织民营企业参加境外合规经营风险防范培训班、线上研讨会等活动,引导民营企业全面客观的认识国际形势及风险挑战,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认真落实领导成员联系市县工商联和直属商会的实施办法,深入开展调研工作,了解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时提出预警,帮助民营企业化解风险。
1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一是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列为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深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二是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省工商联党组关于2020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专题报告》等4个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报告,就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省工商联党组2021年工作要点》《省工商联2021年工作要点》,对2021年意识形态重点工作进行安排,落实工作责任。四是制定《省工商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省工商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制度》,进一步强化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责任制。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深入,履行‘两个责任’有短板”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抓得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央纪委全会和省纪委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二是认真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2019年以来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切实抓紧抓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三是制定《关于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的工作方案》,通过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加强机关干部警示教育,杜绝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四是完善《省工商联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进行明确规定。五是制定《省工商联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工作办法》,提升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六是完善《省工商联机关纪委工作制度》,发挥机关纪委作用,加强对机关干部的监督。
2.关于“党组决定在商(协)会党支部开展的教育活动,未落实”问题
一是对2020年商(协)会党委各项工作进行季度排查、梳理,特别是对党组决定在商(协)会党支部开展的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召开省非公经济商(协)会党建工作示范点现场交流会,授予7家党支部为党建示范点。二是在党员发展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省委组织部《关于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若干具体要求》规定,按程序发展党员,加强审批管理。三是将认真落实《商(协)会党委发展党员工作规范》,不断规范商会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
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缺乏连续性”问题
一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坚持每年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不断推进省工商联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2020年4月、2021年3月召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今后每年坚持。二是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之间,党组成员之间,党组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所在党支部党员干部代表之间,开展了面对面的谈心谈话活动。三是完善《省工商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对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增强党员干部廉政观念,改进工作作风进行了规定。
4.关于“有的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
一是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党组成员就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二是民主生活会前,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分别进行谈心谈话,督促党组成员强化思想认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三是要求党组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处室负责人分别对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全部完成并向党组报告。
5.关于“廉政风险防范不足”问题
一是巡视期间开展廉政风险点大排查,建立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台账,在有效防范廉政风险方面形成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工作机制。二是制定《省工商联直属商会会长、监事长、秘书长人选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明确考察内容、考察方式、组织实施、纪律监督等内容,确定了评价、考察工作机制,使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6.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内控制度有漏洞”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规定、财务知识、财务审批流程,提高业务能力,强化岗位风险防范责任制。二是每月月底开展财务“回头看”工作,加强对机关处室和人员报销票据的审核把关,及时对问题进行整改。三是联系会计师事务所对机关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发现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四是修订《省工商联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和把关审批,从制度上规范财务工作。
7.关于“有的工作不严不实”问题
一是对工作中出现的失误,认真查找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业务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努力提高各类信息的真实性。二是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认真细致开展工作,逐级对相关数据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不出问题。
8.关于“出台的双向挂职管理办法一直未执行到位”问题
认真落实《省工商联机关和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双向挂职锻炼管理办法》,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选派一名干部到省工商联所属商会挂职锻炼。
9.关于“发文量不减反增,且存在以函代文现象”问题
一是2020年10月以来,党组严格控制发文数量,确有必要发文的按规定程序报审,一般公文不再以党组名义发文。二是严格规范发文发函程序,杜绝以函代文现象。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班子沟通机制不健全”问题
一是对此问题,省工商联党组和班子成员多次开展对照检查,特别是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党组成员、班子成员紧密联系实际,进行对照检查、党性分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统一思想、团结鼓劲、凝聚力量的目的。二是民主生活会前,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之间进行了谈心谈话,加强了思想沟通。三是巡视整改以来,提交党组会议、主席办公会议的议题,都提前征求会领导和有关处室的意见,经充分酝酿后再上会研究。四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精神,要求班子成员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加强沟通协调,维护班子团结,形成整体合力。五是根据班子成员工作任务变化,适当调整了部分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使分工更趋合理。六是制定《省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沟通协调制度》,对班子成员沟通协调工作进行规范。
2.关于“党组议事有时不深不透”问题
一是在党组会议上,分析问题所在及形成原因,明确了整改方向。二是利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会前谈心谈话,党组成员剖析自身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履职尽责情况,查找自身初心使命、权力与义务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努力方向。三是落实《省工商联党组工作规则》,每次党组会议前,均就研究议题进行充分沟通、征求意见,会上充分发表意见,严格按照规则议定事项。
3.关于“个别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欠缺”的问题
一是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从严要求自己。二是制定《关于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的工作方案》,通过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节假日廉政提醒等方式,进行廉政教育,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三是严格执行《省工商联关于规范出席商(协)会及会员企业会议活动的管理办法(试行)》,巡视整改以来没有出现过未经批准擅自参加商会和企业活动的问题。四是制定《省工商联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工作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的监督管理。五是完善《关于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的工作制度》,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
