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10-20 08:44:30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4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教育厅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12月31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教育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省委要求,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这次政治巡视,是对省教育厅党组的一次政治体检、思想把脉、行动会诊,是对省教育厅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锤炼政治品格、提高党性修养的一次深刻教育和警示,是对全省教育系统落实党中央战略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一次有力督促和鞭策。巡视发现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中肯,精准深刻、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建议方向明确、具体到位,标本兼治、务实管用,完全符合全省教育系统实际。省教育厅党组诚恳接受、全部认领,坚定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以最高站位、最大力度、最严要求推进整改落实。
(一)牢牢把握巡视整改正确方向。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中之重,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安排专题学习,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以理论上的清醒确保政治上的坚定。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省委对巡视工作升级加力的部署要求,把狠抓“五个到位”贯穿巡视整改始终,即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位,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确保影响本单位、本系统的突出问题和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效解决到位,确保巡视整改和问题处理到位,确保举一反三和堵塞漏洞、健全长效机制落实到位。同时,坚定不移把巡视整改作为统筹推进河北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有利契机,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与贯彻落实省委“三六八九”工作思路、高质量发展河北教育相结合,与全面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全力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结合,注重协调推进,强化统筹兼顾,确保巡视整改真见成效、教育事业有大发展。
(二)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会结束后,省教育厅党组迅速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并逐条逐项领会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厅长杨勇任组长的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班负责巡视整改工作。1月20日,召开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厅党组和班子成员主动认领,结合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查问题、找差距、追根源、明措施,有力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全面到位。厅党组与驻厅纪检监察组认真会商研究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每一个问题,1月21日印发《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细化具体整改任务,逐项列出问题清单,逐条建立工作台账。在整改落实中,厅党组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党组书记、厅长杨勇切实落实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直面问题、勇于担当,对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部署、过问、协调、督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靠前指挥、一抓到底;各整改事项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守土尽责、协调联动,推进整改任务有效落实。
(三)从严从实从细开展整改。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使命担当,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紧抓不放,确保条条整改、件件到位。强化问题导向,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整改到位;对于短时间不能整改的问题,迅速找准症结,尽快推动整改;对于需要长期落实的事项,研究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对于长期积累、情况复杂的问题,不等不靠,敢于动真碰硬。强化监督问责,实行挂图作战,对整改任务实行“挂账销号”管理,按账推进、压茬推进,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健全党内监督体系,不断完善与驻厅纪检监察组工作会商、协作以及重要情况通报机制,2019年12月23日在巡视期间印发《关于主动接受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厅机关纪委把督促巡视整改纳入日常监督,对整改不力、应付交差、不作为、慢作为的追责问责,以精准问责推动整改落实,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担当。强化建章立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解决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努力构建巩固巡视整改成果长效机制,形成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建立全省教育系统党政领导干部带头讲好思政课工作制度的通知》等一批制度成果。
(四)聚焦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开展整改。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在坚持全面整改、一体整改的同时,聚焦政治责任和职能使命,聚焦重点问题和重要事项,以坚强的政治担当全力推进河北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牢牢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上集中发力,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大力加强高校院系、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和中小学党建工作,使教育领域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上集中发力,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不断深化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广大师生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更加坚定。在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上集中发力,加快补齐教育发展短板,重点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大力推进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搭建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衔接多种学习成果的全民终身学习立交桥。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治理上集中发力,为学校安心办学、教师静心育人提供良好环境。
