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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反向监督严防“灯下黑”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11-07 08:25:00

“县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将对你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我委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行为,请您监督……”近日,在沧县纪委监委监督工作过程中,县住建局等被监督单位负责同志收到了《反向监督一封信》。

该县纪委监委深化自身监督,探索建立反向监督机制,在开展监督工作的同时,向被监督单位发放《反向监督一封信》,若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存在跑风漏气、收受礼品礼金、口大气粗等行为,被监督单位可向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直接反馈意见建议,确保监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自身硬才能腰杆直,如何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约束和监督,需要好好下一番功夫。”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我们抓住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的风险点和关键点,自去年3月起,制定了反向监督制度,不断规范监督工作程序,有效防止了权力滥用。” 

据了解,除《反向监督一封信》外,该县纪委监委还建立了意见收集、社会监督员、现场问答、工作测评等一系列反向监督制度,回答了“谁来监督纪委”这一问题。同时,为搭建内部与外部相结合的立体监督体系,该县纪委监委建立了“正、反”两个清单。一方面,制定了《沧县纪检监督工作清单》,明确监督工作事项,规范监督工作流程,有效控制和约束权力行使。另一方面,定期向群众征集涉及政治规矩、工作作风、群众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的负面清单,公开予以发布,提醒告诫纪检监察干部增强自律意识,切实做到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截至目前,该县已向59个单位累计发放《反向监督一封信》209封,发布负面清单56条,向7个单位发放《工作满意度测评表》400余份,收集相关单位负责人反馈的工作建议11条。(沧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