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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家庄市新华区委巡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7-14 08:50:51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4月19日至6月20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新华区开展了常规巡视。7月29日,省委巡视组向新华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履实巡视整改的重大政治责任

区委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勇气,全力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迅速研究部署。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委迅速召开系列会议研究、部署、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区委书记多次召集相关牵头区领导召开调度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2019年8月5日、8月12日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河北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和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察工作3个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专班工作方案和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2019年8月21日,区委书记召集相关部门和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逐项交办,并就相关整改工作提出了确保整改成效的明确要求。先后4次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确保扎实推进。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任第一副组长,区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区委常委为成员的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政治思想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建设、纠正“四风”、纪检监察、监督执纪6个工作专班,负责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区委书记刘建芳同志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对巡视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先后5次专题调度整改工作。其他区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整改工作中不推不拖,主动认领责任,对巡视反馈的问题进行深刻的反思和剖析,主动认领任务,带头整改落实,切实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地落实。各整改责任单位认真对待、深入研究,以从严从实的态度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局面。

三是细化分解任务。区委严格对标中央要求,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分类梳理出3个方面11类26项问题,逐一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逐一明确整改措施、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对于共性问题,坚决做到突出重点、全面整改,对于个性问题,坚决做到过关销号、逐个整改;对于案件线索问题,坚决做到起底核查、依法处置。同时,紧密结合区情实际,组织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大发展”、为民服务解难题、加强基层党建和作风纪律整顿4个专项行动,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改效果,推动巡视整改标本兼治作用落到实处。

二、聚焦反馈意见,确保整改任务逐条逐项落实到位

区委按照“问题个个要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措施条条能落实”的原则,始终聚焦反馈意见集中发力,确保问题清零见底、到位见效。截至目前,省委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11类26项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巡视整改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在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在指导实践特别是结合实际谋发展上有欠缺”问题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重形式、轻效果”的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深入剖析,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二是进一步提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效,认真安排学习内容,明确学习重点和时间。专门安排时间进行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保证每次集中学习不少于1小时,做到学习时间不“挤”不“占”。2019年8月26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利用半天时间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9月10日,开展了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力度。2019年5月11日至12日,就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等内容,组织区委办、政府办、组织部等8个部门20余人,分8组对全区72个单位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2019年7月8日至12日,对15个街道和部分区直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2019年8月21日,向涉及到的5个单位下发反馈问题整改任务交办函;8月27日至28日,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验收。四是修订完善《关于加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方案》,进一步保证学习时间,提高学习效果。

(2)针对“践行新发展理念,壮大新经济、培育新动能主动作为不够,存在坐等思想”的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发展”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发展意识和机遇意识,变压力为动力,变差距为潜力,埋头苦干、奋力赶超,进一步坚定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二是积极协调行洪区规划调整,实现在石家庄城市防洪规划(2020-2035)中,将约1029亩土地调整出行洪区。三是针对基本农田限批、城控圈限规问题,主动同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协作,努力推动我区重点片区规划和全市新一轮规划相结合。目前,我区本轮修编城市建设用地37.2平方公里已纳入石家庄市总规修编。四是大力推进中央商务区建设和招商等各项工作,已全部完成征收任务,2019年8月,在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3块土地中,一块土地已开工建设;企业招商实现了重大进展,为实现中央商务区建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丰收提供了保障。大力发展楼宇经济,按照“一楼一特色”的思路,利用新华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优质资源广泛宣传楼宇招商政策和信息。8月份以来,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赴北京、无锡等地开展招商引资活动6次,对接了融创控股有限公司、北京脉点科技有限公司等一批优质企业。新签约项目9个,计划总投资107.3亿元,到位资金18.32亿元,三项均在全市排名前列。五是成立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2019年7月29日至10月28日,新增注册企业1607个,注册资本64.43亿元。六是2019年9月10日,印发《石家庄市新华区现代商贸物流产业振兴计划(2019-2022)》,打造商贸物流优势产业的步伐不断加快。七是印发《关于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有力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2.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力度不够”问题

(1)针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差距”的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通过开展科学研判、综合施策、精细治理,采取控煤减排、降尘增绿、联防联控、常态执查等措施,使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截至2019年10月28日,我区综合指数和PM2.5浓度值两项指标排名已全部退出全省倒十。

(2)针对“民生领域存在短板”的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自2019年8月份开始,对2012年以来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国开行贷款的安居工程及保障性住房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确保相关项目规范有序。二是对相关单位的2名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个别同志进行了岗位调整。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老旧小区,经认真排查发现存在基础设施陈旧、供暖质量不高、部分下水管网有垃圾封堵、树枝压电线等问题,但水、电等配套设施使用正常,对此,督促产权单位完成了 取暖锅炉低氮改造,确保供暖质量,并对排查发现的其他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清运垃圾,粉刷楼道,清理小广告,清理堵塞的雨污排水口,清理整治自行车棚,对树木进行了修剪。下一步将定期对管网进行检查,确保小区水电暖及排水、卫生保洁正常运转。同时,投资8000余万元对我区101个老旧小区的958栋楼的排水、照明、绿化及道路等基础设施进行了改造,目前工程已全部完工,惠及居民4.94万户。

