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法规| 审查调查| 通报曝光 | 巡视巡察| 信息公开| 廉政教育| 媒体聚焦| 学习园地
所在位置:首页>工作动态>党风政风
孟村:回访教育让监督执纪更有“温度”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6-28 08:13:11

“受到组织处分后,我心理压力特别大,是组织的再关怀,让我放下包袱轻装前行。”日前,面对孟村回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再次回访,该县某科局因失职失责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刘某某激动地说。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把回访教育作为强化日常监督、完善监督体系的重要一环,扎实做好纪法监督的“后半篇文章”,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

该县纪委监委依据市纪委监委进一步明确回访教育的对象范围、职责任务和工作方法,建立受处分人员台账,按照“谁处分谁回访”“分级负责”原则,划分责任区,进行跟踪回访,每半年回访一次,确保回访教育常态化。同时,根据受处分人员的岗位特点和违纪性质,准确区分违纪情节、处分类型及个人表现,量身制定回访计划,做足访前准备工作,做到因人施策、对症下药。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教育监督和认可鼓励相结合,认真做好受处分人员思想疏通和政策解释跟踪,并注意谈话时间、地点、环境等方面细节,在互动中把问题谈透、思想谈通,让他们既感受到纪律的硬度,又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帮助受处分干部卸下思想包袱、重燃工作热情。同时,通过与受处分人员谈,与所在党组织负责人、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谈,与其工作同事谈,全面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认错态度及遇到的困难等情况。

工作中,他们及时总结回访教育情况,形成书面评价意见,连同回访教育记录、相关事项处理情况等材料一并归入被回访人廉政档案,并向被回访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组织人事部门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以此作为恢复党员权利、解除处分、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于能正确认识错误、积极改正的干部,按照相关程序恢复权利、解除处分,给予正面评价;对工作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干部,推荐重新重用;对错误认识不到位、思想转化不彻底、甚至工作消极懈怠的,责成相关党组织重点管理,严格监督,加大转化帮助力度。(沧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