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1-09-14 10:03:22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省委第十三巡视组于2020年7月19日至9月20日,对省科学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2020年10月17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科学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
省委巡视对加强我院党的建设和推进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院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举措、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推动巡视整改政治任务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为副组长、各处室和各研究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院巡视整改工作总体谋划和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巡视整改日常工作。二是制定方案台账。根据巡视反馈意见,起草制定了《中共河北省科学院党组关于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工作方案》和《河北省科学院巡视整改工作台账》,进一步明确目标要求、整改任务和完成时限,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坚持从院党组层面抓起、从班子成员带头改起,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逐级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取得实效。四是认真落实整改。全院各部门、各单位贯彻从严从实要求,对照巡视整改台账,一条一条梳理,一项一项整改,不回避问题,不掩盖矛盾,不怕揭短亮丑。严格销号整改,对巡视反馈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五是加强统筹协调。建立联络员制度,要求院机关各处室、各研究所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每周一报送上一周整改进展情况。院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召开巡视整改工作调度会5次,分管院领导带领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员到各研究所实地督导,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落实。六是全程接受监督。加强与省纪委监委驻省社科院纪检监察组日常联系沟通,巡视整改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组监督,相关会议邀请纪检监察组参加,积极配合做好巡视移交线索的查办工作。七是认真对照检查。认真筹备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组织了集中学习,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结合巡视反馈意见,围绕“四个方面”认真开展对照检查。12月10日召开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保持公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把问题找准,把整改措施做实,切实达到整改目的。八是总结完善提高。在完成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基础上,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形成整改报告,经院党组(扩大)会审定后,按要求分别报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审核。同时将整改工作作为长期性的任务来抓,对整改成果持续巩固深化,进一步抓好建章立制,持续放大巡视成果,不断推动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梳理出的四个方面29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27个,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2个。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指示要求有欠缺”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不够扎实”问题。深化政治理论学习,持之以恒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学深悟透、深信笃行,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科研、管理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开展。一是院党组及成员带头学习。院党组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全年开展集中学习13次,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党规等内容,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省委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巡视反馈意见后,院党组进一步改进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注重学习效果,又先后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3次,会前下发学习通知和学习资料,会中充分研讨交流,会后结合实际深入认真思考,做到学以致用。严格落实“一学一报”学习制度,有关学习情况及时报省直工委。二是开展集中学习培训。积极参加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学习,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党组书记以上率下,带头讲作风纪律专题党课,带头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班”,邀请省直工委相关同志来院授课;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全院领导干部撰写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体会。通过一系列活动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三是抓好党支部(总支)学习。制定《中共河北省科学院党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的实施方案》,以党支部(总支)为单位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来,认真学习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落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不定期检查《党支部工作手册》,督导学习任务落实。各党支部(总支)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入党誓词;通过“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丰富多彩学习活动等,实现理论学习全覆盖。
