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1-09-22 15:09:10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省委第五巡视组于2020年7月18日至9月20日,对省供销合作总社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10月18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
省供销社党组把省委巡视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把整改落实作为政治任务和推进省供销社健康发展的重要机遇,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确保整改到位。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省供销社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省委书记王东峰在听取九届省委第八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省供销社党组逐条对照、逐项梳理,党组成员主动认领,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研究整改措施,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逐一剖析根源、逐一明确责任、逐一落实举措,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二)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有力推进。省供销社党组切实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做到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强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实。省供销社党组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巡视整改办公室,具体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联络、协调、督办、汇总等。领导小组副组长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并对整改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整改到位。
(三)明确整改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坚持整体联动、合力攻坚,坚持对账销号、立行立改,研究制定了《巡视整改工作责任清单》,印发了《中共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制定了135项具体措施,每项整改措施都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落实单位,明确了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建立整改问题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式台账管理,实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达到以巡视整改推进从严治社、促进改革发展的目的。
(四)深挖思想根源,推进整改落实。2020年11月13日,省供销社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根源、举一反三、对照检查,相互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成员结合自己分管工作,开展对照检查,深入查摆自身问题,指出别人不足,通过“红脸出汗”,澄清模糊认识,真正做到深挖根源、明晰举措、查补短板。
(五)聚焦从严治社,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把集中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同步推进,既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又认真查找症结所在,按照整改一批、规范一批、建制一批、巩固一批的思路,在巡视整改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确保巡视整改落地落实。截至目前,新制定或修改完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79项,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4个方面15项40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37个,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1个,基本完成2个。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为农服务成效不够明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重视程度不够”问题。一是开展专题学习。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围绕加强和改进理论学习,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明确改进举措。制定加强和改进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六项举措,印发全体中心组成员。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学习研讨。每次集中学习研讨,提前制定会议方案,确定学习内容,明确研讨主题,报党组书记审定。每次集中学习研讨确定至少2名以上领导作重点发言。参会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会上积极发言讨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撰写调研报告1篇,每年至少为分管单位上一次专题党课。三是修订学习规则。印发了《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对学习的谋划、组织、落实、职责作出具体规定。
(2)针对“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供销社系统‘三个适应’精神领会有差距”问题。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的重要指示,领会精神实质,紧密结合河北实际,找准差距不足。二是印发《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意见》《供销合作社社属企业股权合作指导意见》,指导社有企业聚焦主业,搞好产业整合,加强各层级社有企业之间的合作,对具备条件的按照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股权合作,实现产权连接,真正实现社有企业的上下贯通。三是构建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新格局。持续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积极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创建具有河北特点的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让农业经营主体产权能流转、抵押够条件、融资有渠道、担保有平台、生产有保障、风险能化解、产销能链接,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过程服务,真正实现助力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四是加强省、市、县、乡、村五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整合系统资源,搭建信息化平台,真正实现供求信息、经营设施、技术人才、生产设备、管理模式的共享共用,更直接、更广泛、更有效地为农服务。五是推进集团公司与各地市社有企业深入合作,加强省、市、县三级交易市场建设,集合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等12类交易种类,增加农民的经营性和财产性收入。
(3)针对“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更’目标要求有差距。联结农民利益、完备服务功能、有效市场运作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完善直采直销体系。积极开设连锁店、社区店、生鲜便利店、将产地产品直接销到社区。目前,在全省设区市建成城市社区直营店、便民菜店500多个,带动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120多个,年销售农产品30多亿元。二是联合印发《河北省电商快递协同进村惠农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针对城乡居民消费需求,抓好商品组织和仓储物流配送。三是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中心)建设。2020年底,行政村覆盖率达到55.6%。