二、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截至目前,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5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17个,取得阶段性成效、需长期推进33个。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还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不够深入,政治功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开拓创新、主动作为不够”问题。
(1)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立德树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指示要求不够到位,深化综合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措施不多”问题。一是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立德树人工程,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加强省、市、县德育共同体建设,创建了114所优质共建学校。二是广泛开展校园体育运动,分别有30所、80所中小学被教育部命名为全国青少年校园篮球、足球特色学校。三是大力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等系列活动,提升学生文化素养,增强文化自信。四是深入开展中考改革,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中考录取模式在邯郸市试点推进。五是大力优化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现已部署完成电子平台建设和应用培训。六是改变单纯以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正在制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2)针对“统筹省市县培训德育工作者力度较小”问题。一是制定加强全省中小学德育工作者培训的文件,将德育工作者培训纳入全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国家级培训,在省级培训200人基础上,增加国家级培训200人。二是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队伍能力建设。开展河北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创新案例评选活动,举办第八届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通过搭建丰富多样的工作展示平台,进一步促进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和专业能力提升。三是加强大中小幼德育工作者融通体系建设,组织高校辅导员走进中小学帮助班主任破解工作难题,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到中小学兼任德育副校长、优秀中小学德育工作者到高校兼任辅导员。
(3)针对“有的中小学校未开设劳动教育课,有的仍将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公示或张贴优秀奖状公示”问题。一是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对各级各类学校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开足课时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强省级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建设,举办新时代中小学劳动教育培训班,不断推进全省中小学劳动教育教学工作。二是认真落实《河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禁单纯以考试分数评价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严禁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重新分班和编排学生座位,严禁向家长和社会发布喜报、红榜等变相排名的信息,持续优化素质教育环境。
(4)针对“推进‘三件大事’措施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做好雄安新区教育规划建设,推动北京市“建三援四”项目落地,调动省内部分优质中小学对口帮扶雄安新区学校,雄安新区被教育部确定为“智慧教育示范区”。二是全力盯办落实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协议,对我省与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方面签订的省级框架协议进行认真研究梳理,与京津教委深入沟通协商,积极跟进签订实施方案,研究制定了《京冀职业教育协同发展框架协议实施方案》等一批具体落实意见,有效推动国家重大战略落地落实。三是积极牵手京津优质教育资源,与北京市教委合作推进“中小学校长教师跟岗培训计划”,稳妥开展京津冀高职院校跨省市单独考试招生试点,与京津高校在师资共享、智库建设、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开展深层次交流合作,有力地促进了我省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四是深入推进教育服务冬奥会筹办工作。加强冰雪专业人才和冬奥会服务人才培养,支持河北体育学院、张家口学院等相关院校扩大招生规模,优化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在冰雪人才培养专项规划中安排招生本科层次460名、专科层次80名,目前全省高校冰雪运动专业在校生1478人。深入开展冰雪运动进校园活动,制定“小手拉大手”冰雪运动发展实施计划,遴选命名全省两批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308所、校园冰雪运动特色学校145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支持冰雪场地设施建设的若干政策》,鼓励高校建设滑冰场地设施。
(5)针对“对中小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缺少指导督导,对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指导不深入”问题。一是调整了河北省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切实加强对全省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指导。二是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运行机制,研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清单,齐心协力做好全省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加强对中小学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印发关于报送中小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的通知,强化对中小学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调研指导。四是指导高校深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意识形态领域有关工作的通知,推动直属高校实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具体化全覆盖。
(6)针对“全省教育系统‘三进’工作落得不实、效果不好”问题。一是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落地落实,组织开展 2020 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和“三进”优质课评选等系列活动。二是印发《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通知》,组织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师生群体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三是印发《关于学好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加强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通知》,全面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四是把共同抗击疫情斗争作为推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实践和生动教材,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共抗疫情、爱国力行”主题宣传教育和网络文化成果征集展示工作的通知》部署,进一步引导广大师生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认真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激发爱国力行的使命担当。