(2)针对“对省委决策部署主动融入参与不够”问题。紧密对接国家、省高质量发展对科技创新的需求,结合我院基础条件,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和目标、任务,坚持对标对表,坚持科技自立自强,坚持“四个面向”,切实提高科技创新和服务发展能力,为河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河北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性。2020年11月12日召开工作例会传达学习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部署要求,积极主动融入河北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在全院组织开展“我为‘十四五’献一计”活动,收到意见建议80多条,对标对表国家发展战略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优化学科布局,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平台建设,提高治理能力,形成了《河北省科学院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高站位谋划下一个五年重点任务,提高服务发展能力水平。二是主动对接“三件大事”,切实发挥好科技服务发展的主导作用。积极融入京津冀科技协同发展,发挥京津冀科研院所联盟平台优势,积极组织参加三地科研单位科技交流活动。积极谋划联合组建“京津冀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运用联盟”;参与组织了“京津冀科研院所联盟大讲堂”线上直播活动;与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合作申报了“京津冀区域产业链条协同创新路径研究”项目并获省科技厅立项支持;组织参加了2020年中国服贸会“智联全球·慧创未来”京津冀国际科技成果应用场景峰会和中关村论坛技术交易大会“智联全球·慧创未来”京津冀以色列清洁技术专场活动并展示推介技术项目;组织参加了京津冀科研院所联盟--邯郸技术需求对接会,与北京大学、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等三地科研院所联合开展科技服务,提升服务水平。围绕白洋淀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长期开展“钢铁产业固废对白洋淀底泥污染原位治理技术研究”“白洋淀芦苇食用菌栽培资源化利用”等相关技术研究。三是深化科技服务,提高科技贡献度。组织我院130余位科研人员报名参加科技特派员,积极与河北14个地市科技局沟通,主动与企业负责人联系,最终确定了72人成为科技特派员,为科研人员服务企业搭建了桥梁,同时为科研人员服务企业争取了省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保障;成功举办了以“科技助冀、科普惠冀”为主题的2020年河北省首届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旨在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科学文化素养,同时提高了我院知名度和显示度。
(3)针对“对科研工作统领不到位”问题。强化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对科研工作领导力。一是加强工作研究谋划。修订完成了《中共河北省科学院党组(扩大)会议事制度》和《河北省科学院院长办公会议事制度》,分别明确了议事原则、主要任务、会议筹备和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党对科研产业工作的全面领导,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巡视整改以来召开院党组(扩大)会议、院长办公会议8次,研究科研产业相关工作19项。二是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开展作风建设专题党课活动,院党组书记带头以“加强作风建设、争当‘三个表率’”为主题为全院党员干部授课,进一步弘扬科技报国为民情怀。印发了《中共河北省科学院党组关于开展争做“新时代优秀共产党员”暨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的实施方案》,全院积极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大力弘扬先进、表彰先进,充分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三是浓厚学术氛围。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干部人才教育培训的实施意见》,定期举办各类学术交流培训活动。巡视整改以来,全院共组织学术交流活动8场,邀请院士、知名专家学者11人来院作学术报告,进一步丰富了全院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培训内容,活跃了学术氛围。
2.关于“履行核心职能存在差距”问题
(1)针对“智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加强院创新战略研究中心建设,制定印发了《河北省科学院创新战略研究中心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创新战略研究中心作用,凝练高质量研究报告,积极为省委、省政府提出高水平的发展建议。截至目前,上报省政府决策咨询建议6篇,其中3篇获得省主要领导或其他省领导的批示。创新服务县域新模式,积极响应地方科技创新需求,院主要领导带队,赴衡水武邑县、张家口万全区和邢台巨鹿县考察调研,与当地县人民政府签署科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科技攻关、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其中与武邑县政府及相关企业达成合作意向8项,提出规划咨询、技术优化建议20余条,确定了3项科研开发课题,为武邑县承办旅发大会、全域旅游规划等提供技术支持,更加有效发挥了科技智库作用。与邢台市巨鹿县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制定了《巨鹿县高端智库暨河北省科学院巨鹿研究院建设工作方案》,助力巨鹿县建设“经济强县、美丽古都、幸福巨鹿”。
(2)针对“高水平科研成果较少”问题。加强项目管理,凝练学科方向,发挥导向作用,推动科研项目提质量、上水平。一是修订了《河北省科学院院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从立项上严格把关,加强立项前审查论证,增加项目论证前各承担单位公示环节,确保项目不雷同、上水平;增加了优先支持当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级奖励的科研人员申请当年项目的条款,发挥好正向导向作用。二是组织召开了河北省科学院院管项目研究领域讨论会,经深入分析和讨论形成了《关于2022年度项目支持重点领域的研究报告》,突出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合我院实际,从提升重点学科研究水平、拓展学科领域研究范围、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引进培育高端创新资源四个方面,研究论证了我院未来重点研究领域,为编制《2022年院管科研项目申报指南》以及未来全院学科发展方向提供重要参考。三是修订了《河北省科学院院管科研项目验收实施细则》,加大项目跟踪力度,加强项目绩效审核,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评价结果与年度预算安排挂钩,作为下一年度项目支持的重要依据。四是研究制定了《重点学科建设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基于我院职能定位和科研基础,进一步适应世界科技发展方向、适应国家科技创新需求、适应河北经济发展需求凝炼重点学科发展方向,对相关研究领域进行调整优化,打造前瞻性、高质量重点学科,带动全院整体学科水平提升。2020年我院共承担省级以上各类科研项目38项(其中,国家基金4项、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专项1项);获得各类科研经费3764万元;获得省级奖项5项(其中,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省自然科学奖三等奖1项,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申请各类知识产权54件(其中,发明专利41件、实用新型专利4件、登记软件著作权9件);授权发明专利29件;发表核心期刊以上论文95篇,SCI/EI收录52篇。