4.关于“干部队伍素质与新形势新要求不适应”问题
一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举办民法典培训讲座、防范化解风险知识讲座、网络安全知识讲座等,组织干部参加河北干部网络学院专题网班学习,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二是根据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向省委组织部申报“四级联考”招聘计划,充实干部队伍。三是制定《省工商联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措施》,完善《省工商联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省工商联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从制度上营造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环境。
5.关于“研究干部人事工作不规范”问题
一是坚持立行立改、边整边改,巡视以来,党组会议认真落实回避制度,会议议题遇有需回避情形时,均要求相关人员回避。二是党组会议严格落实“表决实行主持人末尾表态制”要求。三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工作,提高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全面、准确地记录会议情况。
6.关于“日常管理不严格,干部档案专项核查工作尚未完成”问题
一是按照2016年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要求,联系当时人事处负责此项工作的审核人、复审人,在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任免表签字,完成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二是全面排查机关干部档案,查漏补缺,对个别干部档案中缺少材料的问题及时改正。三是修订《省工商联机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干部人事档案严格审核、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7.关于“党组对省非公经济商(协)会党委工作研究指导不够”问题
一是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商(协)会党委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提出工作要求。二是商(协)会党委重大事项及时向党组报告,如召开的省非公经济商(协)会党建工作示范点现场交流会、党委制定的相关制度、党委主要成员出席商会党支部活动及时向党组或党组书记报告。三是在实际工作中,强调商(协)会党委接受两新工委和工商联党组双重领导,并要求其主动接受两新工委领导和监督。
8.关于“省非公经济商(协)会党委未及时处理个别预备党员预备期超期问题”问题
一是商(协)会党委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此问题,督促相关商协会党支部履行程序,按规定解决了个别预备党员预备期超期问题。二是商(协)会党委再次召开党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对个别预备党员预备期超期问题的处理意见。三是商(协)会党委将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发展党员,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9.关于“机关党支部换届不及时”问题
坚持立行立改,巡视期间,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机关党委组织所属7个党支部全部完成换届。换届后,7名正式党员以上的党支部设支委,其他党支部设党支部书记1名。
(四)“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成效有差距”方面
1.关于“上轮巡视反馈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1)针对“促进‘两个健康’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对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培训,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一带一路”暨守法诚信、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暨民营企业党建、民营企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商会组织建设等培训班,提高企业家综合素质。二是组织系列“惠企政策进商会”活动,为民营企业讲解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减税降费优惠政策、金融支持企业政策。三是围绕民营企业就业、参与“两新一重”投资状况、参与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融资情况等开展专题调研,及时向有关部门建言献策,助力市场主体平稳运行,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2)针对“对执常委人选考察不深入”问题。参与起草我省市县工商联换届文件,对民营经济代表人士人选考察把关工作提出要求,严格按照全国工商联要求做好全国工商联执常委人选的考察工作,并就工商联执常委考察工作深入研究思考,在全国工商联相关会议上提出意见建议。
(3)针对“未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履行‘一岗双责’缺乏主动性”问题。一是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此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深化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委重要会议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精神,要求班子成员带头严格执行和遵守《条例》等党内法规,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日常言行上,坚守初心使命,严守纪律规矩,加强沟通协调,维护班子团结。
2.关于“上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仍未杜绝”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新出台的加强省直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日常使用和处置行为的规定,提高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意识。二是制定《省工商联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范机关国有资产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三是向机关各处室印发《河北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河北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文件,使机关人员掌握了培训、会议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四是了解了省直有关单位支付专家劳务费的有关规定,在修订的《省工商联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中对支付专家劳务费进行规范。
3.关于“主题教育整改拟出台的部分制度印发实施不及时”问题
一是商(协)会党委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此问题,将商(协)会党委工作制度、商(协)会党委党支部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编印成册,印发商会各党支部执行。二是印发《省工商联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审查。
根据省委巡视移交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谈话函询1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1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下一步,省工商联党组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巡视工作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进工商联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突出政治建设,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健康”和工商联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各项工作要求在工商联贯彻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持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支持驻部纪检监察组监督工作,发挥机关纪委作用,加大对机关干部的日常监督和教育力度。
(二)坚持一抓到底,持续做好整改后续工作。继续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扎实抓好巡视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及时查缺补漏,防止问题反弹,不断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取得初步成效、需长期坚持落实的,持续跟踪督促落实,在巩固扩大成效上下功夫。注重建章立制工作,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靠制度规范约束党员干部,推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对出台的制度,要严格执行,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使党员干部养成按制度按规矩办事的良好习惯。
(三)强化使命担当,持续推动工商联改革发展。坚持把持续抓好巡视整改与抓好主责主业结合起来,与推动工商联事业发展结合起来,进一步促进“两个健康”。深化工商联与省直有关单位联系合作机制,丰富服务平台和载体,打造特色工作品牌,持续开展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家听党话跟党走,服务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大对市县工商联的指导,抓好“五好”县级工商联和“四好”商会建设,促进工商联系统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加强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和管理考核,不断提高干部专业素质和能力,切实推动干部担当作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1-87894339;邮政信箱:石家庄市桥西区新华路236号省工商联办公楼203房间;电子邮箱:jgdw300@vip.sina.com。
中共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党组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