2.关于“聚焦为农服务核心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够有力”问题。
(4)针对“为农服务思想树得不够牢,聚焦主责主业力度不大、效果不好。在落实财政支农资金和整合本系统资金投入为农项目上用力不足”问题。2020年全省供销社征集新网工程项目27个,省供销社评审确定给予资金支持的11个,省级“新网工程”资金用于涉农项目达到90%。
(5)针对“集团在房地产领域新增投资和累计借款数额较大”问题。一是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从三农工作大局出发,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聚集各类资源,整合房地产业务,推进农资、盐业、新合作房地产公司转型升级。二是缩减农资公司房地产业务,加快向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三是制定盐业公司退出房地产业务的时间表,计划在2025年6月全面退出。四是新合作房地产公司筹建“河北省城乡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承载主体,经营范围涵盖乡村振兴建设、农业项目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五是加快资金回笼速度。把资金回笼成效纳入年终考核,与薪酬挂钩。
(6)针对“农业生产保障联结农民利益不够紧密。农资、棉麻公司等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不够强,省市县农资经营建立上下贯通的保障体系有欠缺”问题。一是响应国家“双减”政策,提供优质优价农资产品,全力支持河北省现代农业生产。打造农资集采直供体系,优质优价,让利农民。有效整合全省供销社系统资源,构建以“河北农资”为龙头,以县级配送中心为骨干,以乡村农资直供网点为基础的上下贯通、布局合理、流通有序、覆盖全省的农资集采直供体系。二是加快建设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实现从农资供应商向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变。依托中农丰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北新合作裕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两个农业现代化服务为主业的农服公司,开展土地托管,农资供应、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粮食烘干、收储加工、农超对接等系列服务,实现土地托管面积10万亩,新增农机服务面积5万亩,新增青贮作业收割面积5万亩。
(7)针对“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增收致富的作用不明显”问题。一是着力在基层社服务薄弱的中心村和农村社区新建村级供销社。通过组建村级社扩大基层社成员中农民比例。二是积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研究制定《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推进基层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两社”融合,增强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的能力。三是大力提升基层组织发展质量。明确基层社建设任务,并将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市,加强整体谋划,层层压实责任。四是加大督导力度。印发《工作提示》,通报各市完成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河北省供销社系统发展新型基层社2173家,基层社成员中农民占比达到42.2%。
(8)针对“农产品流通市场运作效率不够高。农产品经销分散,未形成省供销社直通市、县、乡、村的经销体系”问题。一是成立省级农产品销售联盟,整合系统农产品产加销龙头企业,统一开展农产品推介销售、品牌运营等服务。二是加强市、县、乡、村的经销体系建设。提升农副产品销售能力。2020年,全系统农副产品销售总额1323.9亿元,同比增长13.5%;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额56.7亿元,同比增长130.4%。三是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开展系统合作,筹建农产品销售公司和农产品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加快升级改造现有农产品市场,增加冷链仓储、公共防疫等服务功能,发展电子结算等新型交易方式,促进功能、业态、模式的全面提升。四是完善市场网络。采取“市场+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积极承担重要农产品储备任务,提升农产品流通“最后一公里”和“最初一公里”组织化水平。
(9)针对“省供销社农电商平台推进不快”问题。一是发挥农电商公司龙头带动作用,组织全省系统内外企业80家建立了农产品电子商务联盟,实现了核心资源共享,打造省内和全国供销社系统内汇集、上线省内名特优农副产品最多的电商公司。二是组织电商联盟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加农产品交易会,在全国增强了河北农副产品品牌影响力。目前,组织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累计114次,意向成交额14亿元。三是先后在全国多个电商平台上开通河北供销馆、河北供销扶贫平台,并推送了1600个品种。四是利用现有的流量平台,培育政府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集团化采购业务,目前已与中电科集团、建行、农行等大客户达成意向。2020年,农电商公司带动全省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额达56.7亿元。
(10)针对“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功能不够完备”问题。一是新建农村综合服务社。按照“党委政府支持、供销社主办、多方参与、规范化管理”的原则,采取盘活资产改造和整合利用村居设施等方式,在全系统新建农村综合服务社996家。二是开展农资、日用品销售农村电商、农村产权交易、建行“裕农通”等服务。指导基层社或农村综合服务社(中心)拓展服务领域,搭建“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三是实行省供销社领导包联市级联合社及基层社制度。由省供销社领导带队,赴各市调研督导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指导各地落实省供销社《夯基建社 大力提升基层组织发展质量工作方案》。四是培育总结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河北两家综合实力强、服务水平高的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典型被全国总社辑印成册,供各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截至2020年12月底,河北省供销社系统建立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中心)30578家。
(11)针对“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不够到位,推进土地托管服务工作有差距”问题。一是省供销社召开了十项重点工作会议,对土地托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定了目标任务。二是为抓好工作落实,省供销社专门成立了土地托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地供销社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小组,建立起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有关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三是为开拓工作思路,借鉴先进经验,省供销社系统先后多次组织人员,到先进地区进行考察学习,重点学习其在土地托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四是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模式的指导意见》,对省供销社土地托管服务模式在全省进行推广。五是对全省31个县(市、区)供销社开展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目前,部分供销社已争取到农业发展资金支持。六是加大宣传力度,培育打造典型,在全系统进行宣传学习。截至2020年底,全省供销社土地托管服务面积完成既定任务目标。
(12)针对“主动服务对接京津力度不够大”问题。一是加大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指导,围绕京津,创新经营、提升业态、完善功能,探索新的效益增长点和发展新路径。二是成立冷链物流工作组、农产品大宗交易工作组,将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网建设和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工作列入省供销社重点工作,按月督导汇报,确保月月有进展、有突破。三是发挥省级新网工程资金引领示范作用,支持新网工程项目建设。
3.关于“综合改革成效还有一定差距”问题。
