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法规| 审查调查| 通报曝光 | 巡视巡察| 信息公开| 廉政教育| 媒体聚焦| 学习园地
所在位置:首页>
燕赵英烈

李混子:边区“爆炸英雄”

来源:河北日报发布时间:2021-07-06 08:37:29

李混子:边区“爆炸英雄” - 河北日报-03版:要闻-2021年07月06日

李混子画像。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供图

李混子(1924-1946),河北省新乐县人。全面抗战爆发后,还未成年的李混子,就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积极参加抗日儿童团。1938年,担任北李家庄村青年抗日先锋队指导员。同年12月,被破格批准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预备党员,次年转为正式党员。1942年5月,担任村里的敌工委员。为了配合主力部队粉碎敌人的“扫荡”,1943年7月,李混子在县武委会的支持下,在北李家庄成立了民兵爆炸组,并任组长。他冒着生命危险,反复研究试验,研制炸药,制造地雷,多次用自制地雷炸死、炸伤敌军。1945年8月,在冀中第七军分区召开的爆炸展览会上,被评为爆炸英雄,民兵爆炸组更名为“李混子爆炸组”。解放战争时期,李混子爆炸组担负破坏国民党控制的铁路线的任务。他们反复试验,研制成各种地雷,给敌人造成沉重打击。1946年10月31日,晋察冀边区委员会授予李混子“边区爆炸英雄”称号。11月15日,中共冀中区党委决定在全区广泛开展学习李混子和爆炸的运动。1946年12月8日夜,为防备新乐城里的敌人出来骚扰,在指挥队员布置地雷时,不慎触发地雷,严重受伤,不幸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