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10-20 08:44:30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4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财政厅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12月31日,省委巡视组向省财政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省财政厅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五个到位”“四个落实”等要求,深刻认识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巡视整改是巡视成果运用的重要体现,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切实强化责任担当,高标准整改、高质量落实,确保巡视整改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一)第一时间安排部署。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我厅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进行学习传达、研究部署。厅党组认为,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客观中肯,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令人警醒,提出的建议对症下药、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反馈意见完全赞同、全部接受,并进行深刻反思,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同时,要求各党支部层层传达部署,引导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统一到巡视整改具体要求上来,切实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对党是否忠诚的试金石,作为全面建设高质量财政、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确保抓实抓好、抓出实效。
(二)层层压实整改责任。迅速成立厅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以厅办公室、人教处、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监察组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全厅上下构建起党组书记牵头抓总、分管厅级干部具体主抓、相关责任单位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逐项明确目标举措。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4方面12个具体问题,逐条进行梳理分析,先后研究制定《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目标措施落实方案》,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举措、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及完成时限,把整改工作具体化、清单化,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组织各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问题,开展深入调查,找准症结所在,进一步制定详细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明确专人、配备力量狠抓各项任务落实。同时,将整改任务纳入全厅标准化绩效管理,靠激励约束机制保障整改不走过场、任务一抓到底。
(四)着力强化督导调度。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多种方式,不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进督导,先后召开7次厅党组(扩大)会议、7次由分管厅级干部组织的专题会议,协调部署整改工作开展、及时研究解决具体问题,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委巡视整改任务落实的通知》进行阶段性调度。专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巡视反馈问题再次深入反思、深挖根源,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坚持与省委巡视组同题共答,围绕“三件大事”组织开展防控政府债务风险,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冬奥会筹办专题调研,全面查找并解决突出问题。
二、坚持标本兼治,不折不扣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聚焦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厅党组强化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的精神,坚决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切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有效解决具体人、具体事的问题,同时完善“长久立”的机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推动巡视发现问题全面整改,促进财政工作整体提升。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1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2个;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9个;基本完成1个,目前正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脱贫攻坚履职不充分”问题。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支持脱贫攻坚摆在突出位置,在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全厅干部大会等会议上反复强调,多次专题研究部署,要求财政干部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意义,不折不扣抓好财政扶贫各项任务落实。通过不断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在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我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被评为优秀等次,切实打了“翻身仗”。此次巡视以来,厅党组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并将其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列入2020年度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及时发现解决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第一时间召开厅党组会议和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逐项对标对表,深入研究落实措施,切实履行好财政扶贫职责使命;及时编发《学习参考》,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关于扶贫重要论述等内容进行全面梳理,组织财政干部广泛学习领会,动员全厅紧盯目标任务,狠抓责任落实。
二是持续强化资金保障。严格对照国家扶贫考核投入要求,在年度编制预算时,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作为重点保障事项,根据省扶贫办提出的年度资金需求,统筹省级财力优先给予安排并保持增长,确保投入达到国家要求。2020年,中央补助我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7.78亿元、增长11.3%;省级已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9.66亿元、增长26.5%,增幅超过国家要求15.2个百分点,占中央安排我省扶贫资金比例为184.4%,高于国家要求144.4个百分点。