(13)针对“社有企业改制还不够有力。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有差距,为农服务业态实现转型升级较慢”问题。一是按照《河北省新合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机构改革和产业整合方案》,集团公司加快推进机构改革和产业整合,通过明确企业主业定位、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等举措,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社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把集团公司打造成服务“三农”的大型龙头企业集团。二是合理规划企业发展定位,推进社有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对未改制企业进行科学分析,制定方案,进一步推进改制工作有序开展,加强完善公司经营体制。加快社有企业“瘦身”工作,加快对僵尸企业、亏损企业、资不抵债企业及四级企业的清理、注销,压缩管理层级。三是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集团公司打造了惠信金融科技大数据、大宗商品交易、农村产权三个平台,为下一步经济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14)针对“有的改革试点成果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较慢”问题。一是省供销社成立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将为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列为省供销社“十项重点工作”之一,按期召开调度会,各有关县市党委、政府、供销社协同推进。截至目前,31个试点县累计运营A类村级服务站24个,B类村级服务站478个,C类村级服务站428个。二是加强对改革试点推广工作的督导。目前,13个市级社和150个县级社都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学习借鉴了试点地区供销社改革经验。
(15)针对“理顺社企关系、落实社企分开不到位”问题。按照中央11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综合改革的要求,积极探索落实社企分开的新路径。结合省供销社实际,研究制定新的“三定”方案,根据供销社发展需求,调整处室职责,设立企业管理处、项目管理处、风险控制处,负责企业的战略发展和企业监管。此外,研究制定招聘方案,向社会招聘高端经营人才,以解决企业用人之需。
(16)针对“系统体系机制不够完善”问题。加强对各市社指导督导力度,推动“三会”制度建设。一是积极筹备省供销社第四次代表大会。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按程序上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即可召开。二是指导市、县供销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目前已有2市47个县召开。三是加快监事会机构设置进度,结合章程的修改,充实监事会的职能。通过省供销社定期调度,市县两级供销社监事会覆盖率已达96%。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力度不足”问题。
(17)针对“风险防范措施不够完善或健全”问题。研究制定《河北省新合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事项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发挥党委决策前置作用;严格落实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报告制度,确保决策合法合规、科学有序;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出资企业行为的紧急通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出资企业行为加强风险防控的通知》规定,严禁对外借款,规范股权投资;加大风险排查力度,全力推进风险化解。
(18)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问题。一是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对省社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提出要求。2020年12月1日党组研究省社意识形态工作整改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述职述廉以及干部考核内容。二是统筹工作力量,加强意识形态业务培训,充实负责意识形态相关工作人员,提升了工作能力,解决了意识形态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落实‘两个责任’存在差距”方面
1.关于“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19)针对“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进一步加强供销合作社全面从严治社工作的意见》,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落地的具体举措。二是严格追责问责。制定印发《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直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河北省新合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试行)》并持续抓好落实。三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交流研讨。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若干措施》,制定《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2021-2023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规划》,进一步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和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提升履职尽责本领,努力提高战胜各种风险挑战能力。四是严格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制定印发《机关党支部贯彻党内谈心谈话制度的办法(试行)》,对谈话基本原则、人员范围、谈话情形、相关要求作出明确。把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党建目标考核,作为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
(20)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压得不实”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检查和督促责任。二是严格落实谈话谈心制度,及时进行提醒和约谈。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三是定期听取汇报,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展,分析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四是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列入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五是持续开展多种形式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觉悟,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六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截至目前,共排查风险点145个,逐一制定了防控措施。
(21)针对“机关纪委监督作用弱化”问题。加强机关纪委建设,为机关纪委配备政治过硬、原则性强、公道正派、能力较强的专职工作人员,明确了专职纪委副书记人选,强化了机关纪委人员力量。
