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省国资委党委反馈巡视情况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8-15 17:30:23
近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省国资委党委反馈巡视情况。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王立彤出席巡视反馈会议,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省委第三巡视组组长孙进群向省国资委党委书记吕志成传达了省委书记王东峰在听取九届省委第六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分别向吕志成和省国资委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有关巡视情况。吕志成主持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17日至6月2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国资委党委开展了常规巡视。巡视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紧扣被巡视党组织职责,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监督检查被巡视党委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对国企改革发展体制机制共性问题的调查研究,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巡视情况汇报,就做好反馈和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孙进群指出,近年来,省国资委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党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完善监管方式,促进监管企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巡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决去、主动调、加快转”重要指示精神效果不佳,解决产业结构偏重资源型问题力度不大,新旧动能转换步伐不快;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意识不强,一些监管企业资产负债率高;国企改革推进不快,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驻委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充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抓党建工作不力,选人用人工作把关不严,基层党建工作薄弱。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
孙进群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推进国企改革和高质量发展。要大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打好重大风险化解攻坚战。要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我省国企改革步伐。二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国资系统落地生根。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延伸监督触角。三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切实做到党对国资工作的全面领导。要以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扎实推进党建工作,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狠抓巡视整改,确保巡视工作取得实效。要切实增强巡视整改政治意识,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用好巡视成果,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真正达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目的。
王立彤强调,省国资委党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照巡视发现的问题补短板、强弱项,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要持续深入贯彻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全过程,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要强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落实“两个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企业各层级、各领域,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要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权力的监督制约,强化日常监督,督促巡视整改落地见效。要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查找制度漏洞,举一反三,健全监督制度,形成“长久立”的机制,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吕志成表示,巡视意见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客观中肯,诚恳接受、全面认领。省国资委党委一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以落实整改来体现对党的忠诚,做到不解决问题不放手,不达目的不罢休。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制定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责任到人的整改方案,紧盯时限要求,层层压实责任,真正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把落实巡视整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密切结合起来,同落实省国资委系统“五个年”结合起来、同做好国资国企改革和党建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过硬的整改成效,不断开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省委第三巡视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省纪委监委有关室和省委组织部有关处负责同志,省国资委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省国资委其他省管干部,近三年退出委领导岗位的老同志,监管企业领导班子正职,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各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处级以上干部,机关纪委主要负责人,机关党委、人事处、巡察办、巡察组处级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