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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黄骅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7-14 08:50:51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20日至6月20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黄骅市开展了常规巡视,7月3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提高站位,加强认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省委书记王东峰在听取省委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巡视整改的重大意义,坚决把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衡量“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先后召开多次市委常委会,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有效推动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坚决承担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市委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市长和市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其他市委常委为成员,市委副书记为办公室主任,切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市委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项整改组,四个专项整改组又下设十个问题整治小组,各相关党政班子成员为具体责任人,各相关单位为具体整改单位,形成了责任分明、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召开了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市委常委深入查摆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明确了下步打算,为完成各项任务整改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细化举措,加强整改。认真对照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制定印发了《黄骅市关于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把反馈意见细化分为4大项、10小项和64个具体问题,把每一个具体问题都明确了具体负责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各专项整改组和下设的问题整治小组也分别制定了具体整改落实方案,做到了责任清、任务明、措施实。

(四)建立机制,加强督导。建立了巡视整改工作“周督导、月报告”机制,通过市委常委会、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巡视整改工作调度会等方式,多次调度和听取各专项整改组和问题整治小组工作推进情况。建立了市委主要领导主抓、市委督查室牵头汇总、各专项整改小组参加的督查体系,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先后开展了12次督查,推动整改责任落实到位。针对整改工作出现推进缓慢的问题,及时研究分析,找原因、定措施,全力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整改落实成效

通过认真整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四个方面6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60个,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需长期推进3个,基本完成1个。

(一)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在推进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等方面存在差距”问题。

(1)针对“部分高新技术企业税收贡献率不高”问题。一是大力支持企业争取科技领域资金,用于技术研发创新,提高企业科技水平,加快具备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2019年以来,共争取上级科技资金880万元。二是大力建设各类科技研发平台,着力加强对重点科技创新平台的培育工作,积极申报各类省级创新平台。三是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目前有6家企业已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专家评审,4家企业正在申报,总数达到29家。

(2)针对“2016年至2018年,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例降幅不明显”问题。一是以“六个一”工程为抓手,提升项目、企业发展水平,提升财税收入质量;二是强化税收征管,修改完善《黄骅市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落实综合治税,确保应收尽收;三是大力支持骨干企业发展,安排拨付资金1亿元,用于扶持汽车制造、汽车零部件生产、模具行业技改提升等,鼓励汽车、模具、五金制造等产业集群率先发展;四是加快项目建设,总投资32亿元的京津装备制造转移园23个项目开工建设,总投资25亿元的龙创汽车产业园26个项目确定入园,17个项目完成土地摘牌,谋划建设5000万元以上项目182个;五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持走出去、请进来,主动赴京津、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开展精准招商10余次,创新开展中国·黄骅模具展览会暨第五届京津冀模具发展高峰论坛等活动,北京畅速智能仓配等10余个项目签约。通过一系列举措,税收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3)针对“以零地价提供土地及建厂房补贴等优惠政策支持大型企业,但企业效益不高”问题。一是积极引进北汽鹏龙(沧州)新能源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动力电池梯次利用项目,目前已完成规划设计,正在办理施工手续。二是积极开拓市场,多次与北汽新能源公司、北京市政府协调,北京市出租车将全部更换为北汽新能源公司黄骅产业基地生产的具备换电功能的EU300型新能源汽车。三是升级改造北汽黄骅基地项目,进一步增加生产规模,提升科技水平,加大汽车产量,提高企业效益。

(4)针对“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监管力度欠缺,部分环渤海生态环保整治项目进展缓慢,存在资金滞留”问题。第一,关于歧口二级渔港升级改造项目存在资金滞留问题。该项目于2019年3月开工建设,由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具体实施,目前正在加快推进,将于2020年10月份竣工投用,验收后予以拨付资金。第二,关于廖家洼渔港维护项目存在资金滞留问题。该项目建设方案于2019年8月5日得到省农业农村厅批复,目前正在加快推进,预计2020年底竣工,根据施工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第三,关于休闲渔业建设项目存在资金滞留问题。该项目涉及的赵家堡民俗博物馆及村民活动中心、歧口美丽乡村和古炮台遗址公园、张巨河古贝壳堤公园等三个项目均已完工,评审后申请上级验收,待验收后予以拨付资金。