(22)针对“巡察工作聚焦政治巡察不够精准,发现问题质量不够高”问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巡察工作的政治定位,坚持从政治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推动被巡察单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将巡察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谋划巡察工作,加强对巡察工作领导指导。二是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研究制定省社党组年度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结合供销社实际,加强巡察干部人才库建设,建立了省社党组巡察干部人才库、组长库。四是加强巡察干部教育培训,制定《中共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关于加强巡察干部培训的规定》和学习制度,着力强化巡察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升巡察干部工作水平,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达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效果,确保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目标任务。五是完善制度机制。认真梳理现有的规章制度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标对表省委巡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完善巡察制度机制。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制定巡察规章制度5项、巡察工作机制13项,进一步促进了巡察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23)针对“监督重点聚焦不够,投入力量不足。在‘四种形态’运用上,抓早抓小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政治监督常态化。强化落实月报制,突出围绕捍卫制度、落实决策、履行责任、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二是针对社有企业风险隐患加强专项检查。特别是涉诉的企业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检查。三是修订完善《关于建立省纪委驻省商务厅纪检组与综合监督单位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党组的沟通交流,统筹安排参加或列席党组会等重要会议。强化沟通会商机制,派驻纪检监察组至少每半年与省供销社党组沟通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深入基层进行督导调研。就供销社综合改革情况加大督导调研,重点监督省供销社发挥为农服务作用,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前制定详细的方案,调研中明确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对调研发现的问题深入研究、持续跟进、及时解决。五是结合检举举报平台省级派驻系统的运用,建立处级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明确“谁主管、谁负责”,落实好谈心谈话、履责谈话、提醒谈话等制度,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六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探索实施包联监督,明确一名处级干部与一个被监督单位进行“一对一”沟通协调机制。印发《关于确定廉政风险点和报备处务会纪要的通知》,督促省供销社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处务会纪要向纪检监察组报备制度,结合各处重点工作有针对性进行监督检查。
3.关于“企业投资经营管理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24)针对“内控机制有缺失”问题。一是以加强财务管理为核心,完善和修订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出台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规范出资企业行为,靠制度保障企业权益。二是严格落实省社党组关于全面清理注销四级及以下企业的决议,各企业成立专班,明确责任人,进行专项整改。三是对涉及诉讼不能及时清理的企业,根据各企业具体情况,列出清理时间表,由集团公司建立清理工作台账,监督执行后续清理进展。对财政资金股权投资的企业,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排查各类风险和廉政风险,做好风险防范。四是已清理完毕的企业,二级公司将清理后的投资回收、人员安置等情况上报集团。截至目前,共清理注销企业55家。五是修订《集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对企业用人、用工,实行编制管理,完善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实行绩效挂钩,企业经营管理者薪酬与企业效益同增同降。
(25)针对“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问题。按照2020年9月集团公司《关于开展集团房产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出资企业对房产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核查上报,杜绝固定资产不入账行为。修订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明确社有资产出售、出租必须纳入产权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督导执行情况。制定资产租赁经营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管理,收支两条线,防止资产流失。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选人用人和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班子自身建设还有不足”问题。
(26)针对“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好”问题。一是切实发挥表率作用。省供销社党组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带头强化理论武装,旗帜鲜明讲政治,扎实改进作风,勇于担当尽责。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担负起为农服务之责、深化改革之责、全面从严治党之责、推动发展之责,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供销社工作的方式方法。三是加强社属企业班子建设和管理。严格落实“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国企领导人员20字标准,选优配强企业领导班子。制定《直属企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出资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健全社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以经营业绩和工作实绩为考核重点的社有企业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经营管理人员激励和监督约束机制,切实加强党对社有企业的全面领导。
(27)针对“议事决策不够规范”问题。一是完善《中共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工作规则》,明确界定党组会研究事项参会和列席人员。二是认真落实党组会议制度,提前拟订好党组会议议题,严把会议议题审核关,从对议题重要程度、紧急程度、议题酝酿是否充分、议题涉及部门的筹备情况、政策规定合理合规性审查等方面进行审核,提高议题质量。
(28)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够高”问题。一是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2020年11月13日,按规定和要求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精心制定会议方案,认真撰写剖析材料,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交心通气,会中聚焦主题深刻查摆问题,深入剖析成因,提出整改措施,切实达到“红脸出汗排毒”的效果。二是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自我批评,解剖自己、揭短亮丑;敢于相互批评,真点问题、点真问题,坚决杜绝相互批评辣味不足和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等现象发生。
2.关于“干部人事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29)针对“选人用人任前公示未达到要求”问题。立行立改,从9月份起,选拔任用干部3批次,任前公示时间均达到要求。
(30)针对“专业人才培养选拔不够”问题。一是健全完善企业人事管理制度。修改河北省新合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出资企业人事管理暂行规定,对高管任免、薪酬管理、综合考核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出明确措施。二是通过公开招录、公开招聘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逐步改善省供销社干部人才结构。2020年招录双一流定向选调生4名,调入80后干部2名,招聘电商、市场营销和艺术设计类教师3名。
3.关于“抓党建工作力度不够”问题。
