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县包案 提级办案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9-06-26 08:15:00
“现在宣判:被告人于东海犯串通投标罪、寻衅滋事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胡刚犯串通投标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被告人白金犯串通投标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近日,河北省秦皇岛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案宣判。该市某区城市管理和交通局局长于东海、综合执法局局长胡刚、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白金等3名“保护伞”被打掉。
2018年3月,秦皇岛市纪委监委接到反映社会人员韩书恺纠集多人殴打他人致伤、疑似背后有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线索后,立即与公安机关对接,并成立专班,同步开展案件核查工作。经研究,市纪委监委决定提级办案、直查直办,以韩书恺犯罪团伙攫取经济利益问题为突破口,深挖背后的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问题。
经查,2014年至2017年间,以韩书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采用暴力、胁迫等违法犯罪手段,侵犯多人人身、财产权利。于东海、胡刚、白金在从事公务及接受政府委托从事招投标期间,通过滥用职权、串通投标等方式为韩书恺黑社会性质组织承揽多起政府性工程、项目提供便利,帮助该组织牟取非法经济利益,壮大了经济实力,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2018年9月,该案移交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秦皇岛市纪委监委采用提级办案、交叉办案等模式,累计立案审查调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13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5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追责问责43人,问责基层党委2个,在全市树起了“有案必查、除恶务尽”的声威和震慑。
建立健全联县包案制度,市县两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对中央巡视组、中央督导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等上级交办的98件问题线索进行了包联督办。坚持对重点案件一天一调度、一周一汇报,各包案领导全部参与分析研判案情,确定核查方案,听取汇报,按照“两个一律弄清”和“一案三查”工作要求督导核查。
针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错综复杂、关系网隐蔽勾连的特点,秦皇岛市纪委监委研究确立了涉黑线索提级办理,涉恶线索指定办理,案情交织复杂线索交叉办理的办案工作思路,出台了《指定管辖、异地办案实施办法》,目前,已提级办理6件涉黑线索,指定办理36件涉恶线索,交叉办理4件,全部涉黑涉恶线索均实现了有效查办。
该市纪委监委压紧压实县区纪检监察机关责任,对该排查不排查、该查处不查处、逾期不查、该查实查否、查实不处理、该移交不移交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强力倒逼责任落实。截至目前,已约谈县区纪委书记19人次,内部通报惩腐打“伞”办案不力人员1人次。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担起在扫黑除恶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重大责任,聚焦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对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秦皇岛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新宏说。(记者 尹健 通讯员 杨大伟)