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7-14 08:50:51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4月18日至6月2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保定市徐水区开展了常规巡视,7月31日省委巡视组向徐水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省委第九巡视组对保定市徐水区巡视反馈的意见,严肃指出了区委在“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区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深刻反思,强化政治担当,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全面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一)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巡视整改是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具体行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后,区委通过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议、专题推进会议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书记王东峰和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统筹部署推动整改工作。2019年9月4日,区委常委会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班子成员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深刻剖析,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真负责、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为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落实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和思想基础。区委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发挥表率作用,凝聚整改合力,全区上下政治站位进一步提升,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变“要我改”为“我要改”,以高度自觉的政治态度、坚强有力的责任担当、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合力攻坚的巡视整改工作格局。区委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任第一副组长,区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常委为副组长和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李树田同志9月8日到任后,主动扛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履行职责,亲自谋划部署,亲自督查调度,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书记王东峰在九届省委第七轮巡视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专题调度我区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全区上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提升工作标准抓整改、明确完成时限抓整改,坚决防止表面整改、虚假整改、一时整改,坚决杜绝“过关”思想,全力以赴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区党政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加强督导调度,对具体整改事项逐个审核审签,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和牵头事项的整改落实。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察工作三个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分别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巡察办设立专项办公室,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参照区级模式,均制定了整改方案,全面对标对表,对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对点对点问题挂图作战,构建了上下一体、协调联动、环环相扣、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实改严督,有序高效推进巡视整改落实落地。一是及时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巡视组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和巡视反馈的具体意见,研究制定了《区委关于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保定市徐水区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以及三个专项检查情况整改方案。二是召开全区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议,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按要求将反馈意见、领导讲话以区委文件形式印发下一级党组织,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四是建立台账管理、调度报告、督导检查等项制度,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区委常委会研究巡视整改工作8次,召开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3次,开展督导4轮,编发简报11期,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细。
(四)强化目标导向,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全区各级党组织坚持目标导向,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有利契机,统筹推动巡视整改和当前各项工作往实做、往深做、往细做,真正做到了在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实现了由“要我干”向“我要干”的转变。一是干部队伍精气神全面提振。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从根本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讲政治、守规矩、勇担当、树形象,思想统一、心齐劲足、干事创业。圆满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信访安全稳定攻坚战和首都空气质量保卫战两大政治任务,坚决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二是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强化,把巡视整改工作与正在开展的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组织开展了“守初心、担使命、解民忧”大督查活动,组建15个督查组对全区304个行政村、21个社区督查走访,实现村居(社区)督查全覆盖,访民情、问民意、解民忧,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三是服务保障雄安新区建设的意识明显增强。全力做好服务保障雄安新区建设各项工作,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全区动员大会,要求全区上下坚决把服务保障雄安新区建设作为推动巡视整改落实、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现实检验,确保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四是争当保定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的信心更坚定。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围绕争当排头兵的目标定位,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推动各项工作全面争先进位。严格落实项目分包责任制,以华讯方舟、百度云计算中心等大项目、好项目建设为切入点,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全面推动长城等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完成年度任务目标,推动高质量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经济领域的风险隐患奠定坚实基础,全区各项工作都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共梳理出4个方面,11项整改任务,5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41个,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8个,基本完成1个。制定整改措施82项,完善制度62项,问责追责94人次,挽回损失14.1643万元,追缴违纪资金159.139545万元。