(31)针对“基层党组织改选换届不及时”问题。一是除盐业公司因班子需调整尚未完成党委换届,其他已完成换届工作。二是严格按照2020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发展党员8名,全部是企业骨干职工。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确定2021年发展党员计划,继续向企业倾斜。督促相关企业制定《加强党组织建设的若干举措》,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及时发展符合条件的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4.关于“干部担当作为意识不够强”问题。
(32)针对“存在不敢担当、畏首畏尾等现象”问题。一是加大激励措施。在干部选拔中体现重实绩重实干重公认的用人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制定省供销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实施意见;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二是开展创先争优干部作风建设活动。通过开展“百日攻坚”、务虚会、大讲堂、干部擂台赛等活动,强化作风建设。三是完善干部作风建设考核机制,建立《关于在评先选优中落实负面清单的暂行办法》。
(四)关于“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彻底,个别问题久拖不决”方面
1.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33)针对“党组整改责任压得不实,推动整改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出台了《关于省社机关干部轮岗办法》,形成机关干部轮岗常态机制,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常态化制度化。二是抓深抓实综合改革。针对各市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印发工作提示,说明工作薄弱环节,要求逐条逐项列清单、建台账,强弱项、补短板,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印发《关于2020年全省供销社重点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的督导通报》,通报各市完成改革任务情况,提出了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要求。结合“省供销社十项重点工作”汇报,每月给各市改革工作打分排名,印发工作通报。三是落实基层社建设任务。推进供销社培育壮大工程,大力推进“四个一批”,做强一批、巩固一批、提升一批、新建一批。截至2020年底,全系统新创建百强县级社8家、标杆基层社27家、农民示范专业合作社12家、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231家,改造提升薄弱基层社253家,新增注册登记村级供销社218家,向全国总社报送百强县级社、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典型各1个,基层社标杆社范社典型2个。
(34)针对“2019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指出的违规列支费用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省社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省社编外用工问题,坚决落实审计和巡视整改要求,全面彻底清理编外用工,确保清理工作严格有序。
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缺乏常态化监督”问题。
(35)针对“‘整改回头看’工作开展不够扎实,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力度不够”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认真执行《驻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执纪执法审查调查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规范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工作。二是加大对巡视、审计和主题教育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实现提出一份建议,解决一项问题,完善一项制度的目的。三是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
3.关于“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
(36)针对“截止2019年底,控股集团企业之间仍然存在互相拆借资金”问题。一是集团及下属企业对现有的企业内控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修订。全面规范集团内控制度,并以制度为标准,监督社有企业的经营管理。二是修订完善集团公司《内部企业资金拆借实施细则》和《资金统借统还业务管理办法》。规范内部资金拆借行为,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流程,规范操作。三是成立资金监管小组。资金监管小组对集团资金计划,重大融资事项,资金调度、资金支出等事项进行前置研究,按照相关程序审批后,监督实施。
根据省委巡视移交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谈话函询5件,初核1件、了结6件。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6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持续抓好落实,扩大整改成果,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不断开创供销社改革发展新局面。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省供销社党组及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升政治能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做到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认真贯彻“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严格落实责任,不折不扣完成巡视整改任务
始终把管党治党责任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把守住纪律底线作为最基本的政治要求,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深入地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组织回头看,进行全面梳理检查,逐个“过筛子”,确保不留死角、不留漏洞,巩固扩大战果。对已取得初步成效,需要持续推进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挂牌督办、限时完成。对未彻底完成整改的问题,厘清症结、摸准瓶颈,集中攻坚、精准发力,做到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处室、责任人员、整改期限“五明确”,确保整改到位。
(三)完善长效机制,深化全面从严治社
坚持解决问题与深挖根源并重,着眼于建立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建立起来,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从严治企、从严治社,完善风险防控和内控体系建设,强化内部审计和纪律监督,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
(四)坚持统筹兼顾,持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
搞好统筹协调,把抓好整改工作与推动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与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紧密结合起来,与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巡视整改,解决问题,固化成果,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深入学习领会和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社工作“三个适应”“三个更”“两个努力”重要指示,坚持从“三农”工作大局出发,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全面融入乡村振兴大局,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努力为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不折不扣地贯彻好落实好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1-86045937;邮政信箱:河北石家庄裕华区东岗路8号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电子邮箱:hbssxcb@163.com。
中共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党组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