(7)针对“十九大以来厅党组成员没有到高校讲授思政课”问题。一是建立全省教育系统党政领导干部带头讲好思政课工作制度,印发《关于建立全省教育系统党政领导干部带头讲好思政课工作制度的通知》,对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中小学校党政领导干部提出明确授课要求。二是2020年9月30日前,厅党组书记、厅长杨勇带头,委厅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到高校讲授思政课,教育引导高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广大师生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更加坚定。
(8)针对“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力量不足”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的通知》,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的通知》,推动各高校尽快补足配齐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二是做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统计工作,督促各高校尽快配齐配足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三是会同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做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岗位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落实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
(9)针对“有的干部存在官本位思想,缺乏大局观念和组织纪律性”问题。一是召开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密联系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实际,进行自我对照检查、党性分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坚决克服官本位思想,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委厅班子成员多次下沉到包联市、扶贫县的中小学和省属高校调研,疫情防控期间对学校防控物资储备情况、开学准备情况等督导调研。组织委厅党员干部到“双报到”社区参加疫情防控值守,下沉到防控一线与基层干部并肩作战。三是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教育干部队伍,严格落实《关于机关干部争做“八个模范”的意见》,全厅干部群众争做讲政治、讲忠诚、讲学习、讲担当、讲正气、讲团结、讲认真、讲廉政的模范。四是大力推进干部选任交流轮岗工作,进一步激发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动力和活力,2019年机关所有正处级领导干部百分之百轮岗,部分副处级干部进行了交流任职,部分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交流轮岗;2020年对新选任的5名事业单位副处级干部进行了跨单位交流任职,同时对事业单位部分副处级干部进行了交流轮岗。
2.关于“‘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理念树得不够牢,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措施不够有力”问题。
(1)针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抓得不紧”问题。一是印发《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确保如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通知》,就加快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扩大城镇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加大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力度等进行部署安排。二是努力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今年将幼儿园建设工程列入省委、省政府20项民心工程,新建、改扩建300所农村幼儿园任务9月底已全部完工。实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程,截至9月底,共回收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1352所,回收率97%,居全国第二位。三是开展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印发《关于对无证幼儿园摸底排查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河北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开展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行摸底排查,开展分类整治。
(2)针对“解决义务教育不均衡有差距”问题。一是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积极扩大城镇义务教育资源,2019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比例降至4.84%,提前一年实现了将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的目标。二是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2019年新建、改扩建校舍58万平方米。截至2020年6月底,全省两类学校已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三是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利。四是实施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扩容增位工程,2020年新建、改扩建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校舍40万平方米,着力办好农民“家门口的好学校”。截至9月底,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完工40万平方米,已完成年度任务。
(3)针对“城市义务教育学校高级职称教师占比是农村学校的2.2倍”问题。一是研究出台我省乡村学校教师职称评聘倾斜政策,对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高级职称,2019年16768名乡村学校教师取得了高级教师任职资格,有效缓解了城市和乡村义务教育学校高级教师比例差距较大问题。二是根据人社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在科学测算教师队伍数量、工作年限和职称比例现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省试行政策,对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职称评审上实行“总量控制、定向使用”,每年拿出一定数量单独评审和划定通过比例,通过评审的教师继续在乡村学校工作才能享受高级职称待遇。通过政策倾斜,再通过3-4年努力,有效提高乡村义务教育学校高级职称教师占比,解决城乡差距较大问题。
(4)针对“全省农村小学体育运动场面积、音乐和美术器材配备不达标率较高”问题。一是指导市县政府深入落实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压实县级人民政府发展义务教育主体责任,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二是加大农村小学体育、音乐、美术场地、器材补充力度,指导各县落实配备标准,摸清底数,查漏补缺,制定配备工作方案,逐步达到标准。三是指导各地根据国家对教育装备相关标准规范等要求加强基层教师的培训,规范使用设施设备,提高农村小学体育运动场地、音乐、美术器材的使用效率。
