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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蠡县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7-14 08:50:51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4月18日至6月2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蠡县开展了常规巡视。7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蠡县反馈了巡视意见。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把省委巡视整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机结合,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升政治站位,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省委巡视是对蠡县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次“政治体检”,是推进全县高质量发展的一次难得契机。县委把抓好省委巡视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按照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以高效组织领导、强烈责任担当、硬实整改举措,深入推进整改落实。

(一)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后,县委随即召开专题会议和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巡视办、巡视组和市委领导讲话精神,传达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迅速统一思想、强化共识。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诚恳接受、主动认领,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全部认账、深入整改。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部署会、全县整改动员大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等一系列会议,部署推进整改工作,深入研究巡视反馈意见中的具体问题,逐个分析调度、逐项较真叫板、逐条攻坚解决。县委班子成员结合职责分工、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剖析根源、真抓实改。党政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分包乡镇,对照牵头整改事项,加强调度推进,逐个审核审签,保障了巡视整改扎实高效。

(二)全面加强巡视整改组织领导。为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史来顺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都建华,县委副书记张增祥及相关县级干部为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四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整改推进组、案件查办组、督导检查组),并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整改工作专班,制定了《关于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蠡县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巡察工作、干部违规出国(境)4个专项方案,梳理出本轮巡视4个方面、32项、56个具体整改任务,逐项逐条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责任到人、部署到位、任务落地、见到实效。全县13个乡镇、68个部门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全部制定了本乡镇、本部门巡视整改方案,列出了问题清单,从上到下坚决砸实了巡视整改责任,构建了上下一体、协调联动、环环相扣、合力整改的工作局面。

(三)扎扎实实推进整改落地见效。县委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查摆问题、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整改落实纵深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整改推进中,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狠抓整改落实,构建了县委统筹全局、领导分工负责、整改办全力推进、牵头部门狠抓落实、责任单位协调配合、督导组较真叫板、纪委监委执纪问责的全链条整改体系。建立了四项制度:坚持定期研究制度,县委常委会每月听取一次全县巡视整改总体情况汇报,巡视整改领导小组每半月调度一次、书记碰头会每周研究一次、整改办每周五召开例会,对整改任务逐项研究、逐条分析,强化举措、扎实整改。落实每周通报制度,各单位每周上报“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统计表”,逐项梳理汇总,通报整改进度、存在问题、典型做法,印发督查通报18期、整改工作动态19期。实施挂图作战制度,对照整改方案,分别建立了全县巡视整改推进台账和各单位巡视整改台账。对56个具体整改问题,一项一本台账,挂账督办、完成销号,对一时不能完成的,全部明确时间表、作战图,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强化督导问责制度,从县委、政府督查室、县委巡察办、县大督办、县委巡察组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四个专项整改督查小组,对各乡镇、各单位进行了5轮全覆盖式督导检查。对问题线索和信访案件,查实一个、问责一个,绝不姑息迁就,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有效推进了整改工作。

(四)建立健全长效常态机制。县委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和第九巡视组“坚持标本兼治,既要突出整改实效,又要建立长效机制”的要求,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完善“长久立”的机制,用好“抓落实”的载体。综合运用巡视效果,把解决问题与深挖根源结合起来,查找缺项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把治本寓于治标之中,在治标中实现治本,把经验教训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措施。巡视集中整改期间,坚持边改边治边建,建立健全80多项制度,强化了刚性约束,扎紧了制度的“笼子”,进一步巩固深化拓展了整改成果。

(五)借势推进全县重点工作提标。当前,蠡县正处于新时代创新转型的历史性窗口期和战略性机遇期,县委充分把握巡视整改的有利契机,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引领,坚持把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省委“3689”工作部署、与落实市委“1+9”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全县生态环保、双创双服、园区项目、城市建设、交通路网、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冬季清洁取暖、扫黑除恶、禁种铲毒、信访稳定、基层党建等各项重点工作,2019年9月份荣获了“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县党员干部精神状态大大提振、工作作风持续转变,全县发展态势日益向好,将巡视整改实际成效转化为了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坚持标本兼治,聚焦整改落实,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核心关键。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56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53个,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2个,基本完成1个,整改完成率94.64%,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用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学习与实际脱节”问题。

