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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6-29 08:11:43

“王某不是受到撤职处分了吗,怎么工资还没调整?”近期,大厂回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时发现,该县邵府镇镇政府工作人员王某于2019年10月就受到了政务撤职处分,但职级工资却没有变化。该县纪委监委在督促邵府镇立即整改的同时,对该镇有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该县纪委监委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自查自纠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就2018、2019两年查结案件制定《受处分人员台账》《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表》,要求各责任单位对处分决定入档、工资待遇调整、晋级晋升受限、年度考核等次评定等11项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主动整改。

为防止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上出现“打白条、打折扣”情况,该县纪委监委从组织人事部门抽调专业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深入各镇、各县直单位实地调阅有关档案材料,查处分人员底数,看处分人员登记有无遗漏;查处分档案,看处分宣布执行情况;查组织、人事档案,看处分决定是否装入本人档案;查年度考核审批表,看考核等级奖金发放是否符合规定;查工资变动审批表,看该降的工资是否降下来;查会议记录,看留党察看党员处分期满后是否恢复党员权利;查任免职文件,看职务是否变动。

该县纪委监委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推动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常态化,对近两年查结的所有案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共发现处分材料入卷不规范、职务工资变更滞后等问题12个,已责成相关部门全部整改到位。(廊坊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