(5)针对“黄骅市水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考核排名沧州倒数第一”问题。为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坚持多措并举、齐抓共管,重点聚焦“四大板块”治理。一是狠抓重点河流水质治理。坚持控外源、治污水两手齐抓,境内的五条重点河流除新石碑河个别指标不达标外,其它重点河流均值均达到考核要求。二是狠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坚持重拳出击、大力治理,列入河北省2019年度治理清单的32个村已完成26个,并将清单外沿河、沿海的159个村纳入治理任务,全面改善农村水环境,消除入河、入海污染源。三是狠抓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针对黄北排干流域、东风干渠流域、迎宾大街边沟等城区水体,投资1724万元,采取排污口设置一体化设备、河道内种植水生植物等方法进行生态修复,目前已建设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7处。投资1.8亿元实施滕庄子污水处理厂、黄骅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城区污水问题。四是狠抓近岸海域污染治理。统筹推进沿海村庄环境整治、渔船码头环境整治、育苗养殖企业治理,沿海21个村全部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环保厕所主体建成10座,1178艘渔船统一配备垃圾桶和污油回收桶,53家企业完成尾水沉淀池改造。在沧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情况考核中为优秀等次。此问题已完成阶段性任务,需长期推进。

(6)针对“2019年3月至4月,生态环境部交办的问题未整改”问题。一是2019年6月10日,相关石化企业落后生产装置主设备已拆除完毕。二是2019年7月,相关五金企业已停产,对酸洗车间、镀锌车间进行密闭整改。三是2019年5月,3家物流公司已全部建设车辆冲洗装置。

(7)针对“因贫困户信息未及时共享,造成先诊疗、后付费的健康扶贫政策没有完全落实”问题。专门制发了《关于健全扶贫领域基础数据信息共享机制的工作方案》,各乡镇在每月定期开展动态管理服务的基础上,每月5日前将上月自然增减情况报送市扶贫办;市扶贫办每月10日前将扶贫对象基础数据信息更新汇总;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医保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等“两不愁三保障”相关部门每月10日前主动与市扶贫办对接共享,充分比对信息,进行精准施策,真正从全市范围内建立健全了扶贫领域基础数据信息共享机制。

(8)针对“扶贫专项资金未落实到实施项目”问题。一是加强扶贫项目库建设,筛选确定了一批农业产业项目。二是加快资金落实速度,安排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95万元,安排扶贫光伏项目二期监理费6.47万元,安排2018年秋季、2019年春季贫困学生雨露计划补助金22.2万元,安排扶贫光伏一期项目质保金22.6万元,安排862.77万元用于两家农业龙头企业实施产业入股,目前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

(9)针对“G228滨海公路黄骅段土地征拆占部分工作未完成”问题。成立由市长任指挥长的国道228建设指挥部,统筹推进建设工作,先后4次召开调度会进行推进,相关争议地块已全部得到有效解决,全线地上物评估已经完成,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中。

(10)针对“渤海新区博爱医院项目涉及黄骅市的土地征地清表工作进展缓慢”问题。一是全面完成地上物清点、确认,相关补偿费用于2019年8月6日拨付到被征地村。二是积极完成土地组卷上报,已获得省政府建设用地批复文件,目前已进入供地程序。

2.关于“市委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较真碰硬的魄力不足”问题。

(1)针对“2017年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卫片图斑,至今仍有一部分未落实到位”问题。通过拆除和补办用地手续等办法,部分图斑已整改到位,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中。

(2)针对“因黄骅新城规划调整,于2008年纳入停产搬迁计划的个别园区,目前仍未搬迁”问题。全面开展企业评估工作,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就企业搬迁入园、拆迁安置等情况逐家进行洽谈。目前,部分企业已关停并完成初步选址,部分企业已完成资产评估。此问题已完成阶段性任务,需长期推进。