县委深刻对照、反思整改,把强化理论武装作为加强管党治党的重要举措,通过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特别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真正做到理论学习有收获。一是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开展。6月份第一批主题教育开始后,县委就结合省委巡视,谋划推进、预热升温。第二批主题教育启动后,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有机衔接、整体推进。县委常委会先后6次部署推进主题教育,从县委常委和县级干部做起,走在前、作表率,带头学习研讨,带头一线调研,带头检视问题,带头整改落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从上到下形成了主题教育的浓厚氛围。经过理论武装,对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重要思想、重大战略理解更加深刻,进一步增强了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二是将巡视整改与学习结合。将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问题列入县委及乡科级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对照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逐一进行了研究,并结合主题教育开展,全部分解到各个学习阶段。9月16日至22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门拿出一周时间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对巡视整改深入思考、学习研讨,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题调度。三是完善理论学习长效机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加强了对乡镇、县直单位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的指导督导,建立了县级、乡科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增强学习系统性、针对性,并区分不同层级,从学习时间、标准等方面,提出了刚性约束和量化指标。

(2)针对“以新发展理念统领产业转型升级不够有力”问题。

县委深入学习贯彻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历史机遇,坚持传统与新兴产业“两轨并行”,打造“4+4”产业板块,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全县产业转型升级方向定位。发挥组织领导、统筹协同作用,精准定位产业发展方向。聘请中国社科院编制《蠡县主导产业规划》,召开了《蠡县主导产业规划》征求意见座谈会,并经县委常委会研究讨论通过。按照主导产业规划,把蠡县打造成为产业特色突出、服务功能完备、创新能力较强、竞争优势明显的新兴电子信息产业跨越式发展示范区、服务雄安产业高质量发展先导区、县域特色产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二是加快推进创新转型升级。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坚决去、主动调、加快转”要求,推进新一轮产业变革。砍断低端链条,延伸产业链条,持续加大裘皮、纺织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力度。深入落实《蠡县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以规模化、高端化、集聚化为方向,大力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全力保障推进了蠡县电子科技园等一批高新产业项目发展。狠抓新兴重点项目建设,2019年全县16个省市重点项目,总投资89.61亿元,全部为高新企业或重大基础设施类项目,没有一个传统产业项目,新兴产业占GDP比重日益提高。加快打造蠡县电子科技产业园区,推动重点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同清华河北发展研究院对接,启动创建了“京津冀工业电子生产基地和物联网智能创新中心”,为全县创新驱动发展、加速资源转化提供坚强智力保障。三是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省委“双创双服”和“三深化、三提升”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和行政审批改革。县级干部带头分包重点项目,解决企业难题。深入落实《真金白银扶持民营经济十条硬政策》《真心实意服务民营经济十条软措施》,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扶持政策暂行办法》,进一步为招商引资、引进高新产业提供政策支持。

(3)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治理问题突出”问题。

县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白洋淀上游环境综合治理,全力服务保障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白洋淀上游环境综合治理要求。先后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县四大班子联席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全县三级干部千人大会,认真落实省委书记王东峰在10月17日至18日在蠡县调研和保定市座谈会上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凝聚了服务保障雄安的强烈共识。二是重新对河长进行了调整充实。县委把最精干的力量调配到一线,县委书记任县级总河长,并亲自分包全县唯一有水河孝义河,建立了5名县级河长、39名乡级河长、147名村级河长的河长队伍,构建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全流域包干”的河长责任体系。三是扎实开展河道综合治理。立足服务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以落实河长制为抓手,坚持“一河一策”,清理垃圾、清淤清障、整治河道,在县财力异常困难的情况下,每年专门拿出5000万元,在全县垃圾清理市场化基础上,把河道卫生纳入市场化管理。对月明河上游博蠡段5.3公里进行规划设计,启动河底清淤工程。投资29.5万元,清除孝义河阻断20处、树障10处,拆除养殖场及房屋9处,对6处穿河道路,分段进行了涵管埋设,确保河道畅通。四是进一步完善了河长巡河制度。重新修订了《蠡县河长制巡查工作制度》,制定出台了《蠡县河长制名单公告制度》。在日常巡河基础上,集中开展全县三级河长巡河。两次对县乡村三级河长进行培训,推广使用河长云APP,时时巡河、记录、监测,提升了巡河的实效性、针对性、精准性。及时更换破损河长制公示牌130块,重新树立公示牌13块,下发巡河督办函5期,全面压实河长责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4)针对“河道禁养区内确定2017年底完成关闭搬迁的养殖场,有的仍未关闭搬迁”问题。

县委多次研究,调度推进。强化攻坚,堵疏结合,利用经济和法治手段关闭搬迁。9家养殖场已全部关闭搬迁,实现“清零”。对养殖场拆除后残留于地表的建筑垃圾,县委、县政府专门研究,县级主管领导亲赴一线,现场督导清理,现已基本清理完毕。                                                                                                                                                                                                     