三是着力提高资金绩效。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闲置大排查,2019年11月组织市县全面排查2016—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要求市县加大闲置资金清理力度,对尚未安排到项目的,抓紧落实到具体项目;对尚未支出的,加快项目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和履行报账程序,抓紧形成有效支出,并自11月开始每半月报告一次支出进度。截至目前,全省2016—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全部支出使用。加大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督导力度,对支出进度偏慢的市县,及时点对点电话沟通,督促其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资金支出,截至目前,全省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达到98.9%,高于国家要求0.9个百分点。进一步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切实加强对市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定期对市县绩效目标填报及审核进度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地加强扶贫资金日常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关于“筹办冬奥会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够精准。2019年,部分省级冬奥补助资金未落实到具体项目”问题。
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及时向张家口市财政局发函通报巡视反馈问题,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奥资金管理的通知》,督促张家口市抓紧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截至2019年底,原未落实到具体项目的省级冬奥专项补助资金,已全部落实到具体项目。同时指导张家口市财政局完善涵盖专项资金管理、预算管理等内容的冬奥资金监管制度体系,有力提升冬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抓好建章立制,建立完善省级冬奥补助资金统计报送制度,印发《关于完善冬奥会筹办资金统计报送制度的通知》,逐季度统计省级冬奥补助资金支出使用情况,指导张家口市及时落实细化到具体项目,并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三是持续跟踪问效,联合省冬奥办、省审计厅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级冬奥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制定印发工作方案,指导张家口市组织开展自评,持续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为冬奥筹办提供高质量财政支持。
3.关于“编制预算不够精细。省本级一般公共、政府性基金预算中,部分未细化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有的专项资金未细化到具体地区和项目,有的省级部门其他收入预算编制不够准确细化”问题。
在2020年省级预算编制中,坚持精编细编,严格区分级次、项目和部门单位编制年初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一是年初预算能编入部门的全部编入部门。除按《预算法》规定应预留的预备费、预留增资经费、财政直接列支资金等,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和工作需要,将项目资金全部细化编入主管部门,由多个部门分管的,分别编入分管部门或编入牵头部门,落实部门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二是部门预算能细化的全部细化。着力把包含财政拨款和部门其他收入等所有资金,编列到具体实施单位、可执行项目和最细化的支出分类科目上,达到预算一经批复就可执行的程度。对需要分配其他部门执行的项目,在预算编制中也编入具体单位、细化到具体项目。同时,严格控制代编预算和打捆项目,对少量确需执行中细化的,尽快细化到具体项目,确实无法细化的按程序收回财政统筹使用。三是转移支付预算能编到市县的全部编到市县。严格落实转移支付提前下达要求,着力提高下达比例,并要求市县编入本级预算,提高各级预算编制到位率。2020年省对下转移支付均按规定及时提前下达,并指导市县细化编制到具体项目,使转移支付预算清晰反映省对下补助都“有什么”“给了谁”“投向哪”。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领导干部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部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不实的问题”,厅党组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两项法规”及相关规定,省委组织部安排部署2020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工作后,厅党组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动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坚持政治站位。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组部《关于做好2020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精神,从对党绝对忠诚的高度,把上级精神传达到每位报告对象,促使报告对象从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提高戒惧意识、规矩意识,健全填报前、填报中、填报后全链条管理机制,确保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规范、真实、准确、完整填报。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印发我厅2020年集中填报通知及相关材料汇编,专门组织召开培训会议,现场部署填报工作,做到“四个讲清”,即讲清填报重要性、讲清填报政策、讲清填报要求、讲清不实填报的后果;召开集中填报专题动员培训会,详细讲解填报要求和常见问题,确保报告对象培训全覆盖。三是注重咨询指导。公布政策咨询联系人和电话,随时受理政策咨询和填报指导;对填报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补充通知作出说明。四是严格监督处理。明确专岗专人负责准确录入系统并保存归档,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同时,对年度随机抽查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按照省委组织部有关要求,年底按规定比例随机抽查人选,并由驻厅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对抽查发现不实填报的,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印发《河北省财政厅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填报规范》,进一步压实责任、规范程序、细化步骤,建立起全过程闭环管理的填报机制。
(2)针对“警示教育力度还不够。近3年来,对厅内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深刻剖析原因、举一反三不够,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有差距”问题,一是组织召开全厅党员干部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我省查处的重大典型案例及作风建设有关情况,围绕厅内发生的违纪问题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全厅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从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严守纪律底线。二是针对厅内发生的有关违反纪律问题,厅党组依规依纪作出严肃处理,责令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厅党组作出深刻检查,并由分管厅领导进行约谈,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其所在单位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相关人员作出深刻检查,认真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制定专门整改措施。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办法,进一步扎牢制度笼子,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将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作为年内重点工作,列入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作为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以案说纪”等“四个一”活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辑印《疫情防控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3期,引导党员干部提升思想认识,吸取深刻教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3)针对“对下属单位招投标管理监督不够”问题,一是第一时间进行“回头看”。