(3)针对“涉及44个村农村供水管网项目尚未开工”问题。一是压实具体责任,制定了44个村农村供水管网实施方案,建立了任务分解表和进度表,进一步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和时间节点。二是加快工作进度,对第一批不受加压泵站影响的14个村庄上网招标、先行改造,目前已完成改造任务、正式通水;对第二批26个村进行改造,剩余4个村作为第三批改造项目正在筹集资金,确保2020年全部完成改造任务。三是超前谋划推进,对2019年水源置换项目涉及的70个村的农村供水管网改造与水源置换项目同步推进,第一批38个村正在加快施工,第二批32个村正在积极推进。

(4)针对“教育局2018年普通高中助学金等资金滞留”问题。一是已将结余资金全部交回财政。二是加大各类资助政策宣传力度,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资助政策宣传课、微信群、政策宣传栏、大家访等资助政策宣传方式,让学生及学生家长充分了解掌握资助政策,使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享受到资助,确保做到不漏助。三是加大筛查力度,对所有资助对象,通过大数据信息筛查,不断提高资助的精准度,确保做到不错助。

(5)针对“第五幼儿园建设资金滞留”问题。全力加快第五幼儿园建设步伐,征地清表任务已全部完成,正在加快工程建设速度,所涉及上级专项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6)针对“2017年渤海粮仓科技示范工程资金等资金滞留”问题。一是2017年渤海粮仓科技示范工程70万元,已拨付到户。二是2018年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资金630万元,经向省农业农村厅、沧州市农业农村局请示后,批准继续实施该项目,按供种清册、供种合同及签收条拨付物化补贴资金504万元,自验合格后拨付剩余资金126万元。三是土地流转奖补资金45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1)针对“七届市委巡察第四轮才将意识形态作为单项工作纳入巡察内容”问题。市委已将意识形态纳入年度巡察工作安排,并长期督导市直部门和乡镇的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七届市委巡察第五轮对9个单位开展意识形态专项巡察,并完成意识形态专项巡察报告,七届市委巡察第六轮又对15个单位开展了意识形态专项巡察。

(2)针对“考核评价体系存在内容空洞、方法简单、指标宽泛”问题。一是健全考核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作为市委组织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清单》的考核指标,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健全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干部考核机制。二是完善评价体系。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细化了考核内容、指标要求,制定了考核评分标准,使意识形态评价体系更系统、指标更具体,实现考核评价与常态监督相结合。

(3)针对“个别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缺乏工作担当”问题。先后召开了省委巡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整改落实工作会议、理论骨干培训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宣讲会、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专题会,向全市各基层党组织发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学习解读、《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应知应会知识手册》等宣传学习材料,强化基层党委(党组)对意识形态责任制重要性的认识。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六进”活动,已在各乡镇、街道以及市直各部门全面开展。

(4)针对“尚未出台关于论坛讲座和思想文化类的学会、协会等社团的管理制度,缺乏有力的管理措施”问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新建改扩建纪念设施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思想文化类活动和阵地规范管理的通知》,对全市27家思想文化类协会、社团进行摸底排查登记,对现有5家纪念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了《黄骅市思想文化类协会、社团情况统计台账》《黄骅市现有纪念设施统计台账》,实行举办思想文化类活动申报制,从规范化、制度化的角度全面加强思想文化活动类阵地的建设和管理。

(5)针对“‘扫黄打非’基层站点未按要求完成年度建设任务”问题。召开“扫黄打非”工作会议,对基层站点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印发《关于推进“扫黄打非”基层站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并多次召开基层站点建设进度调度会,安排部署基层站点建设工作任务,已按要求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二)党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等制度规定不严格”问题。

(1)针对“个别单位党组成员超配”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全部整改,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对党政机构改革导致党组成员超配、领导职数超配干部全部进行了整改消化。目前,各单位党组成员、领导干部均无超配。

(2)针对“个别单位未经编制部门批准,私设职能科室和股级机构”问题。机构改革期间,相关部门制发文件撤销了私自设置的股级内设机构,作出了书面检查,并按照新的“三定”方案设置了内设机构。