(5)针对“全县97个污水入河口封堵问题,有的仍未完成整改”问题。

一是坚决斩断排污口。县委坚定决心、全力推进,县委常委会研究制定了《白洋淀流域入河排河口规范化监督管理提升工作方案》。坚持分类治理,强力攻坚,多措并举,逐个封堵,建立台账。同时,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配套建设管网,实现堵疏结合。二是加强日常监管。把河长巡河与环保监管结合,充分发挥河长日常巡河巡查作用,发挥环保抽查监管作用,多措并举、常态管理,确保不出现反弹。三是定期取样调查。按照大清河水系排放标准,持续加强河流水质监测。对沙-月-孝有水河流,每周进行2-3次取样检测,每周形成一个检测报表,上报县委、县政府,及时掌握情况。

    (6)针对“纳污坑塘整治推进缓慢”问题。

一是加快推进验收。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克服资金压力,多方协调专业公司科技力量,组织生态环境局与留史镇,协调治理单位和有关专家加快验收,对工业坑塘加快验收进度。目前,工业坑塘验收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二是严格落实巡查监管制度。坚持“治管并重”,建立了坑塘长制度,全县710个坑塘全部“拴桩定人”,一人一坑、责任看管,并明确了管护责任、管护内容,建立台账、明确分包、定期排查、定期上报,加强监管,严防“一验了之”,确保整治不反弹。

(7)针对“服务服从雄安新区建设紧迫感不强、统筹白洋淀流域水污染防治认识程度不够,重研究部署、轻督导落实,仍有污染严重的企业未完成整改”问题。

一是全力推进整改。11个未完成整改企业,已经整改完成10个,剩余1个全力推进整改。加快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重新制定了处理工艺,解决批建不符问题。二是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在扎实整改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县城一期、二期、留史镇、辛兴镇、郭丹镇5个原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目前全部完成提标改造;举一反三,深入整改,针对大百尺村污水处理厂收集池污水有外溢现象,责成县生态环境局向大百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纳入企业下达了《关于责令大百尺污水处理厂及收水范围内企业停产的整改通知》,加快推进大百尺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

2.关于“政治意识树得不牢,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县委管党治党不够严格,个别单位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应付巡视”问题。

一是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县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县委班子成员坚决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及时检查指导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制定出台了县委《关于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巡视整改专项方案》,责成县委办印制了《党委制度汇编》手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提示卡》《部门工作制度汇编》等,对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加强机关工作规范化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开展、向基层延伸。二是强化政治纪律,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并在全县警示教育大会上进行了通报。三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报告制度。每年7月和翌年1月,县委严格按照要求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同时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对照落实,树立规矩、形成规范。按照规定,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报告已全部上报备案。

(2)针对“县委定期听取县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不及时”问题。

县委深入学习贯彻《关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县委书记与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县法院、县检察院党组书记进行了谈话,巡视整改期间专门听取了五个党组工作汇报,建立了联系对接机制。严格按规定要求,于每年12月份,及时督促、组织听取党组工作汇报。

(3)针对“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覆盖面不够,一些非公企业应建未建党组织”问题。

县委进一步加强了对“两新”组织党建指导督导力度,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覆盖,向纵深拓展。一是及时建立党组织。县委组织部向25家企业所在的蠡吾镇、百尺镇、辛兴镇党委和开发区党工委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具备党支部成立条件的16家企业,成立了10个党组织,其中联合组建5个,单独组建5个,对1家没有党员的企业和1家变更法人的企业选派了党建指导员,实现了党建工作全覆盖。将7家关停企业纳入了管理台账,实时跟踪、动态管理。二是健全完善了非公企党建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积极为“两新”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创造条件。健全了组织、市监、民政、审批等部门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凡是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成立党组织,持续优化党组织设置。三是严肃开展党组织活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分类指导、全面覆盖,加强“两新”党组织阵地规范化建设,县委组织部精心指导推进,抓实党组织活动开展,让企业感恩党,听党话、跟党走。

3.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树得不牢”问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抓好教育、医疗、养老、社保、就业等民生实事,着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扎实推进扶贫脱贫,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强学习培训,强化日常监管。深入学习贯彻《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召开了专题培训会,制定了《膳管会》《监督小组》《价格听证》等8项制度,加强了对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做到了公开透明。逐年加大教师招聘力度,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针对“对扶贫政策领悟不深贯彻不透。存在贫困村民门诊慢性疾病医疗保障漏报”问题。

县委常委会带头学习国家扶贫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脱贫攻坚要求。一是推进政策落实落地。以“两不愁三保障”为核心,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综合服务,实现了医疗保险、签约医生“两个全覆盖”。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先诊疗、后付费”539人次,总费用266.724万元,住院报免比达到95.13%。二是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针对群众最关心、最急需的慢保工作,健全了动态排查、信息共享机制。畅通申办渠道、精准识别,确保不漏一户一人。三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发放《政策明白纸》、播放《医保政策宣传》音频、家庭签约医生入户服务等形式,让群众知晓政策、熟悉政策,提高满意率和幸福感。