3. 关于“贯彻民主集中制程序不够规范”问题

针对“贯彻民主集中制程序不够规范”的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常委发言提醒函》,对区委常委在常委会上的发言提出具体要求。二是针对一些区直部门仍未将‘三重一大’事项纳入党委(党组)会议事范围的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相关部门先后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完成时限。三是区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切实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的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根本领导制度,既充分发挥民主、科学决策,又坚持集体领导、狠抓落实。10月28日,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新华区委《关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管理的实施意见》,相关单位也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4.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针对“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及时”的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印发《石家庄市新华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思想文化类活动和新建改扩建纪念设施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强化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按照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要求,印发了《石家庄市新华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是深入梳理意识形态领域所有文件,避免发生其他类似问题。

(2)针对“对区直单位的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的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开展意识形态督导检查,及时发现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研判。2019年7月8日至12日,成立4个检查组,对各部门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考核,并将督导检查的结果通报全区。二是通过抽查的方式对15个街道和5个区直部门进行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2019年7月24日,将检查结果通报全区。三是重新修改出台《石家庄市新华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细化考评细则,提高通报的针对性和指向性。

(3)针对“阵地建设有待加强”的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借助中央和省市主流意识形态阵地,精心开展主题宣传谋划,充分展示我区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工作。2019年8月27日,新华社以《河北石家庄推行“垃圾不落地密闭直运”》为题报道了我区经验做法。二是大力开展宣传展牌、公益广告等户外宣传阵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宣传工作。三是充分利用现有的“石家庄新华发布”“文明新华”等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及时推送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我区的经验做法、亮点工作。2019年8月至10月,共推送信息176篇,各类宣传报道76篇,开展各类讲座80余场次,设计制作张贴各类展牌4063块。四是充分发挥区文体中心、街道文化站(室)的阵地作用,打造了明博笑苑、啸声京剧等在全市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举办演出百余场,受众达5万人。2019年8月5日,在区文体中心举办了石家庄市老年人“全民健身日”健身交谊舞交流推广活动;2019年9月26日,承办了“文化新生活河北省广场舞展演”活动。五是围绕国家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文化主题日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日活动。2019年8月份以来,组织开展了新华区“歌唱祖国”群众性歌咏比赛、民族路商业步行街“我和我的祖国”暨推动夜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活动月启动仪式等大型文艺演出10场,社区文艺团队表演大赛和全民健身运动会冰雪项目进社区活动7场。

(二)在党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

1. 关于“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格”问题

(1)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的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干部担任党内职务不规范的问题,及时整改,免去了相关人员的职务。二是印发了《关于规范区管干部推荐工作的意见》,合理确定参加会议投票推荐和谈话调研推荐的人员范围。对人数少的单位,延伸到业务指导部门,扩大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代表性。在调整科级干部工作中,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区管干部推荐工作的意见》要求,开展民主推荐工作,提升了参加民主推荐工作的人员代表性和广泛性。同时,在推荐考察工作中增加了对拟提拔和进一步使用人选的政治素质正反向测评内容,全面掌握干部德能勤绩廉表现,不断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规范了股级干部预审备案工作。2019年8月份以来,对8个单位的股级干部调整进行了预审。

(2)针对“消化干部职数不到位”的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区直部门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积极整改,免去了超职数配备科级干部的职务。二是进一步明确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和相关部门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责任,确保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合法合规,统筹解决超编和缺编问题。三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选拔任用科级干部“联合审查”工作的通知》,对拟提拔人选实行联合审查,进一步压实责任。

(3)针对“干部信息存疑”的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进行了核实,并对2名涉及人员的年龄、学历进行了调查、认定。二是自2019年8月份开始,对区直部门及各街道、学校档案联络员70余人进行干部人事档案专题轮训,提升了相关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等方面的能力水平。三是严格落实干部档案审核责任制,坚持干部档案“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认真填写《干部档案审核表》,由相关工作人员和主管领导签字后进行存档,保证了全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操作和信息的精准使用。

