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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10-20 08:44:30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4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12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精准到位,我们深受启发和教育,局党组诚恳接受,深刻反思,以最鲜明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站位,强化组织。2019年12月30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巡视情况会议一结束,局党组当天即召开会议,传达巡视反馈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后迅速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任副组长,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到全盘把握、全程推动、全面把关。2020年1月22日组织召开局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各党组成员逐一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并结合思想、作风和工作实际,主动认领和承担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了巡视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二)以上率下,凝聚合力。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视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靠前指挥,对重要工作认真部署、重大问题多次过问、重点环节加强协调。局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主动承担,主动整改,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和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处室敢于正视自己、直面问题,举一反三、深挖根源,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实现了责任全覆盖、整改无死角。

(三)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局党组研究制定了《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细化为17个问题,把整改任务逐项分解到处、责任压实到人,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都有领导负责、有处室承担、有人员落实、有时限要求。对各项问题整改反馈情况,从局领导班子成员到承办处室,从处室负责人到具体经办人,谁经手、谁把关、谁签字,层层压实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依据省纪委监委对我局巡视整改情况报告的审核意见,局党组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再次对各项整改措施进行补充完善,切实提高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督导调度,推动整改。局党组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高质量、高频次调度,累计召开党组会、推进会、调度会等30余次,围绕整改工作方案、会议议事规则、干部调动和管理、金融风险处置化解等问题,及时了解情况,研究解决问题,真正形成了“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的高度共识和强大合力。局巡视整改工作办公室建立定期督导制度,每周一督导、半月一汇报,对问题比较突出、整改措施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重点督办,推动问题往深里改、往实里改、改出成效。

(五)建章立制,固化成效。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据政策、规定进行分类整改、科学处置,共制定完善了《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局专题会议制度》等10余个“管长远”的制度性文件,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笼子,做到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从根本上堵塞漏洞,形成制度屏障。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经过集中整改,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1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5个,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12个。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责任有差距”问题。

(1)针对“化解一般性风险点进度与省委要求有差距”问题。

一是稳中求进,全面推进处置化解。建立规范了金融风险排查台账、处置化解台账,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倒排工期、动态管理。在省政府领导下,我们采取果断措施和坚决行动,截至2020年4月30日,全省一般性风险点全部销号。同时加强调度,强化督导,定期通报,进一步压实各市和省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的主体责任,全省重大风险点处置进程明显加快,部分已进入司法程序,其余也都取得重要进展。

二是强化监管,从源头遏制增量风险。着眼于优化金融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今年4月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地方金融监管的意见》,会同省有关部门建立“7+4”类地方金融机构全覆盖的监管链条,建立预警机制,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对各类地方金融机构严格审批,确保对新设立的机构全面实行前置审查,坚决遏制增量风险。充分运用和发挥“河北金融云”监管服务平台作用,对金融风险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对新发现的各类风险建立台账,分类施策,及时处置,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三是压实责任,加强督导考核力度。落实《河北省处置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督查考核办法》要求,开展集中督查检查和考核并向省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协调各市、省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通过开展现场核查、跟踪问效等方式,对本领域风险化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把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

目前,我省在处置重点领域风险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在落实属地责任方面取得明显成效,重大风险点处置化解取得积极进展,互联网金融各领域风险清理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2)针对“重点地方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整改工作有差距”问题。

一是强化领导,高位推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风险处置化解工作,要求发挥党的领导责任、国有金融资本股东责任、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推进地方金融机构深化改革和风险化解。我局按照要求多次召开推进会、现场调度会、专题会等,围绕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化解、高质量发展等工作,创新谋划,周密部署,强化调度,研究解决问题和困难,统筹推动改革发展与风险处置化解工作。局党组谋方案、督进度、促成效,着力推动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化解工作。

二是统筹协调,合力推动。我局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组织相关部门和机构坚持问题导向,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动态报告制度,持续有力推进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化解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精准监测风险隐患,科学研判影响,及时预警,提早介入,不断加强业务监管和政策辅导,推动金融机构处置不良、化解风险。指导相关市、县政府积极落实风险处置化解属地责任,妥善制定风险处置化解方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财税、金融等手段,帮助高风险农合机构清收不良贷款、消化“历史包袱”,为化解风险夯实基础。