(3)针对“贫困户危房改造漏报”问题。

一是坚决贯彻危房改造政策。县委把危房改造作为落实扶贫政策的重点,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危房改造政策落实落地。二是认真做好贫困户危房改造。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做好危房改造工作,全县209户危房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三是完善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危房申报识别、动态监测、台账管理、督导检查、现场验收等各项制度,确保精准识别、及时纳入、及时改造。同时,围绕危房改造政策、认定标准、流程步骤等,深入乡村农户宣讲政策,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4)针对“全县还有506户1191人未脱贫出列”问题。

针对剩余的506户1191人未脱贫户,县委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每月至少听取一次扶贫汇报。扶贫领导小组半月调度一次。2019年10月25日至26日,剩余未脱贫户已经通过了县级验收,“六项退出指标”全部实现,通过2019年度省脱贫成效考核。

(5)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深入”问题。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两次到蠡县调研指导为契机,结合省委巡视整改,县委常委会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开展。二是强势出击,扫黑除恶。紧盯涉黑涉恶重点案件,主动出击,打掉了1个黑势力团伙和2个涉恶团伙。三是深化“一案三查”,打伞破网。以省委巡视为契机,结合主题教育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从快从严惩治黑恶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通过深挖根治,依法批准逮捕1人,严肃问责7人,下达监察建议书4件。省委巡视以来,“一案三查”力度明显加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

4.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问题。

(1)针对“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加强了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县委召开网信委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省、市网信委会议精神,制定出台了《县委网信委工作规则》《县委网信办工作细则》和《蠡县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县委常委会深入传达学习了全市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研判会议精神,听取了全县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汇报。二是加强了网信队伍建设。针对网信办力量薄弱问题,增加了县网信办办公用房,对网信办人员开展了专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素质,进一步强化了队伍建设。三是强化政务微信公众号管理。指导相关单位严格规范使用,安排专人负责运行维护,及时更新内容,形成长效机制。

(2)针对“党校教学培训缺乏场所”问题。

一是对党校安排了培训场所。县委常委会专门对党校培训场所和党校教学、教师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对全县有培训场地的单位进行了摸底,并将原县公安局办公楼作为党校办公及培训场地。2019年10月14日,县委党校已经搬入新址办公,解决了党校办公和无专门培训场所的问题。二是充实了党校教学力量。依据党校空编数,纳入2020年全县公务员招录计划。精选了15名兼职教师,举行了党校兼职教师聘用仪式,全部发放了聘书。三是提高教师能力素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了《进一步加强提高党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选定了8个课题集体备课试讲,选派4名教师到基层一线宣讲主题教育,选派3名骨干教师到中央党校、省委党校进行学习培训。

(二)关于党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监督管理偏松”的问题。

(1)针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监管不严”问题。

以省委巡视为契机,县委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及时调查,问责追责。对未经审批私自出国(境)的干部进行了调查核实,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134人,初核了结5人。二是集中保管,全部备案。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组成联合检查组,集中利用2周时间,对各单位证照集中管理、备案审批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治理。在职科级干部证照已全部上交组织部保管,一般人员全部由所在单位集中保管。三是举一反三,健全机制。县委组织部制定了《关于落实干部因私出国(境)巡视整改意见》,进一步完善了《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规定》,出台了《蠡县干部因私出国(境)议事协调制度》,狠抓源头治理,堵塞漏洞,确保人员出入规矩,规范管理。

(2)针对“一些单位在职人员长期违规滞留国外,工资薪酬照发”问题。

对个别干部多次擅自出国、在境外滞留时间较长、工资薪酬照发问题,全部进行了调查核实,追缴了违纪资金,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批评教育4人。

(3)针对“干部档案专项核查工作进展缓慢,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工作,个别单位未完成”问题。

县委责成县委组织部多次派档案管理业务骨干,到人社局指导督导,加快核查进度。目前,人社局管理的公务员档案,已全部完成审核认定。

    (4)针对“发现有的干部不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问题。

县委要求组织部、县人社局集中力量,对问题档案重新审核认定,严格标准,保证审核质量。目前,身份存疑公务员档案已重新审核认定完毕,实行了另册管理。对个别干部疑似身份、学历造假问题按相关政策办理。

    (5)针对“不按组织程序报告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问题。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反思整改。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此问题进行了严肃批评和自我批评,主管干部的副部长和干部科长做了深刻的书面检讨。二是提高思想站位,树牢正确导向。县委常委会认真传达学习了陈希、姜信治同志在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办公厅《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办法》要求,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树牢正确导向,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三是加强教育管理,确保规矩规范。县委组织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领会文件精神,掌握政策要求,严格程序步骤,确保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同时,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形成专题报告,与干部预审报告区分开来,提前向市委组织部进行汇报,切实加强了任前审核把关,杜绝用人程序环节上的隐患。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政治功能弱化”问题。