制定下发《关于对招投标工作开展“回头看”自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厅内有关单位对2016—2019年的招投标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按照政府采购及招投标规定,重点对项目谋划、预算编制、事前论证、审批备案、招标采购、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环节进行逐项核查,对有关情况和资料进行再汇总、再梳理、再确认。二是加强相关制度的梳理完善。督促指导重点项目单位修改完善《集中采购流程规范》,进一步细化采购办理流程,明确监督与绩效评价内容,并对不同类型的采购内容制定具体采购流程图。三是强化长效监督管理。充分利用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对厅内各处室招标项目委托协议、中标通知等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并指导作为独立采购人的厅属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开展招投标等有关工作。
2.关于“驻厅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还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主动发现问题少”问题,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不断拓展问题线索来源,着力提高主动发现问题能力。一是在查阅资料中发现问题。与省财政厅办公室、机关党委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掌握自收信访件的处理情况和督查督办件的落实情况,通过查阅省财政厅《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分解台账》《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台账》等,注重从中筛查捕捉问题线索。二是在线索处置中发现问题。针对巡视组反馈问题线索,严格落实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规范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报告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月下旬成立3个调查组,对每个问题线索都进行集体分析研判,通过与被调查人谈话,深入了解和掌握所在单位干部情况,注重从中发现新的问题线索。三是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制定《落实监督责任措施清单》,明确16项任务和30个具体措施,确保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针对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督促农业农村处细化整改措施,严格整改时限,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针对国家复工复产调研组在我省调研发现的问题,制发《关于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保障政策措施落实的通知》,对省财政厅承担的2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注重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线索。
(2)针对“‘三转’还有不彻底现象”问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主责主业,恪守权责边界,把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做得更加精准务实。树牢“四个意识”,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履行职能、改进方式、转变作风的始终。深入转变执纪方式和工作作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履职尽责,精准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3)针对“存在监督执纪不够严格现象,对一些违规违纪问题,深究细查不够”问题,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在审查调查、问责处置中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是严格执行《规则》《规定》。坚持执纪执法同向发力,把《规则》《规定》这“两把尺子”的要求落实落细。不断提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掌握监督执纪问责的基本原则、基本规范、基本程序、基本要求,以严明纪律管党治党。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把握监察的职责、范围、对象、权限、程序等,严格依照宪法和监察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二是认真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回头看”。重新查阅2013年以来违纪人员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相关材料,对涉及处分的案件逐一审核把关,坚决杜绝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的发生。三是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五一端午印发通知,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针对违规组织各种宴请及“私车公养”等问题,开展明察暗访4次,保持纠正“四风”高压态势,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3.关于“持续整治‘四风’问题还不够有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有的班子成员调查研究过少,与有关要求有差距”问题。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调研工作作为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推进高质量财政建设的有力抓手,制定出台全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十项措施》,优化完善调研机制,不断提升服务领导决策、推动工作落实的水平。一是实行调研计划管理。组织厅领导班子成员和厅内各单位紧扣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及高质量财政建设重难点任务,认真研究谋划2020年度调研课题;制定《关于印发2020年全厅重点调研课题的通知》,分别确定厅级干部重大调研课题11项、厅内各单位重点调研课题52项,并逐项明确调研内容、调研方式、成果形式、完成时限等,为全年调研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提供重要遵循。二是落实定点调研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要求,围绕推动财政重点工作在市县高效落地、确保全年任务目标圆满完成,组织开展厅级干部季度综合调研、重点工作包联和定点调研,制定印发《厅领导重点工作包联工作方案》,每名厅级干部选取1—2个市作为包联及调研市,并确定1—2个基础差、困难多、矛盾大的县(市)作为日常调研联系点,聚焦疫情防控资金政策落实、收入组织、财政风险防控、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开展调研。目前已实现各市和雄安新区综合调研全覆盖,确定调研联系点16个。三是着力提升调研质效。丰富调研方式方法,注重基层一线调研,加强与省直部门联络对接,要求分管厅级干部每年至少走访1/3对口服务部门,倡导“走出去”调研,积极拓宽调研渠道;规范调研台账管理,制定统一的厅级干部调研工作台账,并及时录入调研情况,完整体现调研时间、地点、对象、主题及内容、同行人员、主要成效等内容,调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1)针对“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红脸出汗’不够”问题,一是立行立改,1月20日组织召开厅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辑印学习资料、细化工作方案、印发工作提醒、广泛征求意见,厅党组书记认真主持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进行审核把关;会上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并邀请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组有关领导列席指导,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目的;会后将会议召开情况在全厅范围内进行通报。