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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访谈丨建立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制度

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鲜明信号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1-08-27 14:59:08  责任编辑:时冉  

建立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制度

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鲜明信号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在线访谈。前不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第一批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为什么要发布这批案例?这批案例主要针对哪些问题?如何发挥这批案例的指导作用?今天我们邀请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董芳同志,请他围绕这些热点话题展开交流。董芳同志您好!

董芳: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首先请您给我们介绍下这次发布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主要有哪些考虑?

董芳:好的。主要有3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发布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精神的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深刻指出,腐败问题和“四风”问题互为表里,“四风”是腐败滋长的温床;同时强调要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蔓延。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必须要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治“四风”树新风,以扎实有效的举措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为此,我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和五次全会工作部署,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老问题和新动向,通过指导性案例的方式及时把党中央精神、政策策略和执纪执法重点向下传导,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二是发布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是一体推进“三不”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建立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制度和此次发布的第一批指导性案例,系我室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始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化推进有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的治理效能”重要要求的具体体现,进一步强化了震慑氛围、高压态势,促使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腐;也进一步推动了堵塞漏洞、制度完善,促使党员干部因制度而不能腐;同时还进一步提升了纪法意识、底线思维,促使党员干部因觉悟而不想腐。

三是发布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是贯彻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和工作安排的务实举措。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要注重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将其作为加强调查研究和业务指导的重要举措”这一明确要求,同时结合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治‘四风’树新风,为‘十四五’开局起步提供有效保障”重点课题调研发现的执纪执法中性质认定、条规适用等不精准不恰当问题,我室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为切入点,对相关执纪执法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研究,从中筛选出4类典型问题,起草了第一批指导性案例,按程序报批后予以发布。

主持人:这次发布的4个案例都很典型,也很有代表性,这次指导性案例工作具体是如何开展的?

董芳:为高质量完成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同志关于指导性案例编写发布的指示批示要求和调研工作部署,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我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在研究起草这批指导性案例时主要开展了以下3项工作:

一是广泛收集典型案件和现实问题。工作中,我室向山西、江苏、山东、河南、西藏等省级纪委监委征集了60多个“四风”、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件。同时,我室在开展专项调研过程中,通过抽查案卷、座谈交流等方式,扎实收集和梳理了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四风”、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案件过程中存在的执纪执法不精准问题,分析了具体表现和问题成因。这些前期工作为编写指导性案例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素材,确保所编写的案例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和代表性。

二是认真编写指导性案例。我室安排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以前期征集的典型案件为原型,紧密结合前期调研中发现的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在性质认定、条规适用等方面不精准不恰当的突出问题,重点阐释了执纪执法要旨、政策策略把握、定性量纪理由、纪法条规适用等内容,有针对性地分析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表现及特征、不同性质的涉案财物处置、退休后接受此前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等实践中比较关注的问题,并通过集体研究、征求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意见等方式进一步论证和完善。

三是研究起草工作规范。为增强指导性案例编写和发布工作的规范性,我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研究起草并经报批后发布了《关于发布指导性案例的工作办法(试行)》,明确了指导性案例的标准、内容和体例等要求,并对编写和发布工作程序作出了明确规范。

主持人:这次发布的这些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来自实际工作,同时又指导实际工作,它们的指导意义体现在哪些方面?

董芳: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一是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释放和彰显“越往后越严”的鲜明信号。此次发布的4个指导性案例,旨在通过以案释纪、以案说法、以案讲理的形式,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更为明确的规范,并重申将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也清晰传递出“越往后越严”的三维信号,即对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是传递执纪执法标准,对党员、公职人员是传递廉洁履职要求,对社会各界则是传递党员、公职人员负面行为清单,以此为各方提供监督指引,促进有效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二是针对执纪执法工作,提升规范化精准性和纪检监察干部专业能力。纪理法理千条万条,不如一个生动鲜活的典型案例更具有说服力。这次发布的4个指导性案例,是我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决策部署,把执纪执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上升到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制度性成果,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的具体体现。同时,也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供了处理同类问题的样板标尺,有利于防止出现执纪执法失衡和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切实提升全系统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三是加强和改进对下业务指导,探索新路径新方法。这次发布的4个指导性案例,是我室加强和改进对下业务指导工作的重要创新和有力抓手,丰富了对下业务指导的方式,拓展了对下业务指导的渠道,提升了对下业务指导的系统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对表对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执纪执法工作标准和要求,确保“三不”一体化推进取得更大治理成效具有重要意义。

主持人:指导性案例深刻阐述了执纪执法要点,形成了处理同类问题的样板标尺,请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在工作中准确把握指导性案例的指导意义?

董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中应当主要把握好以下3个方面: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深刻认识到,这次发布的4个指导性案例,牢牢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这一原则,把党中央“毫不松懈纠治‘四风’,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要求再次向下有力传导,就是为了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营造良好氛围,为“十四五”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实有效保障。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切实认识到,指导性案例工作既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这次编写发布的第一批指导性案例,没有采用文件形式印发,而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目的就是要把党中央的新精神、执纪执法政策的导向、具体工作的要求完整准确全面及时地向下传导到位,不仅能够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执纪执法工作中有的放矢,还能够让人民群众切实增强对我们党执政兴国的拥护和信心,真正达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要精准把握指导性案例所蕴含的内在要求。指导性案例的生命在于应用,意义在于指导。今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办理同类案件、处理同类问题时,应当参照指导性案例,特别是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好指导性案例中的执纪执法要点和指导意义,这是案例中的精髓要义。同时,还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这一基本原则,一是一、二是二,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切忌生搬硬套、机械运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政策策略,做到宽有宽的道理、严有严的标准,切实做到精准执纪执法。

三是要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增强案例意识,主动加强指导性案例研究工作。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根据我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关于发布指导性案例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可以撰写、报送指导性案例建议稿,我室按程序经集体审议、呈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同志审批同意后正式予以发布。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作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围绕执纪执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注意总结梳理,敏锐发现指导性案例素材,积极撰写并向我室报送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案例建议稿,齐心协力将指导性案例工作越做越好!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您的介绍。今天,董芳同志围绕指导性案例的指导意义、如何切实发挥指导性案例作用等话题,为我们做了非常详细的解读和介绍,再次感谢您来到我们的演播室,也非常感谢各位网友的收看,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