(5)针对“推动职业教育产业化、市场化力度小”问题。一是结合职业教育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热点、新难点,梳理做大做强职业教育的思路,向省政府报送了《关于落实省政府第 71次常务会议要求做大做强职业教育思路的报告》。二是聚焦我省十二大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十大重点领域,组织力量开展了专业人才培养现状的调研和产业发展方向及人才需求调研。三是印发《河北省职业院校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实施方案》,提高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对接的精准度。
(6)针对“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对接不够紧密,教育链与产业链尚未有效衔接,不能充分满足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实际用人需求”问题。一是建立了由省级发改、工信、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积极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产教融合领域重要事项。二是出台《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河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等政策措施,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和省工信厅联合召开河北省职业院校专业与产业对接工作会议,组织职业院校与对应的行业企业进行对接交流,提高了人才培养供给侧对接需求侧的精准度。四是组建新型职教集团,协调河北省家政行业协会和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对接,筹备组建了省家政服务职教集团,促进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的紧密对接。五是深化职业院校专业结构调整,印发《河北省职业院校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实施方案》,各专业布点院校已落实并提交了相关布点任务具体工作方案。
(7)针对“指导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不力”问题。一是统筹推进我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整体提升项目建设学校和学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印发《高等学校分类考核实施办法》,引导高校错位发展、特色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二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高等院校学科专业结构的实施方案》,指导高校进一步修改完善学校专业调整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三是深入实施“六卓越一拔尖”人才培养计划2.0版,加强一流专业建设,我省高校94个专业点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审核确定313个本科专业点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四是指导高校建立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继续开展省级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五是支持高校加大“柔性”引才力度,借助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2019年遴选高校35名中青年拔尖人才推荐参评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7人入选,数量居全国前列。
(8)针对“对解决高等教育大而不强、搞活高校体制机制缺乏创新思路和举措”问题。一是制定印发《河北省高校分类考核实施办法》,推进我省高校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二是加强一流专业建设,加大学科专业布局和科类结构调整优化力度,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高等院校学科专业结构的实施方案》,2019年度我省高校新增备案专业83个、审批专业7个、撤销专业18个,94个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一流本科建设专业,8所学校20个学科进入全球前1%。三是认真落实我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实施意见,允许高校按照有关规定自主调整专业设置、自主公开招聘人才、自主进行岗位聘用、自主设置内部机构、自主进行职称评审。四是研究制定《关于推进省属高校资金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将高校资金分配与高校发展绩效挂钩,引导和支持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9)针对“省内没有‘双一流’院校,‘双一流’建设学科只有1个”问题。一是优化资源配置,适度集中财政资金投入,加快一流学科建设,优先支持河北工业大学先进装备技术与工程学科群,确保在国家“双一流”第二轮建设不出列。重点支持部省合建河北大学燕赵文化学科、生命科学与绿色发展两个优势特色学科群和教育部学科评估中达到A类的燕山大学机械工程学科以及其他高校建设成就突出的学科,进一步强化提升学科特色和优势。二是积极推进部省合建河北大学工作,指导河北工业大学完成国家“双一流”中期建设任务。
(10)针对“‘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使用不够集中”问题。一是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以绩效评价为抓手,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使用效益。二是安排支持“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5亿元,其中10%用于奖励支持评估排名前30%的17个学科和5所高水平高校。三是将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专项资金集中使用,支持优势学科建设和学校高质量发展。
(11)针对“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违规招生问题整治不彻底”问题。一是加大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力度,印发《2020年中小学师德师风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2020年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六个结合”工作方案》《关于在2020年寒假期间深化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整治活动的通知》《关于2020年暑期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查处案件18起,处分26人。二是深化义务教育招生改革,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将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当地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在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等方面对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进行严格规范。三是积极鼓励各地建立中小学招生信息化平台,实现招生入学“一站式”管理与服务,石家庄市、邯郸市等地已建立起市域统一,涵盖公办、民办招生,包含报名、摇号、分配、录取、公告等全流程环节的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电子平台,为实现“阳光招生”提供了技术支撑与保障。四是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入学行为,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首次对高中招生实行“双限”政策,限制普通高中学校每年招生计划控制在2000人以内,限制民办高中跨市域招生比例不高于当年招生总计划数的40%,有效规范了普通高中招生秩序。