三是深入推动,务求实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化解工作方案》等,将不良贷款清收作为工作重点,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分类施策,化解存量,遏制增量。研究设立高风险机构风险救助资金,帮助高风险农合机构扩宽不良资产处置渠道,加大不良资产核销力度。

2.关于“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不够充分”问题。

(1)针对“在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有欠缺”问题。

一是思想上再重视。针对解决贷款难、贷款贵问题,局党组持续提高政治站位,深化理论学习,组织编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要求,充分认识到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多措并举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局党组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的工作要求上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增加资金规模,调整信贷投向,全力助推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达产达效。

二是政策上再强化。按照省领导到我局和金融机构调研时的指示要求,及时编辑了《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汇编》,组织全省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认真学习借鉴,创新推进金融服务。先后制定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金融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河北省推动企业股改上市融资三年行动计划》《关于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若干措施》《关于充分发挥融资担保作用支持打好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成立了省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协调服务领导小组,建立起常态化融资对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开辟绿色通道、优化业务流程、开展续贷展期等措施,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确保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资金供给不减少、融资成本不增加。我局正在按照省委常委会议要求,研究制定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办法,重点解决科技型、轻资产、无资产企业的融资难题。目前,我省在加大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方面,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取得较好成效。

三是服务上再创新。针对疫情防控对现场对接带来的不便,探索“无接触式”金融服务,利用大数据、互联网技术成功搭建了“河北省金融服务平台”,截至2020年7月初,累计注册企业1419家,合作金融机构65家,上架金融产品638款,放款32.33亿元。积极协调省有关部门梳理出三批共538家企业及融资需求清单,组织金融机构主动对接,努力满足企业融资需求。会同工信、商务部门向全省500余家中小微企业和900余家外贸、外资、商贸流通企业在线讲解了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政策,并进行了线上银企对接,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是落实上再加力。组织开展了2019年奖励资金申报工作,向101家符合条件的挂牌上市企业发放奖励资金3190万元,激发企业挂牌上市积极性。加强企业挂牌上市后备资源库建设,根据情况及时调整更新,入库企业动态保持1000家左右。联合上交所、深交所、全国股转中心、光大集团、港交所等金融机构,组织了7期挂牌上市融资线上培训活动,参训金融干部和企业高管近3000人次。2020年3月9日举办了全省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宣讲会,被国家复工复产调研组列为全省重大典型事例。截至2020年5月末,全省已进入证监部门上市辅导程序的企业34家。全省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融资1180.3亿元。

(2)针对“有的‘三重一大’事项未上党组会研究决定”问题。

一是完善议事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规定,研究修订了《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由党组会讨论和决定。2020年以来我局“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党组会研究议定。

二是加强业务研究。以制度形式将重大业务议题纳入党组会研究范围,增加重大业务议题的比例和频次。2020年以来,围绕金融领域扫黑除恶、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加强地方金融监管、推进金融风险处置、企业挂牌上市奖励等业务,进行了充分讨论和全面部署,有力推进了我局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坚持发扬民主。局党组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贯彻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议题内容由分管局领导或主办处室、单位负责人汇报,党组成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并就有关工作提出要求。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没有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问题。

一是进一步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主导权。深刻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到《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以及局机关《2020年度工作计划》,同时列为2020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开展集中研讨交流,思想碰撞,共同提高。坚持每半年向省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工作机制,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牢牢抓在手中。今年5月28日,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2020年上半年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并向省委进行了书面报告。

二是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修订了《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任务清单》,进一步健全党组统一领导、机关党委组织协调、各处室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局党组带头,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建述职会中,就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单列述职,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也要向局党组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了《党员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保障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全面执行。

三是进一步深挖根源全力整改。在局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就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查摆问题,深挖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努力方向,全力推动整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是进一步筑牢意识形态阵地。借助“学习强国”“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组织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真正学深学透、入脑入心,浓厚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氛围。注重发挥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作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扎实做好思想舆论引导工作,强化意识形态,筑牢舆论阵地。