(3)针对“成果转化偏低”问题。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化为目标,积极探索成果转化的具体措施,提升成果转化率水平。一是编制了《河北省科学院促进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对全院下一步产业工作进行顶层设计,推动产业发展。二是梳理、遴选近年来我院科技成果100项,按照学科、领域、成熟度分类,根据市场前景、各研究所实际情况以及成果获奖情况进行遴选,对择优成果将进行重点培育。三是结合我院长期开展的“科技双进”活动,组织数学所、生物所等6个研究所的14名专家,分3批赴邯郸市10家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其中数学所、自动化所、中试基地根据企业实际需求,确定了3项2021年度院级科研项目,实现了从企业一线发掘科研课题。四是结合我院“十四五”规划制定工作和重点科技成果筛选工作,院属各研究所分别确定了2项未来重点发展的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并将该工作列入《河北省科学院促进产业发展行动方案》,作为长期开展的一项重点工作。
3.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主动作为不够”问题
(1)针对“推动改制单位摆脱发展困境措施乏力”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探索转制研究所发展路径,做好顶层设计,努力破解转制研究所发展面临的现实难题。一是鼓励转制研究所聚焦河北产业技术需求,结合自身技术优势,确定重点研究领域,结合我院“十四五”规划制定工作,根据各所梳理的重点科技成果,确定各所核心科技产品重点支持、重点发展,带动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二是积极组织转制研究所与事业研究所协同开展对接活动,就企业技术需求和难题联合开展跨研究所跨学科技术攻关。如:为解决衡水汇德水准仪器有限公司“玻璃管内壁打磨”的自动化相关技术,自动化所联合数学所开展高精度水准器视觉检测及内表面自动打磨装置研究;为解决河北奥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立体车库的智能充电技术,中试基地联合数学所开展立体车库的智能充电系统应用研究等。通过转制研究所与事业研究所协同对接合作,扩大转制研究所合作领域,增强了转制研究所自身发展能力。
(2)针对“对外合作比较薄弱”问题。加大对外合作力度,研究制定了《河北省科学院对外合作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拓宽合作渠道,有效提升协同创新水平。一是积极谋划推动和中科院合作。采取多种方式与中科院北京分院交流互动,积极谋划两院合作事宜。与中科院北京分院互访,就继续深化合作进行调研交流;与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签署了《科技创新知识服务与战略研究合作协议》,合作共建我院创新战略研究中心,进一步推进我院在决策咨询研究、区域创新和知识服务等方面工作的开展,合作完成了《区块链技术应用分析报告》,提高了服务决策水平。二是加强与高校的合作交流。先后与燕山大学、昆明理工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等战略方面开展科研开发、成果转化、人才交流等方面的深入合作。三是发起成立了“河北省区块链联盟”并发挥联盟作用。2020年9月23日举办了“河北省区块链联盟”成立大会,以“加强产学研用合作,共同推进区块链发展”为理念,促进“政企产学研用”充分交流与融合,推进区块链和河北省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区块链联盟成立后,先后举办了“新基建赋能京津冀区域智慧发展研讨会暨中荷智慧城市学术会议”“区块链基础设施建设网络研讨会”等一系列学术交流活动,扩大了我院区块链技术研发优势和行业影响力。四是落实“科技双进”工作。加强工作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计划,分解任务目标,切实做好“科技双进”工作。与衡水武邑县、张家口万全区、邢台巨鹿县等地开展科技服务对接活动,与40余家单位和企业进行了对接交流,在科技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科技合作。2020年全院共为170家企业开展“科技双进”活动224项次,全院科技人员参与活动293人次,为企业和农村培训技术人员848人次,技术服务和成果转化收入达到3516万元。
(3)针对“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认真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结合科学院工作实际,进一步探索在人才引进、成果转化、收入分配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建立完善科研管理制度机制。修订完善了《河北省科学院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落实人才政策,加大人才引进力度。2020年,全院引进博士2人,硕士10人,柔性引进博士2人。加强国家、省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及《河北省科学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办法》的宣传,积极推动成果转化具体措施落地,与各所科技管理人员和一线科研人员积极沟通交流,探讨成果转化相关政策落实问题,督促各所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成果转化管理细则。根据国家、省、我院关于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各研究所均制定了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为推动成果转化打好制度基础。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问题。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着力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针对“对院及所投资入股公司经营监管不到位”问题,修订完善了《河北省科学院关于国有参股公司的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监管责任,完善了监管措施,加强了日常监管。制定了《河北省科学院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对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管理进行了规范,与5家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补签了协议,明确规定知识产权归属、权益分配、风险承担等内容,避免产生法律纠纷,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针对“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政治引领不够强”问题。结合我院人才多元特点,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最大限度把这些科技人才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凝聚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一是研究出台了《中共河北省科学院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细则》,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引领,宣传党的先进理论,做好团结引导服务工作。二是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全院各级党组织在开展党课学习、主题党日等党内活动时,积极邀请党外人士参加,吸引党外科研工作者向党组织靠拢。三是发挥院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作用,做好团结教育引导党外知识分子工作。2020年依托群团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组织科技工作者赴嶂石岩开展学习活动,学习了省科学院老一辈科学家开发嶂石岩的事迹,通过缅怀科研前辈、学习先进事迹,进一步弘扬科学精神,增强工作内生动力;举办了“听前辈言·展青年志·老少携手建功新时代”主题宣讲活动,通过活动凝聚青年科技人员献身科研、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严格”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够有力”问题。