2.关于“执行干部管理相关政策不严格”问题

(1)针对“部分党纪政务处分决定落实不到位”的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相关受处分人员的工资、奖金重新进行核定清算,对多发放的资金进行收缴。二是对2013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受党纪政务处分落实情况开展排查,共发现8例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责令退回了工资、奖金。三是印发《对干部考核不规范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意见》,建立了由组织、纪检、编办、信访、卫健、审计、人社、教育、财政、检察等部门参与的干部考核联动机制,切实把好干部考核审核关。在2019年度考核工作中,加强了与纪委监委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横向沟通,全面了解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工作表现,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2)针对“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任职”的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对巡视组指出的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任职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免除了3人在企业中兼任的职务,按程序对有关企业法人代表进行了更换。同时,对国家工作人员在社团和企业任职(兼职)情况进行排查整改。截至目前,发现本人经商办企业2人、配偶在其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1人,给予1人政务警告处分,3人通报批评,并作出了书面深刻检查。印发《关于规范和清理国家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在社团和企业任职(兼职)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管理制度。

(3)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的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依纪依规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给予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并向相关单位发放了提醒函。二是印发了《关于开展因私出国(境)专项整治意见》,对2019年以来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再次排查,确保各单位对因私出国(境)证照进行规范管理和使用,防止违规因私出国(境)行为的发生。三是进一步明确因私出国(境)事由、规范审批手续及相关制度,特别是对科级干部和中学校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申请严格审核把关,切实堵塞管理漏洞,杜绝了违规因私出国(境)问题的发生。

3.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2019年9月3日,召开区委常委班子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查找出来三大方面79条意见建议。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常委同志们自我批评客观实际、相互批评辣味十足。二是就“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要求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党课每季度安排1次。以支部为单位,每月安排1次主题党日教育活动,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相关责任人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会议上做出深刻检查、检讨,对有关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整。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党支部主题党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性教育等十个方面的具体举措,对落实党内各项政治生活制度提出明确要求;为全区1049个基层党组织配发3000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促进了党员干部对有关规定的学习和认识,落实了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4. 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不够,违规违纪和‘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针对“落实上级精神监督不够,违规违纪问题依然存在”的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有的单位违规向职工发放购物卡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二是就有的单位违规发放固话补贴问题,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并全部退还违规发放的补贴。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预算管理支持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的通知》,加大各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付审核力度,不再支付住宅电话补贴和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津贴补贴项目。三是针对在市内办事派遣公车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领导作出书面检查;进一步修订完善了《石家庄市新华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四是针对区委文件制发不降反增问题,先后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具体措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审核工作的具体措施(暂行)》《关于严格发文审批工作的紧急通知》和《2019年区直各部门文件制发精简量化目标》,实行刚性管理,严控文件数量。第三季度区委发文14件,较第二季度大幅下降。五是对于个别单位存在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相应的处理;印发了《关于建立队伍管理警示曝光制度》和《队伍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从制度层面解决作风不实的问题,防患于未然。

(三)关于党的纪律建设和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 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压力层层递减”的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明确区委每两月至少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9年4月至10月,区委常委会共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二是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日常监督和巡察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三是紧盯“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结合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联片监督工作,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形成“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述责问责”的责任闭环。四是对个别部门在机构改革期间违规调整干部的问题,对违规调整的所有股级干部宣布无效,已对该部门主要责任人作出了免职处理。五是先后印发《关于加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实施细则》《新华区贯彻<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实施办法》,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针对“政治警示教育频次少,压力传导不够”的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警示教育,提升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到2019年10月为止,共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次,集中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2次,巡视组进驻后召开2次,通报本区案例16件20人,占违纪总人数的44.44%。7月8日,分8批次组织全区430余名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赴河北省委党校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主题展览,对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实现了警示教育全覆盖;分15批次组织全区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一抓到底正风纪》和《在警醒中奋进》教育片,受教育党员覆盖率达到98.5%。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实行案件剖析以案促改工作机制,找出问题症结,及时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做到以案促改。截至2019年10月,共计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12份。三是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后,及时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组织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切实起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作用。2019年4至10月,对29名人员受处分情况向其所在的23个单位党组织及全体党员进行了通报。

(3)针对“巡察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区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制度,2019年8月1日、30日,召开区委书记专题会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先后听取了市委第十七统筹巡察组对我区巡察情况汇报、区委巡察组延伸巡察情况汇报和市第二轮统筹巡察组对我区的巡察情况汇报,区委书记点人点事点问题,并对巡察整改和下一步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严格按照《中共石家庄市新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要求,从街道和区直部门选拔熟悉纪检、组织、财务等业务工作的干部,选优配强区委巡察干部。截至目前,巡察机构人员已全部配齐。三是利用“中央巡视办‘讲师团’来冀专题辅导培训会”契机,加大对巡察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巡察干部业务水平和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建立了定期培训学习、问题整改督办、巡察“后评估”等机制。四是加强制度建设。2019年9月16日,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巡察工作质量的意见》,10月10日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巡察工作制度机制。通过落实区委主体责任、健全巡察机构、加强巡察干部业务培训和制度建设等,切实提升了巡察工作质效。