二是着眼长效,认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讲话、《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中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相关内容,并编辑成册,作为厅领导班子成员日常学习资料,促进厅级干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2)针对“个别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不严格。有的党组成员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党组织生活”问题,1月11日印发《河北省财政厅基层党组织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组织厅内各基层党组织按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求厅级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将参会情况详细记录于2020年度《党支部工作手册》,相关党支部填报《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备案表》,统一建立台账。根据巡视工作安排和全厅疫情防控要求,全厅36个党支部(含基层党委)均已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10名厅级干部按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各党支部均制定了问题整改清单。同时,加强机关党建制度建设,经厅党组会研究审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细则》等办法细则,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
(3)针对“党支部制度执行不到位。有的党支部无党支部工作要点,没有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和谈心谈话”问题,一是制定全厅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对照全厅工作要点、省直工委工作要点等要求,制发我厅《2020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并指导各党支部制定支部工作要点。二是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要求,研究制定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分别就党支部等基层组织的设置、组织生活会开展、党员教育监督管理、党建质量提升、党组织和党员考核评议等内容,明确具体制度和措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三是发挥制度机制约束作用。将党建工作作为共性指标纳入全厅标准化绩效管理,把巡视整改完成情况列为2020年度党支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计划年内组织对各党支部《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不够规范现象”问题。
针对巡视指出的问题,我们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检视问题,着力提升整改实效。一是健全完善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和政策要求,研究制定《河北省财政厅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二是实行台账管理。对机关参公单位在编干部基层工作经历情况进行梳理,建立干部基层工作情况台账。三是多种渠道选派。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对接,着力通过驻村帮扶、基层锻炼、选派挂职等方式促进干部成长,已先后选派2名处级领导干部挂职副县长支持脱贫攻坚、1名一级主任科员驻村帮扶。四是严格职数预审。继续坚持并严格落实处级干部调整职数预审制度,坚决做到超职数配备“零容忍”。
3.关于“机构改革有的不到位。存在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混合办公现象,存在事业人员和企业人员混合办公现象”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在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消化整改。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巡视组在巡视期间指出“机构改革有的不到位”问题后,立即对相关单位牌子进行撤销摘牌,对新划转、更名的单位明确职责分工,转变运行模式,实现稳妥过渡。二是明晰职责范围。按照省委办公厅批复我厅的“三定”规定,对内设机构职责进行细化分解,制定印发《河北省财政厅各处室职责范围暂行规定》,做到职责更加清晰、运转更加高效。根据单位职责和人员配备情况,健全岗责体系,开展“定岗定责定员”,明确各处室单位岗位设置、职责分解和责任人员,并将岗责体系嵌入标准化绩效管理系统。三是严格任职管理。在全面梳理处级干部工作岗位与备案情况不一致情况和一般干部混岗情况基础上,经厅党组会议研究,调整返回任职岗位处级干部11人,调整处级以下干部到实际工作岗位15名,着力消化解决混合办公现象。四是补充人员力量。把握干部梯队建设规律,加大干部招录招调力度,向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申报了公开遴选、公务员招录、选调生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尽快补充人员力量。
(四)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关于“党组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不充分。没有将整改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未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问题。
此次巡视中,厅党组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反思上轮巡视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对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一是细化整改责任落实。围绕本轮巡视反馈的4方面12个问题,厅党组研究制定《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目标措施落实方案》,逐项明确整改目标、具体举措、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同时各责任单位对牵头整改任务进行再研究、再细化,确保每项措施都切实可行、每项任务都落实到人,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二是高标准、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组要求,1月20日组织召开了厅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邀请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组相关领导列席指导。在反复学习、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谈话的基础上,厅党组及班子成员紧紧围绕巡视反馈意见,认真反思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完善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达到了预期效果。会后按要求起草《关于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报告》《关于厅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的通报》、整理《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并及时报送有关部门。
2.关于“审计整改问题存在反复现象”问题。