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抓好主体责任“牛鼻子”,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一是院党组坚持定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加强对党风廉政形势预判,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巡视整改以来共召开院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7次,专题会议1次,研究有关议题18个。二是抓好主体责任分解。结合中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我省《若干措施》,研究制定了2021年院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督促各研究所制定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组织相关人员签订责任书,切实压实主体责任。三是推动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坚持一级抓一级,院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坚持以上率下,对主体责任各项任务亲自研究谋划,加强督促协调,定期与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谈话,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每半年会同驻社科院纪检监察组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监督督促基层党组织责任落实,推动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四是强化监督问责。积极支持和保障驻社科院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定了《中共河北省科学院党组、河北省纪委监委驻省社科院纪检监察组关于建立工作联系协调制度机制的意见》,建立完善了与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推动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同向发力。会同纪检监察组从严查处下属单位“小金库”问题,并针对“小金库”问题在全院进行了通报和巡回警示教育,责令该研究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举一反三做好整改。此外,针对“小金库”问题,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研发并上线了“河北省科学院区块链财资监管系统”,加强对专项经费使用、固定资产采购使用处置和房屋出租的实时监控,有效堵塞漏洞。针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在全院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执行不到位问题责令相关单位认真整改,目前已全部执行到位。
(2)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还有差距”问题。根据《河北省科学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自觉主动认领责任,带头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管党治党任务落实。建立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台账,明确专人加强主体责任台账管理,及时补充完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在个人主体责任台账上如实体现。认真落实谈话制度,明确规定党组书记每年与班子其他成员和每个处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以上,班子成员每年与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切实用好“第一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关于“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存在薄弱环节,机关纪委作用发挥不充分,日常教育监督抓得不够紧”问题
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充分发挥好机关纪委职能作用,抓好日常教育监督,形成良好氛围。一是加强机关纪委组织建设。完成机关纪委换届工作,配齐配强机关纪委委员和工作人员,充实机关纪委工作力量。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赴省委党校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为各党支部(总支)订购了《党风廉政建设》杂志,开展了民法典知识答题、观看民法典公开课、宪法法律知识考试等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廉政法律意识。三是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发挥机关纪委监督职能,围绕全院重要权力运行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先后对干部选拔任用、职称评定、人员公开招聘、党代会选举等重大事项进行了监督,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四是加强机关纪委自身建设。认真学习纪检监察相关业务知识,选派人员积极参加机关纪委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派出一名同志长期协助驻社科院纪检监察组办案,通过实战锻炼增强办案能力本领,提高履职能力。
3.关于“一些领域廉洁风险依然存在”问题
对照上述问题,成立了工作专班,逐条逐项进行核查,对责任人员严肃处理,同时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管制度机制,加强源头治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一是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相关单位虚列支出、套取科研经费问题,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并上缴涉案钱款;对房租应收未收、减半收取问题认真进行核查,责令相关单位就减半收取房租问题作出情况说明;针对欠缴房租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目前已进入司法程序;针对领导干部近亲属同类经营问题,调阅全院各研究所处级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对发现的相关人员近亲属同类经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目前已全部处理到位。二是健全制度机制。针对发现问题,进一步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堵塞制度漏洞,加强管理。在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方面,制定或修订完善了《河北省科学院院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河北省科学院院管科研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河北省科学院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河北省科学院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办法》《河北省科学院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河北省科学院机关财政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河北省科学院机关日常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在房屋出租管理方面,研究制定了《河北省科学院事业单位国有房屋出租管理办法》,同时督导院属研究所制定或修订房屋出租管理相关制度,目前都已制定完成,通过制度规范管理,防范风险隐患。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研发并上线了“河北省科学院区块链财资监管系统”,利用区块链技术对我院专项经费使用、固定资产采购使用处置和房屋出租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防范廉政风险,切实把廉政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4.关于“作风建设不够严实”问题