(一)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深入”问题。
全区各级各部门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放在巡视整改工作的首要位置,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制定印发了《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深入”的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使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施方案》,不断完善学习制度。发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抓好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巡视及整改期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共开展3次集中学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行了为期7天的集中学习研讨。组织召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动员部署会议,开展学习宣讲活动和集中培训9期,培训800余人次。组织订阅《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7万册,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农村党员集中培训工作的通知》,对农村党员开展集中学习培训70期,培训农村党员、积极分子18000余名。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学习宣讲32场次,共参加宣讲6300余人。对科级干部开展十九届四中全会集中培训2期,共培训科技干部597人。组织订阅《十九届四中全会辅导百问》1400本,发放全区各基层党组织和乡科级及以上干部学习。持续强化“学习强国”平台作用,每天有2万余名党员干部登录学习,党员注册率达110.75%。举办了全区“壮丽七十年奋斗新时代”演讲比赛,获得保定市“学习强国演讲比赛”优秀组织奖。
(2)关于“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抓得不够实”问题。
巡视及整改以来,召集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专题会议,研究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相关工作。制定《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2019年工作要点》,明确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重点。2019年6月,与3家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截至目前,全区共引进协同发展项目23个,总投资277.87亿,与京津冀高等院校合作建立院士工作站1家。
(3)关于“服务对接雄安新区建设工作还有差距”问题。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工作的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将服务保障新区建设放在首要位置,研究制定服务保障雄安新区建设的具体举措。巡视期间及整改以来,召开6次区委常委会、4次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服务雄安新区相关事宜,审议通过了《徐水区服务对接雄安新区工作指导意见》《2019年保定市徐水区服务雄安新区基础建设工作方案》《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决策部署工作方案》等文件。二是严格落实服务保障新区建设举措。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保障雄安新区建设工作,制定出台了相关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召开全区动员大会、各乡镇动员会议,成立了组织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全力保障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安大、容易建材通道、雄安调蓄库、环雄安新区500米生态林带建设等扎实推进。组织召开与雄投集团、南水北调中线建管局项目对接会、协调会10次。
(4)关于“区委与雄安新区管委会主动沟通对接不够”问题。
制定了与雄安新区对接制度,明确在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障、服务雄安重点项目建设方面积极主动对接,建立了与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入驻企业、重点项目业主单位每月至少对接一次,重大事项随时沟通联系的工作机制。区政府先后与雄投集团、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南水北调中线建管局等单位就雄安新区对外骨干路网建设、天然气管道建设、白洋淀上游综合治理等项目对接沟通15次。
(5)关于“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谋划不足、推进不够有力”问题。
区委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巡视及整改以来,召开了6次区委常委会、5次政府常务会研究污染防治工作及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成立工作专班,严格落实环境治理责任制。制定印发了《徐水区深入推进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保定市徐水区白洋淀上游流域河流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全力推进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6)关于“有的职能部门履职不力,监管不严,一些厂房、种植基地建在了河道内”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监管督导,实施责任倒查,督促整改落实。对履职不力、监督不严的9名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4人,给予诫勉谈话2人,给予通报批评3人)。二是强力推进河湖“四乱”清理工作,10月23日召开专题调度会,逐乡镇、逐部门汇报进度,表态发言,压实乡镇主体责任,部门执法责任。全区2018-2019年河道“四乱”问题共188个,现已整改完成188个。三是建立健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区河长制办公室加强督促指导,各级河长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对辖区内河道、水库认真落实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各项工作。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全面加强水污染监督管理。
(7)关于“个别村甚至将化粪池直接建在了河道”问题。
对个别村养猪场将化粪池建在河道问题,进行拆除清理,封堵污水口,恢复地貌。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给予2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通报批评并作出深刻检查。制定了《徐水区水利局水利行业监管工作规范(试行)》《徐水区河长巡查工作制度(修订)》《徐水区河长制工作督查督办制度(试行)》,严格河长制责任体系,发挥127名河道管理员作用,强化河道巡查和水利行业监督监管,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改,严防河道违建问题再发生。
(8)关于“个别企业非法存储危险化学品和大量的危险废物”问题。