2. 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基层纪委监督执纪能力欠缺”的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推行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片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区纪委监委机关内部横向之间和区纪委、街道纪工委纵向之间的协调配合,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二是制定《新华区纪委监委关于举办全员培训专题班工作方案》,利用九周时间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能力。目前已开展培训9次,培训469人次。三是在全员培训和以干代训的基础上,注重提升街道纪工委办案数量和质量,基层纪委监督执纪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2)针对“监督力量薄弱,聚焦主责主业不到位”的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充实纪检监察力量,7月份以来,区纪委已选调人员18名,进一步充实了纪检监察一线工作力量。二是建强基层纪检组织,规范纪工委书记分工,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做到专职专用;开展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检查,向15个街道发放提醒函和督导函,严格规范纪工委书记分工,确保专职专责。三是组织区直部门和街道、社区纪检监察员以干代训,积极参与联片监督和延伸巡察等各项工作,不断改善监督力量薄弱的现状。

(3)针对“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发挥不够”的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迅速整改,及时建立与信访、公检法等职能部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机制,实现纵向联动、横向协调,2019年8月9日召开了区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目前,区纪委监委共收到移送问题线索11件。二是关于有的党员受到刑事处罚后,长期没有落实党纪处分的问题,已对相关人员作出了开除党籍处分。同时,区纪委开展涉刑党员全面起底筛查专项行动,对排查出的辖区内的所有涉刑党员落实党纪处分。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和省、市委有关具体要求,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强化成员单位职能作用。

3. 关于“对重点领域监管不够”问题

(1)针对“财务管理不严格”的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要求相关预算部门针对问题深入整改,切实依法依规履行预算主体责任,严格遵守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并给予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提醒谈话,涉及资金全部上交。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重点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同时,加强年度部门预算的审核工作,对没有具体规定和依据的项目进行删减。进一步加强了全区财务人员财务制度培训工作,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财政专项资金部门绩效自评价及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对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按规定上交存量资金进行明确。向各预算单位下发《关于进一步清理2018年存量资金的通知》,逐一核对甄别各单位银行存款余额,切实盘活存量资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针对“审计监督不到位”的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区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对审计监督不到位问题向党组作出了深刻书面检查。二是2019年7月至9月,借助大数据平台对全区67个一级预算单位的财政财务数据进行收集、整合和处理,实现了一级预算单位全覆盖。三是印发《新华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新华区预算单位审计分类管理办法》,明确了5年内对全区所有预算单位轮审一遍。截至目前,已完成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22个单位的审计。

(3)针对“基层‘微腐败’现象时有发生”的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基层“微腐败”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结合市纪委监委“6+6”专项工作,加大对相关单位的督导力度,对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和长期占用集体资产对外出租非法获利等问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给予3名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二是积极探索监督下沉机制,开展对118个社区(村)暨村办集体经济组织党组织的监督检查和延伸巡察工作。紧盯村务政务公开、惠民政策、救助帮扶、利民服务、工作作风等群众关注度高、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在“靶向治疗”中发现和整治突出问题。共梳理发现问题851个,整改完成841个,移交问题线索34个,办结27件,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13人。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联片监督的实施方案》,将全区72个部门和街道划分为4个监督片区,组建12个联片监督组,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人员,将查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监督检查的重中之重。特别是在主题教育期间开展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活动,共整治13个方面35个问题,部署安排61项整治措施,已全部完成或取得明显成效。巡视以来共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25件,办结20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3人,责令作出检查7人,批评教育7人,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根据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共立案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11人。其中,采取第一种形态19人,第二种形态3人。

三、注重标本兼治,不断扩大巡视整改工作成效

目前,我区巡视整改工作的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发扬“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深入推进整改落实。

一是在落实整改责任上保持定力。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从区委常委班子做起,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推动各级党组织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建立定期梳理整改措施进展情况制度,注重发挥各工作专班作用,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推进各项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工作力度不减、速度不缓。完善整改专项督查督办制度,推动整改工作与执纪审查无缝对接、与巡察监督双向互动,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建立完善整改成效评估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追责,真正把巡视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二是在提高整改质效上集中发力。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效果不好的深入分析原因、及时重新返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切实提升整改质效。注重标本兼治,认真查找具体问题、个性问题中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对整改中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切实强化制度执行力,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是在巩固整改成果上持续用力。牢牢抓住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重要契机,自觉把整改落实与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污染防治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与加快构建“2+2”现代产业格局、推进城区攻坚提质、创建国家卫生城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努力把巡视整改的过程转化为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加快新时代建设“魅力新华”步伐的过程,以扎实整改成效引领和促进全区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951668(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河北省石家庄市A662号邮政信箱;邮政编码:050051;电子邮箱:xhxszgjd@163.com。

中共石家庄市新华区委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