(1)针对“工作标准不够高”问题。聚焦我院职能任务,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提升工作效能,充分发挥好我院作为科技支撑的职能作用,切实为河北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助力。一是进一步加强工作谋划,坚持高起点、高站位研究谋划2021年度重点工作。立足我院职能定位,紧密对接国家、省高质量发展对科技创新的需求,进一步结合我院实际,在深入研究谋划的基础上,起草完成了《河北省科学院关于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并呈报省政府,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预期目标和6项重点工作任务,突出工作前瞻性、创新性和实践性,为高质量开展2021年工作打好了基础。二是加强工作督导,提高工作效能。制定了《河北省科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实施办法》,包括总体要求、督查督办范围、督查督办程序、明确责任、严格考核5部分内容,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新要求,提高督促检查工作权威性和执行力,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我院工作要求的全面落实。三是加强科研管理,提升项目质量和工作标准。修订完成了《河北省科学院院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严格立项把关,提高项目评审验收标准,建立优胜劣汰的良性竞争机制。加强绩效管理,研究制定了《关于做好2020年年度考核暨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坚持分类考核,增强考核目标针对性,提高考核目标质量,促进干部职工履职能力提升。四是调整充实院学术委员会,充分发挥好学术委员会职能作用。制定了院学术委员会工作方案,对院学术委员会进行了调整和扩充,新调整院内委员2人,院外委员6人,目前学术委员人数总计27人,研究方向涵盖我院目前学科领域。通过充实学术委员会,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促进研究水平提高和学科整体发展。
(2)针对“有的干部工作激情不足”问题。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不断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工作激情。一是深化作风纪律整治。印发了《河北省科学院2020年持续深化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治,认真开展“四查四纠”,共查摆发现8个方面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6项,建立了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认真落实整改,截至2020年12月中旬已全部整改完成,进一步巩固拓展了作风建设成果。二是加强对干部日常管理。修订了《中共河北省科学院党组关于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察了解实施办法》,制定了《河北省科学院处级干部兼职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科学院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日常考察评价和监督管理,推动干部认真履职尽责。三是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制定了《河北省科学院干部交流暂行办法》,进一步增强干部交流的计划性和实效性,2020年干部交流5人,其中平级岗位交流1人,提拔交流4人。2021年计划结合科研业务实际,对部分干部进行调整交流,通过轮岗交流培养干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和活力。
(3)针对“有的研究所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问题。院党组书记和分管副院长先后对相关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责令其汲取教训、深刻反思、认真做好整改。同时进一步举一反三,加强对全院党员干部教育监督。2021年元旦前夕印发通知,要求以支部为单位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的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提醒各研究所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纠正“四风”监督检查工作;由院机关党委书记带队,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在全院各研究所开展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督促各单位防范“四风”问题回潮,坚决把“四风”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防止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战斗力不强”问题
(1)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问题。修订完善了《中共河北省科学院党组(扩大)会议事制度》和《河北省科学院院长办公会议事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议事原则、主要任务、会议筹备和其他会议相关要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梳理院党组(扩大)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内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院党组(扩大)会和院长办公会各自议事决策内容,理清了责任边界,加强了对各项工作的集中领导。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策,严格议事程序,拟上会研究议题会前充分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成熟后才能上会,会上充分发扬民主,在集思广益基础上集体作出决策,明确专人负责整理会议记录并归档备查,形成的会议纪要充分征求相关分管院领导和处室意见,经院党组书记审定后印发执行。研究制定了《河北省科学院重点工作督办台账》,对院党组(扩大)会和院长办公会议定事项加强跟踪督办,已有30余项督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通过台账管理,确保院党组、院领导班子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2)针对“对重大问题研究不深,对困扰发展的问题缺乏整体规划”问题。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充分发挥院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聚焦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强研究分析,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着力解决制约院所发展的一系列现实问题,推动院所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省长办公会议纪要和省领导指示要求,深入学习调研,研究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具体措施。