针对个别企业非法存储危险废物问题,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令该公司将危险废物转移至危废库储存,全部交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公司处理。对该公司存储危废、生产工艺发生改变行为分别罚款10万元、26.2万元,对公司法人予以行政拘留。区应急管理局对其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给予5万元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免职处理。区应急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和“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安全生产执法活动,进行全方位督导检查。区生态环境分局开展了全面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对排污单位进行解剖式检查,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切实履行环保职责,共出动车辆400余辆次,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检查企业600余家次,行政处罚24家,提升全区企业污染防治水平。
(9)关于“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
为提高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投资约1500万元,购置了一套规模为1万吨/日的污水处理设备,已正式运行,水质达到大清河重点区域排放标准。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基本完工,现已投入使用。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城区雨污分流项目正在稳步实施,预计2020年底完成。加强农村生活污水管控工作,聘请第三方制定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积极谋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10)关于“垃圾处理能力严重不足”问题。
已对4个不规范的垃圾临时堆放点予以取缔,积存垃圾通过中节能(衡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与保定中节能公司签订了垃圾日产日清协议,彻底杜绝垃圾露天堆放。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补齐城市建设管理短板。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强对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升环卫洁净水平。
(11)关于“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不够坚决、不够深入”问题。
巡视及整改以来,召开区委常委会议3次、政府常务会议2次、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2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6次,区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1次,专题传达学习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和通知精神,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深挖涉黑涉恶线索,严格“一案三查”,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扎实成效。区扫黑办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坚持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重要工作随时开会研究推进。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全区组织开展了自上而下的谈话活动,区级领导与分包乡镇(办)党委班子成员,乡镇党委书记与村(社区)“两委”干部、乡镇相关站所负责人,区直部门一把手与股长、下属单位负责人层层谈话,传达精神,传导压力。
(12)关于“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不高”问题。
公检法三长发表了新一轮电视讲话,向广大群众再次表明区委、区政府开展专项斗争的信心与决心。强化常态化宣传,规范完善了宣传阵地和内容。协调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向全区推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短信30万条。印发专题宣传手册8万份,明白纸、通告1.3万份。维修、更换永久性固定展板14块。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知识专题培训农村“两委”干部230人。
(13)关于“今年以来挖掘深层次涉黑涉恶线索、惩腐‘拔伞’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加大惩腐“拔伞”工作力度,坚持“一案三查”。在办理省公安厅认定的“徐水区刘春雨恶势力团伙”问题线索中,对在刘春雨案件办理中失职失责人员严肃问责,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诫勉谈话3人,责令做出书面检查2人。二是加快问题线索侦办。对2019年以来新摸排的线索全部进行了核查。省委巡视组交办的线索全部核查完毕。巡视整改期间,侦破各类刑事案件45起,刑事拘留91人,逮捕45人,行政拘留115人。三是将专项打击与整体防控、动态管控与源头治理紧密结合,建立健全了重点行业监管防控、社会治安重点整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以及线索移交反馈、督查调度等工作机制,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关于“政治建设弱化,有的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问题。
(1)关于“对加强政治建设重视不够,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监督管理”问题。
一是区委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化政治建设,强化政治担当,全面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真正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落实到自身行动和实际工作中。巡视及整改以来,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议14次,理论中心组会议3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省委书记王东峰在省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结束时的讲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的意见》等中央、省委、市委文件、会议精神,把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作为重要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到具体的人和事,真正使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完善区委加强政治建设、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三是各级党委(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确保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2)关于“召开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较少”问题。
5月27日,组织召开了全区领导干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专题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2018年以来我区查处的办公用房超标、违规接受宴请等典型案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警钟长鸣、廉洁自律,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6月18日,召开全区领导干部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宣读了《中共保定市委关于徐水区部分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拥护保定市委、市纪委对我区部分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决定,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根源,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制发《关于迅速组织召开各单位政治性警示教育会议的通知》,全区各级各部门集中召开了覆盖到村(社区)支书、主任的政治性警示教育会议。制定《保定市徐水区关于加强警示教育推进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办法(试行)》,推进了我区政治性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3)关于“一些党员干部违规到企业吃喝”问题。