(12)针对“校园安全和周边治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全面压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党组书记、厅长杨勇与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省属及驻冀部委属高校签订《2020年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修订印发《河北省教育厅机关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全面压实属地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管理责任。二是统筹部署学校安全工作,印发《关于强化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对加强安全教育、风险隐患排查、基础设施建设、食品安全监管等重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三是持续加强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印发《关于排查整治中小学校教职工宿舍和燃气设施等安全隐患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复课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联合省消防救援总队开展冬春季学校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疫情期间依托腾讯视频会议APP对全省76所省属、驻冀部委属高校消防安全进行全覆盖调度督导。四是大力推进学校安防基础能力建设,全面落实《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达标行动方案》,联合省公安厅开展学校安防基础能力建设专项督导,全省城区学校专职保安、封闭化管理、一键报警及视频监控安装率已达100%。五是建立和完善安全风险管理控机制,建立起省、市、县、校四位一体学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六是不断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会同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印发《2020年河北省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加强校园周边重点巡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积极配合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安全综合治理,1至8月份,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共治理完成校园周边安全隐患3418个,有力构建了和谐稳定的校园周边环境。
(13)针对“学生安全教育不够”问题。一是2020年以来六次密集部署学生防溺水工作,要求各地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及时发布安全预警,提醒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全省中小学实现《致家长预防学生溺水一封信》发放、学生监护人签字背书、学校存档备案100%全覆盖。二是持续深化学生安全教育,在全国首创“学生安全教育形象大使”,在省教育厅官微等先后发布“预防学生溺水、火灾预防、食品安全、交通安全”4期动画片,阅览量达500多万,反响热烈、效果明显。三是细化分解重点任务和监管责任,印发《2020年河北省学校安全工作重点任务和监管责任清单分解方案》,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全方位预防学生意外事故发生。
3.关于“落实教育脱贫攻坚责任不够到位,对市县指导督导力度较小”问题。
针对“对一些地区落实教育扶贫政策不精准不到位问题,督导推动解决不够及时彻底,推动打通‘最后一公里’不够有力”问题。一是深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组织全省各地逐人开展疑似失学辍学儿童核查劝返,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6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二是严格落实《河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纳入资助范围,切实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三是严格落实《河北省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细则》《河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学生资助政策,省级已拨付各类学生资助资金61亿元。截至7月底,春季学期各级各类学校有210.5万学生享受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和生活补助等,其中义务教育阶段有64万名学生享受生活补助。四是充分利用并进一步健全完善“河北省大学新生入学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实现便捷申请、精准识别、及时资助。五是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会同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会同国开行河北分行、省农信社印发《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的通知》,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资助。六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脱贫防贫长效机制的意见》和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健全脱贫防贫攻坚重点任务清单全力推进工作落实的通知》,开发建设“义务教育信息系统”,实现与“河北省脱贫攻坚信息系统”无缝对接,保障剩余未脱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易致贫边缘户监测全覆盖。七是稳步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研究制定《2019年教育系统国家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开展教育脱贫“百日攻坚”行动,将国家、全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和近年来各级各类考核、巡视、审计等发现问题,特别是控辍保学、“两免一补”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各市排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八是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对少数民族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群体,开展“一对一”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到位,落实“两个责任”有欠缺方面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不及时”问题。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全面深入系统学、及时跟进学、紧密联系实际学,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二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大力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努力建立健全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有力加强。三是4月29日和驻厅纪检监察组共同组织召开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对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四是压紧压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有力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五是大力健全党内监督体系,建立健全与驻厅纪检监察组工作会商、协作以及重要情况通报机制,印发《关于主动接受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六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深入开展改进干部作风、师德师风、教风学风、校风班风整治,以严明纪律和过硬作风推动教育改革发展。七是制定印发《河北省教育厅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严肃出国(境)纪律,规范出国(境)审批管理,压实从严管理的责任。八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确保个人事项报告的合格率和准确率。