(1)针对“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省委巡视以来,县委常委会先后6次研究部署推进党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把机关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检查,层层压实机关党建责任,坚决防止机关党建“灯下黑”。

(2)针对“有的机关单位未按规定设置党组织”问题。

县委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依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积极与人大、政协沟通设立机关党组和人选情况。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关于规范党组设置的情况汇报》,对县人大、县政协党组织设置、10个单位党组成员配备不齐等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全部整改配备到位。目前,县人大、县政协已按规定设立机关党组,其中县人大机关党组书记1人,党组成员3人;县政协机关党组书记1人,党组成员2人。

(3)针对“县直工委指导监督县直机关党建工作有缺位。县直工委仅2018年研究过两次机关党建工作”问题。

县委举一反三、靶向聚焦,深入整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实施意见》要求,立足蠡县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县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开展“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为契机,把机关党建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召开了全县机关党建现场观摩暨工作部署会议,对县直单位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等115人,进行了学习培训,取得良好效果。县直工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共同举办了全县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在全县举办了入党积极分子、新发展党员、新入职党员培训班,并到阜平城南庄接受红色教育。三是突出建章立制。加强对县直机关党建工作督导指导,年初制定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年终撰写县直机关党建总结,听取各基层机关党组织工作汇报,压实机关党建责任。

(4)针对“县直单位党组织未按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党组织制度形同虚设”问题。

一是严格组织换届。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结合省委巡视整改,严格规定要求,组织开展县直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召开了全县机关党组织换届培训会,就优化组织设置、严格职数要求、选优配强书记、严格换届程序等工作安排部署,确保严格程序步骤,及时审批备案。目前,县直工委所辖115个党组织已全部按规定高质量完成换届。二是健全长效管用机制。建立了联合督查、半年提醒、追责问责、定向考核等4项制度。县委从县直工委、县委组织部、司法局、老干部局、执法局等17个单位,组建了20人的县直机关党建指导员队伍,对全县机关党建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根据县直机关党组织换届情况,县直机关工委提前半年,向需要换届的县直机关党组织进行提醒;将县直机关党组织换届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重要内容,从制度层面强化保障。

(5)针对“一些县直单位《党支部手册》“三会一课”内容雷同,党组织活动不严肃”问题。

县委带头落实“三会一课”要求,从加强教育培训、严格制度标准、创新党组织活动形式等方面下功夫,提升党组织活动的严肃性、规范性、创新性、实效性。一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组织举办了“脱贫攻坚暨后进村治理整顿农村干部培训班”“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培训班”和“全县机关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就《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三会一课”等内容专题讲解,提升了党员干部和党务工作者能力素质。二是进一步规范党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组织生活。加大《党支部工作手册》督导和抽查力度,确保党支部档案资料客观详实、管理规范。三是创新党建模式。研发推广了“智慧党建”APP,实现对所辖支部日常管理信息化监督。

(6)针对“农村发展党员工作问题突出”问题。

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规范党员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把关,从培养上抓实,从管理上抓细。一是严格审查筛查。对省委巡视指出的相关人员,逐人进行审查筛查,清除5人。二是健全监管制度。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党员规范管理机制,明确了入党积极分子双推双考、三级建档,发展对象人选备案,发展党员三级审查、公示、票决,违规发展党员责任追究等10项制度,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坚决防止发展党员家族化倾向。三是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制定了《关于建立“优秀青年人才党支部”工作方案(试行)》,把培养对象向农村优秀青年人才倾斜。制定了《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分制(试行)》,对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三会一课”、参加党日活动、志愿服务等进行量化打分。

(7)针对“一些村3年以上不发展党员”问题。

将3年以上不发展党员村全部列入“后进村”进行整顿,全部明确县级干部、县直部门分包,特别是对18年没有发展党员的北郭丹镇志愿西村,由县委书记亲自分包。22个多年不发展党员村,已经全部发展了党员,共计新发展党员53名,彻底消除了3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白点村”。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1)针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强化思想防线。县委常委会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2019年7月至10月,县委先后三次召开常委会,认真传达学习了省纪委《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和市委《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市纪委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进一步筑牢了党员干部思想防线。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巡视发现的个别单位利用机关内部食堂公款吃喝、有的单位人员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快查快结、严肃问责,给予党纪处分4人,诫勉谈话3人。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从源头上严防“四风”问题反弹,深入推进“讲转强抓”专项行动,制定印发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科级干部,全部签订了《党员领导干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承诺书》。成立了6个专项检查组,对全县机关内部食堂、有招待能力的企业内部餐厅以及单位、所站、学校等办公用房加大监督检查,始终保持了高压态势。