一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规到企业吃喝人员,分别由市、区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对相关单位党组予以改组。二是6月18日,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与部分违规科级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6月26日召开了区委常委班子“讲政治、转作风、强责任、抓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敏感性不强,遵规守纪意识差、法治观念淡薄等问题,逐项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全区各级党组织按要求逐级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真正做到警觉、警戒、警醒。6月28日,召开全体区级干部专题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党委(党组)以及广大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确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不再发生。三是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制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各级各部门以及广大党员干部认真领会和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全体区级干部签订了《党员领导干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承诺书》,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明规矩,坚决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行为发生。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整治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持续正风肃纪,制发了《关于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正“四风”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区落地生根,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二是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印发了《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隐形“四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告》,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高频次滚动播放,对外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监督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接受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雷霆行动”,坚决整治违规公款吃喝和到企业违规就餐、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等问题,发现违纪违规问题,一律从严从快从重处理,杜绝各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行为在我区发生。组成专项监督检查组,开展不间断明察暗访。截至目前,共检查129个单位的办公用房1092间,值带班917人次,80个单位的公车管理使用及封存情况,检查辖区内超市26个、饭店14个、一桌餐场所6个、企业食堂19个。对发现的问题全部进行了处置,对10个单位下达限期整改建议书;给予党纪处分4人,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2人。四是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形成常态,深挖彻查。明确监督检查的工作重点,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无死角。发现问题线索13件,查结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和批评教育3人,对两个单位正职进行约谈并全区通报。2019年以来,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1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0人次,其中科级干部33人次。发现私车公养、异地吃喝等新“四风”问题线索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批评教育2人。
(5)关于“有的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到企业兼职取酬”问题。
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和在企业兼职(任职)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各单位逐人开展自查,对公职人员违反规定到原任职务管辖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兼职取酬问题进行“回头看”,建立台账,签订承诺书。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制度规定,制定实施《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办法(试行)》《切实加强干部管理充分发挥退出领导岗位干部作用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公职人员“七不准”和非公企业“六不得”,规范政商交往。对发现的所有到企业兼职取酬的领导干部,加大查处力度。对巡视组移交的党员干部兼职取酬问题,已全部处理到位,对违纪资金进行了收缴。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区委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区委常委会议1次,联席会议3次,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与成员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签订责任状,强化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意识。制定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常态监督制度》《分析研判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应急管控制度》,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阵地建设,制发了《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的实施方案》《保定市徐水区“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阵地管理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组织对全区32家网吧、8家实体书店进行排查,对3家网吧予以处罚。壮大主流舆论阵地,融媒体中心于9月25日开工建设,目前已投入试运营。开展意识形态走访调研和督导检查,对排查出的舆论引导、互联网管理、文化建设等方面风险点,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加强风险预警和管控。定期向市委报送区委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2)关于“党校阵地建设有缺失”问题。
组织党校干部职工按要求将院落恢复原貌,安排专人监督管理。对党校院内多年闲置危房(平房)区围挡封闭,设置警示标牌,加强监管,确保不出安全问题。制作党校工作展板,营造阵地氛围,优化校园整体环境。加快推进新建党校项目建设,新址已定,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3)关于“有的部门官方微博发布信息较少,甚至成僵尸账号”问题。
制发了《关于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管理的通知》,排查官方微信公众号85个,微博18个,对自查出的“僵尸”账号发放整改通知,对部分微信公众号督促注销。制定出台了《政务新媒体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单位新注册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及时备案、定期更新内容,避免发生“僵尸”“睡眠”情况。