2020年10月份,由院领导带队,组成三个调研组分别深入广东省科学院、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所等7省9个地方科研机构进行调研,并在充分征求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等9个省直部门意见建议基础上,经过充分的研究分析,形成了《河北省科学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重点学科建设的若干措施》并呈报省政府,借此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整合创新资源,激发创新活力,提高科技竞争力。二是加强班子成员对分管下属研究所管理。为加强工作领导,将院领导班子分工由“联系”调整为“分管”,印发了《中共河北省科学院党组关于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的通知》,对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进一步理顺了管理秩序,压实了班子成员责任,提高了院领导班子领导力。三是落实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制度。研究制定了《2021年度院领导调研计划》,院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聚焦基层研究所生存发展面临的实际困难,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及时为基层排忧解难,班子成员结合调研情况,在深入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了3篇调研报告并呈报省委、省政府。
2.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1)针对“高层次人才匮乏,引进力度不够,科研人才外流问题比较突出”问题。结合我院人才发展现状,建立健全人才发展制度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管理方式方法,激励激发人才活力,改善人才发展环境。修订完善了《河北省科学院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聚焦重点学科建设和产业发展人才需求,深入实施“名校英才入院计划”和“青年英才培育计划”,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逐步形成人员配置合理、梯队科学的创新团队。2020年,共选拔资助科研骨干人才21人,引进南京农业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博士2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燕山大学、河北农业大学等校硕士10人,柔性引进博士2人。入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人选1人,入选省优秀专家出国人选2人,入选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二层次3人、三层次10人,获省“三三三人才工程”资助项目2人,获得河北最美科技工作者1人。与河北工业大学、石家庄铁道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科技大学等校建立联合培养人才机制,共建研究生培养实习基地7个,持续加强后备人才培养,用活人才资源。
(2)针对“对年轻干部培养重视不够”问题。一是着眼提升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研发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深入实施“青年英才培育计划”。印发《2019年度人才资助项目验收及2020年度人才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组织做好项目验收及申报材料准备工作,滚动支持院青年英才引领计划3人、博士1人、硕士1人,资助资金43.2万元;组织选拔院高层次人才培养与资助项目,重点支持青年科技人才16人(博士2人、省青年拔尖人才1人、一层次1人、二层次3人、三层次9人),支持经费76万元,促进了年轻科研人才成长。二是积极做好干部选拔工作,注重年轻干部的选拔与培养。2020年先后组织开展2批次干部选拔工作,共选拔正处级干部4人,副处级干部5人,其中70后干部8人,80后干部1人,进一步为干部队伍注入新鲜血液,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激发了干部队伍朝气与活力。
(3)针对“存在干部交流力度不够”问题。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制定了《河北省科学院干部交流暂行办法》,安排干部交流5人,其中正处岗位交流1人,提拔正处交流3人,提拔副处交流1人,调动了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3.关于“党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1)针对“机关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力,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发挥好基层党组织作用,进一步丰富组织活动形式,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一是提高党建工作质量。起草制定了院党组《关于加强和创新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增强理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推动党建工作在基层落地落实。二是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制定院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12月10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院班子成员带头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促进事业发展为目标,敢于亮丑揭短,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效果。三是加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组织院属研究所党总支赴塔元庄、狼牙山等红色教育基地进行学习,观看“信念、信仰、信心”教育片,组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网上答题活动,通过实地参观、观影、网上答题等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方式,进一步增强党组织活动吸引力。四是加强党务干部培训。邀请省委省直工委党建专家来院以“新时代机关基层党务干部工作法”为题,为全院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进行授课,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进行释义,进一步明确基层党建工作要求,确保“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执行到位。五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规定。要求2016年以来受到纪检监察机构谈话函询的部分党员干部在下一次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对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同时将此项规定作为今后长期性的制度,进一步明确规定党员必须要在组织生活会上把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组织监督。