(2)针对“落实中央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不深入,会多文多仍没得到遏制”问题。

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省委《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研究制定了具体落实意见。县委明确要求,对会议数量、会议过程严格把控,能合并的会议一律合并召开,严格控制会议时间、参会范围,明确乡镇干部参会时,一般不要求党政正职同时参会,让基层腾出更多精力抓具体工作落实。严格按照省市标准要求发文,确保发文效果,严控发文数量,严防“上下一般粗”,确保有指导性、针对性。

(3)针对“存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县委带头深刻反思,多次专题研究,并把这个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查摆,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强力推进历史遗留问题解决。重新启动了“蠡县职教中心实训楼”工程,加快相关手续办理,推动工程启动建设。职教中心实训楼续建工程,已经完成了可研报告、资金来源证明、勘测定界图和报告、续建工程图纸等资料,完成了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出具了选址意见书,并完成了实体工程结算造价工作。

(三)关于党的纪律建设、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有的单位和基层党委一些班子成员对主体责任内容不清、责任不明,压力向基层传导层层递减”问题。

一是狠抓“两个责任”落地。结合主题教育,县委向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印发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白卡》,进一步加强了对乡镇、部门落实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强化了主责意识,闭合了责任链条。二是强化阵地建设。县委办、组织部等单位进一步强化党的理论学习,加强党支部阵地建设,规范了各项制度,提升了班子成员对主体责任的认识理解,从严从实抓好党组织活动。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县机关党支部进行指导检查,规范阵地建设,严肃党组织生活。三是严格落实各项制度。省委巡视以来,县委常委会17次研究纪律作风、案件查办等工作,县委常委会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题,明确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有力强化了制度落实。

(2)针对“县委对重点领域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强化制度约束。研究出台了《中共蠡县县委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蠡县机关事业单位新进和调动人员办理程序》等专件,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执法等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建、土地、房地产等领域系列制度,聚焦基层党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全面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管理,防范风险隐患。二是严肃追责问责。立案调查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三是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整治。针对环境污染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医疗领域辅助用药问题、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和中小学违规招生行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了对重点领域监督检查。

(3)针对“县委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听取巡察工作汇报不及时”问题。

进一步加强了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听取巡察工作汇报,调度推进巡察工作。一是深化巡察认识。县委先后3次召开常委会,传达学习了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全省巡察办主任专题会、省委巡视整改推进会等系列会议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对巡视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了巡察效果。二是及时听取汇报。2019年6月20日县委第五轮巡察结束后,7月1日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工作汇报,7月11日县委听取了巡察工作汇报,对推进巡察工作、抓好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坚持“巡前有部署、巡中有调度、巡后听汇报”,及时推进巡察整改落实。三是提升巡察质量。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省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聚焦政治巡察定位,延伸巡察触角,创新巡察方式,变综合听汇报为分组听汇报,变间隔听汇报为及时听汇报。在巡察队伍建设上,强化政治意识,提升整体质量。

(4)针对“有的巡察干部对政治巡察理解把握不深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着力不足”问题。

一是聚焦政治巡察定位。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对巡察干部的业务培训,提升巡察业务素质。制定实施了全县《巡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体巡察干部召开专题培训会,并邀请市委巡察组领导到场授课。组织全体巡察干部召开学习研讨会,深入学习《关于对16个县(市、区)和省国资委党委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系列精神,对照查摆梳理出4个方面13个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完成。组织全体巡察干部,参加了中央巡视办“讲师团”专题辅导报告会,巡察干部对巡察的理解、内涵及工作方法把握更加准确。二是组建了巡察人才库。建立了14人的组长库、44人的人才库,每轮巡察前,抽调专业人才充实巡察组;采取“一次一授权”,抽调财务、审计、组织等专业人才,对相关领域重点巡察。规范巡察工作程序,提高巡察工作质量,确保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到位。

(5)针对“巡察整改工作督导要求不严,致使有的单位巡察整改走过场”问题。

一是认真进行回头整改。县委印发了《关于对巡察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的实施方案》,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强化督导、重新“回炉”、重点整改。经过“回头看”,已经整改完成。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坚决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加强对巡察整改各环节督导指导,盯住问题、扭住短板、见人见事,充分用好巡察成果,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三是强化巡察工作联动。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加强县委巡察办与组织、纪委、审计、信访等单位联系沟通,巡察前最大限度了解被巡察单位情况,提高巡察精准度。把巡察监督与纪委、审计、人大监督结合起来,及时向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严防整改“宽松软”。