(二)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执行干部政策规定有偏差”问题。
(1)关于“民主推荐干部操作不规范”问题。
按照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党委(党组)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和把关作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河北省党政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制发了《干部选拔任用规范操作实施办法(试行)》和《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对选拔任用条件、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每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和工作纪律进行了细化明确,对个别提拔任职或者进一步使用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按照区直单位和乡镇分别进行了再次明确,并严格规范操作。
(2)关于“有的借调干部提拔时在借调单位进行民主推荐”问题。
区委制发了《干部选拔任用规范操作实施办法(试行)》,对借调干部选拔任用进行了明确,“借调干部一律在原单位参加民主推荐,在借调单位进行延伸考察,全方位了解干部政治表现、工作实绩、群众基础。”修订完善了《借调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严格借调条件,规范借调程序,从严人员管理。
(3)关于“有的由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时未履行民主推荐程序”问题。
区委制发了《干部选拔任用规范操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提拔任职(包括职务或职级晋升)、由原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的必须考察外,进一步使用的干部,一般也要进行考察了解”,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
(4)关于“个别干部调整任用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问题。
区委制发的《干部选拔任用规范操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乡镇党政正职和调任公务员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进行调整”等13种事先报告情形,并严格落实。在干部选任工作中严把动议报告关、预审报告关、研究报告关,做到应报尽报、应审尽审、应备尽备。
2.关于“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1)关于“有的村‘两委’换届质量不够高”问题。
一是强化培训,提高素质。举办新任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班,采取集中授课、交流发言、观看警示教育片、现场观摩等形式,对新当选的235名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了培训,所有学员围绕培训内容、下一步工作打算撰写了心得体会文章,明确了努力方向。二是强化锻炼,提高能力。制定印发《关于选派新任职农村干部到乡镇机关跟班学习的通知》,有计划安排新任职农村干部到乡镇机关进行跟班学习,解决政策水平不高、工作作风不实、服务意识不强、发展能力较弱等问题,第一批107名新任农村干部已到乡镇机关接受了锻炼。三是强化整顿,促进转化。将“两委”干部争权夺利、相互告状严重的村全部列入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治理整顿范围,落实“区级领导干部带头抓、组织部门牵头抓、区直部门协助抓、乡镇党委具体抓、工作队靠前抓”的“五位一体”工作机制,集中进行了治理整顿,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矛盾突出的3个村村情平稳,“两委”干部团结协作,为民干事意识明显增强。
(2)关于“一些新当选的村干部政治素质不高,违反党纪国法受到党纪处分、刑事处罚或正在审查起诉”问题。
深入开展“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主题教育中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制发《关于建立农村(社区)“两委”干部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和及时处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定期沟通联系,对被判处刑事处罚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农村干部进行了清理。
(3)关于“有的村发展党员优亲厚友”问题。
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农村“两委”干部亲属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健全了公示、备案制度,对农村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中“两委”干部亲属所占比例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并严格实施。《通知》印发以来,共发展农村党员28人,对其中与村干部有亲属关系的3名发展对象进行了严格把关,严格比例和发展质量。
(4)关于“一些新当选的村干部组织和带领党员群众发展农村经济能力不够强,村集体经济相对薄弱”问题。
一是加强宏观指导。制发《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通过开发利用集体土地资源、发展服务型经济、推进股份合作、规范承包租赁经营等多种途径,激发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激活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增值潜力,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同时,确定了10个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村,已建成9个。召开全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会议,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以及试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二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强化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情况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年终乡镇党委年度基层党建述职、基层党建考核和实绩考核内容。落实村“两委”班子目标责任,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村“两委”干部年度和任期承诺目标,作为村党组织书记述职考核评议的重要内容和村“两委”班子、干部年度考核的主要指标及发放村干部绩效补贴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素质提升示范带动。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农村基层干部培训计划,邀请全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县衡水市饶阳县委组织部领导来我区授课,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典型带动、观摩互学、互看联查等形式,调动广大农村干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组织各乡镇总结典型案例,辑印成册,学习借鉴。组织部分乡镇党委书记及试点村党支部书记到望都县就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参观学习。同时,将村集体经济发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组织和带领党员群众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能力不够强的村纳入重点管理清单,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尽快消灭村级集体经济“空白村”,确保如期实现全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目标任务。
3.关于“政治意识不够强,抓作风建设缺乏韧劲和决心”问题。
(1)关于“落实中央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不够坚决,仍然存在‘文山会海’问题”问题。