(2)针对“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缺位”问题。一是规范推进省委教育工委巡察工作,制定印发《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巡察人才库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则。二是研究制定《2020年巡察工作计划》《巡察工作规划(2020-2021年)》,经省委巡视办批准,对省教育厅直属9所高职院校和6个直属事业单位进行巡察,并将巡察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年度,确保2021年底前实现巡察工作全覆盖。三是2020年6月底完成了省教育厅2个直属事业单位巡察工作,2020年8月启动4所高职院校巡察工作。
(3)针对“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厅巡察办与党建处合署办公,编制5人仅2人在岗”问题。一是为党建处补充人员,从2人增加至4人。二是加强巡察工作领导力量,经向省委编办申请,党建处增加了1名巡察办专职副主任(正处级)。三是大力提高巡察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根据省委巡视办工作安排,推荐了巡察办负责同志和相关同志“以干代训”参加省委巡视组巡视、上挂省委巡视办挂职。
(4)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一是完善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二是研究制定《关于主动接受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对“厅党组切实承担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厅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厅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职责”等进行明确要求。三召开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密联系思想政治、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实际,进行自我对照检查、党性分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团结鼓劲、担当作为的目的。四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强化思想教育,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压实,“两个责任”不断强化。五是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机关干部争做“八个模范”的意见》,提高机关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干事创业的能力和本领,勇于担当尽责、锐意改革创新的氛围进一步浓厚。
(5)针对“厅机关纪委履职能力不强”问题。一是加强机关纪委建设,主动接受驻厅纪检监察组业务指导,加强与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的协同配合,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机制。二是完成机关纪委换届工作,选齐配强机关纪委委员。安排机关纪委书记参加省直工委组织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三是强化监督执纪力量统筹使用,充分发挥机关纪委委员和各党支部纪检委员作用,在机关内部形成纪检工作履职尽责强大合力。四是对厅机关纪委承办的2件驻厅纪检监察组交办问题线索,进行了详实调查,分别形成了初核情况报告和函询情况报告,予以了结。
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整治‘四风’不彻底”问题。
(1)针对“向基层发文多”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精简文件,切实减少向基层发文。二是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发文计划,实行计划管理,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三是严格控制配套文件数量,不重复发文。四是已有明确规定且仍然适用的,一律不再重复发文。五是通过官微“河北教育发布”等发布事项,对能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的事项,不再印发文件。六是发扬“短实新”文风,坚决压缩篇幅,提高文件质量。
(2)针对“对‘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估计不足,整治不彻底。巡视发现,少数厅属事业单位十九大后仍然超标准公务接待、借文体活动之名违规全员发放福利”问题。一是厅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成立专门工作组调查处理,驻厅纪检监察组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在省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的督办指导下,相关问题得到立行立改,党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13人(其中副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5人,处级以下干部7人)。二是严格落实委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加强机关纪律和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通知》,在前期已开展警示教育的基础上,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开展全员专题教育,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三是大力构建科学规范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办公用房使用标准和公务用车管理,对调查研究、公务接待、新闻报道、出国出访、会议活动等做出具体禁止性要求,制定、修订公务接待、福利发放相关制度6项,以严明纪律和过硬作风有力推动了教育改革发展。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水平不够高方面
1.关于“落实党对教育事业全面领导,强化教育系统党建工作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教育工委党建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忽视对全省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统筹指导”问题。一是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联合召开全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推进会议,规范中小学党组织隶属关系,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二是大力加强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建设,省属重点本科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比例达到100%。三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民办高校列入党建工作会议和基层党建培训范围,推进民办高校党委书记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在民办学校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有力发挥。
(2)针对“省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涵盖中小学的全系统党建工作少”问题。一是把加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纳入省委教育工委会议、省教育厅党组会议的重要议题,建立定期研究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推动全省教育系统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进一步增强。