2.关于“县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充分”问题。

(1)针对“监督执纪不严格”问题。

一是加大查办力度。执纪执法同向发力,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监委对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2019年1月至10月已查办重处分案件25件,处分26人。二是依规依纪落实处分。县委常委会认真研究了相关人员未及时给予政务处分的问题,按照程序罢免或撤销了相关人员职务,并罢免了其人大代表职务。经县委常委会研究,给予相关人员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使用。三是提升纪检干部素质。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培训,集中两个月的时间,对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巡察机构全体干部和13个乡镇纪检书记、纪检专干进行了法律法规、业务政策专题培训。推行纪委常委、委员督办、业务骨干主办、其他人员协办的运行机制,保证案件质量。

(2)针对“反腐败协调机构运行不够顺畅”问题。

一是强化协调沟通。制定出台了《蠡县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定期会商、线索移送、办案协作3项制度,确保反腐败协调机构运行畅通、上下贯通。县纪委监委转交各部门办理线索123件,其他部门移交县纪委监委线索135件。二是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统筹使用公、检、法、财政、审计等部门的专业人员、技术手段资源,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集中攻坚。三是着力解决没有覆盖行政执法单位的问题。将政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财税部门、行政审批部门等33个单位纳入了成员单位,每个单位明确了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3)针对“一些受行政处罚的党员干部不能及时移送纪委给予党纪政务处分”问题。

对受到行政处罚的党员干部及时移送纪委,按照党纪政务处分规定,及时给予相应处分。截至目前,已调查终结6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1人,拟处分5人。

(4)针对“聚焦监督重点领域不够”问题。

一是县纪委监委对2013年以来所有涉及土地出让领域线索进行了全面清查,梳理出问题线索4件,已全部按照程序进行了调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二是聚焦重点部门、重点行业,开展招投标专项治理,重点对土地出让领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严查重处快结。三是查找土地出让领域廉政风险点,强化执纪监督、执法监督和社会监督,制定防范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廉政风险问题。

(5)针对“警示教育开展不经常”问题。

一是筑牢思想防线。通过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观看《警示教育片》,提高纪律规矩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二是进行警示教育。省委巡视后,县委组织召开了全县警示教育大会,公开曝光了蠡县典型案例6件29人,切实发挥了“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的作用。三是突出标本兼治。县纪委监委制定了《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县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县域内发生的贪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最大限度发挥警示教育震慑作用。    

3.关于“惩治基层‘微腐败’力度不够”问题。

(1)针对“个别村委会主任以建“村民活动楼”的名义违规开发建设小区住宅楼”问题。

加强对基层干部教育管理和日常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拓展。一是严肃追责问责。对个别村委会主任违规开发建设小区住宅楼问题,县公安局已经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并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二是开展专项整治。结合违法违规用地建设、采矿采砂、破坏生态环境和违建别墅清查等5个专项整治,进一步明确了《关于村镇建设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加大综合执行力度,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执法等部门对违规占地开发住宅楼等行为全面排查,逐一甄别、建立台账。三是建立追责查处机制,加大失职、失责、问责力度。

(2)针对“个别单位负责人以养殖场名义虚报病死猪,套取补贴款等问题”问题。

严肃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套取国家补贴款行为,依法依规严厉处置。一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立案审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二是着眼长远,举一反三开展“回头看”,建立长效防控机制。县纪委监委会同财政局、审计局成立了联合检查组,对县域内养殖行业中涉及财政补贴资金的申领、发放开展了专项检查。严格把好资金审批关口,完善流程、严格程序、细化责任,堵塞制度漏洞。

   (四)关于巡视整改方面

1.关于“县委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1)针对“2018年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班子、个人针对当年整改落实情况对照检查不充分”问题。

制定出台了《关于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通知》,并印发至县级干部、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同时,将《中共中央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纳入了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突出建章立制,明确每次召开县委民主生活会前,根据工作要求印发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对每名县委常委发放提示卡,并加强与上级部门协调沟通,确保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

(2)针对“‘一问责八清理’整改‘回头看’清查不彻底”问题。

县委召开专题调度会,听取情况汇报,对省委巡视移交的涉嫌兼职取酬问题线索,进行核查盯办。一是对涉及相关人员严查问责。对相关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由组织部下发了提醒函,对企业进行了注销,给予政务警告处分1人。二是从制度上强化源头管控。制定出台了《蠡县专项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工作方案》,成立了全县违规经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在全县开展了“在职人员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专项核查整治。8月30日,组织部向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1件,目前已初核了结。

2.关于“一些问题未整改,个别问题边改边犯”的问题。

(1)针对“2012年八届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蠡县需整改问题,仍有水资源和地热资源管理问题未整改”问题。