8月8日,二届区委第58次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我区精文减会和减少督查考核工作,对精文简会和减少督查考核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实行刚性约束,确保实现年度减负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制发了《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具体措施》,领导干部带头,“两办”严格把关,做到可发可不发的文不发,可开可不开的会不开,可搞可不搞的督查考核不搞,涉及全区范围的发文、开会、督查考核明显下降。
(2)关于“一些部门不担当、不作为,作风不实”问题。
一是区委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将“不担当、不作为,作风不实”问题作为重要查摆内容,召开民主生活会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区纪委监委和区委办组成5个督查组,对不担当、不作为、作风不实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市纠风办、“讲转强抓”办组织的交叉互查发现的问题,一并严肃查处,共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组织处理1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24人,约谈2人,1个单位向区委作出深刻检查。对违法占地尚未整改到位问题,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和工作重点,区委区政府领导带头深入一线解决问题,按照分类施治及“问责一批,拆除一批,完善一批”的原则进行整改。对相关责任人从严追责问责,共问责处理20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10人,诫勉谈话8人。对违法违规用地开展清理整治,制定土地管控长效机制,实施城乡用地“网格化”管理,强化区乡村三级网格责任,实施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及时排查消除违法占地苗头隐患,避免新增土地违法问题。
(三)党的纪律建设、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1)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经常性地研究部署、检查督导、狠抓落实不够”问题。
一是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部署。巡视及整改以来,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工作10次。二是严格制度约束和制度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保定市徐水区委2019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中共保定市徐水区委关于印发<2019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任务及安排>的通知》《中共保定市徐水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发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工作的提示函》,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清单,进一步强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促进区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三是结合区机构改革工作,在区委办增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专门负责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谋划、协调、督导、推动工作,将主体责任具体要求制成展板上墙,时时对照责任要求开展工作。四是严格执行年度工作计划,按要求收集整理全区各级党委(党组)2019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报告、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党员领导干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承诺书,相关文件材料及时归档留存。对照《2019年度徐水区委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逐项确定任务要求,收集相关文字材料,分类归档管理。五是加强督促检查,将全区各单位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列入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内容,推动工作落实。
(2)关于“对违规违纪行为抓早抓小、严肃查处、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不够”问题。
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露头就打”。截至目前,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30人,占比60.1%;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91人,占比34.8%;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5人,占比2.7%;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3人,占比2.4%。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今年共召开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2次,通报典型案例17起,其中涉及我区典型案例9起,不断释放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强化警示震慑效果。
(3)关于“政治巡察把握不够精准、质量不够高”问题。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用典》《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制定学习计划,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工作规划等制度文件进行系统学习,现已组织9期集体学习;组织系列培训,接受中央、省、市巡视巡察机构组织的集中培训,全体巡察干部就巡察干部如何把握政治巡察内涵、如何写好巡察报告、如何从政治高度看待问题、分析问题、归纳问题、问题线索的分类标准及归纳要求等问题进行集中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全面提升巡察干部的综合业务能力。二是全面提升政治巡察质量。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深入查找问题,以巡察工作为抓手,切实提高被巡察单位政治站位;区委巡察办加强对巡察报告的审核把关,避免巡察报告同质化;强化巡察组组长的政治责任,加强把关意识,提高巡察报告质量;制定《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办法》,全面实行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写进巡察报告的问题,都要有具体的人和事、数据和依据作支撑。三是将专项检查工作列入二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工作方案。在区委第六轮巡察中采取1个专项组对接4个巡察组的“1对4”工作模式,由专业人才开展专项检查,切实提高区委巡察发现问题的深度和广度。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组织精干力量分别对被巡察单位选人用人、意识形态、财务预算和审计等工作进行深入检查,并形成专题报告报巡察组,务求查深查细,坚决杜绝巡察“浅表化”。
(4)关于“问题线索数量不多、办结率低”问题。
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情况通报机制、人员选派机制、巡察期间沟通协调机制、成果运用协作机制和巡察整改监督机制。规范线索查办责任,在第五轮线索移交时将查办问题线索明确到人,确定时限要求,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办结问题线索。强化问题线索研判,对第一、二、三轮巡察41件线索重新甄别,不属于问题线索的由区委巡察组建议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属于问题线索的督促承办单位尽快结案。截至目前,41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制定移交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建立移交问题线索台账,快速反应、及时分办、优先查办,实行倒计时推进,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2.关于“区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够有力,存在执纪审查宽松软现象”问题。