(3)针对“截至今年11月底,全省仍有8个县尚未成立教育工委”问题。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联合召开全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推进会议,建立健全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组织体系,推动全省各地成立教育工委,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教育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截至2020年3月,8个尚未成立教育工委的县已全部成立。
(4)针对“对民办高校和中小学党建工作指导力度较小”问题。一是建立了党建主管处室全程参与民办高校年检机制,对民办高校党组织在重大事项、重大决策上的监督作用进行督导。二是加大对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支持力度,与公办高校同等列入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对20所民办高校每校给予10万元党建专项经费支持。
(5)针对“党员教育管理比较松散,存在‘口袋党员’‘隐形党员’”问题。通过与部分民办高校党委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对“口袋党员”“隐形党员”形成原因、重点难点、整改措施等基本情况进行了调研,制定了加强民办高校党员规范化管理的措施。下一步,制定印发《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方案》,定期排查党员组织关系,督促“口袋党员”“隐形党员”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学校党组织。
(6)针对“全省中小学校党建管理体制尚未按要求理顺”问题。一是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联合召开全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推进会,对理顺中小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进行了部署安排。二是建立《中小学校党建整改工作台账》,实行党组织隶属关系梳理等问题整改季报制度。截至2020年9月底,全省中小学校党组织关系调整理顺到位,已全部隶属市县教育工委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
(7)针对“机关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不够”问题。一是组织各党支部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把疫情防控工作和年度教育重点工作共同研究、共同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二是抓好组织建设,选齐配强机关党委委员,已完成机关党委换届工作。三是抓好机关党建阵地建设,党员活动室、干部图书室、“职工之家”均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四是抓好履职能力提升,结合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拟定了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培训计划,对党支部会、党小组会学习制度进行了规范。通过以上措施,委厅党员干部对党建和业务相融合的意识明显增强,支部书记抓“双促进”的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2.关于“履行选人用人职责不够到位”问题。
(1)关于“群众满意度较低,有的年度选人用人民主评议结果‘好’的比例明显偏低”问题。一是严格干部选任程序,建立科学规范的选人用人制度,制定了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选人用人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二是在公务员职级晋升、事业单位处级领导干部选任等工作中,各个环节充分发扬民主,选任工作方案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民主推荐环节充分保证群众参与度,干部考察过程充分听取群众反映,干部任前公示保证公示时间、保障群众知情权。
(2)针对“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规范省委教育工委会、省教育厅党组会议事决策程序,对干部人事议题表态发言提出具体要求,必须明确表态“同意”或“不同意”。二是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培训指导,严格规范了会议记录。
(3)针对“长期忽视改善干部队伍年龄结构”问题。一是落实党组选人用人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干部补充选任良性机制。二是拓宽选人用人视野,2020年招录清北选调生1名,选调35岁以下公务员2名,接收40岁左右军转干部2名,进一步优化了机关干部队伍年龄结构。
3.关于“执行干部管理制度不严格”问题。
(1)针对“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有偏差”问题。一是开展政策宣讲培训,汇编政策学习材料,组织各党总支、党支部开展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专项学习。二是印发《关于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政策学习扎实做好2020年填报工作的通知》,确保领导干部填报事项信息准确、完整。三是集中组织填报对象进行闭卷测试,促使填报对象对填报政策和要求学深悟透,2020年随机抽查个人事项填报合格率为100%。
(2)针对“执行干部任前报告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省教育考试院分党组全体成员、干部人事部门的主要和分管负责同志以及具体工作人员,原原本本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文件,组织开展干部选任工作大练兵,使人事干部成为精通政策的行家里手。二是修订完善《中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分党组工作规则》,明确提出省教育考试院分党组在研究决定副处级干部任用前,专门对干部任用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省教育厅党组。三是规范省教育考试院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程序,细化了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各个环节工作程序。四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作用,在报名、民主推荐、座谈谈话、考察、任职公示等环节,明确必须有纪检监察人员参加和监督。通过严肃整改,省教育考试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得到健全完善,分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有力发挥,干部选任工作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得到有力提升。
(四)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不彻底,整改成效不够明显方面
1.关于“巡视整改持续深化不够”问题。
(1)针对“上轮巡视指出的‘党政机关办企业’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一是经省财政厅批准,2016年将河北省教育图书发行部产权划归厅机关服务中心,工商、税务、资产等划拨手续全部完成,除依法纳税外,每年向省财政厅上缴国有资产收益金。二是厅机关服务中心加强对河北省教育图书发行部的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使其成为产权明晰、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国有独资企业,完全参与市场化竞争,有效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三是厅机关服务中心作为财政预算单位,严格执行财政预决算管理制度。
(2)针对“本次巡视又发现省考试院下属3个处室作为非法人分支机构开展企业经营活动”问题。省教育考试院召开分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立行立改,明确要求切实加强对实体国有资产和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相关处室单位迅速转变工作职能,不再参与实体的经营活动。一是教育考试服务中心不再参与服务部日常经营,培训指导处不再参与资料发行部和杂志社的日常经营。二是服务部、资料发行部和杂志社的经营活动全部由企业自身负责,其国有资本收益列入省教育考试院年度预算管理,按规定缴纳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三是服务部大幅压减经营面积,不再对外开展出租业务;资料发行部和杂志社突出服务性和公益性,只开展为考生、院校服务的无盈利性经营项目,不再参与其他经营活动。