县委将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狠抓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特别借省委六轮第九巡视组巡视契机,把上轮巡视遗留问题作为攻坚重中之重。将地热井治理作为重大民生工程,以铁的决心和意志,强力推进整改治理。一是进行科学规划。按照历史上蠡县“一城三镇”格局,根据地热资源分布、采矿权,聘请河北省水文四队对全县地热应用区做了详细调查,划分为“一城四镇两区”,规划模块,并通过了评审。二是精准分类整治。召开了全县地热井整治大会,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地热井整治工作,制定了《蠡县地热整改工作方案》《蠡县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专件,强力推进整治。三是推进热源替代。在治理的同时,保障民生供暖,由专业公司进行集中供热替代,彻底解决多年来遗留的老大难问题。

(2)针对“自备井关停取缔不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自备井问题的整改通知》,两次召开自备井整治调度会,采取超常规措施,将需要关停的自备井逐一明确到人头,强力推进违规自备井整治。目前,44眼自备井,已经关停33眼,11家企业补办了取水许可证。二是组织专业人员解决了县财政局自来水水压不稳定的问题,财政局自备井已于2019年2月份关停。同时,责成政府办、园区管委会和水利局,组成4个检查组,对已关停自备井现场检查,严防反弹。

(3)针对“以往巡视反馈的问题,仍有部分问题没有整改到位”问题。

县委多次研究调度,强力推进攻坚整改。针对违法占地和房地产遗留等方面问题,实施分类整治,将违法占地纳入了违法用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力推进消除违法状态。对闲置土地进行收回,纳入了县政府储备地。全力推进房地产解遗,解决办证难、入住回迁难问题。

(4)针对“违法违规开发房地产项目和小产权房”问题。

一是坚决遏制增量、消化存量。实施分类治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对县城违法违规房地产项目全部停工,坚决防止新增违法违规房地产项目。依法依规挂牌出让,破解房地产项目用地瓶颈。二是严厉打击整治小产权违规建设。坚持积极稳妥、强力推进,对所有违法占地、违规建设全部进行立案查处。深入落实《蠡县打击整治小产权房百日攻坚专项实施方案》要求,持续加大打击和巡查力度。对7个“小产权”房进行了拆除,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行政或刑事拘留,扣押了施工设备。本着面对历史、实事求是、保障民生的原则,积极从根本上寻找解决路径。结合国土空间发展规划,制定全县城乡发展规划,推进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努力从根子上解决这一历史难题。

(5)针对“问题线索办理缓慢,省委第八巡视组交办的49件问题线索,仍有7件没有办结”的问题。

目前,7件问题线索已全部查结,其中移送司法1件,查结2件,初核了结4件。

根据省委第九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3人,组织处理2人。其中,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89人、第二种形态处理61人、第三种形态处理19人、第四种形态处理2人。

三、巩固扩大成果,以整改推进全县各项工作上新台阶

经过集中攻坚,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需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坚决扛起主责,把整改抓细抓实抓长,以巡视整改推进全县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巡视整改作为推进重点工作落实的有力抓手,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坚决服务保障雄安新区,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确保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落实落地。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强化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意识、第一责任人意识以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进一步把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向部门延伸、向薄弱环节延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确保全面深入彻底整改。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抓好持续深入整改,从严从实坚决彻底整改。结合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对已完成事项或取得阶段性成果的事项,扎实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扩大成果;对长期推进的事项,紧盯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较真叫板,强化担当精神,拿出攻坚克难、敢于啃硬骨头的精神,强化督导调度,持续深入推进。结合国土空间规划,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大力度彻底解决违法占地、小产权房问题,确保高质量整改完成。进一步提升全局意识,增强服务服从雄安新区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快“白规”项目建设,深入推进白洋淀上游水污染综合治理,坚决当好雄安生态“护城河”。坚持抓常抓长,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标本兼治、深挖根治,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

(三)进一步借助巡视整改契机,推进全县高质量发展。经过省委巡视,进一步提高了全县各级党组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焕发了全县上下担当干事的精神状态,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推进了重点工作落实落地,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健全完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进展。我们将以主题教育为引领,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坚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决贯彻省委“3689”工作部署和市委“1+9”重点工作,持续打好生态环保、扶贫脱贫、转型升级、城市建设、交通路网、乡村振兴、清洁取暖等重点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打造雄安新区南部绿色生态、创新转型、现代开放高铁卫星城,高质量建设新时代“实力活力魅力”新蠡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12-6211103(工作时间);邮政信箱:蠡县范蠡东路15号;邮政编码:071400;电子邮箱:lxxszgbgs@163.com            

中共蠡县县委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