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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通报4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1-23 12:19:43

1.邱县行政审批局副主任科员潘志儒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9年3月9日,潘志儒在办理某公司项目证书工作中,违规接受该企业项目负责人的宴请。2019年9月,潘志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峰峰矿区森林公安局局长刘永清办公用房超标问题。2019年7月,检查中发现刘永清办公用房超规定面积。2019年8月,刘永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武安市残疾人联合会原党组书记、理事长杨建元,副理事长邵建军违规发放春节福利等问题。武安市残联2014年度、2015年度超标准为班子成员发放奖金,2016年度至2018年度违规使用办公经费为职工发放春节福利。2019年8月,杨建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邵建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涉县更乐镇南池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学利违规长期借用车辆问题。2013年8月17日,张学利借用承建该村村民住宅楼项目的建筑项目部经理蔡某个人汽车用于村务使用,直至2019年6月涉县纪委监委介入调查时,该车才被归还。2019年9月张学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邯郸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