(1)关于“区纪委对区委的监督存在畏难情绪,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区纪委常委会进行了深刻反思,认真剖析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工作措施。区纪委制发《区委落实主体责任明白纸》,对区委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及时提醒。对上级纪委重要文件、会议、讲话精神及要求迅速传达、督促落实。二届区委第54次常委会议专题听取“雷霆行动”和“知耻而后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汇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中共保定市徐水区委2019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任务及安排》,严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确保反腐倡廉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2)关于“对各乡镇部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监督检查不够”问题。
严格落实《中共保定市徐水区委关于印发<2019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任务及安排>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通知》要求,各乡镇部门党委(党组)每年7月和翌年1月向区委和区纪委书面报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区纪委监委对全区15个乡镇(办)和61个区直部门开展了落实主体责任专项检查,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174条问题,向66个单位下发提醒函,督促各单位进行整改落实。针对乡镇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区纪委主要领导对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了谈话提醒。对14个纪检监察室联系单位进行了重新调整,明确了责任分工。7月15日开始,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节假日重点监督检查的办法,对全区各级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做到立查立改。
(3)关于“监督检查部署多成果少,缺乏对深层次问题的监督和查处”问题。
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参加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为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深入全区开展“大走访、大调研”。针对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问题以及奢靡享乐等深层次问题走访调研,共发现问题71个,全部转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共查处问题案件67件,包括违反政治纪律1件,违反组织纪律6件,违反廉洁纪律57件,违反群众纪律3件。
(4)关于“存在执纪宽松软问题”问题。
针对执纪宽松软问题,区纪委监委举一反三,彻底整改。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在纪检干部中广泛开展“四讲四比”作风建设活动,通过区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周晨读和专题培训等方式,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审查调查规定运用》进行系统学习培训,努力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二是严格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坚持原则,牢牢守住案件质量底线,实行办案质量责任制,对滥用职权、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终身问责,对不符合案件质量要求的差错和证据瑕疵,严格尺度标准,严格依纪依法依规审理案件。实行案件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主任、常委负责制,严格按程序办案,逐级报领导审批。审理室全面审查案卷材料,完善案件质量检查制度,定期开展案件质量检查,把好案件质量关口。三是规范工作流程。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案件深入调查研究工作体制机制。规范了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等各项工作流程,制定完善了《区纪检监察工作文书使用管理规范(试行)》《关于规范审查调查工作的通知》《问题线索处置专题会议制度》《区纪委监委安全卷组卷模板》,对谈话工作方案、安全应急预案、谈话前、谈话后安全风险评估、使用谈话场所审批、“一案一指定” 谈话安全员、谈话陪送制度、谈话对象回访制度,调查措施使用等进行了规范,确保调查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四是开展案件再梳理。区纪委案件审理室对2013年以来区纪委查办的案件进行了“回头看”。发现存在处分执行不到位案件,现已追缴到位。
3.关于“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1)关于“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对群众反映的截留村民退耕还林款等问题进行了核实,责令全部退还村民,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处分。严格落实省纪委书记刘爽同志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下大力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截至目前,新增问题线索54件,现已部分办结。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水区分局等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认真开展腐败作风问题自查自纠,相关单位针对自身存在问题完善制度3项。
(2)关于“有的部门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问题。
区纪委对信访举报线索进行细致梳理,梳理出利用职务之便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的相关问题线索3件,已办结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谈话函询1人。设立微信“随手拍”举报平台。在全区范围内,重点在各单位显著位置张贴“随手拍”警示牌,随时随地接受群众对乡镇、部门的监督。
(四)巡视整改方面
(1)关于“中央、省委巡视指出的问题,有的仍然存在”问题。
一是严格工作纪律。区委办与区纪委监委开展联合督查,对发现的违反工作纪律、会议纪律等问题进行了查处和谈话提醒。开展明察暗访,对各单位特别是窗口单位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并在全区通报。深化监督检查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纪委监委协作配合,制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情况通报机制、人员选派机制、巡察期间沟通协调机制、成果运用协作机制和巡察整改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管理,建立专门台账,做到优先查办、快查快结,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将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制度建设,确保整改工作成效。二是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国控点、省控点分包治理责任制,副县级干部分包市控点位(乡镇站)和省级开发区点位”“分包县级干部在1月、2月、3月和11月、12月每三天要到重点区域现场检查调度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工作进度,其他月份每周检查调度一次”,保障网格化监管体系正常运行,确保大气污染治理有序开展。健全工作机制,制发了《保定市徐水区关于开展黄牌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等重污染车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做好烟花爆竹全域禁放工作的紧急通知》等7项制度性文件,建立健全了区乡村三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全力抓好大气污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积极落实重污染天气各级应急响应,对391家工业企业和全区移动源加强管控,积极督导检查,严格执法监管,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强化监管执法和重污染天气应对,着力实施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企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散乱污企业、扬尘污染、交通领域污染、散煤污染治理等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万人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7件,行政或刑事拘留76人,全区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三是推进瀑河黑臭水体治理和污水处理厂升级工作。实施城区雨污分流工程,新建污水管网48.8公里,现雨污合流管网改成雨水管网,建设全地埋式一体化泵站一座,确保实现城区雨污分流。目前所有项目均已完成招标。