2.关于“审计整改责任缺失,一些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针对“厅党组对2018年两份审计报告,没有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没有制定整改方案,审计报告指出的‘往来款清理不及时’等5项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一是开展2018年审计整改情况“回头看”,将两份审计报告整改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督促被审计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将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开展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往来款”专项清理,各单位将“往来款项”按照形成时间分成1年内、5年内及5年以上三类,分类逐项提出了处置方案,进一步做好处置清理工作。三是深化省属高校资金绩效管理改革,会同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推进省属高校资金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高校覆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四是坚持厅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制度,针对2019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厅党组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召开专题会听取审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经审议后上报省审计厅。
3.关于“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不够深入”问题。
针对“个别班子成员未将征求意见中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列入检视问题清单,有的领导干部整改措施不够具体,针对性不够强”问题。一是对主题教育期间从基层征集的102条意见建议进行了再梳理、再研究,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任务。二是研究制定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方案》,结合教育重点工作、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事项、巡视整改事项、主题教育整改落实“上下联动”事项、委厅年度工作要点,将群众反映强烈、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部列入班子成员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清单。三是结合领导分工,委厅班子成员主动认领整改任务,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个人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清单。委厅班子成员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与市县教育局和省属高校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确保了每一项措施都取得实效。
三、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针对自身查找的问题和巡视整改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政治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努力推动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全面系统学、结合实际学、及时跟进学,真正学懂弄通做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引领推动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继续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创新理论武装,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研判重大舆情。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河北教育现代化和教育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持续深化教育改革创新,破除制约教育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二)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加强对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委厅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严格落实《关于主动接受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不断健全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进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违规招生行为等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教育领域腐败问题、以及损害师生权益的不正之风和损害教育公平的行为。
(三)严格贯彻党的组织路线,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党组选人用人主体责任,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严格执行干部政策法规,严格管理教育干部,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提升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水平。加大机关党建工作力度,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
(四)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加快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体系,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城镇学校扩容增位两项民心工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加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人才培养供给侧对接需求侧的精准度,扎实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试点,提高职业院校办学活力。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扎实推进“双一流”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实行“一校一策”目标管理。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健全教师补充机制,弘扬尊师重教风尚,着力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队伍。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全面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的工作目标。抓好“三件大事”,深化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支持雄安新区提升教育水平,抓好冰雪运动进校园,如期实现2020年教育改革发展目标任务。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1—66005035(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河北省教育厅;邮政编码:050051;电子邮箱:hbjytbgs@126.com。
中共河北省教育厅党组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