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法规| 审查调查| 通报曝光 | 巡视巡察| 信息公开| 廉政教育| 媒体聚焦| 学习园地
所在位置:首页>
河北党史百年百事(83)实施“6643”工程

来源:河北日报发布时间:2021-07-06 08:37:29

实施“6643”工程 - 河北日报-03版:要闻-2021年07月06日

2013年9月,环保部代表国务院与我省签署责任书,决定实施化解过剩产能“6643”工程,到2017年底,压减钢铁产能6000万吨;到2017年底,以2012年为整数,净削减煤炭消费量4000万吨;“十二五”期间,淘汰水泥落后产能6100万吨以上,平板玻璃落后产能3600万重量箱。9月12日,省委、省政府印发《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我省采取50条措施,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目标是:经过5年努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力争再用5年或更长时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9月27日,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动员大会召开。省政府与各市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