(3)针对“部分单位和部门行政编制超编”问题。结合全市党政机构改革及乡镇和街道改革,采取人员分流和向超编单位核增行政编制的方式,消化超编人员,解决超编问题。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针对“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的主体意识不强,投入精力不够,工作标准不高”问题。一是加强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严格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意见》,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健全年初安排部署、年中督查通报、年底述职评议考核常态长效机制,建立了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三个清单”。正在制定《基层党建考核实施细则》,加大基层党建考核权重,把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情况作为乡镇党委书记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二是实行党建项目化管理。制定了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项目清单,基层党(工)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领办党建项目。将“党建工作项目化”实施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作为考核评议各基层党(工)委党建工作的重要依据。

(2)针对“个别村‘两委’班子不健全”问题。组织召开专题调度会,就村“两委”班子不健全问题,对相关乡镇进行专项调度。相关乡镇就“两委”班子不健全问题分别成立专项工作组,逐村制定工作方案。对于“两委”班子不健全村选派了乡镇干部担任第一书记驻村开展工作,选优配强村党支部书记,持续深入推进村“两委”班子建设,保证基层党组织生活和村务工作正常开展。此问题已完成阶段性任务,需长期推进。

(3)针对“部分村存在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和公开内容缺项落项”问题。一是加强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制定《黄骅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大力实施农村“阵地提升工程”,重新设置安装党务、村务公开栏。制定《黄骅市村级活动场所规范使用管理办法》 《黄骅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指导图册》,实施“乡镇组织委员担纲领建村级活动场所”项目,保证村级活动场所及设施的正常管理和使用。二是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按照《河北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和《黄骅市村级重大事项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全市327个村制发“四议两公开一执行一监督”制度和村级权力清单牌匾,印发《四议一执行》记录本,进一步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建立市乡两级定期督导检查机制,对“四议两公开”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4)针对“一些村多年未发展党员”问题。一是全面解决三年不发展党员村问题。建立《全市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和周通报制度。制发《中共黄骅市委组织部关于解决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村问题的实施方案》,向上级专门争取200个发展党员指标用于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制定《乡镇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整改清单》,先后两次约谈乡镇组织委员,并直接约谈相关村支部书记,督促工作开展。目前,通报中的村庄已全部完成党员发展工作。二是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严格入党积极分子审查,探索推行乡镇党委成立青年人才党支部做法,加大从农村致富能手、青年农民、退役军人、产业工人、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力度,严格落实农村发展党员年龄结构要求。严肃处理违规违纪发展党员问题,防止和纠正“近亲繁殖”“人情党员”“带病入党”。

(5)针对“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不到5万的村比例较高”问题。308个村已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由村支部书记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全市17个村成为省级和沧州市级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农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5万元的村占比明显提升,比巡视前提高了15.6个百分点。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问题。

(1)针对“民主生活会没有进行相互批评,没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问题。一是市委常委班子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巡视反馈问题作为市委常委班子和各常委的对照检查重点,认真查摆,扎实推进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沧州市委制发的《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及要求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召开了市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通报会,就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向全市进行通报,并根据会议录音等原始资料,进一步完善了会议记录。三是进一步推进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长效机制,重质量、重实效。

(2)针对“个别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一致”问题。一是制发《关于乡科级单位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全市乡科级单位全部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针对巡视反馈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二是针对相关部门2018年民主生活会问题,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并在全市通报批评,相关责任人针对对照检查材料一致的问题作出了深刻检查。

(3)针对“存在操作不规范、记录简单、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等”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开展,组织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每月制发规范“党员活动日”通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二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召开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会,以县处级领导干部为主,在全市基层党员党组织中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将大赵村黄骅烈士牺牲地、慈庄村赵博生烈士故居、旧城地下医院、东常庄抗战纪念馆等8个红色教育基地作为全市党员党性教育基地,传承“红色基因”。三是严格执行党纪处分。制发《关于贯彻落实〈农村党员党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意见〉的通知》,严格规范党纪处分执行。约谈相关乡镇负责人,全市通报批评并要求其作出深刻检查。四是规范民主评议党员机制。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定期督导检查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全市通报批评,并要求其作出深刻检查。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1)针对“2016年至2018年以市委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不减反增”问题。以市委名义制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方案》,对文山会海进行进一步治理,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对文件印发进行严格把关,以市委名义印发的文件同比显著减少。