(1)针对“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不准确、不规范等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有的项目执行不到位”问题,在2020年省级预算编制中,坚持正向促进与反向约束相结合,强化预算编制审核和预算执行监控,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一是加强预算编制审核。把严格预算审核作为提高编制准确性的重要手段,在组织各部门做好项目前期准备、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的基础上,对部门申报项目,从政策依据、资金测算、项目支出和绩效信息等方面进行逐项审核,对资金使用和投向不科学的进行审核调整,对工作量和任务量变化的、不紧迫的可以下一年度考虑的进行相应压减,确保年初预算编实编准。二是加强部门预算支出进度管理。进一步加大对省级部门预算支出进度的通报力度,印发《落实部门预算支出进度承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推动部门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同时围绕“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目标任务,向省直部门印发《关于加快省直部门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对切实加快疫情防控资金支出、保障防控资金需要、加快项目支出进度等提出具体要求。三是落实预算安排与执行进度挂钩机制。对执行进度慢的省直部门相应减少预算安排,引导部门编细编准预算,对2019年没有达到既定预算执行进度的部门,2020年按照一定比例压减一般性支出,倒逼部门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四是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对执行进展缓慢、预计难以支出的,以及偏离绩效目标、低效无效的资金,按规定收回财政统筹使用,促使部门自觉提高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准确性、规范性。五是全面加强审计整改有关工作。完善审计整改督办工作机制,研究修订《河北省财政厅审计检查问题整改工作规定(试行)》,健全审计整改责任制,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谋划研发审计问题整改督办信息系统,实现整改任务网上分解、整改过程网上监控、整改结果网上反馈,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实施审计问题数据库管理,加大分析研判力度,深入查摆在预算编制、执行及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制定针对性措施,防止问题屡查屡犯。
(2)针对“厅管企业投资收益上缴国库不及时”问题,进一步深入学习《公司法》、财政部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借鉴吸收其他省份有益经验,为推动问题整改提供重要遵循;研究制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冀财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收益上缴国库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冀财基金公司收益上缴的范围、程序,建立公司收益上缴国库长效机制,推动冀财基金公司收益上缴工作的规范化。2020年4月13日,冀财基金公司召开股东会表决通过了《河北省冀财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2019年投资收益分配方案》,并于4月14日将有关收益上缴省级国库。
三、着眼常态长效,持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用力不松劲、久久为功抓整改,继续把各项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向省委交一份满意答卷。
(一)在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上持续用力。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扎实深入推进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持续进行跟踪问效,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确保真整改、真落实;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事项,盯紧目标、细化举措,倒排工期、加快推进,确保巡视反馈问题见底清零;对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的事项,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持之以恒推进,并及时发现、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促进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二)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上持续用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财政改革发展全过程。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大力支持驻厅纪检监察组履行政治监督责任,推动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财政部门落地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制度体系,切实提升机关治理效能,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深化政治性警示教育,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省实施细则,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开展“干部人事制度建设年”行动,落实《关于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健全明晰岗责体系,全面精准考核干部,不断提升干部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持续用力。以此次巡视为契机,强化问题导向,坚持举一反三,深入查漏洞、补短板,完善一批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办法,不断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持续加强内控建设,盯紧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完善权责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大力推进“智慧国库”建设,完善用好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财政资金即时监控系统,及时发现纠正问题,推动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更加规范。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扶贫、冬奥、疫情防控、直达市县资金等重点资金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深入开展扶贫领域、民生领域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中隐藏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切实维护财经纪律。完善高效抓落实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要求,大力推行一次办好等“五项机制”,举办“贯彻新理念、对标高质量、全力抓落实”财政“擂台赛”,推动工作全面提质提效。
(四)在推进统筹结合上持续用力。综合运用好巡视成果,将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和省委省政府“三六八九”工作思路结合起来,与高质量财政建设各项重点任务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更加积极有为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用足用好专项债券、特殊转移支付、抗疫特别国债等资金;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重点支持疫情防控、三件大事、三大攻坚战、转型升级、20项民心工程等任务落实;深入开展“三创四建”活动,持续深化财税改革,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全面推动高质量财政建设再上新水平,努力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财政支撑。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11-86771230,86771273(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石家庄市泰华街48号河北省财政厅;邮政编码:050051;电子邮箱:hbcztmsk@163.com。
中共河北省财政厅党组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