(2)针对“网络正面宣传阵地不健全,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没有运营”问题。

一是加快推动整改落实。在局党组领导下,我局积极推动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尽早开通运营,组织人员认真完成稿件搜集整理、页面优化完善、上线部署筹备等工作。经过聚力攻关和持续努力,我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已于2019年11月26日上线运行,在巡视期间完成了整改任务。

二是规范细化运行制度。为保障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正常运行,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制定了《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运行维护管理暂行办法》,对工作分工、运维管理、机制保障等进行了逐一明确。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线以来,信息发布、运维管理、安全稳定等方面管理运行良好。

三是站稳网络宣传阵地。充分发挥网络宣传优势,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金融领域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等内容,积极主动做好引导。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深入宣传党和国家相关决策部署,持续报道我省地方金融行业防疫事迹,凝心聚力,营造氛围。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党组履行主体责任还不到位”问题。

(1)针对“局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专题研究部署不多,对有的上级文件学习研究不够深入”问题。

一是理论学习再深化。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修订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截至2020年7月末,编印学习资料3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制定了《党员理论学习制度》,向各基层党组织印发了《关于一季度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内容的通知》。在局党组带领下,全局党员干部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深化理论学习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研究部署再深入。局党组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政治责任,放在与抓业务同等重要位置,同步谋划部署,同步组织实施,同步检查推动。2020年3月6日,局党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摘编)》和省委《关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制定了《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对2020年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三是责任落实再严格。制定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拿出6项措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确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8项,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10项,党组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10项,党支部(党委、党总支)书记的具体责任4项,机关纪委专责监督责任6项,谋划建立6项机制,齐抓共管,全面覆盖,层层压实责任,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供了制度约束。

四是督导调度再加力。局党组加强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督导检查,局党组书记坚持下沉督导,主持召开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检查督导会议,听汇报、做点评、提要求,推动各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落实。各党组成员按要求对分管处室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谈话、早提醒、早纠正,不断加强分管领域党内监督。

(2)针对“局党组召开会议时,有的未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参会”问题。

研究制定了《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明确规定“局党组会议应邀请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派员列席”,将党组会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参会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固定下来,长期坚持,认真执行。2020年以来召开的党组会议,均按规定邀请了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参会。

(3)针对“对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抓好理论学习。2020年1月20日和3月6日,局党组2次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会,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省委对全面从严治党部署等相关精神,围绕实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纪党规的主要内容,更加充分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增进了对党的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的理解。

二是抓好警示教育。两节之前印发了《关于坚决纠正“四风”确保元旦、春节廉洁过节的通知》,要求党员干部严把纪律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2020年1月22日召开了全局节前警示教育大会,传达上级精神,通报典型案例,观看《国家监察》专题教育片,增强拒腐防变的意识,不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让每名党员干部都能心存敬畏、守住底线、不碰红线。

三是抓好填报培训。印发了集中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培训资料,对填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说明,2020年3月份开展了填报规定测试,提高了领导干部对填报信息的熟练程度。每年在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前,及时对每一位报告对象进行提醒,引导领导干部规范、真实、准确、完整地填报个人有关事项,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四是抓好防控机制。制定了《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工作方案》,在全局开展廉政风险点大排查,梳理明确职责权限,排查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进一步堵塞廉政风险漏洞,深入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表现,对不作为、不担当、推诿扯皮行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追责问责。

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主动监督不够。没有按规定派人参加或列席局党组有关会议,对重大事项缺乏有效监督”问题。

派驻纪检监察组多次参加我局党组会议,加强对“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监督。逐一听取各党支部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听取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支持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等方面汇报,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及时传达省纪委监委要求。不断推进强化政治监督具体化,围绕省“三件大事”,逐条梳理问题,建立监督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责任明、措施实。约谈2个处室负责人,督促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和机构的业务监管和监测预警。对16名新任处级干部开展廉政谈话,持续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

(2)针对“主动发现问题少”问题。

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不断拓展问题线索来源,着力提高主动发现问题能力。与综合处、机关党委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掌握自收信访件的处理情况和督查督办件的落实情况,通过查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涉及省政府工作完成情况台账》等,注重从中筛查捕捉问题线索。针对巡视组反馈问题线索,严格落实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规范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报告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月下旬成立3个调查组,对每个问题线索都进行集体分析研判,通过与被调查人谈话,深入了解和掌握所在单位干部情况,注重从中发现新的问题线索。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党组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针对“局党组落实‘党建工作要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要求有差距”问题。