(2)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等问题。一是分别向相关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其堵塞管理漏洞。二是结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综合施策,严查严打,共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4个,处理3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三是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专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黄骅市农村(社区)“两委”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市级领导干部出席公务活动的若干规定》 《黄骅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方案》相关文件要求,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3)针对“工作微信群过多,缺乏管理,给基层干部造成工作负担”问题。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制发《关于精简合并规范微信工作群的通知》,对内容相近群进行撤并,对临时性工作群进行解散,全市性工作微信群由15个精简为6个,每个单位工作微信群精简为1个。

(三)党的纪律建设和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市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廉政活动、廉政谈话开展得相对较少,压力传导不够”“案前监督,科学监督发挥得不充分”等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市委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出台了《黄骅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黄骅市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意见》等规章制度,将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分解落实到每名市委常委头上,进一步明确了牵头责任单位,推动“两个责任”清单向市直部门、基层所站、乡镇、村(居)延伸,形成了“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完整链条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市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定期听取了市纪委监委工作汇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其他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结合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二是加强廉政谈话教育。坚持市委主要领导与各单位负责人、“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分管领域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在乡镇党委书记夜校上,市委主要领导对10位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之后又先后对住建、国土、交通、水务、发改等重点部门一把手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三是严抓日常监督。将全市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全部纳入包联监督范围,强化日常监督。对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运用市纪委监委大数据监督中心,建立了扶贫领域监督模块、反“四风”监督模块,强化案前监督、科学监督。推进大数据监督中心建设,在日常监督、精准监督上完善功能。

(2)针对“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发挥不充分,没有及时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等问题。组织召开了2019年第三次全市党员干部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黄骅市政协原副主席在内的10起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例。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常态化机制建设的通知》落实,要求乡科级单位每月开展案例通报,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各单位共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26次,受教育党员干部达4600余人次。

(3)针对“市委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滞后”问题。一是将巡察工作纳入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加强《市委书记讲话点人点事情况管理台账》管理,加大交办查办力度,重项工作市委书记亲自部署、过问、协调、督办。二是严格规范巡察程序,制发《巡察工作流程图》,规范操作程序,加强过程督导和问题研判,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巡察工作。三是规范巡察汇报环节,严格巡察报告校核,提高巡察报告精准度和政治高度。

(4)针对“巡察覆盖率偏低”等问题。及时调整年度计划和巡察方案,有序推进巡察监督全覆盖。在加快常规巡察的同时,穿插增加一轮次专项巡察,并制定《对村(社区)巡察实施办法》,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开展对村巡察,确保实现有形覆盖。实行中期汇报制度和巡察督导制度,掌握巡察进度,把握巡察方向,把控巡察效果,确保实现有效覆盖。加强后勤保障,充实调整市本级巡察人才库,增加教育、审计、民政、市场管理、农村农业等方面专业人才45人,建成157人的村级巡察队伍,确保实现有效开展。目前,乡镇和市直部门巡察覆盖率达到71%,村、社区巡察覆盖率达到44%。

2.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深入问题。

(1)针对“乡村干部违规违纪占比偏高”“反映乡村两级贪腐、侵占财产等违纪违法问题占比偏大”等问题。严格落实下沉监督制度,巡视整改以来,先后完成了对羊二庄、常郭、南排河、齐家务和黄骅镇等10个乡镇纪委调研工作,持续深入推进“三转”,认真落实“两保六包三精准”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对乡镇纪委的监督指导,乡镇纪委案件办理能力显著提升。目前,黄骅市10个乡镇纪委,共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40人。持续加大乡村两级贪腐、侵占财产等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查办力度,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管控效果明显。