(2)关于“一些部门对‘一问责八清理’发现的问题虚假整改、边改边犯”问题。
制发了《关于“一问责八清理”方面存在问题的专项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回头看”,开展自查自纠。针对“一问责八清理”发现问题虚假整改、边改边犯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加大纪委监委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对全区公职人员兼职取酬问题的管理,对巡视期间发现兼职取酬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并督促各单位建立长效机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根据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其中,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17人、第二种形态处理13人、第三种形态处理1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区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对党绝对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实践,作为改进工作、推动徐水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契机,讲政治、守规矩、勇担当、树形象,以端正的态度、严格的标准、务实的作风,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深化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推动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徐水落地见效。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经常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在重大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保持健康的党内同志关系,让党内关系正常化、纯洁化。特别是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领导干部提出的“六项要求”,从区委常委会带头做起,坚决从知行合一的角度审视自己、要求自己、检查自己。
(二)严守纪律规矩,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往深里抓实里做。全区各级组织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不断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让讲纪律、守规矩成为自觉,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区委常委同志身体力行、以上率下,自觉做到廉洁自律,从严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抓好家风家教,坚决防止和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带头不搞任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全区各级党员干部立好标杆、作好示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落实《区委关于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正“四风”的实施意见》《徐水区关于进一步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作风不实问题持续焕发最佳状态的意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重点整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严明政治标准,规范选人用人“标尺”,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三)勇于担当作为,持续推进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地见效。对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必须坚定坚决、不折不扣、落实落细。牢牢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重大机遇,认真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支持服务对接雄安新区建设,统筹做好环雄安周边林带绿化、白洋淀上游生态综合整治等重点项目建设,确保高质量按时间节点完成。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深挖涉黑涉恶线索,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徐水区关于加强警示教育推进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下大力净化政治生态。
(四)从严管党治党,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存在的廉洁风险,深刻汲取教训,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常严。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亲力亲为,抓出实效。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区纪委监委严格履行监督责任,规范调查审查工作,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断深化政治巡察,聚焦监督重点,提升巡察质量和问题线索办结率。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扎实推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治工作,下大力解决农村“两委”换届后存在的问题,严格党员发展标准,提高村干部能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巩固整改成果,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针对历次中央、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主动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举一反三找差距,深挖细查探病因,细化问题清单,压实整改责任,落实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各级各有关部门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主动担当尽责,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整改到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长期坚持,永不懈怠,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精心精细精致极致地做好经济运行、园区项目建设、扶贫考核、生态环境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争当保定市高质量发展排头兵,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应有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2-8676326(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地址):保定市徐水区A072信箱;邮政编码:072550;电子邮箱:xsqxcbxszg@126.com。
中共保定市徐水区委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