一是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制定了省地方金融监管局《2020年度工作计划》,将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

二是细化党建任务分解落实。局党组研究制定了《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明确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对21项党建任务逐一分解分工,全面部署和坚定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和纪律建设,加强责任体系建设,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是强化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检查督导会议,局党组听取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汇报。安排机关党委委员列席党支部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四是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制定了《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建立党建工作考评机制,构建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责任体系,推动各基层党组织切实肩负起主体责任。

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

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调整完善机关党支部设置。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情况,将机关原有6个党支部调整为8个党支部,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抓好党建工作和党员队伍建设。提升党支部干部党建工作能力,年内实现党支部书记培训全覆盖。

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了《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关规定》,着力提升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推动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印发了《关于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问题整改,扩大整改成效。

三是加强党费管理。完成2019年度党费收缴工作,并进行公示,接受监督。修订完善了《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

四是规范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将手册填写情况作为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工作手册>规范管理的规定》,增强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3.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把关不严”问题。

针对“存在议定选人事项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强化党委(党组)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和把关作用的若干意见》等政策规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好干部标准,充分发挥党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履行干部动议、民主推荐、干部考察、讨论决定等议定选人事项和选任关键环节,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二是认真落实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和省委组织部《关于省直机关不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提任处级领导职务问题的答复意见》中关于基层工作经历的含义和解释,坚决贯彻“凡提四必”“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等要求,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规范严密。

4.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

针对“金融专业人员少,中层干部配备不到位”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等文件,严格按标准选人用人,努力提升干部本领能力,着力激发干部担当作为,不断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

二是根据机构改革后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成熟一个选拔一个,对部分内设机构负责人及时作了调整,努力促使中层干部逐渐配备到位。

三是加强金融知识培训,精选培训内容,活用培训方法,扩大培训范围,提升干部金融理论水平、知识素养和实践能力,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金融人才队伍。

四是加强干部横向纵向交流,积极向省委和组织部门建议,加大与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双向挂职锻炼力度,努力促进干部成长为学习型、创新型、复合型人才。

(四)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方面

1.关于“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充分”问题。

针对“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充分”问题。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局党组充分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带头强化责任意识,抓部署、抓推进、抓督查。各党组成员都能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头等大事,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动员和带领分管领域全力推进整改落实。

二是切实担当尽责。2019年12月30日在省委巡视反馈情况会议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九届省委第七轮巡视反馈会议精神,对抓好整改落实提出明确要求。迅速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成员全部担任小组领导。2020年1月2日召开了机关全体会议,动员部署整改工作,1月20日、3月24日、3月30日分别召开党组会,研究和推进整改事宜。

三是坚持依规整改。在局党组认真指导下,我局起草了《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2020年1月20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并以局党组名义印发实施。近期起草了《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重点工作阶段进展情况的报告》,也按规定提交到了党组会进行研究和审议。

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整改监督职责不够主动”问题。

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未派人参加局党组巡视整改和主题教育整改工作有关会议,未对巡视整改、主题教育整改工作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问题。

派驻纪检监察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有关要求,把抓好主题教育整改和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以严肃认真态度,扎实履行好整改监督职责。参加局党组巡视整改专题会议,对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提出建议。参加局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会议主题,聚焦巡视反馈的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四个方面查摆情况进行监督。召开组长专题会议,听取主题教育巡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认真研判整改成效,对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提出要求。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巡视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以整改落实推动省委要求落实,引领和促进全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政治担当,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进一步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夯实主体责任,从严管党治党。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切实担负起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和省委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强化党建考核,激发活力,提升战斗力。主动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各类违纪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三)坚持持续用力,狠抓后续整改。局党组带头,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查漏补缺,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回潮;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继续盯紧盯死,加快进度,坚决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要求,持续用力,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四)注重成果转化,统筹推进工作。坚持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贯穿于中心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把抓好整改落实与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推动地方金融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统筹协调,一体推进,全面发展,切实把巡视整改实际成效转化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新贡献。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1-87806623(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113号机关纪委;邮政编码:050011;电子邮箱:jrbzfzd@163.com。

中共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