(2)针对“2017年至2019年巡察移交的80件问题线索,办结率仅为55%”问题。进一步完善巡察发现问题线索优先办理机制。一是由巡察办对问题线索认真梳理,分类研究后,及时移交市纪委监委。二是由市纪委监委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明确专人负责,实行调度督办机制,“快查快办”,提高问题线索结案率,形成有力震慑。2017年至2019年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办结率为100%。

(3)针对“市纪委监委目前仍存在一定数量空缺编制”问题。2019年8月完成6名行政编制工作人员的选调工作,及时补充了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量。全面分析机关人员年龄结构,确定即将退休人员时间表,提前计划、周密安排,在2020年继续选调一批工作人员。

(4)针对“个别乡镇、街道未配备纪委书记,工作人员全部为兼职”问题。召开市委常委会,为骅东、骅中和骅西等三个街道明确了专职纪委书记,并分别配备两名专职纪检工作人员。

3.关于项目审批、资金等领域存在监管空白,出现违规违纪问题。

(1)针对“违规办理假残疾证”问题。对办理假残疾证相关人员进行了查处,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向相关单位下达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2)针对“违规减免易地建设费”问题。严肃查处相关单位审批把关不严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因不正确履职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违规减免易地建设费全部追缴到位。向相关单位下发了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其建立完善制度,不能腐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

(3)针对“个别乡镇成立公司违规从企业借入资金”问题。已全部完成借入资金清偿,并对相关公司进行注销。

(4)针对“个别单位虚开印刷费发票套取专项资金”问题。对个别单位虚开印刷费发票套取专项资金问题线索进行了核查,目前该案已经核查完毕,对1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向相关单位下达了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其完善制度。

(5)针对“个别单位超规定标准购置运动服”问题。超规定标准购置运动服费用已全部退回,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坚持举一反三,加强制度建设,堵塞漏洞,长期防范。

(6)针对“个别乡镇对进入工业聚集区的企业违规收取入园保证金”问题。已将保证金全部退回相关企业,进一步严格财经纪律,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7)针对“个别单位向乡镇收取不合理费用”问题。相关单位已将资金退还市财政,进一步严格财经纪律,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在完成以上具体问题整改同时,针对财政资金管理、拨付及投资项目管理三方面存在问题,在深入研究最新政策的前提下,起草了《黄骅市财政资金拨付规程》《黄骅市财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黄骅市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三个规程办法,严格资金管理,扎牢制度笼子。

(四)巡视整改和“一问责八清理”工作方面

关于“2018年中央巡视组巡视河北反馈意见未彻底整改到位”问题。

针对“黄骅市目前仍有违法用地存量较大”问题。组织相关乡镇和部门开展实地检查,针对违法用地明确整改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全面加大拆除整改力度,坚决消减存量。同时,加大巡查管控力度,明确专人对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坚决严控增量。

根据省委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组织处理1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其中,采取第一种形态20人、第二种形态23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经过努力,虽然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需进一步推进。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抓常抓严抓实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为黄骅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坚持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用好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理论自习室、乡镇党委书记夜校等平台,不断创新学习方式,强化学习效果,切实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坚持从严从实,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坚决扛起市委主体责任,严格压实整改责任,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统筹推进后续整改任务,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对已经整改完成的,定期跟踪问效,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进一步整改的,强化跟踪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对需要逐步解决、长期坚持的,按照既定方案和整改措施,加强督查评估和跟踪问效,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对省委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揪住不放、认真核查、依纪依规处置,确保查清查实、清零见底。

(三)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建章立制。坚持举一反三、以小见大,从个别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进一步补齐制度缺失,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努力形成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管理体系,落实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的监管措施,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反弹回潮,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四)坚持统筹结合,进一步推动黄骅发展。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努力做好结合文章,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转化为经济发展的实际成效。认真贯彻五大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省委“3689”决策部署,全面抓好园区项目、新城建设、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民生工程等重项工作,全面推动黄骅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沿海强市、品质黄骅。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311196;邮政信箱:黄骅市渤海西路17号;邮政编码:061100;电子邮箱: 5326120@163.com。

 中共黄骅市委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