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法规| 审查调查| 通报曝光 | 巡视巡察| 信息公开| 廉政教育| 媒体聚焦| 学习园地
所在位置:首页>工作动态>党风政风
承德市双滦区:落实实名信访举报反馈制度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8-23 08:35:00

“您反映的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部分问题经核查属实,违纪问题已给予相应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违法问题现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承德市双滦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就其承办的信访件向实名举报者进行了答复。这是双滦区纪委监委落实实名举报反馈制度,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该区纪委监委立足解决问题,坚持以群众满不满意为工作标准,落实实名举报反馈制度,按照“谁办理、谁回复”原则,对实名举报予以优先受理、优先核查、优先反馈。为确保实名举报事事有回音,保障实名举报工作高效运作,区纪委监委将实名举报调查结果进行阶段性反馈作为信访件办结的必备环节,切实做到对实名举报信访件“受理有告知、办结有反馈”,并采取电话或口头回复、到举报人家中或请举报人到承办单位等方式答复信访人。

同时,该区还对重点环节、重点领域有关信访举报问题进行快查快处,如遇多次重复访的,信访部门至少对来访人进行约访1次,掌握社情民意,促使实名举报人的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承德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