(2)针对“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积极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新成立了河北百奥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党支部,确保党组织应建尽建和党的工作全面覆盖;对2个研究所党总支、1个机关党支部新调整配齐了纪律检查委员,目前全院各支部(总支)全部配齐了纪律检查委员,进一步充实了基层党组织工作力量。二是加强基层党建业务培训。2020年12月24日至25日,组织举办了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班,通过对基层党务干部培训,增强其基层党建工作能力。三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党员日常谈心谈话,对长期在外党员严格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转出部分党员组织关系,党员管理进一步规范。四是提高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标准。对党支部(总支)《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集中检查,向各党支部(总支)指出存在问题,挑选优秀《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示范,各党支部(总支)对标学习,进一步改善提高。通过以上举措,进一步压实了基层党组织责任,巩固完善了基层党建薄弱环节,使每名党员都成为一面鲜红的旗帜,使每个支部都成为党旗高高飘扬的战斗堡垒。
(3)针对“对发展党员不够重视,有的研究所多年未发展党员”问题。围绕相关研究所多年未发展党员问题,院机关党委书记对该所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督促其认真履行职责,重视和落实好发展党员工作。同时进一步督促其他党支部(总支)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目前,生物所党总支计划列入1名入党积极分子、数学所党总支已列入2名入党积极分子,地理所党总支已列入1名入党积极分子。
(四)关于“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
对上轮巡视、上次审计和主题教育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2个未整改到位问题,认真研究,抓紧落实整改,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2.关于“巩固整改成果,抓长效机制建设还有差距”问题
聚焦巡视、审计和主题教育发现问题,进一步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巡视整改期间院级层面新制定或修订完善制度28项。其中,在科研管理方面,修订了《河北省科学院对外合作管理办法》《河北省科学院院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河北省科学院创新战略研究中心工作方案》等;在产业发展方面,制定和修订完善了《河北省科学院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管理办法》《河北省科学院国有参股公司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科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科学院促进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等;在国有资产监管方面,制订了《河北省科学院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河北省科学院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办法》,修订了《河北省科学院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河北省科学院机关财政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河北省科学院机关日常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在房屋出租管理方面,研究制定了《河北省科学院事业单位国有房屋出租管理办法》;在人才引进方面,制定了《河北省科学院干部交流暂行办法》,修订了《河北省科学院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等。在抓好院本级制度建设的同时,进一步督促各研究所加强所级制度建设,在全院形成上下贯通的制度体系,推动形成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保证全院各项工作高质量规范开展。
根据省委巡视移交问题线索,截至目前,组织处理1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提高自身政治站位,深化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创新科研管理体制机制,不断提升改革创新和服务发展能力水平,切实为河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助力。
(一)强化创新理论武装,保证科研产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对科技创新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计划,科学安排学习内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推进理论学习走深走实。
(二)坚持创新第一动力,积极推动改革创新发展
进一步提高改革创新意识,主动抢抓机遇,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探索我院在科研管理、人才引进、成果转化、收入分配等方面的改革措施,不断激发科技创新生机与活力。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研究,创新科研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实施产业兴院战略,加大对转制研究所扶持力度,创新人才管理机制。
(三)努力提升“两个能力”,主动服务河北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对接省委“三大攻坚战”“三六八九”工作思路和产业转型升级,切实为河北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助力。大力提升重点学科工程,建设“省内创一流、国内有特色、世界有影响”的重点学科。加强创新战略中心建设,打造科技智库研究和决策咨询团队,提高决策咨询建议质量和水平。加大对外合作力度,进一步拓宽合作渠道,提升协同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成果转化率水平,创新政策激励,加大成果转化推进力度,实现成果与效益“双提升”。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深入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治,聚焦“四风”问题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改进调研方式,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和联系群众制度,做好下基层时间安排,掌握第一手资料,提高科学决策和服务群众水平。大力提倡勤俭办事风气,严格控制办公经费、课题经费支出,防止经费滥用和流失。
(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落实院、所两级主体责任清单,推动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严格主体责任台账管理,抓好管党治党各项任务落实。积极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加强对机关纪委领导,凝聚监督工作合力。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用足用好“四种形态”。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进一步在全院形成积极作为、奋发作为、担当作为的风气,推动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1-83018319;邮政信箱: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46号;电子邮箱:hbskxy@foxmail.com。
中共河北省科学院党组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